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弗洛姆逃避自由的心理机制
2019-12-29孙建莉
孙建莉 王 萍
(东北农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黑龙江 哈尔滨 150300)
弗洛姆一方面从心理学角度分析“自由”“人的个性结构”,另一方面又阐述自己的自由理论与弗洛伊德关于“自由”的理论的区别,指出“自由”不仅是一种个人的心理,更与社会密切联系。与弗洛伊德的“历史本身就是精神力量的结果”的论断明显区别开来,弗洛姆通过横向和纵向两个角度对人的个体化进程中“自由”的表现的分析得出关于自由的悖论,即人既追求自由又逃避自由的生存现状。弗洛姆通过分析人的个体化进程,揭示出个人条件和社会条件的制约造成个体化进程与自我力量的增长之间的矛盾,人们在获得自由与个性的同时却越来越与他人和世界分离,自己独自面对世界的危险和强大压力,在这个过程中个体不堪重负,便产生了放弃个性的冲动,人的个性必然也无法“自由地实现”。由此弗洛姆进一步指出这种“摆脱束缚,获得自由”的自由只是形式上的自由,并不是真正的自由,个体“自由地发展”才是真正自由的重要理论。[1]因此,弗洛姆倡导建立一种积极自由的存在状态,这样才能为社会的积极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
一、“逃避自由”心理机制的生成
(一)个体化发展的必然结果
从个体生长发展的过程来说,弗洛姆认为,人之所以存在的首要特征便是自由的权利,并且人对自由含义的认识随着个体的发展而发生变化。人生来就有追求自由,趋向自由的本性,这是人发展之初就具备的,随着个体的不断发展,人们越来越感受到现实的自由与人们所追求的自由有失偏颇或者人们对于自由的理解的变化,就注定了人“逃避自由”的结果。我们可以理解为从人出生之始就处在两种矛盾的价值取向中:个体脱离阻碍他个体独立的“脐带”,断绝与母亲的一体化状态,成为一个独立的和分离的存在物,就存在人的自由的增长与人的安全感、归属感逐渐降低,孤独感不断增强的现象。这便为人逃避自由的心理机制的生成奠定了基础。只是由于人刚刚脱离母体实现一体化的生理发展条件的限制,个体对于“逃避自由”的意识还没有发展起来:个人完全切断束缚他独立的“脐带”为个体自由的实践创造了条件,但对于处在婴儿时代的个体来说,仅仅意味着婴儿与母体两个身体的分离,从功能上来说,婴儿仍是母亲的一部分,他们本能地依附、处处服从自己的母亲,以及依赖施加于自身的种种权威。也就是说,人脱离母体后有了追求自由的条件,但同时他也失去了以往这种纽带带给他的安全感与归属感,这种局面是人出生之始便存在的,但是由于受个体婴儿时期神经及身体发展的现实条件的限制,人的认识与把握事物的意识发展的限制,个体不能够或者是还不能够有这样的认识,但它确实是存在的,这是我们不能否认的。因此,我们说人出生之始就为人逃避自由的心理机制的生成奠定了基础。随着个体不断的发展,人自身的生理机制的完善,人的社会经历的发展,人认识把握事物的能力的提升,这时候孩子逐渐要认识到母亲与其他实体一样与己有别,“自我意识”不断加强,这时候也服从母亲,也依赖权威,但与婴儿时期的那种无条件服从依赖权威有本质的区别。伴随着个体不断成长,人们的个体化进程日益加剧,人的活动日益丰富,面对越来越复杂的社会情况,一些人显得力不从心,他们越来越不能应付自己周围的情况,无法独自面对世界各方面的危险和强大的压力,人们越来越觉得孤立无援、压力重重。于是,为了克服这种孤独与无能为力感,这时候人们逃避自由的意识越发清晰,“逃避自由”的冲动越发的强烈,并最终形成“逃避自由”的心理机制。
(二)个体社会性的必然发展方向
