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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艺之道,曰经与史

2020-01-02李倍雷

美育学刊 2020年1期
关键词:五经正史六艺

李倍雷

(东南大学 艺术学院,江苏 南京 210096)

《汉书·律历志》引《易》曰:“立天之道,曰阴与阳;立地之道,曰柔与刚;立人之道,曰仁与义。”[1]691那么,“立艺之道”呢?这是我们今天要接着讲的课题。有关“艺术”的概念在《后汉书》中最早提到。《后汉书·安帝记》言:“诏谒者刘珍及五经博士,校定东观五经、诸子、传记、百家艺术,整齐脱误,是正文字。”[2]215《后汉书·伏湛传》又言:“永和元年,诏无忌与议郎黄景校定中书五经、诸子百家、艺术。”[2]898《后汉书》这里记载的是诏议郎或五经博士作校对编辑工作,两处提到“艺术”,均以五经、传记、诸子百家为校对的对象。不仅如此,“二十六史”还为“艺术”立传。《晋书·艺术列传》云:“艺术之兴,由来尚矣。先王以是决犹豫,定吉凶,审存亡,省祸福。曰神与智,藏往知来;幽赞冥符,弼成人事;既兴利而除害,亦威众以立权,所谓神道设教,率由于此。”[3]2467不难发现,《后汉书》提到的校对编辑工作与《晋书·艺术列传》的“小序”已经贯穿了“经”与“史”的中华传统文化信息。“经”体现了中华文化精神,甚至成为中国古代社会的法典与灵魂,是儒学代表性的经典文献,被古代推至官学与私学的地位;“史”记录了中华延续性的历史,纵观历史,鉴往验今,具有镜鉴意义与史学价值,同时创建了六大史学体例。“十三经”与“二十四史”(或“二十六史”)通常被称为中华文化两大支柱系统。基于此,我们提出“立艺之道,曰经与史”,并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论述。

一、从“通五经、贯六艺”说起

董仲舒曰:“《春秋》大一统者,天地之常经,古今之通理也。今师异道,人异论,百家殊方,指意不同,是以上亡以持一统,法制数变,下不知所守。臣愚以为诸不在六艺之科孔子之术者,皆绝其道,勿使并进。邪辟之说灭息,然后统纪可一而法度可明,民知所从矣。”[1]2495董仲舒认为由于“今师异道,人异论,百家殊方,指意不同,是以上无以持一统,法制多变,下不知所守”,所以他提出要以通古今之理的《春秋》统一,具体用周代“六艺”建立孔子之术——儒学,统一大道。《周礼·保氏》:“养国子以道,乃教之六艺:一曰五礼,二曰六乐,三曰五射,四曰五御,五曰六书,六曰九数。”[4]所以孔子把“六艺”作为授“道”的“私学”课程。司马迁认为:“夫儒者以六艺为法。”[5]3290战国开始将儒家著作称为“经”,即庄子说的“六经”。庄子《天运篇》云:“孔子谓老聃曰:‘丘治诗、书、礼、乐、易、春秋六经,自以为久矣,孰知其故矣。’”[6]429庄子《天下篇》亦云:“诗以道志,书以道事,礼以道行,乐以道和,易以道阴阳,春秋以道名分。其数散于天下而设于中国者,百家之学时或称而道之。”[6]867秦时焚书《乐》失传,至汉遗存“诗、书、礼、易、春秋”五经。汉武帝时期始建《易》《尚书》《诗》《礼》《春秋公羊》“五经博士”官学制度。《汉书·儒林传》云:“古之儒者,博学乎《六艺》之文。《六艺》者,王教之典籍,先圣所以明天道,正人伦,致至治之成法也。”[1]3589《后汉书·儒林传》云:

昔王莽、更始之际,天下散乱,礼乐分崩,典文残落。及光武中兴,爱好经术,未及下车,而先访儒雅,采求阙文,补缀漏逸。先是,四方学士多怀协图书,遁逃林薮。自是莫不抱负坟策,云会京师,范升、陈元、郑兴、杜林、卫宏、刘昆、桓荣之徒,继踵而集。于是立《五经》博士,各以家法教授,《易》有施、孟、梁丘、京氏,《尚书》欧阳、大小夏侯,《诗》齐、鲁、韩,《礼》大小戴,《春秋》严、颜、凡十四博士,太常差次总领焉。[2]2545

《后汉书》中的《儒林传》所描述的是《易》《尚书》《诗》《礼》《春秋》五经之学的兴盛与不同学士之擅长。“经学”是与仕途相连的官学,亦是后来国子学或国子监研习的要求。章怀太子李贤(655—684)在注释《后汉书·伏湛传》“艺术”时云:“中书,内中之书也。《艺文志》曰‘诸子凡一百八十九家’,言百家,举其成数也。艺谓书、数、射、御,术谓医、方、卜、筮。”[2]899作为太子作这个注,实际也隐含了对国子监的要求,即要求“通五经,贯六艺”。《后汉书·张衡传》言张衡“通五经,贯六艺”具有一定的标杆意义。虽然说“六艺”与李贤所注“艺术”不完全相同,但将“艺术”的“书、数、射、御,医、方、卜、筮”与“六艺”的“礼、乐、射、御、书、数”对照,就可以看到部分重叠的关系。至少“艺术”中与“六艺”重叠这部分可以作为“官学”内容理解是说得通的。

