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年党内法规文化建设的探索与启示
2019-12-27张荣华
张荣华 宗 芳
新时代的党内法规文化绝不是“空中楼阁”,而是深深扎根于我党近百年的历史实践中。“对一个民族和国家来说,历史和传统是不能抹掉的印记,更是不能被中断或被抛弃的标志。”(1)曾宪义:《法律文化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2页。总结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年党内法规文化建设的探索历程,从其实践经验中获取有益启示,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一、改革开放以前党内法规文化建设的摸索前行
任何事物都处于发展的“过程”中,都是在前期丰厚的量的积累上进行渐变式发展,正如恩格斯揭示黑格尔“伟大的基本思想”时所言:“世界不是既成事物的集合体,而是过程的集合体,其中各个似乎稳定的事物同它们在我们头脑中的思想映像即概念一样都处在生成和灭亡的不断变化中,在这种变化中,尽管有种种一切表面的偶然性,尽管有种种暂时的倒退,前进的发展终究会实现。”(2)《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298页。党内法规文化建设也是“过程论”思想的生动实践,中国共产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继续摸索探求,总体呈现向上向前的发展态势。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拥有了全国范围的执政权,有些党内法规制度从仅是党内的行为规范逐步上升为规范全国的国家法律,党内法规建设逐渐走向专门化,党内法规文化建设也出现了良好的发展势头,但是在“文化大革命”期间遭遇了巨大的挫折,出现中断和停滞,但总体而言还是在曲折中不断前进。
(一)党规价值取向基本平稳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社会主义三大改造的基本完成意味着我国正式开启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的新篇章,党的八大对于国内主要矛盾的判断以及国家发展主要任务和方针的阐述都是对社会发展规律的正确反映,是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正确坚持,八大党章将这一历史性成果用制度固定下来,明确了党的性质、奋斗目标和行动指南,指明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治国理政的正确发展方向是“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的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的需要”(3)中国革命博物馆:《中国共产党党章汇编》,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147页。。这一时期颁布的党内法规制度都坚持了这一正确的价值取向。但之后由于党中央没有全面地坚持八大路线,党内指导思想日益“左”倾,直至错误地发动了“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党的九大和十大将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错误路线写入党章,“四人帮”集团的颠覆性活动给党和国家事业造成了灾难性破坏;后在“两个凡是”错误方针指引下,十一大党章仍将“以阶级斗争为纲”固定下来,阻碍了拨乱反正的顺利推进,党和国家的事业在徘徊中前进。虽然这一阶段党对于社会主义建设的探索实践出现了方向性偏差甚至是巨大挫折,但是党章党规对于党的性质、奋斗目标、行动指南等的规定总体上是正确的,党是无产阶级先锋队的性质始终未变,党的奋斗目标始终是共产主义,党的行动指南是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其他党内法规的价值取向也基本正确。
(二)党规意识和党规思维整体增强
从局部执政到全面执政后,党中央逐渐意识到制度的重要性,不管是国家建设还是党的自身建设,都要以制度立梁建柱,1954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之后陆续搭建了国家法律的四梁八柱,人民的法治意识渐浓,党内的党规意识也逐渐增强。邓小平在《关于修改党的章程的报告》中指出:“党除了应该加强对于党员的思想教育之外,更重要的从国家制度和党的制度上做出适当的规定。”(4)《邓小平文选》(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215页。这意味着党中央首次对“制度建党”问题进行实质性思考,党的制度建设也有了很大发展,“文化大革命”前修改或新建的党内法规达56部之多,涉及党的组织、干部、纪律、宣传教育、军事等方方面面,使党内政治生活维持良好的运转秩序;但是,这个阶段关于制度建设的思考尚处于摸索阶段,有些好的规定也没有得到充分落实,党内仍存在严重的官僚主义、权力过度集中、家长制或家长作风,干部职务终身制和形形色色的特权现象(5)《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327页。;虽然党内有了“制度建党”思想的萌芽,我党仍然走上了一条“政治运动”而非制度建设之路,最终导致了“文化大革命”的发生,“文化大革命”结束后我们党积极拨乱反正,为党规意识和思维的自觉准备了条件。