弗洛姆从社会发展的历史进程来说明人逃避自由的原因。弗洛姆指出,社会历史发展进程本身就是“人”的地位不断突显的过程。中世纪之前,受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制约,人类的发展严重依赖自然界并且受制于自然,人的自由发展或者可以说是完全意义上的自由还没有出现。弗洛姆也明确指出,在封建的社会条件下,人们最缺乏的便是自由。处在封建社会森严的等级制度之下的人们,社会地位固定,并且统治阶级对人们思想、行为形成全方位的禁锢,人们意识不到,也更没有能力冲破这种束缚,来追求个体相对的自由。[2]这样的情况下社会等级便成为一种自然等级,人们在自己的等级之下循规蹈矩地生活,并欣然接受。每个阶级固定的以及基本可预的生存发展趋势,使人产生一种“安全感”和“归属感”。但这一时期的人们被束缚在一种原始的封建等级制度之下,人的自由发展便缺乏条件。随着中世纪的终结,封建制度的瓦解,尤其是在资本主义工业文明的建立之后,人类便走上了不断获得自由的历史进程。随着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新的有产阶级发展壮大起来,人们的思想进一步得到解放,个体渐渐觉醒,人们开始意识到封建社会的统治者强加于他们的压迫的不合理性,力图打破原有的社会形式以卸去社会带给他们的自由发展的束缚的心理越发的强烈。这是社会发展所导致的不同社会群体心理和意识形态的不同反应,会形成一种对传统生活模式的威胁,人们的生存状态更“自由”,人类实现了更自由的发展。这是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对于人类发展进程也具有跨时代的意义,这点是我们首先要看到的,并且不容置疑。但是,我们又要看到,人们摆脱封建统治者强加于他们身上的层层枷锁的同时,也失去了传统社会所带给人的“稳定的生活模式”,伴随着人们生活的不确定性的增加,与之前的生活相比,人们至少不能百分之百地预见自己的生活。长此以往,不断变化的社会现状使个体应接不暇,对未来生活的不安与不知所措由此产生。人们在摆脱封建统治沉重的枷锁的同时,在这个过程中另一种可以说是必然会出现的不安感又给人的心理形成新的压力,而使人想要逃脱。弗洛姆也指出,这种现象在资本主义社会表现得尤为明显。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尤其是垄断资本主义的发展,导致个人主义不断发展,人们更加关注自身发展并积极追求进步。[3]相比于等级森严的封建制度之下人们生活不可僭越的模式,整个人类发展获得了进步。同时也必须看到,为人们自由发展创造条件的这样的社会环境所带给人的制约。个体发展所面对的异己力量必然会越来越多,生活的压力让人在感叹自身渺小的同时,越来越无力承受。在这种情况下,当人们没有足够的能力或者是勇气以自己的力量重建自己与他人、社会的关系,并为自己的发展创造积极的氛围时,人们就会产生回归到之前稳定的社会大背景,至少是希望停下自己追求自由的脚步,来缓解社会带给自己的压力。这就是人们通过逃避自由来缓解不安感与孤独感,在资本主义社会得到了很好的说明。弗洛姆认为,在资本主义社会“逃避自由”的心理机制已经发展成为较为普遍的心理机制。
二、“逃避自由”心理机制的表现形式
弗洛姆认为,个体化的发展进程使个人越来越意识到自己逐渐脱离世界而独立存在,他必须独立的面对强大的世界赋予他的种种压力,这个时候便想通过放弃这种自由来逐渐消弭个人与社会之间的鸿沟来摆脱这种孤立无援的境界。[4]在现代,不同的心理倾向导致人们“逃避自由”表现为不同的形式,且皆源于个人独立面对世界的孤独感、无力感。弗洛姆认为,普遍意义上逃避自由的心理机制主要表现为以下三种:
(一)“受虐与施虐”的共存性
弗洛姆认为,极权主义所代表的这种逃避自由的心理机制是指“其个人有放弃自己独立自由的倾向,而希望去与自己不相干的某人或某事结合起来,以便获得他所缺少的力量。换句话说,也就是寻求新的第二个束缚,来代替其已失去的原始约束。”弗洛姆认为,受虐狂个体往往极度自卑,感觉自己没有能力去做好任何的事情,处处需要依赖别人,感觉自己本身不值一提,自己的生命毫无意义。这样的心理影响之下的个体不愿意也感觉自己没有能力去承担任何的责任,将自己的命运完全交付于外界。受虐狂的世界里完全没有自己。这种心理机制的另一面是虐待狂。