《汉书·艺文志》言:“六艺之文:乐以和神,仁之表也;诗以正言,意之用也;礼以明体,明者著见,故无训也;书以广听,之知术也;春秋以断事,信之符也。五者,盖五常之道,相须而备,而《易》为之原。故曰:‘易不可见,则乾坤或几乎息矣’,言与天地为终始也。”[1]1732《晋书·卷二十四·职官志》记载:“咸宁四年,武帝初立国子学,定置国子祭酒、博士各一人,助教十五人,以教生徒。博士皆取履行清淳,通明典义者,若散骑常侍、中书侍郎、太子中庶子以上,乃得召试。”[3]736此后“国子学”或“国子监”虽有名称上的微小变化,但仍然将“五经”纳入教学内容,“六艺”也纳入国子监作为不同“技术”基础课程的教学内容,以培养国子监生徒全面的素养。汉代立“五经博士”是把“五经”统一在独尊儒学的体系中,以达到“独尊儒术”的目标。在“通五经,贯六艺”的各项官学要求中,生徒学习与掌握“五经”与“六艺”各有其目的。“五经”注重内化的学术或学养,是国学或国教要求对个人内修的达成;“六艺”是重外化技术、行为或修为,是个人的外修,本质上是对儒学具体化要求的践行,通过对“六艺”的学习,掌握六种技艺,所以孔子是把“六艺”作为六门基础课程。《史记·滑稽列传》引孔子曰:“六艺于治一也。《礼》以节人,《乐》以发和,《书》以道事,《诗》以达意,《易》以神化,《春秋》以道义。”[5]3197虽然研习“五经”“六艺”各任务有所不同,但二者有密不可分的关系。所以,无论是对“五经”还是“六艺”,在学理上的认知都是对于个人的修炼。因此,古代中国官学中对一个人的最高评价就是“通五经、贯六艺”,内外兼修双成。

我们现在所说的“十三经”是在不同的时期不断增加而形成的。春秋传有“六经”:《书》《诗》《礼》《乐》《易》《春秋》;秦焚书时,《乐》失去,西汉缺《乐》,故为“五经”:《诗》《书》《礼》《易》《春秋》;东汉时期增至“七经”,在“五经”基础上增加了《孝经》和《论语》;唐代增至“九经”:《诗》《书》《易》《仪礼》《周礼》《礼记》《左传》《公羊传》《谷梁传》;唐文宗开成十二年,在此“九经”基础上增加《尔雅》《论语》《孝经》,构成“十二经”。北宋时期传承了唐代“九经”制,南宋南迁以后,将《孟子》提升为“经”,与唐文宗开成“十二经”合为“十三经”。十三经之首《易经》,其《贲卦》明确界定了“文化”的概念与内涵:“天文也;文明以止,人文也。关乎天文,以察时变;关乎人文,以化成天下。”[7]《尚书·舜典》言“睿哲文明”,孔颖达注:“经天纬地曰文,照临四方曰明。”[8]在经书中对“文化”与“文明”做了规定性的阐释,也奠定了“艺术”形而上的概念基础与基本意义。

再说“史”,这里指的是正史,也就是通常说的“二十四史”或“二十六史”。从司马迁的《史记》开始,中国始有正史,从体系、体例到撰写方法都系统性地开启了历史记载,这是世界上最早的独一无二的一部“纪传体通史”。《汉书·司马迁传》云:“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1]2735“欲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应该是司马迁撰写《史记》的主要动机与目的。《汉书·司马迁传》又云:“服其善序事理,辨而不华,质而不俚,其文直,其事核,不虚美,不隐恶,故谓之实录。”[1]2738《史记》与后世班固《汉书》、范晔《后汉书》、陈寿《三国志》的断代史合称“前四史”。以后《晋书》《宋书》《南齐书》《梁书》《陈书》《魏书》《北齐书》《周书》《隋书》《南史》《北史》《旧唐书》《新唐书》等等,直到《清史稿》皆为正史。除“二十六史”之外,还有其他史学经典,如司马光撰写的我国第一部编年体通史《资治通鉴》。上述正史不但提供了历史脉络,还提供了史学体例。

“经”与“史”交错形成中国文化的源与流,是“以经证史”的关系,也是中国历史文化形态和左图右史的书写实录,当然亦是奠定形而上的“艺术”概念的基础,尤其是《诗》《书》《礼》《易》《春秋》与“二十六史”中的《艺术列传》《律历志》等是最好的例证。中国传统对“艺术”概念的认知,首先是从形而上开始的,这就是《易经》为什么会说“形而上谓之道”。由此,自上而下寻找到“形而下”的“器”,最后才将“艺术”具体化,将形而上的“艺术”概念贯穿到具体内容的物体化的表达,这也是《易经》为什么说“形而下谓之器”的依据。

