优化财政政策 建设美丽江苏
2020-01-07郁红
郁红
推进美丽江苏建设,是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的重大举措,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建设美丽中国”的具体实践。为深入推进美丽江苏建设,更好地推动高质量发展,以满足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需要,为在美丽中国建设中走在前列提供江苏样板,2020年8月江苏省出台了《关于深入推进美丽江苏建设的意见》,为实现美丽江苏建设这一宏大目标任务,我们必须运用系统性思维,围绕资金来源、资金投向和资金使用效益等,解决好钱从哪里来、花到哪里去、如何花好钱等问题,进一步优化财政政策,为深入推进美丽江苏建设提供基础和保障。
钱从哪里来——采取多种途径,
建立健全美丽江苏建设长效投入机制
美丽江苏建设全面建成包括生态良好、生活宜居、社会文明、绿色发展、文化繁荣等五大方面内容,这是一个长期的动态建设过程,需要巨大的资金投入。从投资资金的角度看,需要政府、市场多方参与,需要财政和社会资金的共同投入,才能形成资金的长期稳定投入机制,为美丽江苏建设提供资金保障。
稳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首先要结合全省“十四五”规划编制,围绕生态、生活、文明、绿色、文化等方面科学测算分年度资金需求,纳入中期财政规划中,尤其要加大美丽江苏建设中的绿色发展、环境基础设施提档改造、资源循环利用、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等重大项目建设的投资力度,进一步做好资金需求计划,科学测算。其次要有效发挥省级奖补资金引导作用,带动市县进一步加大投入。在引导资金奖补项目中要进一步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利用奖补资金重点围绕绿色建筑、绿色小区、绿色校园,打造江苏高水平的绿色宜居城区。再次,全省各地、各级财政要建立并完善与经济体量相符、与财力增长协调的财政投入常态化机制,通过增加一般公共预算、统筹相关政府性基金和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加大对下转移支付等方式,拓宽美丽江苏投资建设资金渠道,确保美丽江苏建设的财政投入力度不断加大、总量不断增加。
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要围绕“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等国家战略,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政策、资金支持,要以国家加大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补偿力度为契机,用好“国家绿色发展基金”“新旧动能转换引导基金”,争取中央财政在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污染防治资金、重点生态保护修复资金、中央预算内基建投资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目前江苏尤其要积极发挥绿色发展方面的信息资源优势,加快项目储备,争取国家绿色发展基金项目在江苏早落地、早见效。
加大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的规模和力度。要支持有条件的地区立足当地实际,进一步探索在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环境保护、文化传承等領域,发行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的专项债券品种,以项目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偿还。要进一步发挥江苏地方专项债券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平稳持续健康发展的成功经验,坚持选好符合国家重点支持领域的公益性项目,多方协作,用好债券资金、控好债务风险,更好地发挥江苏专项债券对美丽江苏建设的支持作用。
积极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要加大支持生态环境等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规范地方政府对PPP项目履约行为,增强社会资本和金融机构对美丽江苏建设的投入信心。同时鼓励生态环境治理项目与生态旅游、生态农业、特色小镇、林下经济等相关产业深度融合,引导各方社会资金参与美丽江苏建设。
钱花哪里去——聚焦重点难点,
集中财力支持美丽江苏建设整体推进
美丽江苏以优化空间布局为基础,以改善生态环境为重点,以绿色可持续发展为支撑,以美丽宜居城市和美丽田园乡村建设为主抓手,既塑造可观的“外在美”,又提升可感的“内在美”,内容包括生产、生活、生态的方方面面,因此需要我们集中财力攻坚,重点支持美丽江苏建设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
对环境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建设齐投入以呈现自然生态之美。首先,财政资金投入要向污染防治攻坚战倾斜,全力支持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财政资金重点要投在着力加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流域水环境治理,建筑垃圾和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及循环利用,土壤污染源头预防,重点地区和重点地块污染修复等领域,有效防范和化解生态环境风险。其次,财政资金要在系统推进生态修复和建设中发挥主要作用。资金要重点投入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废弃矿山和采煤塌陷地治理、海洋生态保护修复等工程,要投入林地、绿地、湿地同建工程、长江两岸造林绿化、沿海防护林体系和农田防护林体系建设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使山清、水秀、林美、田沃、湖净、草绿的自然生态与建筑空间和人文环境完美融合,让人民群众感受更多更好的生态之美,切实体验美丽江苏的无尽魅力。