(三)党规理念整体有所发展
党经历近30年的革命洗礼,已经形成了部分正确的党规理念;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党规理念进一步发展,但基于特殊的时代背景,探索成效有限。
1.党内法规内容整体更加科学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党的核心使命发生了实质性转移,从注重如何夺取政权到如何执掌政权,从主要关注党的自身建设到全面关注国家建设。党所面临的新课题新难题与日俱增,党章党规所要规范的对象越来越多、范围也越来越大;党内法规开始思考党和国家的关系,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也开始明朗,国家法律主要规范全国普遍性事宜,党内法规主要规范党内关系;党主动进行自我规范,通过党规为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设定严格规范,为全国性法治建设树立良好标杆。这些探索总体是好的,而后鉴于当时中国面临的国内外新局势,党开展了“三反”运动和整风运动等,这客观上有利于严肃党内纪律、克服不良倾向、整肃党内风气等;但在“文化大革命”期间很多好的党内法规被束之高阁,党内法规带有很大的“运动”色彩,严重影响了社会主义事业和党内法规体系的建设,后来十一大党章在民主集中制、干部路线和优良作风、党员和基层组织等方面都进行了有建设性意义的思考。
2.党内法规形式上规范性、体系化仍然不足
这一时期的有效党内法规主要集中于1966年以前,整体数量较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明显要少,这与“文化大革命”十年党的组织瘫痪、党的正常生活失序有关。这一时期有些党内法规的规范性有所增强,尤其是党的八大后颁布的几部草案,如《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草案》等从内容到形式都体现出一定的“法”性。但从总体结构来看,体现规范性的党规仅为少数,绝大多数党规条款内容仍是政治色彩浓厚,而规范性、程序性、准确性不足,党内法规的制定、执行以及监督机制欠缺,党内法规没有形成体系化;而且党内法规的形式也不够规范,这个时期除《中国共产党章程》的名称固定外,其他的党规名称还有“指示”“决定”“决议”“通知”“草案”“规定”“计划”“意见”“命令”“总则”等,依此可以看出,党规的名称还带有一定的随意性,没有对名称的使用作出明确规范,其中的位阶关系也没有很好地厘清,这使得党内法规仍未与党的文件、政策、指示等区分开来,不利于形成党规的规范性权威,也制约着党内法规建设的推进步伐。
二、改革开放以后党内法规文化建设的全面铺展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坚决否定了“两个凡是”的错误方针,彻底停止了“以阶级斗争为纲”的错误路线,确定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党的各项建设事业开始蒸蒸日上,党内法规文化建设的深度和广度都进一步拓展。
(一)党规价值取向的核心内涵逐步统一
党章中有关党的性质、宗旨、奋斗目标和行动指南的规定是党性和人民性在党规条文上的具体体现,党性和人民性的统一是党规价值取向的核心内涵;过去几十年曾出现党性和人民性“分裂论”“比较论”“替代论”等各种倾向,改革开放以来在各种争论中逐渐形成“统一论”,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把党性和人民性的统一思想作为党性修养的重中之重。2013年8月19日,习近平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第一次明确指出“党性和人民性从来都是一致的、统一的”,要坚持党性,就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定政治立场,坚决跟党走,坚决捍卫核心权威;坚持人民性,就要坚持以民为本、以人为本(6)《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外文出版社2014年版,第154页。。习近平的讲话有力打破了这对复杂而敏感的概念不能并提的理论禁区,使党性和人民性实现良性互动,进一步完善了党建理论,也进一步丰富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实践。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习近平详尽论述了党与人民的血肉关系,重申党性和人民性的一致性。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首次在党的正式文件中写入“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2016年,习近平通过19次讲话或信件大力阐述该思想的完整内容。