“五经”之首的《易》,始于伏羲制卦,完善于周,又说:“伏羲制卦,文王系辞,孔子作《十翼》,《易》历三圣。”[9]7《易》的意义与目的如孔颖达所说:“明占筮之法、揲蓍之体,显天地之数,定乾坤之策。”[9]269亦云:“言圣人作《易》,与天地相准。谓准拟天地,则乾健以法天,坤顺以法地之类是也。‘故能弥纶天地之道’者,以《易》与天地相准,为此之故,圣人用易,能弥纶天地之道,弥谓弥缝补合,纶谓经纶牵引,能补合牵引天地之道,用此易道。‘仰以观于天文,俯察于地理’者,天有悬象而成文章,故称文也。地有山川原隰,各有条理,故称理也。‘是故知幽明之故’者,故谓事也。故以用易道,仰观俯察,知无形之幽,有形之明,义理事故也。”[9]258《易》“故能弥纶天地之道,仰以观于天文,俯以察于地理,是故知幽明之故。”实际上《易》是“仰观俯察”的“天文”与“地理”的文化集大成,是中国最早的文化形态,经历了三代远古智者“仰以观于天文,俯以察于地理”的探索与实践,总结出来人类最高的文化智慧与思想,是中国文化和思想的源头,以后的中国文化形态和哲学思想包括艺术形态和艺术思想都是从《易》演化而来。所以,《易》是先秦到汉代官学或经学博士必须掌握的典籍,自然也是“艺术”的起点。

二、从“二十六史·艺术列传”说起

《史记》开创中国正史体例及其区分类聚,“采左传、国语,删世本、战国策,据楚、汉列国时事,上自皇帝,下讫麟止,作十二本纪、十表、八书、三十世家、七十列传,凡百三十篇,都谓之《史记》”[10]312,后世正史而因之。其中的《艺术列传》是我们主要探讨的。刘知几《史通通释·列传第六》云:“传者,列事也。……列事者,录入臣之行状,犹春秋之传。”[10]41正式用“艺术”这个概念立传的是《晋书》,其后相咸祖述。唐代官修《晋书》由唐房玄龄领衔主修,《周书》由令狐德棻领衔主修,《隋书》由魏征领衔主修,《北史》由李大师、李延寿父子领衔主修,唐代时期主修的这四部史书皆有《艺术列传》。当然,早于上述《艺术列传》成书于北齐的正史魏收所撰《魏书》,设的是《术艺列传》,与《艺术列传》仅是概念称谓上略有变化,但内涵与本质不变。《隋书·艺术列传》与《北史·艺术列传》在前史的基础上将“艺术”做了完整的分类并对艺术的功能作了阐释,二者表述完全一致:

夫阴阳所以正时日,顺气序者也;卜筮所以决嫌疑,定犹豫者也;医巫所以御妖邪,养性命者也;音律所以和人神,节哀乐者也;相术所以辩贵贱,明分理者也;技巧所以利器用,济艰难者也。[11]1763-1764

《隋书·艺术列传》与《北史·艺术列传》表述上的一致,大概因为李延寿曾官修《隋书》以及《五代史志》等正史。所以,《艺术列传》进入《隋书》《北史》正史中且对“艺术”有完整的分类,李延寿是一个关键性的人物。司马光《贻刘道原书》云:“自宋讫隋,正史并南、北史,或未尝得见,或读之不熟。今因修南北朝《通鉴》,方得细观,乃知李延寿之书,亦近世之佳史也。”[12]同时,我们推测李贤在注释《后汉书·伏湛传》的“艺术”概念时,可能参考了《隋书》《北史》等唐代官修的前代正史。换句话说,李贤所注“艺谓书、数、射、御,术谓医、方、卜、筮”,与《隋书·艺术列传》或《北史·艺术列传》中的艺术分类相近似。唐代对“艺术”概念运用很常见或者说对“艺术”这个概念很感兴趣,这也是唐代修史时改变前史《魏书·术艺列传》而用“艺术”这个概念立传的原因。

