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论观照下的英汉翻译不可译研究
2019-12-30魏精良
魏精良 仇 伟
(济南大学外国语学院, 济南 250022)
一、引言
翻译是两种不同语言之间的转换,不同的语言或多或少有着自己独有的语言架构,再加上地理、历史、意识形态等因素,语言之间的转换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一些沟壑。英汉两种语言分属不同的语言体系,二者不仅在语音、书写、句法结构等方面有着很大的差异,而且操两种语言的说话者在文化背景和思维方式等方面也不尽相同,这直接导致的结果就是在两种语言的转换过程中很有可能出现无法翻译的情况,即不可译的问题。可译还是不可译一直是翻译研究中学者们关注的重点,因为其涉及到翻译原则、方法等诸多问题,许多学者对这一领域都有很大的研究兴趣[1][2][3][4]。
汉斯·弗米尔(Hans J. Vermeer)于20世纪70年代提出的目的论(Skopos Theory)认为每一种活动都有一定的目的,而翻译是一种活动,所以翻译也一定是有目的的。目的论最为关注的就是翻译的目的,目的决定了翻译的方法和策略。在翻译活动中可以有各种不同的目的,译者的任务就是在给定的翻译情景中选择特定的目的。正因如此,有时为了达到特定的目的,在英汉翻译过程中有时会出现不可译的问题。本文将从目的论视角出发,研究英汉翻译中在语言和文化两个层面出现的不可译问题。
二、目的论三原则
二十世纪七八十年代标志着一个新的翻译理论的开始——汉斯·弗米尔所倡导的目的论。弗米尔认为在翻译中只靠语言学派的方法不行,因为翻译不仅仅只是一个语言过程。目的论将翻译范式从语言为导向转变为功能和社会文化导向的框架中,它不再强调原文(source text)的功能,而是突出译者在创造译文(target text)中的角色以及译文的目的(skopos/purpose)。换言之,目的论强调的是译者的角色、译文以及输出译文的目的。弗米尔提出在翻译中需要遵循三个基本原则,即目的原则(skopos rule)、连贯原则(coherence rule)以及忠实原则(fidelity rule),其中目的原则是首要原则,连贯原则和忠实原则处于从属地位。
(一)目的原则
目的原则是目的论的核心原则,任何翻译活动都有一定的目的。弗米尔(转引自Nord)提出,目的原则即每项译文都是出于特定的目的而产生,并且应该服务于这个目的,译文应该在目的语使用环境中运行,而且按照目的语使用者的需求运行[5]。简而言之,翻译注重的是译文的目的而不是以往语言学派所追求的原文和译文的对等。然而Nord指出,这并不意味着一个好的译文需要根据事实遵守或者适应目标文化的一些期望,目的原则旨在解决追求自由还是忠实翻译、动态亦或形式对等、优秀还是盲从译者等永恒的困境[5]。
(二)连贯原则
连贯原则也被称为语内连贯原则(intratextual coherence),即原文向译文转换之后可以为目的语(target language)使用者理解和明白,原文的信息可以在目的语使用的环境中得到充分的传达。在这一过程中,译者需要考虑到目的语使用者所处的社会环境、文化背景、实际需求等因素。一项成功的译文只有让读者感觉可读、可理解以及有意义才是一项好译文。假使一篇名著的翻译前言不搭后语,不考虑读者的可接受度,让读者完全不清楚它到底在讲什么,这样的译文一定不是成功的译文。
(三)忠实原则
忠实原则也叫语际连贯原则(intertextual coherence),简单来说即译文需忠实于原文。Nord提出,原文和译文之间是有某种联系的,这种联系就是原文和译文之间的忠实,而这种忠实取决于译者对原文的理解以及译文的目的[5]。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忠实原则和对等理论中提出的忠实概念有相似之处,但目的论中的忠实原则需要受到目的原则的约束,即有时为了达到一定的目的,译者不能做到在翻译中完全忠实于原文,可能会根据目的的不同对原文进行适当的删减或补充。
