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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秦两汉时期皋陶文化构建述考

2020-01-02戚卫国

皖西学院学报 2020年6期
关键词:文字

戚卫国

(皋陶文化研究会,安徽 六安 237001)

在中华民族的历史长河中,约4000~4100年前的尧舜禹至夏朝初期,是一个古代文明的大飞跃时期。这个时期文字大致处于初创阶段,尚不能充当记载史事的工具。故而这个时期的历史文化,自然是靠口耳相传而留传于后世。早期皋陶文化构建、演进过程大致也是这样。

一、《皋陶谟》及先秦简帛文献构建了皋陶文化的基础

汉字的创造源于象形。目前所知,约在公元前 21 世纪出现的山东丁公龙山、山西陶寺文化留存在陶器上的陶符与陶文,是最早出现的文字初形。因发现少、辨识难、共识难等原因,目前还不能认定为成熟的文字。甲骨文大致于夏末商初出现,距今约3500年,但由于主要是记述占卜及零星生活类为主的文字,迄今尚未发现直接记述尧舜禹史实的文书。商代早期青铜器及铭文发现很少,直至商代中期才逐步增多。商周的金文主要记载王室占卜、祭祀和军事活动,记述尧舜禹,尤其是皋陶史实方面罕见。春秋时代有两种史官,即太史与瞽矇,他们所传述的历史称为瞽史,所谓“史不失书,矇不失诵”[1](P221)。夏、商、周三代的观念西周始出现,到了春秋战国文化大繁荣时期,诸子简帛类文献记载尧舜禹和皋陶的文字才大量涌现。而到春秋以后的文献中,又出现了虞、夏、商、周四代的提法,中国古史的发端也渐被上溯到相对于晚周的二千年以前[2]。

皋陶为东夷部落领袖,史载其活动于尧舜禹时期。龙山文化与大汶口文化均属于东夷文化范畴,但其是否具有记载史实的功能不得而知。二里头、二里岗和小双桥陶器和动物骨骼上发现的文字,与晚商甲骨文非常相似,暗示中国的文字系统在史前有一个很长的发展过程[3](P306)。古书成书与流传的真实过程是非常复杂和纠缠的。因此,早期的文字资料充其量只能为我们提供社会某些特定方面的局部知识,不足以用来构建完整的古代史[4]。在这个漫长岁月里,尧舜禹和皋陶史实经过多少代人的口与手相传,难免损益增删、有所差异。但通过史学家们审慎鉴别,去伪存真,去粗取精,笔者认为是可以较为接近历史本来面目的。

皋陶史实后人基本依赖于《尚书》记载其言行和功绩而流传于世,并构筑其文化底蕴。根据史实记载,《尚书》的编集从孔子开始[5](P23)。今文《尚书·虞书》中的《尧典》《皋陶谟》《禹贡》三篇特别是《皋陶谟》中,我们可以看到皋陶与其“五教”“五礼”“九德”以及法治、民本思想的陈述,展示了一位超越那个时代的儒家先师形象。

关于《尚书》的成书时间,从古至今争议很大。王国维先生在《古史新证》中认为,《尚书》“至少亦必为周初人所作”[6](P3)。根据2002年从香港回购的青铜器《遂公盨》铭文分析,李学勤先生也认为把禹的传说上推到西周是没有问题的。同时,此盨既为王国维先生在《古史新证》中表明的观点提供了新证据,也以盨铭中的“孝友谟明”,与《皋陶谟》的“允迪厥德,谟明弼谐”显示了所表达的“孝友仁德则可谋广图远”的一致性。裘锡圭先生对《遂公盨》中“天命禹敷土”一句,推定禹是受命于“天”、而不是受命于“舜”的神话人物,因而作出了禹很难说是信史性人物的判断。而上博馆藏楚竹书《子羔》篇记载:一方面孔子承认三代始祖禹、契、后稷为“天子”,另一方面又明确说到了禹、契、后稷均为舜之臣之情节(“舜,人子也,而叁天子事之”)。可见,遂公盨关于禹受“天命”的说法也可以理解为包括“舜命”[7](P33-47,183-199)。