从《魏书·术艺列传》到《晋书·艺术列传》《周书·艺术列传》《隋书·艺术列传》《北史·艺术列传》再到《清史稿·艺术列传》,不但了表明中国“二十六史”正史为“艺术”立传,而且也意味着“二十六史”是“立艺之道”。根据《隋书》和《北史》的《艺术列传》“小序”所表述的艺术内涵来看,“艺术”区分类聚为六类:阴阳、卜筮、医巫、音律、相术、技巧。从《艺术列传》的分类看,与许慎《说文解字》对“艺”与“术”的阐释基本一致,强调的都是具有实用性的“技术”或“能力”,我们从上面引用的“艺术”分类后面对其每一类的功能描述就能清楚地看到对“技术”或“能力”强调的特征。当然,不同“艺术”分类的“技术”或“技能”并非一般性的“技巧”,而是要求掌握这些“技术”或“技能”的人需要通晓经书典籍以及天文地理等知识。虽然不是非得要像张衡那样“通五经、贯六艺”,但大抵是要知晓并掌握“五经”与“六艺”。《艺术列传》所强调“技术”或“技能”重点在于实际的运用,体现的是解决关于人的生存“大事”的“技术”或“技能”,有的多少还与“国之大事,在祀与戎”有关。同时,“二十六史”不仅有《艺术列传》,还有《汉书·艺文志》(后史改为《经籍志》)、《汉书·律历志》、《隋书·音乐志》等。《音乐志》主要是“礼乐”或“雅乐”的范畴,与《艺术列传》中的“音律”不同。《史记》作《律书》,《汉书》将“律书”与“历书”合并为《汉书·律历志》,亦探讨了乐律理论,如黄钟标准的确立等音律的制定及所探讨的音律的规律。《隋书》改《汉书·艺文志》为《隋书·经籍志》,首次把“经籍”分为“经”“史”“子”“集”四部共四十类,此后《旧唐书·经籍志》将有关训诂、文字、音韵、书法等典籍图书载录,清代《四库全书》采用《隋书·经籍志》的分类方法。同时,我们还需要注意的是宋代马端临所著《文献通考》收录了历代文献著录,其中有关于“艺术”著录的典籍。这意味着“艺术”的内涵始终没有中断。

再回到《艺术列传》的思路上来。至《北史·艺术列传》后,《艺术列传》不再被“二十四史”纳入列传中,直到《清史稿》中《艺术列传》再度复出。《清史稿·艺术列传》是中国正史中《艺术列传》的“收官”之传,《清史稿·艺术列传》的“复出”在延续前史《艺术列传》的同时,补入了前史《艺术列传》没有纳入的相关内容和类别,尤其是将近代科学技术纳入《艺术列传》,其人物传记同样包含近代科学家。我们暂时放下《音乐志》《律历志》《艺文志》以及《经籍志》等相关内容,仅正史中的《艺术列传》就体现了中国传统艺术的基础、文化脉络和历史路径,同时“二十六史”的《艺术列传》还有一个自身的迁变路径与脉络。我国正史中第一部纪传体通史《史记》开创“列传”记叙方式,《史记》在七十列传中有《龟策列传》和《日者列传》,“龟策”“日者”这两传是《后汉书·方术列传》的前身或原型。《后汉书·方术列传》“小序”云:

仲尼称《易》有君子之道四焉,曰“卜筮者尚其占”。占也者,先王所以定祸福,决嫌疑,幽赞于神明,遂知来物者也。若夫阴阳推步之学,往往见于坟记矣。然神经怪牒、玉策金绳,关扃于明灵之府,封縢于瑶坛之上者,靡得而窥也。至乃《河》《洛》之文,龟龙之图,箕子之术,师旷之书,纬候之部,钤决之符,皆所以探抽冥赜、参验人区,时有可闻者焉。其流又有风角、遁甲、七政、元气、六日七分、逢占、日者、挺专、须臾、孤虚之术,乃望云省气,推处祥妖,时亦有以效于事也。而斯道隐远,玄奥难原,故圣人不语怪神,罕言性命。[13]

不难看出,《方术列传》就是“龟策”“日者”合一的列传,到了《魏书》则迁变为《术艺列传》,因为《术艺列传》的内容与《方术列传》是一致的。《魏书·术艺列传》“小序”云:

史臣曰:阴阳卜祝之事,圣哲之教存焉。虽不可以专,亦不可得而废也。徇于是者不能无非,厚于利者必有其害。诗书礼乐,所失也鲜,故先王重其德;方术伎巧,所失也深,故往哲轻其艺。夫能通方术而不诡于俗,习伎巧而必蹈于礼者,几于大雅君子。故昔之通贤,所以戒乎妄作。晁崇、张渊、王早、殷绍、耿玄、刘灵助皆术艺之士也。观其占候卜筮,推步盈虚,通幽洞微,近知鬼神之情状。周澹、李脩、徐謇、王显、崔彧方药特妙,各一时之美也。蒋少游以剞劂见知,没其学思,艺成为下,其近是乎?[14]

所不同的是,《术艺列传》在《方术列传》基础上把“医术”纳入其中,扩增了《术艺列传》的内容,同时需要注意的是对画家“蒋少游”的评价不是太高。张彦远《历代名画记》记载:“少游敏慧机巧,工书画,善画人物及雕刻,虽有才学常在剞劂绳墨之间。”[15]这里说的是“蒋少游以剞劂见知”。“剞劂”为雕刻工具。《楚辞·哀时命》“握剞劂而不用兮,操规榘而无所施”[16],左思《魏都赋》“剞劂罔掇,匠斫积习”[17],皆指雕琢或刻镂。“蒋少游以剞劂见知”意思是蒋少游善于雕琢或刻镂而被世人所知,但认为蒋少游“没其学思,艺成为下”。这里提出这个问题,意在说明《艺术列传》重视技术,但不止于技术。自此以后,《北史》的《艺术列传》成为“二十四史”中《艺术列传》的“收官”之传,直到《清史稿·艺术列传》的复出。故此,我们称为“二十六史·艺术列传”。

