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
2020-01-05
黄玉治:去产能背景下减轻煤炭企业负担
“2016 年以来,煤炭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推进,我国累计关闭退出落后产能近9 亿t/a,市场供需实现基本平衡,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全国政协委员、应急管理部副部长、国家煤监局局长黄玉治在向今年全国两会提交的提案中写道,“但随着去产能工作的深入开展,煤炭行业特别是部分去产能力度大的煤炭企业也面临一些突出问题。”
黄玉治建议,为进一步促进去产能背景下煤炭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应完善相关法规,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妥善解决去产能煤炭企业资产债务问题;理顺增值税链条,降低或取消部分税费,切实减轻去产能煤炭企业税费负担;采取差异化政策,降低先进产能煤炭企业综合融资成本。
针对资产债务问题突出:黄玉治建议,完善相关法规,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妥善解决去产能煤炭企业资产债务问题。具体建议为:尽快修订完善《破产法》,制定去产能煤矿资产与债务处置具体的、可操作的实施办法,按照市场化、法治化的原则,通过兼并重组、债务重组、破产清算等方式,处置好去产能煤矿资产债务问题;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部门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推动
央企煤电资源区域整合正式开启
近日,国资委下发《关于印发中央企业煤电资源区域整合第一批试点首批划转企业名单的通知》,中国华能、中国大唐、中国华电、国家电投、国家能源集团将在甘肃、陕西、新疆、青海、宁夏5个试点区域开展第一批试点。第一批试点共涉及48 户煤电企业(或项目),其中,38 户将于2020 年6 月30日前划转、2 户于发电项目竣工后一年内划转、8 户暂不划转(5户煤电一体化项目、2户自备电厂、1户已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中央企业煤电资源区域整合后,五大发电集团将在甘肃、陕西、新疆、青海、宁夏5 省(区)形成“一家央企一个省区”的格局,其中华能、大唐、华电、国家电投、国家能源将分别“分得”甘肃、陕西、新疆、青海、宁夏。市场化债转股工作,与煤炭企业联合设立基金,稳妥落地债转股,切实降低企业杆杠率,减轻经营风险。
针对税费种类多负担重:黄玉治建议,理顺增值税链条,降低或取消部分税费,切实减轻去产能煤炭企业税费负担。一是理顺增值税链条,建议财政部、税务总局等部门将土地塌陷补偿费、青苗补偿费、征地拆迁费、探矿权价款、采矿权价款、环境治理投入等纳入增值税抵扣范围,实行定率抵扣。二是建立所得税返还机制,对于煤炭企业集团并表统一纳税,超出部分返还企业,支持去产能煤炭企业及老矿井转型发展。三是建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等部门建立失业保险费率调整机制,对于未主动裁员的去产能煤炭企业,适当降低保险费率。四是建议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部门清理涉煤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各省市单独收取的政策性收费,以及铁路建设基金、港口建设费等收费项目,切实减轻去产能煤炭企业税费负担。
针对去产能企业融资难度大:黄玉治建议,采取差异化政策,降低先进产能煤炭企业综合融资成本。建议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对去产能煤炭企业实行分类管理,采取差异化政策,使代表先进产能、发展前景好,以及去产能成效好的煤炭企业能够享受优惠贷款利率,出台政策鼓励银行加大对煤矿智能化建设项目的支持力度,合理增加信用贷款和融资规模,降低先进产能煤炭企业综合融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