笔者发现,针对上世纪初顾颉刚先生“层累地造成的中国古史”观及以其为代表的“古史辩”派,近几十年来出现了“疑古派”“信古派”“释古派”之争,各抒己见。笔者认同以下观点:“今日探索中国古史传说时代的相关问题,我们不应再走20世纪初期‘疑古派’的老路。‘疑古派’是在西方(包括日本)学术思想影响下,在未能做深入研究的情况下,并受当时的客观环境和条件限制,曾经对古史传说时代的中国历史采取一概怀疑的态度,造成中外学术界以为,先秦古籍均不可信从的后果,从而以虚无的态度来研究中国上古史,将《史记》中记载下来的三千年中国上古史说得一无是处。”[8]上世纪末郭店简、上博简、清华简面世以来,补充了大量尧舜禹时期的历史资料,既为质疑“疑古派”提供了实证,也为我们研究此时期历史文化增添了“新的血液”。如顾颉刚曾在《与钱玄同先生论古史书》中提出:“我们应该注重‘禹’和‘夏’并没有发生了什么关系”,“书中最早把‘夏’‘禹’二字连属成文的,我尚没有找到。”[9](P606)至于禹与夏何以发生关系,顾氏推想当是战国伪史家的安顿。今《厚父》中明见“禹……川,乃降之民,建夏邦”这样的话,清楚地说明了禹“建夏邦”。《厚父》篇的成书年代前文已言,它很可能是一篇西周初年的文献。如此,早在西周初年,禹和夏就已经发生关系了,而且这种关系很清楚——禹建立了夏邦。由此,《厚父》也成为现在所能看到的最早明确说明禹和夏关系的一篇文献。

笔者还查阅到,清华大学所藏战国竹简《良臣》记载了黄帝至春秋时期的著名良臣,按照顺序进行编排,叙及夏代有“史皇”之载:

尧之相焌=(舜,舜)又(有)禹=(禹,禹)又(有)白(伯)(夷),又(有)嗌(益),又(有)史皇,又(有)咎囡(囚)。

《良臣》全篇除了人物名号之外都极其简略,开篇在叙及女和等黄帝师之后便叙及舜为尧之良臣,禹为舜之良臣,而对禹的良臣提及四位:伯夷、益、史皇和咎囚(皋陶)。这是极其珍贵的出土史料,因为以往传世的《世本》《吕氏春秋》和《淮南子》等先秦两汉文献中提及的史皇均与图画的发明相联系,除了三国时期宋衷在《世本》注中将史皇归于黄帝之臣,其他文献未提及史皇的时代归属。清华简《良臣》则明确将史皇的时代归属定为大禹之时,这对文字的发明创制十分重要。郭永秉先生精辟归纳道:“禹臣有史皇,为我们研究中国文字的创制起源时代,提供了一条东周人观念中的可贵史料……似从来没有见到将‘仓颉’或‘史皇’至于夏代始祖禹麾下为臣的说法,《良臣》此条材料的重要性、特异性可见……至少反映出春秋战国时代一部分人心目中,文字的创制时代大概在夏初。”[10]笔者知悉,1991年在山东发现了丁公龙山时代的陶文,时代约为公元前 21 世纪。该陶文虽然与甲骨文不属于一个文字系统,但丁公陶文的出土为中国文字的起源研究提供了重要契机[11]。陈平先生认为:“该陶文……只能是在新石器时代中、晚期出现并首先流行于我国东部的东夷族古文字。”[12]笔者以为,这些为我们研究作为东夷部落首领的皋陶及其文化现象拓展了视野。

参阅众多史学家的论述,笔者认为:皋陶及尧舜禹时代与黄帝、炎帝时代相比,已有所摆脱神话传说的色彩,其历史的清晰度大为提升;大禹、皋陶等大致为春秋战国时期诸子百家认定的、在一定程度上具有华夏民族首批信史性质的历史人物;皋陶协助大禹创立了夏朝,也是一位开启中华文明历史的代表性人物。特别是《皋陶谟》系《尚书》中一篇极为重要的文献,它把道德修身、治理朝政、知人任贤、安民惠民等方面的远见卓识集中展现于皋陶身上,为皋陶文化的起源奠定了基础。鉴于众多学者对《尚书·皋陶谟》的研究文字较多,本文不再赘述。

二、先秦传世文献对皋陶文化的持续构建

先秦著作中还有诸如《诗经》《论语》《孟子》《左传》《墨子》等传世文献中记述一些关于皋陶的文字。我们可以发现,提到上古必说尧舜禹。记载他们的言论、事迹和对其评述,在先秦诸子百家的著作中非常之多;而提及皋陶的,相比少得多。但在中国这样一个长期封建社会、皇权思想浓厚的国度,拿只担任过“大理”“士”职的皋陶与帝王人物相比,皋陶有一定的出现频率已属难得。这也从一个侧面证实,先秦诸子百家对皋陶功绩和形象是认可的。皋陶文化既在夏商周至战国秦汉年间逐渐构建、演进形成,又在秦汉以后获得了丰富发展。今摘录以下先秦时期文字为证:

《诗经·鲁颂·泮水》有:“矫矫虎臣,在泮献馘(ɡuó)。淑问如皋陶,在泮献囚。”

《论语》颜渊篇第十二载子夏曰:“富哉言乎!舜有天下,选于众,举皋陶,不仁者远矣。汤有天下,选于众,举伊尹,不仁者远矣。”