2016年2月19日,习近平在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的讲话中深入阐述了实现党性和人民性相统一的路径(7)《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2卷),外文出版社2017年版,第332页。。2017年10月,习近平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要“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8)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人民日报》2017年10月18日。,强调不仅要在理论上和思想上坚持,更要在实践中和行动中坚持。党中央有关“党性和人民性统一”的思想集中反映在党章和党内法规中,十九大党章明确将“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9)本书编写组:《十九大党章修正案学习问答》,党建读物出版社2017年版,第12页。列入其中,强调了党对一切事务的领导权,强化了党性意识和党的核心权威;而且在十九大党章中加入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通过对社会主要矛盾的调整突出了党执政为民的思路,这就从党内最高法的角度将党性和人民性高度统一起来,其他新定或修订的党内法规也始终贯穿此思想。
(二)党规意识和党规思维逐渐增强
邓小平在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强调:“国家要有国法,党要有党规党法。党章是最根本的党规党法。没有党规党法,国法就很难保障。”(10)《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47页。在深刻总结“文化大革命”的经验教训中,党中央首提的是制度的重要性,自此党规意识和思维有了前所未有的迸发,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不断丰富党规认知的基础上,“党章”“宪法”“权力”“制度”“纪律”“规矩”“监督”“反腐”等概念已经“润物细无声”地进入了普通党员的日常工作和生活,党的党规意识、思维开始呈现出内在自觉的新特点。首先,注重自主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的70年间党员对于党规的认识和态度已经今非昔比,最初由于党缺乏党规经验、面临复杂的国内外形势,党规意识相对落后,许多党规往往是外部借鉴而来,党更多的是被动吸收;经过几十年的党规建设,当前中国共产党制定党规主要是基于党的建设、执政和发展规律自主制定,有些会借鉴我国优秀传统文化和国外的先进经验,但根本依据是党当前的发展状态和形势任务。其次,注重自觉遵从。改革开放以来,党员自觉意识开始慢慢觉醒,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提出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结合,对于腐败的零容忍等“抓铁有痕”的雷厉风行举措,让拥权的“关键少数”望而生畏,让“绝大多数”产生信心,对于党规的意识更加自主自觉,而且由于全覆盖的学习教育,党规认知更加理性、客观,党规认同感更加强烈,逐渐形成自觉遵从、自动执行的意识和思维。
(三)党规理念体现丰富的法治意蕴
改革开放以来党的组织机构逐步健全,党内法规制度层出不穷,党也总结了更为科学规范的党规理念来指导党规主体的行为。
1.党内法规内容更加科学
党章党规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保障性力量,其本质内容充分反映了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改革开放后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章党规对于世界上任何政党执政过程中都会面临的问题进行了更深刻的思考。面对执政能力考验,十二大党章删除了十一大党章中的“左”倾思想,正确分析了党的性质、指导思想和总任务,要求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和组织建设,健全民主集中制和集体领导制;十三大到十九大党章逐步丰富党的建设总布局,提出全面推进党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等;十九大党章更是严肃提出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加强执政能力、提高执政水平等(11)本书编写组:《十九大党章修正案学习问答》,党建读物出版社2017年版,第10、13页。。面对执政根基问题,政党执政基于认同和信赖,在历次党章中都强调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不断增强党的阶级基础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12)本书编写组:《十九大党章修正案学习问答》,党建读物出版社2017年版,第10~11页。等。面对政治权威问题,十九大党章再次明确指出,“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保证全党的团结统一和行动一致”(13)本书编写组:《十九大党章修正案学习问答》,党建读物出版社2017年版,第12页。。面对世界性难题即权力腐败危险,十九大党章明确提出要从严管党治党,要坚持依规治党,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要加强对关键少数的监督力度,不断完善党内监督体系等。(14)本书编写组:《十九大党章修正案学习问答》,党建读物出版社2017年版,第12页。