纵观二十六史中的《艺术列传》,尽管期间有“断层”,但不意味着“艺术”的断裂。正史中的“艺术”形态与类型分散在其他“志”或“传”中。我们略微考察一下其中几个重要文献便可知晓“艺术”贯穿在史学的路径中。譬如宋代郑樵编纂的《通志·十二略·艺术》收集了历代“艺术”类别:射、骑、画录、画图、投壶、奕碁、博塞、象经、摴蒱、弹碁、打马、双陆、打毬、彩选、叶子格、杂戏格。[18]郑樵具体地划分了“艺术”的种类。尽管《通志》不属于“二十四史”正史范畴,但表明了“艺术”在历史变动的路径中延续。其后马端临《文献通考·经籍考·杂艺术》分类大体也是按照这个内容与路径,为后来《清史稿·艺术列传》的“复出”延续了“香火”,提供了内容与路径。《文献通考·经籍考·杂艺术》云:

晁氏曰:南齐谢赫撰。言画有六法,分四品。夫秋之奕,延寿之画,伯乐之相马,甯戚之饭牛,以至曹丕弹棋,袁彦之樗蒲,皆足以擅名天下。昔齐侯礼九九,而仲尼贤博奕,良有以哉。经著大射、投壶之礼,盖正己养心之道存焉,顾用之何如耳,安可直谓之艺而一切废之?故予取射诀、画评、奕经、算术、博戏、投壶、相马牛等书同次之为一类。

按:晁、陈二家书录,以医、相牛马及茶经、酒谱之属,俱入杂艺术门,盖仍前史之旧。今以医、相牛马之书名,附医方、相术门,茶酒经、谱附种植入农家门,其余技艺则自为此一类云。[19]6273

可以看出,自从《后汉书》首次使用“艺术”这个概念后,“艺术”一直在历史中延续,内容在不断地演变。唐代修撰前代的“正史”,为“艺术”立传,说明唐代修史的“学者”是熟悉“艺术”的概念与范畴的,后晋所修《旧唐书》和宋所修《新唐书》中虽然没有为“艺术”立传,但《旧唐书·经籍志》里有“杂艺术”,其中有投壶、博、博塞、围碁、象经等[20],为《通志》《文献通考》等奠定了“艺术”延续的路径与脉络。当然也要注意的是《文献通考》将《北史·艺术列传》分类的“医术”和“相术”置入“农家”,但无论如何都还是延续了“二十四史”《艺术列传》的“香火”,还需注意的是,《钦定四库全书总目·子部·艺术类》也秉承了这个路径,其序云:

古言六书,后明八法,于是字学、书品为二事;左图右史,画亦古义,丹青金碧,渐别为赏鉴一途;衣裳制而纂组巧,饮食造而陆海陈,踵事增华,势有驯致。然均与文史相岀入,要为艺事之首也。琴本雅音,旧列乐部,后世俗工拨捩,率造新声,非复《淸庙》、《生民》之奏,是特一技耳。摹印本六体之一,自汉白元朱,务矜镌刻,与小学远矣。射义、投壶载于《戴记》。诸家所述,亦事异礼经,均退列艺术,于义差允。至于谱博奕、论歌舞,名品纷繁,事皆琐屑,亦并为一类,统曰杂技焉。[21]

《清史稿·艺术列传》的复出,正是由于上述正史之外的文献对“艺术”概念及其内容的传承、迁变与拓展,“艺术列传”的“香火”才得以延续与完善。值得关注的是,《清史稿·艺术列传》继承并强调了《周礼·考工记》和《天工开物》中的“科技”内涵,如《考工记》的“造车”“攻金”与《天工开物》的“五金”“舟车”“佳兵”等技术,这种继承的结果就把近代科学技术纳入了“艺术列传”的范畴。像徐寿、戴梓、丁守存等这样的近代科学家被列入《艺术列传》就是基于“技术”的逻辑,这是《清史稿·艺术列传》的最大特色。《清史稿·艺术列传》还有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在吸收正史之外的“艺术”内容基础上完善了前史《艺术列传》的内容。譬如延续了《龟策列传》《日者列传》《方术列传》《术艺列传》的“方技”或“方术”内容,传承了礼、乐、射、御、书、数“六艺”的内容,同时还将“近代方志,于书画、技击、工巧”并入,构成了《清史稿·艺术列传》所有的内容。诚如《清史稿·艺术列传》“小序”所言:

自司马迁传扁鹊、仓公及日者、龟策,史家因之,或曰方技,或曰艺术。大抵所收多医、卜、阴阳、术数之流,间及工巧。夫艺之所赅,博矣众矣,古以礼、乐、射、御、书、数为六艺,士所常肄,而百工所执,皆艺事也。近代方志,于书画、技击、工巧并入此类,实有合于古义。[22]