《左传·庄公八年》:“夏,师及齐师围郕。郕降于齐师。仲庆父请伐齐师。公曰:‘不可。我实不德,齐师何罪?罪我之由’。《夏书》曰:‘皋陶迈种德,德,乃降。’姑务修德以待时乎。师还。君子是以善鲁庄公。”《左传·文公五年》:“六人叛楚即东夷。楚成大心、仲归帅师灭六。”“冬,楚公子燮灭蓼,臧文仲闻六与蓼灭,曰:皋陶庭坚不祀忽诸。德之不建,民之无援,哀哉!”《左传·昭公十四年》:“己恶而掠美为昏,贪以败官为墨,杀人不忌为贼。《夏书》曰:‘昏、墨、贼,杀。’皋陶之刑也。请从之。乃施邢侯而尸雍子与叔鱼于市。”

《墨子·尚贤下》曰:“是故昔者尧有舜,舜有禹,禹有皋陶,汤有小臣。”

《孟子·滕文公上》写道:“尧以不得舜为忧,舜以不得禹、皋陶为忧。”《孟子·尽心上》还杜撰了这样了一个“两难”悖论故事:“桃应问曰:‘舜为天子,皋陶为士,瞽瞍杀人,则如之何?’孟子曰:‘执之而已矣。……’”

屈原在楚辞《九章》首篇《惜诵》中吟道:“俾山川以备御兮,命咎繇使听直。”

《荀子·成相篇》第二十五记述:“禹傅土,平天下,躬亲为民行劳苦。得益、皋陶、横革、直成为辅。”《非相篇》第五记载:“皋陶之状,色如削瓜。”

《吕氏春秋》仲春纪《当染》“四曰”中写道:“舜染于许由、伯阳,禹染于皋陶、伯益,汤染于伊尹、仲虺,武王染于太公望、周公旦,此四王者所染当,故王天下,立为天子,功名蔽天地,举天下之仁义显人必称此四王者。”并在仲夏纪《古乐》“五曰”中继续写道:“禹立,勤劳天下,日夜不懈……。于是命皋陶作为《夏龠》九成,以昭其功。”

以上列举,孔子、孟子和墨子是把皋陶看作古时的贤人;《吕氏春秋》、荀子认定了皋陶在辅助大禹中的作用;《诗经》和屈原则明确皋陶为贤明正直的法官。当然,以《左传》中的三篇皋陶论述最为具体,认定皋陶既为那个时代德教与刑法上的领袖人物,又是东夷部落德高望重的祖先。《左传》里还讲到皋陶后裔受封地“六”被楚国灭亡的事,也婉转地表达了作者对皋陶的敬重之情。同时,我们也几乎没有看到今文《尚书·虞书》的三篇以及以上列举诸篇中有什么神化皋陶的意味。

笔者以为,为何我们要重视先秦诸子百家对皋陶等上古时期人物的记述和评价?这是由于秦始皇的焚书坑儒和项羽的再次复仇性破坏,对先秦留下的文书造成毁灭性损失,先秦的著作少之又少,显得十分珍贵。加之先秦时期较少后世儒家思想和帝王意识印迹,或许更接近历史的真实。即使是疑似伪书《大禹谟》中,也有记述皋陶“明于五刑,以弼五教”的符合历史情景的文化构建,亦不应忽视。我们要注意纠正疑古思潮影响下对中国古代文明估计偏低、偏晚的倾向。

《竹书纪年》是春秋时期晋国史官和战国时期魏国史官所著的一部编年体通史,于西晋咸宁五年(279年)发现出土。《竹书纪年》与长沙马王堆汉初古墓所出古书近似,而竹书纪年的诸多记载也同甲骨文、青铜铭文、秦简、楚简相类似。其中以下有关皋陶的记载与其他史籍对照,较为可信。

《竹书纪年》:“(帝舜)三年,命皋陶作刑。”“(大禹)二年,咎陶薨。五年,巡狩,会诸侯于涂山。”

三、两汉思想家对皋陶文化的深度构建

到了西汉时期,以《史记》《淮南子》记载皋陶的文字最有影响力,列举如下:

