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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创新创业学分积累与转换的途径探析

2020-01-02林佳丽武冰

文化创新比较研究 2020年5期
关键词:学分模块制度

林佳丽,武冰

(黑龙江工商学院,黑龙江哈尔滨 150025)

国家潜在的发展能力取决于国家的创新能力,只有超长的创新能力才能使国家在国际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大学生是国家创新的后备力量,以创业带动就业是大学生新的就业方向。 但由于在校大学生缺乏创业经验,在硬件上需要依托学校孵化平台,为了能使创业项目真正地落地,不可避免需要占据课堂学习时间,这就需要有创新创业相关的学分累计与转换体系, 帮助学生在创业的同时完成学校规定的课程。

1 关于学分银行及创新创业学分积累与转换的相关政策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提出了“建立学分银行”“搭建终身学习‘立交桥’, 促进各级各类教育纵向衔接、 横向沟通”,“建立继续教育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实现不同类型学习成果的互认和衔接”[1]。 十三五纲要提出:“制定国家资历框架、推进非学历学习成果、职业技能等级学分转换互认。 ”[2]2013年11月12日的中国共产党十八届五中全会中,进一步提出试行普通高校、高职院校、成人高校之间学分转换,拓宽终身学习通道。

建立学分银行是党和国家的意志。 2015年5月4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各高校要设置合理的创新创业学分,建立创新创业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探索将学生开展创新实验、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和自主创业等情况折算为学分, 将学生参与课题研究项目试验活动认定为课堂学习。 ”[3]2015年6月11日《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 中提出:“支持大学生创业。建立健全弹性学制管理办法,支持大学生保留学籍休学创业。 ”[4]2016年3月18日《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 提出:“落实并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和教育教学改革。建立个人学习账号和学分累计制度。”2017年9月24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的意见》 提出“强调要创新人才培养机制。 把创新创业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 完善学分制,实施灵活的学习制度”[5]。

2 建立民办高校创新创业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目的与价值

2.1 制度建立的目的

2017年9月24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中指出“要健全促进高等教育内涵发展的体制机制”。强调要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不同类型的高校要探索符合自身特点的培养模式, 着重培养适应社会需要的创新性、 复合型、 应用型人才。 把创新创业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建立健全学科专业动态调整机制,完善学分制,实施灵活的学习制度”。 目前,民办高校作为地方高校正处在向应用型转型过程中,既要遵循“把办学思路转到培养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上来, 转到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上来”(教发﹝2015﹞7 号)的指导思想,又要肩负“培养规模宏大,富有创新精神,勇于投身实践的创新创业人才队伍” (国办发﹝2015﹞36 号)的责任。所以,民办高校转型的主要任务是创新人才培养机制, 同时要改革教学和学籍管理制度。 通过建立创新创业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 为有意愿有潜质的学生制定创新创业能力培养计划, 客观记录并量化评价学生开展创新创业活动情况。

2.2 制度建立的价值

首先, 建立民办高校创新创业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是深化高校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的有效途径。当前,大学生毕业创业已经成为缓解就业压力的重要途径。 培养大学生的创业能力, 让自己的兴趣和项目结合起来做自己喜欢的事情, 充分发挥自我价值是高质量的就业。 而创业能力可以通过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在校期间进行培养, 将创新创业教育及实践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为地方经济发展培养年轻的后备力量。

其次,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大多应用于继续教育,这是由继续教育开放灵活的特点决定的, 在普通高校中尚未全面铺开, 在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中实行学分积累与转换是一种有益的尝试。

3 创新创业学分积累与学分转换的认定范围与计分原则

首先,制定一套相关的管理文件。建立一套创新创业学分积累与学分转换的制度可以规范转换行为,统一标准。 制度应包含学分积累和转换的范围、原则、办法,操作步骤规范、流程严密,实际运用过程中能够不因人而设、 因事而移, 保证系统运行不受个人因素影响,保证每个学生的信息具有可比性。学生在读期间创业一定是经历过慎重的思考与权衡, 完善健全的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给了学生创业的信心和保障, 能保证学生在创业的同时能按时毕业。 既然制度为真正创业的学生提供了保障,那么对于提供虚假信息,以创业为借口骗取学分的行为,同样会有严厉的处罚条款,最重处罚可取消毕业资格。

其次,双创学分积累与转换的范围。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多种多样,将这些活动按照通识教育类、专业教育类、实践实习类等进行划分,结合不同专业特点将项目分别归到以上对应课程类别中, 以取得相应的课程学分。比如,涉及沟通表达技能、文化素养、分析思辨能力的文体竞赛或活动课可抵相应的通识教育类学分;学科竞赛、参与科研项目、发表学术论文等可以抵专业课程中的理论课程学分;发明创造、自主创业、社会实践等可抵专业课程中实验课程学分和实践实习学分。 很多创业实践活动都是相关学科门类甚至不同学科交叉在一起的,这时需要对这项活动进行拆分,按照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规定的可转换学分范畴给出对应的学分,因此,如何按照课堂学习内容拆分项目尤为重要。

再次,有力的组织保障是制度实现的基础。一是要成立专门负责创新创业学分积累与学分转换管理的组织或者教务处设立专门负责这项工作的部门或人员,主要工作内容包括解答学生的咨询与疑问、 准确拆分项目所涉及交叉学科的学分归属、 及时认定学分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材料的审核、 解答学生对认定结果的质疑等。二是在现行的教务系统中开发“创新创业学分积累与学分转换系统”,对学分进行管理。 系统包括以下模块:创新创业学分申报项目的生成模块、学生申请模块、学分鉴定录入模块、审核模块、查询模块、反馈模块、确认模块。除按照要求提供支撑材料需要纸质材料外,其他程序均可以在系统中进行,保证信息的公开透明。

最后, 创新创业学分积累与学分转换的认定范围与计分原则。 一是认定范围。 根据《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提到“探索将学生开展创新实验、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和自主创业等情况折算为学分,将学生参与课题研究、项目实验等活动认定为课堂学习”, 创新创业学分的认定范围包括:学科竞赛、科学研究、发明创造、自主创业、职业资格、科技文体竞赛、社会实践等。二是认定程序。创新创业学分按照专业必修课程管理。 根据创新创业学分的认定范围划分认定部门, 并确定学生需要提供的支撑材料。 每学期期初项目认定部门在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系统中生成申报项目类别名称及需要提供的佐证材料, 每学期期中学生可在系统中录入个人创新创业学分相关的申报信息并准备佐证材料, 认定部门依据创新创业活动所对应的学分核定标准对学生申报的创新创业信息进行审核认定, 在每学期考试周的前两周完成鉴定,将鉴定结果汇总到创新创业指导中心,由创新创业指导中心将结果反馈到各系部, 使学生知晓自己的学分情况,核实无误后学生签字确认。对于认定的学分与实际不符的,需重新认定;弄虚作假的,取消所获得的相关学分,视为作弊;认定违规问题严重的,视情节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三是创新创业学分的计分原则。根据创新创业学分的认定范围将创新创业活动按照类别、级别进行划分,每个级别对应一个学分[6]。

4 结语

在创新创业的浪潮中人是核心要素, 推动创新创业发展就是以人为核心推动创业创新, 这其中大学生是创新创业的生力军,引导学生创新创业,有利于发掘学生的潜质,缓解大学生就业压力,能使学生快速融入社会的重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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