这是一种与受虐狂完全相反的心理机制,这类个体希望自己之外的个体依赖他们,并且一般他们都有一定的权利去使别人臣服于自己。这种臣服是一种将他人视为工具的一种极度不平衡,要求在精神上和肉体上的绝对臣服。弗洛姆认为,虐待狂虽然看似拥有绝对的权威,貌似“统领众人”,处于“万人之上”的绝对地位。但这实际上正是他们内心极度孤独,没有办法承受“自由”带来的不安。而通过控制他人、虐待他人,增强自身力量,以掩盖这种孤独感的一种表现。从表面上看,受虐狂与虐待狂这两种心理机制完全相悖,但从本质上来分析,这两种心理机制又是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他们共同的心理都在于,都想使自身从孤独的现状中脱离出来。
人人身上可能都有施虐与受虐特质。施虐与受虐的极端可能有巨大的社会危害性,抛开那种整个人格受这些特质主宰的极端,那些施虐—受虐特质不是很显著的情况,即在现实生活中被高度理性化而不致导致严重的社会危害的情况,可能贯穿于我们生活的各种关系中,但是我们在主观上经常意识不到这种情感,或者往往被人们所忽略。这种被人高度理性化的施虐与受虐特质,如果我们没有深入这种人的潜意识,我们永远都发现不了。在现实生活中,施虐—受虐常常与爱混为一谈。将自己的意志强加与另一个人,出发点却是希望另一个人获得更好的发展,并且相信自己行为的合理性,希望或者是要求另一个人必须接受自己的主张。与之对应的就是,为了另一个人完全听从或者服从,没有自己的思想,希望用自己的这种做法换来另一个人的愉悦感与满足感。这在现实生活中常常被我们理解为“伟大的爱”,这也是让我们忽略并且认为生活中的施虐与受虐不很显著的现象的原因。例如:在父母与孩子的关系中,父母将他们认为的一切好的事物强加于自己的孩子,并觉得自己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自己的孩子更好地发展,将孩子一步步置于自己精心编织的“保护伞”之下,对孩子形成绝对的权威。从这一方面来说父母被孩子需要着,孩子需要父母这样的保护,因为只要孩子不离开,就可以得到任何东西。但这并不意味着孩子不被父母需要。随着孩子的长大不可避免地会有一种对爱的恐惧,因为“爱”对他来说意味着被束缚,意味着他在一定程度上丧失了自己的自由。所以当某一天孩子想要挣脱父母这种“爱”的保护伞的时候,父母面对一些始料未及的局面,会难过,会想要让自己的孩子一直留在自己身边,并一直保持原有的那种状态,这个时候的父母会更需要自己的孩子。另一种情况便是我们说的,孩子在之初,完全按照自己父母的意愿安排自己的生活,在孩子的心里,只要绝对服从父母的意志,父母就会高兴,或者是他们之间就会避免冲突。在这种情况下,父母“需要”孩子听从自己,以保持绝对权威,孩子也在听从父母的过程中获得自身发展所必须的条件。从这一方面也可以解释“施虐与受虐”相互共存的关系。
(二)非合理反击的破坏欲
攻击性与破坏性是逃避自由的心理机制的重要表现之一,同样是为了消除由于自由和不确定性而引起的孤独与焦虑,但是他所使用的方式与受虐狂和虐待狂不同。攻击性与破坏性的逃避自由的方式是摧毁一切威胁到自身存在的外力,由此来缓解内在的孤独和无权力感。弗洛姆指出,攻击性与破坏性在于消灭它的目的物。与之前的虐待狂与受虐狂相比,他同样产生于个体内心的孤独感。个人由于深感自己的微不足道,对于外在的世界越来越感到无法把握,无所适从。希望通过破坏威胁自己发展的事物来使自己变得强大,来扫清自己发展道路的阻碍。以最大限度地减轻社会对自己的制约带给自己的负重感,最终达到摆脱孤独感的终极目标。攻击性与破坏性就是通过消除外界的威胁,来增强自己的力量。