2.党内法规的稳定性、规范性和体系化增强
改革开放以来,党内法规建设逐渐步入规范化、体系化、稳定化发展的轨道。首先,党章保持最大程度的稳定。党章居于党内法规体系的最顶端,是党规主体行为的最根本遵循,党章的稳定与否直接决定着党内法规体系的发展状况。十二大党章结束了指导思想和组织制度混乱的局面,对党的性质、奋斗目标、指导思想、根本制度、组织机构设置、党员权利和义务等进行了合理安排,之后的历次党章修改,基本遵循“宜作小改,不作大改”的原则,对总体上正确的党章进行了稳定的继承,成为党内法规体系的“定海神针”,促进各类党内法规的健康发展和正常运转。其次,“党内法规”的概念界定、名称等更加准确固定。之前党内法规一直混杂于党的政策、规矩、通知、意见、命令等党的各种文件中,1990年《党内法规制定程序暂行条例》颁布,首次对党内法规进行了概念的界定,将党内法规从其他党内文件中区分出来,明确了党内法规的位阶,将各级党内法规的名称确定为党章、准则、条例、规则、规定、办法、细则等,这些名称此后基本固定下来。最后,党内法规开始体系化。这一时期党内法规的数量呈现井喷式发展,党规质量也得以明显提升,涉及面也更加广泛,尤其有关党的干部和党的纪律及纪检机关的党规最多,体现了重点领域重点抓的特点,这就逐渐开始形成以党章为核心的党内法规体系,尤其是2012年《党内法规制定条例》《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和《关于开展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意见》三个党内法规的出台,为党内法规的体系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提供了制度助力,而且程序设计更加严密,程序执行更加民主公开。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党内法规文化建设的有益启示
文化是时代的镜像,不同历史时代有不同的时代主题,孕育不同的党内法规文化,历史的每一阶段都有其特殊的性质,这一阶段要从上一阶段汲取发展的养分,又将为下一阶段提供生长的土壤,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年历史探索的经验是新时代继续发展的前提准备,进行历史进路梳理的目的不仅是要重现历史的场景,更多的是要反思历史、以史为镜,为新时代党内法规文化发展提供有益启示。
(一)要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
70年的党内法规文化建设实践,充分证明了马克思主义是我党坚定的行动指南,我们要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
首先,我国的党规实践迫切需要马克思主义指导。近现代的中国危难重重、风雨飘摇,人民处于水深火热之中,无数仁人志士努力寻求救国救民的路径,却在摸索中屡遭败北,直到十月革命送来的马克思主义,才使中国人民真正找到了正确的思想引航。中国共产党的成立使我国的党规实践从此踏上了漫漫征程,“指导思想是一个政党的精神旗帜”(15)《习近平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16年7月2日第1版。,虽然在党的七大党章中才正式将马克思主义明文载入,但是自建党以来的实践早已将马克思主义作为党的精神旗帜;正是正确地坚持马克思主义,才使我们党一次次克服“左”倾或“右”倾错误指引,最终能在挫折中及时找到正确的道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立场、观点、方法为党的党规实践确立了正确的价值导向;时至今日,马克思主义仍然有着强大的生命力,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行动指南,是党内法规文化建设的方向引领。
其次,马克思主义自身的理论品质和逻辑魅力。马克思主义之所以能够穿越时空障碍,在新时代依然是我们党强有力的思想武器,因其理论自身具有与时俱进的宝贵品质,与发展形势和时代需要紧密结合,不是抽象的公式和经院哲学,而是开放的实践哲学;是在与中国实践的结合中不断丰富的理论体系,产生了毛泽东思想等中国化的理论成果,指导我国不同阶段的党规实践。马克思主义理论具备鲜明的党性要求和人民立场,反映无产阶级政党的历史使命和宏远目标,是绝大多数人获得解放和自由全面发展的理论指引;而且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逻辑魅力令人叹服,马克思主义哲学、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和科学社会主义建立在广泛的调查和科学的考证之上,其体系结构、语言措辞、逻辑推理、理论阐述等,都为党内法规文化理论体系建设提供了锐利的批判武器和参考样板。