正史《艺术列传》以及其他史学中的古籍文献所记载艺术类型与表述的艺术概念和内容,成为中国艺术及其理论的源头,自然也是中国艺术史的路径与文化脉络。

当然,“史”不仅仅是《艺术列传》,从“二十六史·艺术列传”谈起,不是把《艺术列传》孤立于“二十六史”之外,而是把它贯穿于“二十六史”正史中,并将“二十六史”的文化脉络、史学路径、史学体例和史学方法等作为艺术之道。譬如史学体例,自从《史记》以来,我国史学体系逐渐形成了六大史学体例。第一,以《左传》为代表的“编年体”。“编年体”主要是以年代为线索编述历史事件的叙事体例,如《资治通鉴》;第二,以《史记》为代表的“纪传体”。“纪传体”主要是以人物为活动中心记叙的方式反映历史事件的体例,“二十六史”按照《史记》的“纪传体”体例撰写的部分史体,都属于“纪传体”,其中《艺术列传》就属于“纪传体”体例;第三,以《通鉴纪事本末》为代表的“纪事本末体”。“纪事本末体”是以事件为主线,将有关史学专题材料集中在一起记事的体例。如《宋史纪事本末》《元史纪事本末》《西夏纪事本末》《明史纪事本末》《清史纪事本末》等,皆为“纪事本末体”的体例;另外,史学体例还有“国别体”如《战国策》,“国别体”主要是按“国家”类型记叙的不同国家的历史;此外,还有“通史体”,有“通史体”的体例就会有“断代史”的体例。“通史体”是连续有序地记叙从古及今的历史事件,如《史记》以及《历代名画记》;“断代史”是以某一时期或某一朝代的历史事件为记叙的方式,如《汉书》《隋书》等,实际上除了《史记》,其他正史均为“断代史体”。这些都提供了中国史学体例与范式。

三、立艺之道:曰经与史

上面我们从“通五经,贯六艺”和《艺术列传》探讨了经与史的问题,也探讨了经、史传统文化对“六艺”的阐释,目的在于论证爬梳“立艺之道”所提供的经、史文献依据的有效性,以及考察经、史文献所提供的思想观念、艺术内涵和文化脉络。

文章开头提到,《汉书·律历志》引《易》之言:“立天之道,曰阴与阳;立地之道,曰柔与刚;立人之道,曰仁与义。”《汉书·律历志》借用《易》之言,属于“史”引“经”,既体现了“经”也体现了“史”,当然更为我们提出“立艺之道”的思考方向,也是我们需要接着讲“立艺之道”的理由。

“经”与“史”是两种文脉路径,也是中国古代对文献的按质分类。以经证史,说明经与史的关系相互交融,更说明中华文化体系中主要是经与史,其他重要文献或文化系统则归为子和集。在经、史、子、集中,经与史则是高屋建瓴之文化系统。中国最早分类是按照搜辑整理分类,始于《七略》。西汉成帝时刘向、刘歆父子在《七略》中将整理的文献分为:六艺、诸子、兵书、数术、方技和诗赋六大类,另加上概论性质的辑略故统称为“七略”。班固《汉书·艺文志》基本保留了《七略》对古籍文献的分类方法。西晋荀勖《晋中经簿》将不含“缉略”的《六略》改为四部:甲部录“经书”,乙部录“子书”,丙部录“史书”,丁部录“诗赋”,奠定了四部分类范式。东晋李充编《晋元帝四部书目》根据当时古籍的实际情况,将“史书”与“子书”互换,经、史、子、集四部分类基本形成。故《晋书·李充传》记:“于时典籍混乱,充善删除烦重,以类相从,分作四部,甚有条贯,秘阁以为永制。”[3]2391《新唐书·艺文志一》云:“至唐始分为四类,曰经、史、子、集。……两都各聚书四部,以甲、乙、丙、丁为次,列经、史、子、集四库。”[23]至此,完成了经、史、子、集的分类,清代《四库全书》延续了这个古籍文献分类传统。我们大体可以了解到,《四库全书》的“艺术类”在“子部”,事实上“集部”也有艺术如“词曲”等内容,但“艺术类”却是奠定在经、史基础上的。