在现实生活中,破坏欲到处都是。只是,在大多数情况下,人们并未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就是破坏欲使然。或者在人们的意识里破坏欲是一种完全贬义的认知,人们并不会轻易将自己的行为与破坏欲联系在一起,而且会用各种方式将它合理化。例如:我们所说爱国主义战争。从弗洛姆关于破坏欲的阐释来说,我们貌似可以将它也定义为一种破坏欲推动的结果。它从本质上来说也是通过消灭敌对一方来使自己强大,从而减少别人对自己的牵制,使自己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从这一事例来说,我们必须区分两种不同的破坏欲。一种是由特殊的形势引起的,是在自己或他人的生命和完整受到侵犯时的进攻。这种破坏性更容易被合理化,甚至在很多情况下被忽略,更多的是被视为生活的一种常态。但是,弗洛姆重点所研究的“破坏欲”并非这种合理的反击性,而是时时潜藏在人内心的一种破坏欲,也就是说是一种伺机而发的破坏欲。弗洛姆进一步明确破坏欲在社会进程中的动力作用及造成其强度大小的特殊条件的重要性。人们不合理的破坏欲产生的根源来自于生命受挫。一般来说,生命欲受阻越严重,破坏欲就越强烈。也就是说,人们的破坏欲是个人在强大的社会压力导致的孤独与不安之下,力图通过摧毁外界的威胁而使自己更加强大,以至于能更好地实现自身发展的情况下产生的,其社会受阻的程度直接决定了破坏力的强烈程度。所以我们说,破坏欲和施虐—受虐皆源于对个体内心孤独感的缓解,但他们的具体表现形式有所不同。
(三)消除个性的机械趋同
机械趋同是一种机械的或舍己的自动适应,即个人顺从世界,不与别人有差异。一种形式是,为了解除逃避自由带给我们的不安全感,个体将外在的世界完全隔离在自己之外,将自己封闭起来,最大限度地不与世界产生任何形式的接触,这样世界就自然不会对我们有所影响。另一种形式是,个体的心理足够强大,并且在自己的意识中构建一个足够强大的自己,以使外部世界变得渺小。这两种形式的共同之处都是寻求个体与自身所处环境的高度统一。其实,在现实生活中,这正是我们所采取的最普遍也是最中和的一种逃避机制。在这种逃避自由的心理机制之下,个体为了缓解沉重的生活压力带给人的重担与不安,会采取这种与世无争的方式,或者完全沉溺于自己的世界的方式,来摆脱孤独。在这样的生活机制之下,个体只是按照社会要求生活,而容易完全丧失自己。最后,他们会将外部世界的各种规定默认为自己的生活准则,而不是遵照自己的内心。久而久之他们与周围其他人已没有什么区别,他已融入了人群之中,和他们完全一体化了。他们找到了与自己有共同社会情感的群体,他们不再感到孤独和威胁,但丧失了自我,也就彻底丧失了凭借自己独特的活动而创造自身与创造世界的可能。个体力图通过使自己与他人与社会趋同,避免与世界的冲突,减少世界对自身的威胁,来获得终极的“安全感”。但是这种做法显然不会成功,而且付出了丧失自己个性的代价。自我的丧失,伪自我取而代之,其结果只会是自己基本上是他人期望的反应,失去了自己的身份特征。这时的人们会又陷入个性的丧失所带来的新的恐惧之中。人们又会进一步找寻能使他摆脱新的不安与无助的新权威,并且一直循环往复。人们通过丧失自我“逃避自由”,以获得内心安全感的终极目标自然也无从谈起。
三、“积极自由”的确立
从以上的分析我们发现,无论是哪种逃避自由的机制,都有巨大的消极作用,他也不会让人们实现终极的目标——内心的和平与安宁。究其根本,人们逃避自由的不同形式都没能在本质上消除人的不安全感和无能为力感。[5]最后人们也只能是被困在这样一个怪圈:始终在自己的心理机制的驱使下,在某种逃避机制的影响之下进行自己的行为活动,但却一直未能深入自由的本质,在不同阶段受不同“孤独感”的困扰。为此,弗洛姆极力为逃避自由的现象探索解决方法。
(一)超越消极自由
消极的自由是指与孤独感相伴的自由。当今社会经济发展迅速,面对经济迅猛发展所带来的激烈竞争,人们日益焦虑、不安感加重;随着物质生活的提高,人们更加注重利益,人性异化,人被物所支配等,使人陷入消极的自由中。例如:社会经济的发展,导致社会竞争激烈,人的地位越来越突出的同时,人们承受的压力也越来越大,面对来自社会各界的压力人们越来越无所适从,无能为力感和焦虑感随时贯穿在人们的生活中。为了使自己摆脱这样的局面,个人便会产生将自己消融在世界之外的想法。不同的个体、不同的心理倾向导致不同的“逃避自由”形式,表现为人们不同的行为方式。弗洛姆通过对人们“逃避自由”的心理机制形式的分析得出,现代社会的大多数人处在一种消极自由的状态。他们的消极影响极大,并且也不会从根本上实现人的自由。我们只有意识到这样的自由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自由,它是一种消极的自由,我们只有超越这种自由,才能去解决问题,弗洛姆正是通过揭示“逃避自由”心理机制的消极作用,来向我们说明这一点的。