对城市宜居和乡村振兴同支持来打造城乡宜居之美。首先,财政资金打造美丽宜居城市,投入重点要放在加强推进美丽宜居居民区建设,打造更多的城市亮点和建筑精品。要通过财政投入加快城市棚户区改造、危险房屋解危、城中村改造、老旧小区改造。要利用财政补贴等措施支持开展现有住宅加装电梯、无障碍通道等适老化改造,有效提升住房保障水平和群众居住品质。其次,在乡村振兴中财政投入重点要放在持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特色田园乡村建设和苏北农村住房改善等方面。要持续加大财政政策支持,大力推动苏北地区有改善意愿的老旧房屋和“空心村”改造。同时,要以财政资金为引导,引进社会资本、金融机构贷款以及当地居民参与等多种渠道筹措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等多种方式支持乡村建设。使城乡聚落分布合理,人与自然相得益彰,城乡协调共同发展,城乡共享美丽江苏的建设成果。
对人文品牌和文明新风共投入来展示人文文明之美。财政一方面要通过一般和专项投入打造“水韵江苏”等人文品牌,通过财政资金撬动社会资本投入到吴文化、楚汉文化、金陵文化、淮扬文化等方面来展现大运河文化、江南文化等的时代价值,彰显美丽江苏的独特人文历史魅力。另一方面还要通过财政投入以及撬动的社会资金来共同留住城市和乡村特有的地域环境、文化特色、建筑风格,延续城乡文脉,保留历史文化记忆,展现江苏特色的人文之美,使人民群众的生活丰富而又美得有质感,在柴米油盐、衣食住行事事都能享受到优质高效公共服务的同时又能感受到生活的精致精细和品质品位。
结合“放管服”和减税降费来促进绿色发展之美。财政一方面通过投入支持美丽江苏建设,另一方面通过税收的激励和抑制作用促进美丽江苏建设。需要进一步建立健全财政激励政策措施,逐步从以无偿补助为主向“以奖代补”“以奖促治”“奖惩结合”等方式转变,同时采取正向、负向措施督促地方落实主体责任。既要加大对节能环保产业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力度,落实环境保护、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污染防治等有利于绿色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又要健全完善污水处理收费政策,尤其是农村生活污水设施运营维护管理长效机制,稳步推进乡镇生活污水管网覆盖地区的污水处理收费工作,让正向激励和负向约束共同发挥作用促进美丽江苏建设。
如何花好钱——完善体制机制,
切实提高美丽江苏建设资金使用效益
优化财政政策促进美丽江苏建设必须进一步健全财政及相关体制机制,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精打细算,花好每一分钱,才能更好地促进美丽江苏建设。
加快完善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体制。按照中央关于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财政关系的要求,要进一步理顺省及以下的财政体制,尤其要加快建立和完善生态环保领域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体制,推进省以下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形成依法规范、合理授权、职责明确、运转高效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模式。要按照中央部署,结合江苏实际情况,正确处理上下级政府间财政关系,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在生态环境领域和自然资源等各领域合理确定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范围和方式。
加快探索建立资金的整合机制。在“十三五”收官和“十四五”開局之年,更加需要强化中期财政规划与部门行业规划的有效衔接,要加快探索建立多部门协作的建设资金统筹协调机制。要建立健全财政部门上下联动、财政与其他承担美丽江苏尤其是生态环境保护职责部门横向互动的工作协同推进机制,充分发挥各方工作积极性,形成工作合力。对财政部门牵头的事项,应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常态化联系机制,及时开展沟通衔接,明确任务分工和时间节点,充分调动各个职能部门的积极性,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工作。对配合其他部门开展的事项,需要认真落实既定工作任务,主动出谋划策,强化资金和政策保障,共同形成合力助推江苏高质量发展,推动美丽江苏建设。
进一步完善财政绩效管理以及评估机制。首先,要进一步完善全方位预算绩效管理格局。将各级政府收支预算、部门和单位预算收支、政策和项目全面纳入绩效管理。各级政府预算支出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量力而行,着力支持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和重点领域改革,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推进美丽江苏建设。部门和单位要以预算资金管理为主线,从运行成本、管理效率、履职效能、社会效应、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推动提高部门和单位整体绩效水平。政策和项目的全面绩效管理要从数量、质量、时效、成本、效益等方面综合衡量预算资金使用效果,对实施期超过一年的重大政策和项目实行全周期跟踪问效,建立动态评价调整机制,绩效低下的政策和项目要及时清理退出。其次,要加强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建立绩效评估机制、强化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和结果应用。要结合预算评审、项目审批等,对新出台重大政策、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重点论证立项必要性、投入经济性、绩效目标合理性、实施方案可行性、筹资合规性等。要着重加强绩效目标管理,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情况,合理确定绩效目标,并对生态环境保护治理等美丽建设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双监控”,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要进一步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制定节支和优化支出结构的方案,逐步完善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挂钩机制,以期达到预期的效果。
(作者单位:中共江苏省委党校)
责任编辑:张蔚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