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应急保护策略探究
——以湖南省西部地区白族文化遗产为例
2020-01-02刘学民
刘学民
(常州市天宁区文化馆,江苏常州 213000)
1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意义
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的灵魂和精神支柱。在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应急保护的工作实践当中, 只有长期坚持科学性的保护原则和思想理念, 才能进一步提升应急保护工作的质量。与此同时,如果想要使应急保护工作发挥出实质性价值和作用, 还需要利用社会多方参与和社会主导的特殊模式,采用及时、有效、合理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措施。 我国在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的过程中, 其目标不单单是某一个群体或者部分人员个人利益的最终实现,更是社会主义文明国家、中华民族传统传承的重要方向, 也是国家政府履行公共文化服务义务和责任的重要展现。因此,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应急保护工作来说, 它其实是一项设计范围相对广阔、难度相对较大的系统性工程各行想。怎样切实提升该工程项目的质量和效率, 不仅是国家政府的重要工作任务,同时也需要将社会各个领域、民众等差异性保护主体的保护职能发挥出来。 立足于传统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经验, 总结应急保护工作中的失败案例,践行实际应急保护工作。
2 非物质文化遗产应急保护策略
2.1 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应急保护法律法规的建设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民族传统优秀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一种无法再生的文化资源,国家政府需要长期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为工作重点之一。 在人民群众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意识仍然不能全面树立以前,立法对于相关工作的重要性凸显。 此外,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与长期性的保护工作在工作内容上具有一定差异,必须制订出行而有效的策略,发挥出应急工作的实质性保护意义。由此可见,将这项工作做好是极其不易的, 应急措施需要具备坚实的法律后盾, 将法律法规作为硬性激发应急保护工作的坚实保障。简而言之,法律法规就是应急抢救保护工作的基础与前提。
一方面,现阶段,随着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国家建设工作的不断深化,以及国人经济水平、文化素养的不断提升, 国家和人民群众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视度逐渐提升, 将大量曾经没有纳入非物质文化遗产行列的优秀传统文化相继纳入其中,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数量在近年来得到大幅度增长, 种类也变得更加繁多复杂,性质、属性、内容各具特色、差异巨大,需要一部能够与之匹配,即具有针对性、又具有普适性的法律法规。另一方面,各级省级、市级、县级政府也需要出台一系列有关当地非物质文化遗产应急保护的规章制度, 各级人大应积极将这些规章制度申报国家立法部门予以尽快立法。继而,形成一个完善的非物质分化遗产应急保护法律体系, 使传统的应急保护形成有法可依的良好局面, 使传统应急保护工作的无序化向更加有序、更加有条理的方向发展。
2.2 建立科学管理机制,发挥管理机制的基础性作用
我国作为一个地域辽阔的多民族国家, 非物质文化遗产数量、种类巨大繁多,覆盖范围极其广阔,保护工作与国家政府多个行政部分息息相关, 包括文化和旅游部、宣传部、宗教部门、旅游部门、教育部门以及公安部门等。 由于各部门相对独立,工作交流、工作探讨机会相对较少, 所以导致在非物质文化遗产应急保护工作开展的过程中,时常出现多部门管理职责界限、内容不明确的现象,导致一系列的管理重叠、管理交叉、管理错误问题发生。 这不仅较大程度地增加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应急保护工作的管理成本, 同时也大大降低了应急保护工作的管理质量和管理效率, 使原本需要立即完成、即刻生效的保护措施,难以在第一时间发挥出应有作用。甚至出现各级部门、不同部门之间的责任推卸现象,使管理工作无法有效落实到关键点位。虽然针对上述现象,国家已经制定行管法律法规,但是仍然需要我们以科学发展观的态度进一步加强。第一,构建一个能够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各类项目形成有效认定的标准体系;第二,相关部门需要联合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应急保护措施和未来工作的规划设计;第三,拟定国家级、地方级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名单,定期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第四,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开展情况较差的政府部门进行相应处罚,提升其对应急保护工作的重视度;第五,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产权保护的重视度;第六,工作过程必须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基础,做到应急有方、应急依法。
