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儿童早期教育体系对“幼有所育新发展”的启示
2019-12-28胡雅莉
胡 雅 莉
(南通大学外国语学院,江苏 南通 226019)
推行“全面二孩”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目标的实现需要解决“幼有所育”的难题。2016年国家卫计委已经提出全面实施二孩政策的配套政策,推进3岁以下婴幼儿托幼机构的建设。时隔2年,虽然“目前我国3岁到6岁儿童入园难的问题已经得到基本解决”,“但是,半岁到3岁这段时间的托管还处于空白状态”[1]。对“幼托难题”的关注引发了国内学者对兴盛于上世纪50年代至80年代的“托儿所”的热议。以“托儿所”为主题词在中国知网搜索相关研究,结果显示2018年的研究论文为8篇,17年为79篇,16年为61篇,其主题集中于对回归“托儿所”的呼吁与建议,但鲜有研究涉及具体建设、细则规范新时代托儿所的运营和满足当下家长对婴幼儿“托育”的服务需求与期望。中国妇女报刊文提出发展0~3岁儿童养育公共服务事业的三种主要途径:“现有幼儿园向下接收0~3岁儿童入园、允许和鼓励个人和机构举办家庭托儿所和在社区新建公立或民办公助托儿服务中心。”[2]借助市场力量,以“多元机制”理念解决婴幼儿托育问题的顺利开展离不开一个关键前提——完善的管理监督标准和师资培养体系。然而,由于上世纪九十年代托儿所逐渐消失,对于婴幼儿托育质量评估细则的研究在近20年几乎处于停滞状态,中国知网上能够检索到的相关研究成果发表于1999年。该研究领域的空白对于托育机构的具体化建设、监管和评估带来了挑战和难题。借鉴他国已有的、成熟的婴幼儿托育经验是解决当下理论空白的途径之一。
一、加拿大安大略省托育机构的形式
加拿大各省均有各自独立的婴幼儿托育机制,由省教育部统一管理,为婴儿(0-18个月),婴幼儿(18-30个月)和学前儿童(30个月-4周岁)提供托育服务。为满足更多家长对婴幼儿托育的社会需求,加国各省政府不断出台新规用以规范幼儿托育系统。以安大略省为例,2014年省政府更新并颁布《托儿及早期儿童法》(The Child Care and Early Years Act, 简 称 CCEYA), 以 规 范 三 种 形式的婴幼儿托育组织(无执照托儿所,执照机构附属家庭式托儿所和执照托儿中心)的运营及师资的配备。
1. 无执照托儿所
安省无执照托儿所不受教育部门的条例约束,但是教育部会受理并调查公众对于此类托儿所非法运作的投诉。无执照托儿点最多可以看护5名13岁以下的儿童,5名儿童中2岁以下的不超过2名,看护人无需向教育部申请执照,也无需提供接受过儿童早期教育培训的证明。根据CCEYA的规定,在安省任何场所提供临时看管或监护超过5名13岁以下儿童服务的个人或者机构必须向省教育部申请执照,以下情况除外:保姆在雇主家照顾儿童;看护人与儿童为亲戚关系;为4岁及以上的孩子提供的营地活动;以发展学术与技能为目标的活动;仅仅为4岁以上孩子提供看管服务的私立学校。[3]
2. 执照机构附属家庭式托儿所
教育部授予机构经营执照,由机构与有意在个人住所提供儿童托育服务的个人签订管理合同。此类执照机构附属家庭式托儿所可以为婴儿、婴幼儿和学前儿童提供看护服务。申请提供儿童看护的个人由机构指定的“家庭拜访者”筛选并监管。“拜访者”由接受过儿童早期教育的人员担任,在儿童入托前确认提供托儿服务的家庭环境安全并对托儿点进行例行检查,确保托儿服务者遵守省政府的规定、按照执照机构的规则和程序运营。“家庭拜访者”也会为承担托儿服务的个人提供适合儿童发展的活动、饮食、玩具及设施配备。教育部每年至少检查执照机构和儿童看护点一次。
3.执 照托儿中心
执照托儿中心必须始终达到省政府的立法标准,为儿童提供健康、安全和高质的看护。托儿机构或个人必须制定与教育部政策声明保持观点一致的承诺书,以《学习是怎么样发生的?安大略省儿童早期教育法》引导托育班课程和教学法的设置。教育部工作人员会随时进行抽查以确保各托儿点能够达到省政府的标准。当托管项目暂时没有达到标准要求,教育部会下发临时执照。发现任何违背执照标准的操作时,教育部会下发纠正命令,要求托管机构立即纠正不当操作或停止运作。当教育部工作人员发现任何让儿童的健康和安全面临危险的操作时,教育部下达保护令。关于纠正令和保护令的重要信息都可在线查询。对于所有托儿项目的检查报告都公布于“执照托管项目网站”,公众可随时查阅。[4]