在翻译实践中,三个原则扮演的角色并不是平行对等的,忠实原则从属于连贯原则,忠实原则和连贯原则又都从属于目的原则。正如Nord所认为的那样,如果目的需要功能的改变,标准将不再是忠实原文而应是基于目的的充分或者适当;如果目的要求连贯,那么忠实标准就不再有效了[6]。
三、英汉翻译中的不可译
翻译简单来说就是译者将原文的信息尽可能地让目的语读者可以理解和明白,然而译者能否完全还原原文的信息,或者能否做到让目的语读者像源语使用者理解原文一样去理解译文,这直接引发的一个问题就是翻译是可译还是不可译的。杨衍松指出,可译与不可译是一对古老的二律背反的命题,一方面翻译可以促进不同民族的了解与交往,另一方面许多翻译家也对翻译的真实性表示怀疑。[7]在目的论三原则的观照下,本文将从语言和文化两个层面论述英汉翻译过程中出现的一些不可译问题。
(一)语言层面的不可译
由于世界上各个国家和民族所处的地理环境、经济发展水平、历史文化等因素不尽相同,导致的一个结果就是语言的表达方式也不尽相同。英语属于印欧语系,汉语属于汉藏语系;英语重形合,汉语重意合;英语多用抽象词,汉语多用具体词等等。英汉两种语言的差异不胜枚举,这些无不给英汉翻译带来了极大的困难,有些甚至导致不可译。
1. 双关语的不可译
双关(pun)即在一定的语言环境中,借助语言中的语音或词汇,使一个单词具有两重意义。双关一般分为语音双关和语义双关,前者主要是利用字词的同音或近音构成双关语,后者多利用词汇或语句的多义性构成双关语。双关语在英汉两种语言中经常被使用,然而由于语言的客观差异,往往使得双关语的翻译无法完整地呈现出来。
例如在《红楼梦》中,曹雪芹笔下贾府的四位妙龄女子贾元春、贾迎春、贾探春和贾惜春,四位女性的名字翻译起来看似简单,但若是深究就会发现四位女性的名字其实不可译。究其原因在于名字里面出现了双关,曹雪芹笔下的这四位女性的名字不仅仅是字面意思,将名字中间的字串起来就是“原应叹息”,也有红学家指出可以倒过来理解为“叹息姻缘”。如果只是单纯地将名字的字面意思译出,那曹雪芹背后想表达的对女性悲惨命运的同情、对封建社会黑暗统治的鞭笞、对自由婚姻的追求就完全无法表达出来。如果按照字面意思翻译,可能遵循了忠实原则,但囿于连贯原则,会导致这些名字不可译。
再如下面一段对话:
Customer: Waiter, will the pancakes be long?
Waiter: No, sir. Round
这段英文对话放在英语语境中还是比较好理解,但是想译成中文就比较麻烦,原因在于对话中出现了语义双关。“long”在英语中既可以指时间长也可以指物体的尺寸长,而在汉语中“时间”和“尺寸”两个概念并无直接联系,在原文中产生的幽默诙谐的效果译成中文可能并不能完整地呈现出来。这段对话自然可以按照字面意思来翻译,遵循忠实原则,但是连贯原则导致这段对话不可译。
2. 拆字的不可译
汉字属于表意文字,不同的偏旁部首经过不同的组合方式可以变成不同的汉字;英语属于拼音文字,由26个字母经过不同的组合方式也可以变成不同的单词。在汉语中有时把一个汉字可以拆分为好几个汉字,并且都是有意义的,拆开的汉字和原先的汉字还有一定的联系,在这种情况下要想翻译成英文是非常困难且几乎是不可能的。
请看以下一副对联:
氷冷酒,一点二点三点
丁香花,百头千头萬头
这副对联可以算得上是一副绝对了,“氷冷酒”对“丁香花”,“一点二点三点”对“百头千头萬头”。更绝的在于“一点二点三点”取自“氷冷酒”的偏旁,而“百头千头萬头”取自“丁香花”三个字的上半部。这样的一副对联自然可以在忠实原则的指导下译成英文,但原先的语义一定无法完全地传达出来,即在连贯原则的要求下会导致这副对联无法翻译。
英语中“news”这个单词也比较有意思,它分别由“north”“east”“west”以及“south”这四个方位词取其首字母而构成。何为“消息”,来自东南西北的信息唤作消息。“news”当然可以译为“消息;新闻”,但是无法体现出其单词本身可以传达的含义,所以在连贯原则的要求下也会让这个单词无法真实地翻译成中文。
3. 字谜的不可译
字谜在英汉两种语言中也是被广泛使用的,文学作品中的字谜丰富了作品的可读性和趣味性,日常生活中的字谜增添了生活的乐趣。然而很多字谜只可意会不可言传,字谜的谜底在源语中可以很好地被理解,如若译成目的语,很多时候是非常困难的。
请看以下一则字谜:
Why did the man throw the butter out the window?
