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大数据与文化计算”研讨会会议综述
2019-12-27向虹燕
向虹燕
为促进武汉大学大数据研究院学科建设,加深青年学子对文化大数据与文化计算的理解,2019年6月13日,由武汉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主办、武汉大学大数据研究院承办的“文化大数据与文化计算”研讨会在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召开。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电子科学研究院创新中心副主任黎宏河、香港大学教育学院胡晓副教授、武汉大学国家文化发展研究院副院长陈波教授、武汉大学媒体研究中心副主任肖珺副教授分别就文化大数据、文化计算、音乐大数据、音乐计算、文化空间存在感、媒体融合等问题展开了深入的探讨,本次会议由武汉大学信息资源研究中心副主任王晓光教授主持。
一、文化大数据与影响力计算研究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电子科学研究院创新中心副主任黎宏河首先介绍了文化大数据、文化大数据的分类、文化大数据的存在形态等基本概念。他认为,文化大数据是文化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在文化实践过程中所产生的,与文化产品或文化服务的创作生产、推广传播、市场运营、最终消费过程相关的,以原生数据及衍生数据形式保存下来的图片、文本(包括文字、数字和图表)、影像、声音等文件资料的总称。文化大数据可以分为文化原生数据和文化衍生数据。文化大数据的存在形态按服务平台区分,可以分为传统服务大数据和数字文化服务大数据,其中数字文化大数据是指在数字服务中所产生的大数据,如公共文化服务网站、数字图书馆、数字体验产品、微博等平台所产生的数据。
随后,黎主任指出,文化影响力就是文化软实力。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使人民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更好保障,使社会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多彩,使人民精神风貌更加昂扬向上。黎主任进而提出,科学的算法和人的情感捕捉与分析是文化计算的先决条件。如果说,我们曾经认为计算机能够理解的、能够做的就是科学,计算机不能理解的、不能做的就是艺术,那么今天的科学正在进入艺术的阵地,艺术中能够用逻辑和规则清晰表达的部分也正在变成科学。
最后,黎主任分享了三句话,一是所有的数据都可能发光;二是数据正在给我们带来新的光明;三是数据空间是一个纯粹的人工世界。
二、音乐大数据与音乐计算研究
香港大学教育学院的胡晓副教授认为,音乐是一种文化载体。音乐是艺术+信息+文化,音乐信息学是用户对音乐信息的感知、检索、使用、管理、分享……接着,她介绍了音乐计算及音乐数据的种类。音乐计算是一个高度交叉的领域,涉及信息科学、计算科学、电子工程、音乐学、行为科学、心理学等学科知识。音乐计算的关键是找准应用问题。音乐数据的种类可划分为音频、符号、曲谱、歌词、元数据、社交标签、CD封面、MV、用户数据等等。
随后,胡晓副教授举了当代西方流行音乐的变迁、世界音乐的计算模型、音乐学数字图书馆三个案例,从微观角度阐释了音乐大数据与音乐计算的运用领域之广。跨文化音乐情感的信息表示和识别基于业界数据探索悬而未决的学科问题,通过专家或众包获取或扩大数据量,用计算方法验证研究假设。
最后,胡晓副教授指出数据都存在偏见。这并不是说数据本身存在偏见,数据本身是中性的,而是使用和分析数据的人存在偏见,导致最终的数据并不客观,因此,我们在使用和分析数据时应特别注意,尽量避免主观因素影响数据结果。
三、文化空间与文化大数据研究
国家文化发展研究院副院长陈波教授首先从城镇化的角度,阐明了文化空间研究的必要性。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原有基于传统文化圈层架构的文化空间体系发生剧烈变化,文化政策处于急速转型期,新的文化空间体系尚未完全建立,个体出现明显的空间丧失感,不安与焦虑情绪多见。传统文化空间的萎缩,一些政府主导的公共文化活动没有“空间”载体,呈现出明显的格式化倾向,而格式化倾向反过来又抑制了新型文化空间的成长。城乡人口持续大规模流动,农民有了更多向外发展的机会,而农村内部文化活动相对减少。农村“空心化”现象造成部分公共文化空间的萎缩。