自2017年9月1日起,安省政府针对执照托儿中心开始推行新的师生配比规定,对于12个月以下的婴儿,师生配比为1:3;3名工作人员中至少有2名是安省的注册儿童早期教育工作者(Registered early childhood educator,RECE)。 对 于 12 个 月到24个月的婴幼儿,师生配比为1:4,一个班级最多可接受12名24个月以下的婴幼儿,当12个月以下的婴儿达到4人,班级配有4名工作人员。对于24个月到5岁的学前儿童,其师生配比为1:8,每班最多接受24名儿童,3名工作人员中至少2名RECE。[5]
4.政 府资助的免费托育服务
安大略省政府出资运营4类面向所有家庭免费开放的婴幼儿育儿服务中心:安省早教中心(Ontario Early Years Centre)、 育 儿 和 家 庭 识 字中 心 (Parenting and Family Literacy Centre)、托 儿 中 心 (Child Care Resource Centre)和“ 美好开始美好未来”项目 (Better Beginnings Better Futures),每一个服务中心提供的专业服务各有侧重。从2018年1月起,安省将四种“儿童与家庭项目”统一为“早期项目”(EarlyON),开始提供“一站式服务”[6]。早期项目中心依然由政府拨款运营,每年投入1.4亿加元,[7]为0~6岁的儿童提供游戏和探究式活动的免费课程,为家长育儿提供支持和服务。
二、安大略省注册儿童早期教育工作者的培养体系
在安省托育机构从业的职员主要为两种:注册儿童早期教育工作者(RECE)和幼儿助理(early childhood assistant,ECA)。儿童早期教育工作者教授的对象是12岁以下的儿童,安省高中毕业生可直接申请进入开设早期儿童教育课程的学院学习,学制通常为2年共4学期,学生需要完成20门专业理论课和3门实践课的学习。部分学院提供强化培训,将学制缩短为2或3个学期,但要求申请者具有本科学位或者学院认可的相关学习、工作经历。申请者可以选择参加全日制学习或者业余制学习。专业课程涉及基本的安全、健康和行为知识,儿童早期学习机制,不同年龄段儿童教育的授课计划等;[8]具体课程包括“婴儿和婴幼儿的回应式看护”“基于游戏的课程概论”“核心沟通技能”“儿童成长与发展”“营养、健康和安全”“从摸索与探究视角设计基于游戏的课程”等。实践课由学院安排分配,要求440小时以上的实习经历。完成理论课程和实践的毕业生可获得大学学院毕业文凭,同时获得“注册儿童教育工作者”的从业资格;有意继续深造的毕业生可申请继续学习,攻读学士学位。“注册儿童教育工作者”由安省儿童早期教育者学院(College of Early Childhood Educators)[9]管 理,其网站上提供注册教育工作者的状态信息,为用工者查询从业资格提供便利。在雇佣RECE时,除了学业与实践经历要求之外,所有招聘方都会要求应聘者提供三份文件:六个月以内警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为弱势者服务的人员筛选报告书),免疫证明和标准急救证书。ECA的学制通常为2学期共30周,其中含有超过8周的实习和十余门理论课程,毕业生可获得安省大学学院证书,取得看护6个月到10岁儿童的从业资格;也可选择继续学习取得RECE的毕业文凭。
三、多伦多市儿童服务、早期学习及托育质量评估标准
对执照托儿中心的监管与评估数据的公布为监管和不断提高其托育质量提供了保证。安省多伦多市采用线上评估系统,不断更新监管部门对1000多所执照托儿中心的评估结果。评估依据打分表(The Early Learning and Care Assessment for Quality Improvement)[10]进行,其中对婴儿、婴幼儿、学前儿童托育中心的评估细则分别为24项,24项和31项。每一项分为三个等级,分别为“未达标(1-2分)、达标(3分)、超出预期(4-5分)”。每个等级下分为2到12个评估子项目。当得分低于3分时,托幼中心必须在网站公布的截止日期前完成整改。在线监管细则采用量化方式明确执照托育中心的责任,其透明性与公开性有效地保障了托育中心的健康发展,并为民众选择育儿机构提供了依据。