2.3 采用科学方式,提升应急保护措施的实际价值
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保护部门, 需要定期开展针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工作,从多个角度、层面收集相关资料,构建系统性、完整化的数据信息资料中心。普查工作作为应急保护工作开展的首要任务, 我们必须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重视。一方面,应用科学的方法采集相应作品,对民俗实施系统化记录。 另一方面,全方位收集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作品, 对各地传统民俗文化进行详细记录,确保非物质文化遗产受现代化思想、现代化设备的影响发生变形, 保障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本来面貌, 继而为国家政府构建非物质文化遗产应急保护规划提供大量可用依据。
3 案例分析
3.1 背景介绍
湖南西部白族生活在交通运输、 经济发展较为落后的武夷山地区,与本地苗族、汉族、布依族等多个民族长期以来和谐共处、发展平衡。湖南西部白族起源于云南省大理自治州,根据我国少数民族迁移历史资料,湖南西部白族人民是从大理迁移而来的。 随着时间的推移, 该地区白族逐渐成为湖南民族文化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门。 以该地区白族为资源的旅游开发逐渐兴起,广受社会各界人士关注。
3.2 湖南省西部地区白族文化遗产构成
湖南省白族非物质文化种类丰富多彩, 非物质文化遗产经过长时间的积累层次较深。 依照传承时间的长短, 可以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分为一般非遗和非遗两种。 其中非遗依照级别可以具体将其分为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等。 湖南西部白族被归纳于国家级的非遗包括桑植民歌、白族舞蹈等4 个具体项目;被归纳于省级的非遗包括张家界泼水龙灯、传统龙舟赛等5 种。
4 湖南省西部地区白族文化遗产保护策略
4.1 党和政府对湖南省西部地区白族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高度重视
为贯彻落实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战略方针,切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 湖南省西部地区桑植县采取培养、 挖掘以及扶持等一系列有利措施。 首先,对价值较高的民族艺术、技艺传承人进行重点帮扶支持,积极引导民间艺人广泛收徒从艺,不断强化艺术骨干的培养力度。在2018年6月桑植民歌比赛的过程中,桑植县委县政府对来自全县35 个乡镇的百余名青年文化传承者实施为其两个星期的民歌教育培训。 2018年7月,由湖南省文化主管部门、湖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以及桑植县委县政府联合举办的民歌进校园活动,进一步深化了非遗保护工作。
4.2 人民群众对湖南省西部地区白族文化遗产保护的全力支持
在湖南省各级领导和党组织的带领下,政府人员、党组织成员利用学习、 工作时间进行湘西白族文化宣传,高水平调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对湖南省西部地区白族文化遗产保护形成良好推动作用, 逐渐形成多角度、全方位的保护战略,初步构建起非物质文化遗产综合性保护体系。
4.3 企业对湖南省西部地区白族文化遗产的积极开发
湖南省西部地区白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保护,与湖南省企业单位息息相关,尤其是该地区的旅游类企业, 为切实保护湖南省西部地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承建大量保护单位。 例如,桑植县地区的桑植民歌保护委员会、张家界地区的魅力湖南机构等。 其中,魅力湖南机构自建立至今, 其创始人杨女士率领大批高素质、高水平的创作团队深入湘西白族、布依族、侗族聚集地区进行调查研究、 风采观赏, 足迹踏遍湖南省33 个县级市和百余个少数民族村寨,精挑细选,整理出大量表演素材,经过更加科学的艺术包装以后,将过去不被人们所知道的湖南西部民间传承者带出村寨,使其走向舞台、走向媒体。继而,帮助那些即将灭绝、隐秘于山林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应急保护,艺术手法、文化思想得到强有力的传承,为挖掘、抢救张家界和湖南西部地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做出巨大贡献。
4.4 文化爱好者、学术人员对湖南省西部地区白族文化遗产保护
大量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有着较高兴趣和好奇心的文化爱好者,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保护、历史资料的保护切实努力, 积极融入政府带领下的保护战略中,默默无闻地为保护工作付出自身力量。这些人不仅是非遗保护的佼佼者, 更是民族文化传承和发展的脊梁,是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梦想的奠基人。
5 结语
综上所述,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民族文化特殊性的重要体现,是展示一个民族、国家生活方式、审美特点以及个性的重要载体,其应急保护工作极为重要,各级部门必须提升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应急保护工作的重视,从立法、管理以及管理方式等多个方面着手,有效提升保护质量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