这则字谜的答案是“Because he wanted to see the butterfly”,英语使用者可能会很好的理解这则字谜的谜底,这则字谜也可以很好的翻译成汉语,但是汉语使用者一定会困惑将黄油扔出窗外这一动作和想看蝴蝶有何种联系。虽然满足了忠实原则,但连贯原则会直接导致这则字谜不可译。
再看汉语中的一则字谜:
他俩差点都当兵。
字谜的谜底是“乒”和“乓”,也许这则字谜不是很好猜出,但汉语使用者看到答案一定会马上心领神会,明白字谜的谜底是何意思。当然这则字谜和谜底也可以直接翻译成英语,但译成的英文一定会和原义相差甚远,无法满足连贯原则。
综上可以发现,在英汉翻译中,涉及到语言层面时,有的时候是可以直接翻译成另外一种语言,即可以满足忠实原则,但是发现直接译成另一种语言时很多时候都是不通顺的,可能会让目的语读者不明所以,这也就导致了两种语言在语言层面出现了不可译。
(二)文化层面的不可译
翻译不仅是两种语言间的互相转换,更是一种跨文化的交际活动。文化具有共性,但是由于各个国家和民族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社会意识形态有异等因素,文化也具有个性,所以会出现一些具有民族特色的词汇或语言表达,这无疑会给翻译活动带来巨大的挑战。
1.称谓语的不可译
英汉两种语言有完全不同的称谓语体系,汉语中的称谓语远远多于英语中的称谓语,并且要复杂许多。二者之间确有重合之处,但更多的是无法弥补的差异。以英语词汇“cousin”为例,可以译为“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然而这八个称谓语在汉语中指的并非为同一人,可是在英语中却用一个词汇统一称呼。究其原因,在于汉文化自古以来就特别重视家族观,注意维护家族关系,讲究尊卑有序;而英语文化更多的是强调个性、独立,家族观念较为松散。所以英汉两种语言中,亲属之间的称谓语有很多不对等的情况,这也就直接导致了称谓语的不可译。
再以汉语中的“先生”二字为例,“先生”自然可以译为“Mr.”,然二者之间并非完全对等。在英语中“Mr.”是一个常见词汇,几乎可以用来指称任何男性,对于德高望重的人可能用“Prof”或者“Dr.”来指称。但是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先生”是一个极其讲究的词,在不同时期指称的对象可能都不太一样,例如《论语·为政》中“有酒食,先生馔”,注解说“先生,父兄也。”如今很多妇女也将自己或别人的丈夫称为“先生”。此外,对于有学识和较高社会地位的女性,也可被唤作“先生”,例如我们所熟悉的“杨绛先生”“屠呦呦先生”等。在文化交流中,如果只是一味地追求译文的连贯和忠实,却忽略了我们交流的目的是传播优秀文化,促进各不同文化之间的理解与融合,这样的译文一定不会是好的译文。
2.商标语的不可译
随着世界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国家间的贸易往来也越来越频繁,在此背景下,一个成功的商标语翻译无疑会给一个企业加分不少。好的商标语不仅字面上能够快速抓住消费者的眼球,背后也体现了其独有的文化内涵。如果在翻译中忽略文化因素,单纯直接翻译,轻者闹笑话,重者会损害企业形象,造成直接的经济损失。
在上个世纪,中国有一家日化公司生产了一种名为“芳芳”牌的唇膏,其对外商标名称直接译为“Fang Fang”。该产品在国际上的销量并不理想,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商标语的翻译出了问题。“芳芳”在汉语中是一个很好听的名字,让人不自觉地就会联想到一个温柔、可人、美丽的妙龄女子形象。然而“fang”译为英文是“毒牙;尖牙”的意思,而且还是两个“fang”连在一起,越发加重了惊悚的氛围,自然不会受到操英语人群的欢迎。无独有偶,法国一家名为赛诺菲的公司研发过一款叫做“Opium”的香水,在进入中国市场时直接译为了“鸦片”,公司本意是想表明其产品像鸦片一样让人难以忘怀,但却忽略了鸦片曾经给中国人民带来的屈辱历史,产品销量自然不容乐观。商标语翻译的最终目标就是吸引消费者的眼球,使产品利益最大化。如果在翻译中仅仅追求忠实和连贯,忽略了翻译的目的,一定会失去翻译的本性,最终导致商标语的不可译。
四、结语
本文探讨了在目的论三原则的观照下,英汉翻译中在语言和文化两个层面出现的不可译问题。归纳起来就是在语言层面上,双关语、拆字和字谜等会导致英汉翻译的不可译,虽然有些时候可以直译过来,遵守忠实原则,但却会违背连贯原则,导致不可译;在文化层面上,称谓语和商标语的翻译由于文化因素也会出现不可译问题,虽然翻译中遵循了忠实原则和连贯原则,但目的原则会导致它们在文化层面上出现不可译。可译还是不可译是一对矛盾统一体,二者相互对立却又相互依存,译者的任务就是在二者之间追求最大的平衡。虽然目的论三原则在某种程度上会导致英汉翻译中出现不可译的问题,但译者应该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寻求相应的补偿策略,这一点也值得人们深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