对婴儿托育中心的评估细则为24项,内容包括日常活动计划表,每日活动安排,学习过程记录,室内环境布置,儿童创作展示,儿童感官发展,书籍配备,音乐器材配备,体能锻炼区域的设置及教师的参与度,对科学与自然探索器材的配备,角色扮演器材配备,对儿童身体状况、互动学习经历的记载,尿布更换守则,进食规则,睡眠区域管理规则,玩具及游乐器材卫生守则,员工与儿童洁手准则,儿童出勤时刻记载表,员工对儿童的积极关注度,员工对活动的监管度,儿童独立性的培养,对儿童自尊心等情感的培养,对恰当行为的培养(如排队、分享等),员工在儿童学习过程中的参与度。
对婴幼儿托育中心的评估细则分别为24项,内容包括作息时间表,每日活动计划,学习经历及其相关记录,活动记录展示,用于感官发展,探索科学,自然领域教学材料的配备,有供儿童独立使用的拼贴,模型、织物等艺术材料以及3种以上的绘画材料,每名儿童至少配有2本以上适合其发展的阅读书籍,儿童能够接触到3种以上的乐器,早晚体能游戏的安排与记录,三种以上适合儿童认知能力发展的材料,角色扮演区域设有镜子并提供能够扮演3种以上角色的材料,遵循幼儿作息时间安排、遵守尿布更换和洗手间规则,饮食设施配备符合儿童身高要求,睡眠区灯光,音乐要求,床单每周更换消毒,玩具和游戏设备定期清洗,洗手规则的遵守情况,幼儿出勤时间记录,员工对儿童的态度及耐心度,员工对儿童活动的监管,对幼儿独立性和解决问题能力的培养,员工对幼儿的鼓励以及角色示范,员工应用行为指导策略的恰当性,员工对幼儿学习的支持度。
学前儿童托育中心的评估细则为31项,其分项大标准与对婴幼儿托育中心的评估细则部分一致,增加了对室内环境的布置、电子媒体使用、饮食器具与座椅的配备、分组活动、对儿童拓展学习的鼓励和支持等项目的监管标准。
四、加国早期教育系统对国内托育机构发展与监管制度构建的启示
1.开 办政府资助的婴、幼儿活动中心和托育中心
开办政府资助的免费婴幼儿活动试点中心是创办社区托儿服务中心的第一步。政府可在居民密集的小区开展试点婴幼儿活动中心,提供专业托育服务。以南通市为例,政府可充分利用各大居民小区配备的社区活动中心教室,在工作日为0~3岁儿童提供交流、游戏的场所。聘请经验丰富的学前教育工作者设计活动主题,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等设有学前教育专业的大专院校招募专业志愿者、实习生,从小区内招收“小时”志愿者,开展合作学习、合作托育项目。
2.培 养为0~3岁儿童服务的早期教育工作者
为0~3岁儿童提供专业服务的早期教育工作者短缺是当前国内婴幼儿托育机构发展面临的巨大挑战。各地区可结合当地教育优势和社会力量,将涉及婴幼儿成长和发展的营养、安全等课程逐步加入到早期教育专业课程目标中。对婴幼儿的专业看护是全新的领域,需要教育界、妇幼保健机构及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业人士共同合作,秉承“请进来”和“走出去”的创新理念,共建专业框架,将早期教育覆盖的年龄段逐步向低龄推进。南通市可在开设早期教育专业的师范、高职院校设立试点专业,参照加国教育模式培养儿童早期教育工作者,将这一行业专业化、系统化、制度化,并为行业从业人员构建长期职业规划,为二孩政策的持续推进提供后续保障支持服务。
3.树 立监管意识
鼓励个人开办家庭式婴幼儿托育中心是解决当下托育机构短缺的途径之一。新行业的发展需要政策与专业理论的指导与监督。卫生所、教育局及工商管理部门应协同制订监管制度,设立专门部门落实监管评估,从场地、硬件、人员配备、托育服务细则等方面规范、保障婴幼儿托育机构的健康发展。南通市可从各上述部门调派专业人员制订婴幼儿托育执照机构规范条例,开展试点执照机构,由各执照机构直接管理家庭式托育中心,建立自上而下、层层把关的监管体系,保障婴幼儿托育质量。
4.创 立科学评价体系
多伦多市采用的在线评估体系为我国创建婴幼儿托育机构的评估标准提供了借鉴与参考。评估准则注重儿童体能、智能和社会情感维度的全面发展,其细则明确看护服务的广度与深度,如将婴儿尿布更换、进食等时间段作为师生互动交流的重要环节,注重幼童独立性培养,注重文化多样性意识的培养,重视教师在儿童活动中的参与度等。在线评价体系细则为构建南通“托育”机构在线质量评估系统,规范南通托育行业的发展提供样本及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