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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训话语下女性生存压力研究

2019-12-28

牡丹江大学学报 2019年2期
关键词:规训群体家庭

陈 春 妮

(安徽大学社会与政治学院,安徽 合肥 230001)

在当前中国社会的复杂环境下,以女性为主体所产生的各种安全问题屡见不鲜并一直保持着热度。在这种热度背后隐藏着对女性群体的规训和潜在压力,这也是一个应引发社会持续关注的热门话题。女性安全事件频发使得女性群体面临着身体与心理的双重压力,在社会生活方面也更容易受到社会、家庭、同性群体、异性群体等多方压力和规训的要求,把女性群体置于备受威胁的境地。在此过程中,女性不仅被冠以“弱者”的帽子, 还被贴上了群体性标签,这也无形中加大了每个女性在社会上的生存压力。那么女性群体如何备受压力?如何才能减轻这种生存压力?本文将从权利与规训的角度对女性群体面临的生存压力困境进行诠释,对以上问题做出探讨。

一、规训话语下女性的生存压力

(一)家庭教育对女性生存的压力

《礼记·郊特性》明确规定:“共牢而食,同尊卑也,故妇人无爵,从夫之爵,坐以夫之齿。”[1]中国传统文化赋予了女性太多的限制与责任,却剥夺了很多个人自由与权力。而这种传统观念也深植于现代中国社会生活之中。传统的性别思维定式仍对女性产生了很大影响,女性的地位并没有得到真正的提高,女性仍然在社会生活中受到诸多歧视与不公的待遇。而且大多数中国女性思维仍比较传统,在社会生产活动中畏手畏脚,不能充分发挥自己的个性。由此可见中国主流文化对女性性别角色的规训程度。

波伏娃在其著作《第二性》中也曾经谈到“女性不是天生的,而是被变成的”。在孩童时期,作为子女监护人的父母便承担起了性别规训导师的角色,过早地为子女输入了性别角色的思维定式。男性气质与女性气质的培养方案基本上由他们出生时的生理特征便已决定。“伪娘”“假小子”“女汉子”等热词就是在用性别刻板印象来评价某个男性或女性。性别刻板印象无独有偶,如中国的“男尊女卑”,日本的 “男人是棵树,女人是根藤”等说法都反映出类似的性别刻板印象,而且这些印象大多都体现出男性优于女性。

社会对于女性的鼓励大多是以回归家庭,强调女性的无私奉献为主,对于在社会上打拼的成功女性,人们总是在一定程度上带有偏见。世俗眼光要么挑剔她们的成功途径,要么评价她们家庭观念淡薄。而对于闲赋在家的家庭主妇而言,她们虽然也为社会创造价值,但是这种价值往往是潜在的,并不会受到家庭乃至社会的认可,并且也不会拿到应得的劳动报酬。随着社会的发展与时代的进步,虽然也有了“家庭煮夫”这类角色的存在,但是这更多的体现在婚姻关系中,这是在婚姻中男性根据实际情况所做出的选择与让步。社会大环境并没有相应的观念要求男性操持家务,相反则更多地要求男性外出打拼,养家糊口。不工作的男性会受到诟病,但是女性不工作却被认为是理所应当,男女对家庭的付出也因此受到了不平等的对待与评价。

总而言之,社会对于女性的角色认知与定位,在父辈的观念中仍然是保守的,甚至可以说是略有矛盾的。父母普遍希望女儿有所作为,但又被传统的女性定位所束缚,即认为在女性学有所成之后最后的归宿仍然是回归家庭,相夫教子。

(二)社会舆论加大女性生存压力

福柯指出:“女性身体在男权社会中受到一套标准的约束,在潜移默化的灌输方式下自愿将男权制权力制定的标准当作真理追求,因此失去了对自己身体的控制。”有关权威部门和“网络大V”针对各种女性安全问题倡导的所谓“对待”的安全教育和安全观念进一步强化了“女性本弱”的观念和对女性这一单一性别的规训。男权体系蠢蠢欲动,从而使针对女性的威胁体系也在逐渐形成。这种诸如此类的安全教育使女性更加确信自己时刻处于危险的境地,迫使她们更加严苛地要求自己。权力规训体系成功驯化的部分女性压抑自己的个性,对自身形象建构也更为保守。而另一部分不接受或未完全接受规训的女性则成为异类,甚至于在这类女性受侵害之后,在世俗眼光里却被认为是女性自身穿着暴露、行为不检。女性人身权利的概念并未从根本上得到社会大众的认可,从而出现了“穿的不安全”、“女性衣着暴露是性骚扰男性”的谬论。由以上情形来看, 近期针对此类事件舆论的持续发酵都是微观权力的渗透, 借助检查、监视和规范裁决等手段来力图实施对女性的有效规训。而在这样的社会规训背后,潜在的逻辑便是对于女性的性别歧视。将男性的攻击与侵犯归结于生理冲动无法控制,而女性未能保护自己则被很多人认为是咎由自取。