尤其值得关注的是“二十六史”中的《艺术列传》。如前所述,《晋书》始用“艺术”一词立传,此后《周书》《隋书》《北史》均有《艺术列传》。往《晋书》前追溯,《魏书》为“术艺列传”,《魏书》前的《后汉书·方术列传》是“艺术列传”的前身,《史记》中的“龟策列传”与“日者列传”是“方术列传”的原型。此外,前述《隋书·艺术列传》与《北史·艺术列传》对“艺术”有了明确的分类,即阴阳、卜筮、医巫、音律、相术、技巧六类。那么,《北史》后不设“艺术列传”,但正史中“艺术”的概念、内容依然存在并不断地发生迁变,只是“艺术”分散在其他“列传”中如《旧唐书·经籍志》《新唐书·艺文志》《宋史·艺文志》,称“杂艺术”,且在其他古籍文献中存在并不断地演变,如《文献通考》,直至《清史稿·艺术列传》复出。从宏大的史观上讲,《艺术列传》的“艺术”概念与内容贯穿在正史中,显示了其文化脉络与历史路径。与此同时,“二十六史”中还有《音乐志》《律历志》等,均与“艺术”有关,虽然不在《艺术列传》里,大抵是因为古代史官所思考的艺术观念和分类方法有所不同,比如前面说的《音乐志》与《艺术列传》中的“音律”等。《音乐志》主要是雅乐或宗庙礼乐,《律历志》涉及“黄钟”制定的标准以及“十二音律”,《艺术列传》分散的内容在《艺文志》也因观念上和分类上的不同,又重新划分了艺术种类或类型。

《隋书·音乐上》云:

国乐以“雅”为称。取《诗序》云:“言天下之事,形四方之风,谓之雅。雅者,正也。”止乎十二,则天数也。乃去阶步之乐,增撤食之雅焉。[11]292

又云:

夫音本乎太始,而生于人心,随物感动,播于形气。形气既著,协于律吕,宫商克谐,名之为乐。乐者,乐也。圣人因百姓乐己之德,正之以六律,文之以五声,咏之以九歌,舞之以八佾。实升平之冠带,王化之源本。《记》曰:“感于物而动,故形于声。”夫人者,两仪之播气,而性情之所起也,恣其流湎,往而不归,是以五帝作乐,三王制礼,标举人伦,削平淫放。其用之也,动天地,感鬼神,格祖考,谐邦国。树风成化,象德昭功,启万物之情,通天下之志。若夫升降有则,宫商垂范。礼逾其制则尊卑乖,乐失其序则亲疏乱。礼定其象,乐平其心,外敬内和,合情饰貌,犹阴阳以成化,若日月以为明也。[11]285

宋人马端临《文献通考》引《周礼·春官宗伯第三·大司乐》考证“国乐以‘雅’为称”,云:

大司乐:以乐德教国子,中、和、袛、庸、孝、友。以乐语教国子,兴、道、讽、诵、言、语。以乐舞教国子,舞云门大卷、大咸、大韶、大夏、大濩、大武。以六律、六吕、五声、八音、六舞大合乐,以致鬼神袛,以和邦国,以协万民,以安宾客,以说远人,以作动物。乃分乐而序之,以祭、以享、以祀。乃奏黄钟,歌大吕,舞云门,以祀天神;乃奏大簇,歌应钟,舞咸池,以祭地示;乃奏姑洗,歌南吕,舞大韶,以祀四望;乃奏蕤宾,歌函钟,舞大夏,以祭山川;乃奏夷则,歌小吕,舞大濩,以享先妣;乃奏无射,歌夹钟,舞大武,以享先祖。凡六乐者,文之以五声,播之以八音。[19]3933-393

《汉书·律历志》云:

声者,宫、商、角、徵、羽。所以作乐者,谐八音,荡涤人之邪意,全其正性,移风易俗也。八音:土曰埙,匏曰笙,皮曰鼓,竹曰管,丝曰弦,石曰磐,金曰钟,木曰柷。五声和,八音谐,而乐成。商之为言章也,物成孰可章度也。角,触也,物触地而出,戴芒角也。宫,中也,居中央,畅四方,唱始施生,为四声纲也。

……五声之本,生于黄钟之律。九寸为宫,或损或益,以定商、角、徵、羽。九六相生,阴阳之应也。律十有二,阳六为律,阴六为吕。律以统气类物,一曰黄钟,二曰太族,三曰姑洗,四曰蕤宾,五曰夷则、六曰亡射。吕以旅阳宣气,一曰林钟,二曰南吕,三曰应钟,四曰大吕,五曰夹钟,六曰中吕。[1]957-958

《律历志》始为“侯气”之术,用缇室、律管方法则天地之气,亦发现黄钟之律。《后汉书·律历志·候气》云:

《律术》曰:阳以圆为形,其性动。阴以方为节,其性静。动者数三,静者数二。以阳生阴,倍之;以阴生阳,四之;皆三而一。阳生阴曰下生,阴生阳曰上生。上生不得过黄钟之(清)浊,下生不得及黄钟之(数实)清。皆参天两地,圆盖方覆,六耦承奇之道也。黄钟,律吕之首,而生十一律者也。其相生也,皆三分而损益之。是故十二律之,得十七万七千一百四十七,是为黄钟之实。又以二乘而三约之,是为下生林钟之实。又以四乘而三约之,是为上生太蔟之实。推此上下,以定六十律之实。以九三之,(数)得万九千六百八十三为法。于律为寸,于准为尺。不盈者十之,所得为分。又不盈十之,所得为小分。以其余正其强弱。[2]3001-3002