不论城乡、东中西、农村还是社区,文化政策总关心个体与环境之间的内在关联,或者外在空间怎样影响个体。文化空间理论与文化场景理论一脉相承,是更符合中国实际的要素发展的理论,研究的是在后工业化时代,一定空间内,依靠何种因素实现发展方式的转型,文化环境和设施蕴含的价值观与创造性群体等新兴阶层的内在关联,文化要素如何以物质或非物质实体的形式对后工业社会产生重要作用。在中国,由政府主导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所构筑的包括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和广场等在内的存在于城市或者农村的公共文化空间形成特色的文化场景。值得思考的是居民的公共文化空间文化参与率并没有随着国家公共文化服务投资的增加和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的完善而提高,反而一直呈低水平的状态。那么,在国家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硬件水平达到一定标准之后,如何进一步提高公众的文化参与积极性?陈波教授认为应该构建新型文化空间。祠堂、祖坟、庙宇的参与率并不低,究其原因,在于在长期的社会实践中已经形成了特有的文化空间架构体系。
谈起文化与科技的关系,陈波教授认为大文化视角下,科技产品也是文化产品的一部分,而从小文化层面来看,科技产品不属于文化的一部分。同时,科技对文化的反作用也越来越显著。
最后,陈波教授建议建立专门的文化大数据计算的理论体系,厘清文化和大数据之间的边界与关系等问题,使文化大数据的研究更加系统化、理论化。
四、移动通信时代的融合文化及其传播研究
武汉大学媒体研究中心副主任肖珺副教授首先引用了曼纽尔·卡斯特尔的观点,指出网络社会是一种全新的社会结构,动摇了以固定空间领域为基础的民族国家。而信息技术范型催生了网络社会的兴起,信息技术促进劳动个人化和组织网络化,资本跨国跨区域快速流动,流动空间与无时间之时间。
肖珺副教授认为,移动通信时代是网络社会发展的新阶段,基于数字传播技术的革新及其与人身体的不断融合,传播的流动时空已然形成。而全媒体不断发展,出现了全程媒体、全息媒体、全员媒体、全效媒体,信息无处不在、无所不及、无人不用,导致舆论生态、媒体格局、传播方式发生深刻变化,新闻舆论工作面临新的挑战。我们要因势而谋、应势而动、顺势而为,加快推动媒体融合发展,使主流媒体具有强大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形成网上网下同心圆,使全体人民在理想信念、价值理念、道德观念上紧紧团结在一起,让正能量更强劲、主旋律更高昂。
接着,肖珺副教授指出,媒体融合是一种开放式迁移。从历史角度来看,媒体融合是一种交流与传播实践跨越不同物质技术和社会机构的开放式迁移。媒体融合不应当被视为一种技术变迁语境下所催生的产物,而是体现了人类交流与传播诉求驱动下的社会实践变迁这一本质。“开放式迁移”是既有的交流与传播方式在不同物质形态和社会制度间的传递与保存,以人为主导。“我们的媒介是我们的隐喻,我们的隐喻创造了我们的文化内容……文化本身,也就是我们在历史上创造出来的信念与符码系统的影响有了根本的转变。”
最后,肖珺副教授阐释了如今盛行的粉丝文化,她认为移动粉丝文化通常不集中于一个平台,会因平台功能差异和文化不同而属性各有偏重,但它们都是重要的粉丝文化虚拟共同体。中国蓬勃旺盛的网红现象便是移动文化背景下粉丝自主选择而产生的文化特色之一。粉丝社区的自主性文化实践不仅表现为文化跟随,而且更多地表现为文化创造。
会议最后,主持人王晓光教授指出,本次学术研讨会不仅有助于推动武汉大学大数据研究院及信息资源研究中心的发展,而且对不同学科的建设也有一定的借鉴意义。通过本次学术研讨会,我们充分认识到文化大数据在文化行业中的应用与影响是一个动态递进的演变过程,在“互联网+”发展时代,随着文化数据资源的积淀与大数据思维模式的成熟,文化大数据将被视作重要的社会资产在社会经济运行体系中占有重要的位置。
正如大数据之父维克托·舍恩伯格所说的,大数据并不是一个充斥着运算法则和机器的冰冷世界,其中仍需要人类扮演重要角色。人类独有的弱点、错觉、错误都是十分必要的,因为这些特性的另一端是人类的创造力、直觉和天赋。①[英]维克托·舍恩伯格、肯尼思·库克耶:《大数据时代》,盛杨燕、周涛译,浙江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