(二)追求积极自由
通过对各类逃避自由的心理机制表现形式的形成原因的分析,弗洛姆指出,人们不仅并不会完全实现“自由”,反而会带来很大的消极影响。人类要获得发展,其根本在于确立积极自由的状态。[6]这种状态意味着自我价值的实现。在这种情况下,人们实现了自由,又不会“被孤独所累”。通过对弗洛姆积极自由的分析我们不难发现,这种积极的自由状态主要依赖于个体的努力。个体必须极大地发挥自身,才能与世界形成良性而长久有效的互动,才能游刃有余地面对社会中的各种情况。这样我们才能在不断的成长过程中勇于并且乐于发现及感受多彩的生活和社会带给我们的一切,而不至于对社会发展现状应接不暇,又陷入“逃避自由”的怪圈。对于积极自由状态的形成,弗洛姆指出重要的一个因素便是“爱”。成为独立个体的首要便是人脱离母体,个体化的发展使人越来越陷于孤独、不安的状态中。因此,人摆脱孤独的首要就是要克服这种分离,“爱”便具有使人联结在一起的功效。弗洛姆还强调“爱”主要产生于人们的劳动中,用爱心去工作,使人们处在一种相互维护、相互肯定的氛围之中。在这样的环境之下,人们互相之间必然融为一体。由此及彼,弗洛姆进一步将此与导致现代资本主义社会危机的情况联系起来,进一步指出,现代资本主义的社会危机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人与人之间缺乏真正的爱。因此,弗洛姆极大地重视“爱”对于社会重建的作用。只有通过人与人相互之间的“爱”,才能够找到维系全社会发展的精神支柱。人才能充分地实现自己的发展,才能够获得积极的自由状态。
(三)实现“积极自由”的启示
弗洛姆认为,积极的自由是用爱和创造性的劳动获得的。面对我国现代社会,一方面社会制度的发展使人们愈加自由,为人们的创造性发展提供了更多的机会,另一方面较快的社会变迁导致人们相互间的竞争激烈,使人们也愈加感到孤独、无力,缺乏安全感而陷入消极自由的情况。弗洛姆追求真正自由的理论能为促进我国社会的发展提供借鉴作用。[7]在我国的现代化建设当中,首先,从国家的角度出发,社会发展以人为本,社会发展力量在人民,维护人民的主体性地位,充分启发人民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真正地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才能为个人积极自由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发展条件。社会发展日新月异,竞争日益激烈,人们面对的情况更加复杂且不可预料,人们的发展受到来自社会和各方面的制约,在这样的情况下,个人还要保持自己的进步与发展,以便使自己能够跟上社会发展的步伐,从而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自身发展的制约性。因此,社会发展必须强调人的地位,这样才能为人们的发展创造有利的社会环境,为人们的发展创造更多的机会,这是实现个人自由发展的首要条件。其次,从个人的角度出发,积极自由的实现不仅有赖于良好的社会环境,更取决于自身的努力及积极的心态。积极自由的实现主要还是取决于个人。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积极主动地做一件事总是比我们被迫做事时效率高。因此,我们的所有劳动都应该建立在我们极大的兴趣之上,并且极大地调动我们的积极性。这样,只有自己积极行动起来,才能利用社会创造的有利条件,极大地提高社会生产效率,最终使个人在轻松的环境中实现个人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