正史中的《律历志》探讨了音律的来源或发生,更探讨了音律的内部结构与规律,或者说探讨了音律(音乐)的本体。《音乐志》则探讨了音乐的内容(作品)、音乐的规格、意义、功能及其音乐的历史。《隋书·艺术列传》和《北史·艺术列传》有“音律”内容,如前所引“音律所以和人神,节哀乐者也”,主要阐述的是非雅乐或非庙堂音乐一类的音律。尽管《律历志》《音乐志》和《艺术列传》中的“音律”各内涵有所不同,表现形态也不一样,但都是属于不同类型的“音乐”或对音乐本体的探讨。把正史中的这些文献连贯起来看,《律历志》对音律的产生、标准音的形成、音律制作与演变等进行了探讨与研究;《音乐志》与《艺术列传》的“音乐”或“音律”则是对音乐的“雅乐”与“俗乐”的分类与探讨。“雅乐”(“雅音”)又称“礼乐”或庙堂之音,雅者正也,“雅音”意为“正音”或“国乐”,从《音乐志》的阐述就可以看到这一特征。《隋书·卷十三·音乐上》“小序”云:

圣人造乐,导迎和气,恶情屏退,善心兴起。伊耆有苇籥之音,伏牺有网罟之咏,葛天八阕,神农五弦,事与功偕,其来已尚。黄帝乐曰《咸池》,帝喾曰《六英》,帝颛顼曰《五茎》,帝尧曰《大章》,帝舜曰《箫韶》,禹曰《大夏》,殷汤曰《护》,武王曰《武》,周公曰《勺》。教之以风赋,弘之以孝友,大礼与天地同节,大乐与天地同和,礼意风猷,乐情膏润。……汉明帝时,乐有四品:一曰《大予乐》,郊庙上陵之所用焉。则《易》所谓“先王作乐崇德,殷荐之上帝,以配祖考”者也。二曰雅颂乐,辟雍飨射之所用焉。则《孝经》所谓“移风易俗,莫善于乐”者也。三曰黄门鼓吹乐,天子宴群臣之所用焉。则《诗》所谓“坎坎鼓我,蹲蹲儛我”者也。其四曰短箫铙歌乐,军中之所用焉。[11]286-287

显然,《音乐志》所探讨的“雅乐”或“庙堂之音”,或者说汉明帝时期相咸祖述而分类的“大予乐”“雅颂乐”“黄门鼓吹乐”和“短箫铙歌乐”的四品之乐,不同于《艺术列传》中说阐述的“音律”,但它们却是构成中国传统音乐完整体系的一部分。

《音乐志》与《艺术列传》分别为正史中的“志”与“传”两种不同体例,可以比较一下前面引用《艺术列传》“小序”所云:“艺术之兴,由来尚矣。先王以是决犹豫,定吉凶,审存亡,省祸福。”很清楚,《艺术列传》的功能与《音乐志》的“雅乐”或“庙堂之音”的功能是不同的。《汉书》开始增设“志”,专门记载“典章制度”的兴废与演变沿革,《音乐志》实则就是用“音乐”实行的典章制度。《音乐志》所描述的“黄帝乐曰《咸池》,帝喾曰《六英》,帝颛顼曰《五茎》,帝尧曰《大章》,帝舜曰《箫韶》,禹曰《大夏》,殷汤曰《护》,武王曰《武》,周公曰《勺》”,体现的是“典章制度”的兴废与演变沿革。因此,“二十六史”将《音乐志》与《艺术列传》分别为“志”或立“传”,表明二者功能不同。《律历志》同样阐述的是律历的兴废与演变沿革,故亦为“志”,其中的“律”就是表述“音律”的兴废与演变沿革。

因此,可以说“二十六史”的《艺术列传》以及《音乐志》和《律历志》直接构成中国艺术的立命之本,中国传统史学的体例、脉络路径是构成中国艺术史的直接基础,而“十三经”之首的《易》是中华文化的源头,“十三经”是中华文化的精神,经、史必然是中国艺术的立艺之道,所以我们提出“立艺之道,曰经与史”。

结 语

宋代理学家张载提出的“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去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24],依然是“立艺之道”的参照精神。也就是说,要为中国艺术立心,为中国艺术理论与史学立命,同时还要为中国传统艺术继绝学。为此,我们在浩瀚的中华传统文献中“爬罗剔抉,刮垢磨光”,选择了经、史,接续《易》所言“三才”之道来讲“立艺之道”。探讨经、史等传统古籍文献,目的就在于寻求与论证我们提出的“立艺之道,曰经与史”的文化依据。概言之,中国艺术应该建立在中国的经、史文献基础之上。如果一提到中国的“艺术学”,就从马克斯·德索瓦尔谈起,这一逻辑起点就错了,偏离了中国艺术的“立艺之道”,偏离中国自身的文化基础和文化精神。因此,这也是我们接着“立天之道”“立地之道”“立人之道”探讨“立艺之道”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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