最后,马克思主义的方向引领和宏观指导意义。马克思主义是全世界无产阶级革命的行动指南,是关于全人类彻底解放的理论体系,提出了共产主义的奋斗目标,其辩证唯物主义是全人类共同的科学世界观和方法论,是全世界无产阶级政党领导革命和建设发展的方向引领和宏观指导。马克思主义提供的并不是四海皆准的僵化的教条和模板,而是一般意义上的启示和引导;其不会细致入微地指导具体的民族或区域,而是从宽阔的视角为具体实践提供思路和灵感;其没有具体为中国共产党的建设指点迷津,却成为党指导革命建设和发展的基本原则,党内法规文化的建设需求不可能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中找到具体的路径和明确的答案,而是要靠中国共产党人结合本国实际、融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自己设计答案,在此探索过程中,马克思主义赋予我们的始终是根本遵循和战略指引。
(二)要坚持继承和创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党内法规文化的形成和发展离不开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长期浸润。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党内法规文化产生发展的“主源流”,决定党规文化的精神底色;其作为国人的精神基因凝于历史却指向未来,始终处于不断扬弃、综合创造的无限进程中。
首先,要对中华传统文化进行批判性继承。批判的过程就是进行理性自我审视和不断反思的过程,我们先要客观审视传统文化本身。中华文明是世界上唯一从未中断的文明,其内在的包容性、理论的逻辑性、价值的开放性、实践的适应性,以及强大的自我更新、再生产能力,使之源远流长至今,然而有些也带有很深的时代烙印,因而我们对待传统文化既不能“全面复古”、邯郸学步,亦不能“历史虚无”、全面摧毁,而是要以是否符合时代特点和现实需要、是否能够满足人民对精神文化的需求为标准,进行审慎筛选、趋利避害、去粗取精,分清哪些属于传统文化流传下来的精华部分,哪些属于沉渣和糟粕,哪些属于介于二者之间的中性遗产,对于糟粕部分坚决弃之以防沉渣泛起,对于精华部分要发扬光大,对于中性遗产要进行合理转化,精华部分和合理转化后的中性遗产均可成为予以传承的优秀文化。这个筛选界定的过程将是艰难的,主体要有深厚的传统文化理论积累,要对几千年的传统文化有充分的认知和全盘的了解,要熟知其间的逻辑关系,要明晰传统文化的流变历程,还要清楚新时代的价值定位、时代特征、文化需求等,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合理处理传统文化中某些思想“去”与“留”的问题,新时代的党内法规文化发展才能“站在巨人的肩膀上”,使优秀的传统文化在新时代再次发酵、焕发新生。
其次,要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行创新性发展。审慎筛选出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要在新时代彰显其魅力和价值,继承是初始阶段,创新才是高级阶段,正如习近平强调指出的,“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要处理好继承和创造性发展的关系,重点做好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16)《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外文出版社2014年版,第164页。;因此,我们要积极改造、赋新、完善优秀传统文化,使之具有新时代的感召力和吸引力,对优秀传统文化进行现代话语转换。传统与现代之间并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二者对话和互通的中介就是语言符号,马克思曾言:“语言是一种实践的、既为别人存在因而也为我自身而存在的、现实的意识语言。也和意识一样,只是由于需要,由于和他人交往的迫切需要产生的。”(17)《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33页。优秀传统文化已有几千年的积淀,其要传递的价值、表达的思想以及所用的形式、语言风格,与今日情势已大不相同,就易出现晦涩难懂、不接地气的状况,如果一种语言或话语过于孤高、难以沟通,其传承将难以推行,其生命力将无从延续。因此,对优秀传统文化进行现代话语的转换显得尤为重要,这就不仅要转换表达形式,将古代话语转换为现代话语,将古代文言文译作现代汉语,将艰深晦涩的表达转变为人民喜闻乐见的表达;还要赋予其新的时代内涵,将古人思想解读为大众容易理解和接受的思想,将古代实践形式转化为可广泛参与的方式,将古代的智慧和先验与新时代的具体党内法规文化建设实践结合起来。
(三)要坚持努力实现“党规之治”
维持党内井然有序、进行政党治理的方式有多种,“固然可以通过‘会议’‘运动’‘口号’‘文件’等发挥作用,但‘规则之治’才是现代的治理方式”。(18)胡建淼:《法治是规则之治》,《法制日报》2016年6月15日第7版。历史的经验已经表明,运动式治理方式可能在特定环境下特定区域内有一定效果,但从长远来看不具有普遍适用性,而带来惨痛教训的“文化大革命”就是运动式治理失败的典型案例。道德之治也是不可或缺的,有很大的积极意义和功用,然“道德法则是具体个别的,它因每个人、因每一情形而有所不同,故是不编纂的,且只能直觉地予以理解”。(19)[德]拉德布鲁赫:《法学导论》,米健、朱林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7年版,第97页。