《史记·夏本纪》“皋陶于是敬禹之德,令民皆则禹,言不如,刑从之,舜德大明。”“帝禹立而举皋陶荐之,且授政焉,而皋陶卒,封皋陶之后于英、六,或在许”。

汉武帝时期的司马迁,在《史记》的《五帝本纪》和《夏本纪》中,记述皋陶的文字大都与今文《尚书》中的《尧典》《皋陶谟》一致。以上摘录为新的史实补充。

《淮南子·主术训》云:“故皋陶喑而为大理,天下无虐刑,有贵于言者也;……故不言之令。”[13](P317)《淮南子·脩务训》称“皋陶马喙,是谓至信;决狱明白,察于人情”[13](P865-867)。高诱注:“喙若马口,出言皆不虚,故曰至信。”东汉班固≪白虎通义·圣人≫中有论:“皋陶鸟喙,是谓至诚。”《淮南子·泰族训》云:“尧之举禹、契、后稷、皋陶,政教平,奸宄息,狱讼止而衣食足,贤者劝善而不肖才怀其德。”[13](P905)分析以上三段文字的核心观点是:其一,皋陶身教重于言教,话虽不多却言必信、言必果;其二,皋陶精神特质为“至诚至信”;其三,皋陶执法公正,断案准确,避免暴虐刑罚;皋陶时期刑德协调,教化平和,社会稳定,百姓衣食充足。

东汉时期著名的思想家和倡导“疾虚妄而归实诚”的王充,相比先秦诸子,对皋陶的记载和评述大大增加,对皋陶的历史功绩认识可谓突飞猛进。摘录以下文字为证:

《论衡·卷第一·逢遇篇》云:“故舜王天下,皋陶佐政,北人无择深隐不见;禹王天下,伯益辅治,伯成子高委位而耕。非皋陶才愈无择,伯益能出子高也,然而皋陶、伯益进用,无择、子高退隐,进用行耦,退隐操违也。退隐势异,身虽屈,不愿进;人主不须其言,废之,意亦不恨,是两不相慕也。”[14](P3-4)

《论衡·卷第三·骨相篇》载:“传言黄帝龙颜,颛顼戴午,帝喾骈齿,尧眉八采,舜目重瞳,禹耳三漏,汤臂再肘,文王四乳,武王望阳,周公背偻,皋陶马口,孔子反羽。斯十二圣者,皆在帝王之位,或辅主忧世,世所共闻,儒所共说,在经传者较著可信。”[14](P93-96)

《论衡·卷第九·问孔篇》载:“皋陶陈道帝舜之前,浅略未极。禹问难之,浅言复深,略指复分。”[14](P344)

《论衡·卷第十二·谢短篇》载:“法律之家,亦为儒生。问曰:‘《九章》,谁所作也?’彼闻皋陶作狱,必将曰:‘皋陶也。’诘曰:‘皋陶,唐、虞时,唐、虞之刑五刑,案今律无五刑之文。’”[14](P493-494)

《论衡·卷第十七·是应篇》云:“圣王莫过尧、舜,尧、舜之治,最为平矣。即屈轶已自生于庭之末,佞人来,辄指知之,则舜何难于知佞人,而使皋陶陈知人之术?”“儒者说云:觟<角虎>者,一角之羊也,性知(识)有罪。皋陶治狱,其罪疑者,令羊触之。有罪则触,无罪则不触。斯盖天生一角圣兽,助狱为验,故皋陶敬羊,起坐事之。此则神奇瑞应之类也。”[14](P661-663)

《论衡·卷第二十八·正说篇》载:“圣成事,舜难知佞,使皋陶陈知人之法。佞难知,圣亦难别。”[14](P1001)

王充的《论衡》中虽然有少量对于皋陶神话如“神判法”的批判,但更多反映的是王充突破了汉代以来的儒家历史观,突显了皋陶执法佐政的作用。更难能可贵的是:

《论衡·卷第十六·讲瑞篇》载:“夫凤皇,鸟之圣者也;骐驎,兽之圣者也;五帝、三王、皋陶、孔子,人之圣也。十二圣相各不同,而欲以麞戴角则谓之骐驎,相与凤皇象合者谓之凤皇,如何?夫圣鸟兽毛色不同,犹十二圣骨体不均也。”[14](P630)

此文中,王充把皋陶提到上古的“十二圣”(就“人之圣”言,是“十圣”)之一。除贵为“五帝、三王”的帝王外,其他可称之为圣人的,仅“皋陶”和“孔子”两人,可见王充对皋陶的尊崇之高。

具有批判精神的王充,却对皋陶情有独钟、倍加颂扬。由此笔者想道:一是王充不愧为大思想家,他不拘泥于帝王高贵论和正统论观念的束缚。虽然功臣众多,可他独具慧眼,把皋陶与孔子并重,与“五帝、三王”并高,的确是超凡脱俗,高屋建瓴。二是到了东汉时期,由于《尚书》的劫后余生和《史记》的出现,使得王充比先秦诸子掌握了更多虞夏时期的一些资料,因此,他能从纵横古今、旁征博引中,更加推崇皋陶的丰功伟绩,故而得出除了八位帝王外,唯有皋陶和孔子可称为“圣人”的结论。

当然,汉代之后南宋的朱熹、叶适以及清代的沈家本等人,在皋陶文化的构建与拓展上也留下了丰硕成果,因不在本文论述范围,故不拟述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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