面对人身伤害,作为受害者的女性走上社会以后面临的一个难题就是人言可畏。这部分“人言”中诽谤、嘲笑者居多。公开的安全措施虽然为女性提供了某些保护自己的方法,但是也无疑揭示了作为社会群体重要组成部分的女性被冠以弱势群体的事实。旁观者在同情受害者的同时也会产生带有个人偏见的看法,这反而给女性带来了更大的二次伤害。此外,社会舆论影响广泛,惩戒的力度随其传播范围的大小也有所不同,社会舆论的宽容度也时有差异,寄希望于中国社会通过自下而上或者自上而下的观念改革达到一个思想意识彻底开放的自由的空间状态是不现实的。

此外,社会舆论导向往往只关注“女性自我保护”而却只字不提严厉惩治犯罪和提高犯罪成本,其看似是保护女性实则是在规训女性如何自保,却没有对男性提出任何的限制与责任。这些安全提示与教育无疑是对女性生存空间的挤压与限制,这种单方面强调女性“注意安全”的教育措施不仅不会对女性起到保护作用,反而会在一定程度上提高男性的潜在犯罪率。从舆论言行中的调侃与污名化,到生活、工作上的显性与隐性的歧视与差别对待,再到骚扰、侵犯、杀害,在这样一个性别不平等被常态化的社会里,女性的生存与发展空间处处受限,如履薄冰。

二、规训话语下如何减轻女性生存压力

福柯认为权力不是静止的,而是动态的,权力运行有其独特的策略,规训要实现成功的运作就必须依靠相应的权力技术。[2]通过上文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日益开化的社会环境并没有给女性带来真正的自由与解放,而是对女性施加着一套更为严苛的规训与约束,给女性带来了更大的压力。因此在双重压力下的女性,究竟该如何减轻女性的生存压力引发我们进一步的思考。

(一)女性个体的自我认知

在社会主流文化背景下,现代女性不可避免要面对工作和生活中的隐性压力与社会舆论。对于社会舆论的不利导向,女性群体要避免在其中迷失自我,不要因为诱惑或者压力被迫成为一个社会认可的角色。尤其是对于部分已看透诸如此类的社会规则的女性,要敢于发声,勇敢做自己。当面对社会不平等的规训时,树立正确的自我认知,认识到自身并非是男性或者说是家庭的附属品,保持独立、清醒的自我。

(二)家庭教育的正确引导

家庭是自人出生起接触到的第一个“学校”,是进行性别教育的初期阶段。家庭教育比正规学校教育具有更加广阔的教育范围和丰富的教育内容,其对个体早期性别角色的形成有着重要的意义。[3]性别具体可分为生理性别与社会性别。生理性别是指人先天具有的生理特征属性, 是生物意义上的男女之分。而人的社会性别则更多的是一种文化上的定义,用来指由人们所处的社会文化环境形成的对男女差异的理解,以及社会文化中形成的属于女性或男性的群体特征和行为方式。[4]基于这一特殊性家庭初期的性别教育不是指单一地教会孩子何为男生,何为女生,而是倡导一种双性化教育。而在这种双性化教育中父母作为幼儿成长过程中的第一责任人理应承担起领路人的角色:克服性别刻板印象,不能因孩子的生理性别而影响孩子社会性别的判断,给孩子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营造两性平等互助的家庭氛围,避免出现偏男性化或者偏女性化的倾向;帮助孩子积极接受自己的生理性别,接受性别差异给人带来不同要求和优劣之处,超越性别局限,尽量规避性别差异给自身发展带来的局限。

(三)舆论环境的平等开放[5]

随着时代的进步和社会的发展,社会对女性越加宽容与尊重,但是总体来看,社会大环境对于女性群体仍是不公平的。女性由于生理与心理各方面的因素与男性有很大的差异,因而要实现真正的男女平等存在一定的困难。但无论是男女的先天构造差别还是后天文化教育等社会因素构建造成的差别,至少精神层面应当是平等的,尤其是基本的人格与自尊。

对于整个社会而言,当女性在社会上面临的家庭暴力、性骚扰等安全问题时,不应一味规训受害女性不懂自我保护,而是要正确地引导舆论,创造一个平等的舆论环境,要让女性敢于发声,反抗侵害时更有底气。同时,应该构建一种谴责施暴者而不是受害者的社会文化,倡导仗义援手的见义勇为精神,形成支持和帮助广大女性反抗和远离性骚扰的舆论氛围。

三、结语

女性安全事件亦或者说是“女性受侵害”事件的发生是每个社会都存在的社会现象,但是短期内的频繁发生使这一现象进一步演变成了社会的病态标签,必定引发我们对于女性生存压力的深切关注。摘掉女性“弱者”的标签,减轻女性的生存压力,拓宽女性群体的生存空间不仅需要女性群体自身的努力,更重要的是家庭、社会对于女性的认可与重视,一个自由开放的舆论环境才是促进女性自尊、自信、自立、自强,推进性别平等,营造和谐社会的“温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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