可以看出,道德之治有时过分依赖个体感性,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和随意性。 “人类社会发展的事实证明,依法治理是最可靠、最稳定的治理。”(20)《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2015年版,第63页。政党政治始终围绕权力展开,权力既有天使的一面,又有魔鬼的一面,权力的过度扩张和绝对化,容易导致权力高效治理的一面被腐败堕化的一面所销蚀,成为某些权力拥有者的私人利益实现的武器,这样整个政党的共同目标将化为泡影,国家绝大多数人的利益将遭到侵犯甚至剥夺,限制权力膨胀最好的方式就是界限,正如卢梭所言,“人是生而自由的,但却无往不在枷锁中”。(21)[法]卢梭:《社会契约论》,何兆武译,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第98页。没有绝对的、无边际的自由,带着枷锁跳舞的权力才有长久的自由,否则,这种权力的无节制外放只是短暂的、不可持续的昙花一现,无数贪腐现象的发生就是因为无从窥见“枷锁”与“自由”的辩证关系。
在现代社会,这个制约自由、约束权力的“枷锁”就是规则,具体到党内治理就是各种党内法规制度,治党要有法度,安邦要靠规矩。我们党之所以自我革命、自我净化的力度和能力越来越强,党内治理越来越规范有序,其重要原因就是党内法规制度的不断更新、健全以及对权力的有力监督,这就是制度的魅力,“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韩非子·有度》)。借言之,尊奉党规行事,实行党规之治,则可强大政党力量,保证中国共产党在长期执政状态下依然保持极高的警惕,巩固党执政的稳定性和持久性。
“党规之治”并非指党内只用党规一种手段进行治理,而是强调党规主治,也就是在诸多手段和方式中,以党内法规制度为主要治理遵循,首先就是党章至上;在党几十年的党规实践中,最亮眼最稳定的就是党章,其他党内法规的形式或内容可能基于当时的形势特点会经常发生变动,而党章的崇高地位始终未变,使得党内法规制度和党内法规文化能够保持持续性发展。其次就是依规行事,党规之治就是党内行事的第一遵循是各种党内法规制度,评价党内行为善恶的第一标准是各种党规,不管是执政还是行政抑或一般行为,都要让党规成为首要选择。党规实践告诉我们,凡是将党规抛之脑后、任由权力自由膨胀的阶段,党内都出现不同程度的混乱,进入治理无效状态,而自从将权力关进了制度的笼子,并且不断加密笼子,党内政治秩序明显好转;然而我们要清晰地看到,党规之治状态的达成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这也是党内法规文化建设的长期的主要目标。
(四)要坚持不断完善党内法规制度
党内法规文化主要解决党内法规制度何以出场(即党内法规制定的背景和原因)、如何在场(即党内法规制度追求的价值目标)以及在场表现如何(即党内法规制度制定或实施的效果及衡量指标),可见党内法规文化主要围绕党内法规制度的前情后果展开,如果没有党内法规制度的存在,党内法规文化将无所着落,虽然文化具有独立性,但是从某种意义上说,党内法规制度的完善与否,直接影想党内法规文化的发展质量,没有大量的党规制度的立改废释等党规实践的累积,党内法规文化也难以获得长足和深入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的这段时期是党内法规制度颁布的高峰期,党的领导人高度重视制度的重要性,从邓小平的“制度建党”思想到习近平的“制度治党”思想,从党章内容的完善到党的根本制度的确立、再到各项具体党内法规的颁布,这40年来党内法规制度理论与实践都快速发展,逐步开始走向体系化、规范化、程序化,党内法规文化建设也随之步入了发展的快车道,但是“盛世治乱亦要用重典”,因为党内法规制度一头连着党的治理,另一头则连着人民的期待和愿望,对于直接关系党的形象和人民利益的失范行为,要毫不留情地用重典治理;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党内腐败问题,党中央颁布大量的党内法规制度来进行强力打击,如《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党内监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纪律处分条例》等,这些具有极强操作性、严厉性和监督性的党内法规制度的颁布,促进了党内法规文化建设的强度和广度。
党内法规文化和党内法规制度相伴而生、同步发展。实践表明,党内法规文化发展良好的阶段,党中央颁布的党内法规制度也相对较多,实施状况也更加良好,反之亦然,党规制度制定执行等动作运转良好的阶段,则党内法规文化发展也比较迅速,二者相辅相成,改革开放以来的这段时期就是成功的典范;但是如果党内法规文化萎靡不振、疲软无力,则党内法规制度的颁布也随之减少,反之,如果党内法规制度运行进入非常态,则党内法规文化也将无所作为,如“文化大革命”期间从党章的非常态变化而引致的制度和文化发展的失序。因此,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要注重党内法规制度和党内法规文化的比翼双飞、双轮驱动。
总之,党内法规文化建设70年的探索实践有得亦有失,有经验亦有教训,从总体状况来看,取得的成就和有益的经验是主要的,向上发展的趋势也是不可阻挡的,新时代我们要在党的坚强领导下勇立潮头、继续探索,不断推进党内法规文化的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