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高校科研与教学的融合
2019-12-25薛全忠马召伟
薛全忠 马召伟
摘 要: 高校科研与教学的融合既能提高学生的科研能力,促进教师科研课题顺利开展,又能将最新的科研成果应用于课堂教学、实习实践、毕业论文、学科竞赛等教学活动,丰富教学内容、提高教学质量。本文针对目前高校科研与教学融合中存在的问题,从教师科研项目与本科生毕业论文、与学科竞赛、与课堂教学相融合及相关制度保障等方面提出对策与建议,将有利于科研与教学融合,培育更多创新型人才。
关键词: 高校科研 融合 教学对策
一、国内外学者对高校科研与教学相融合的观点梳理
科研与教学相融合起源于柏林大学倡导的“教学与科研相统一”的理念,根植于费希特、施莱尔马赫和洪堡等创建者对教研统一原则的学术实践和核心大学理念。柏林大学的思想奠基人费希特认为,大学目标是培养学者,包括对其科学素养和道德修养的培养。前者不仅包括科学知识,更重要的是掌握运用知识和理智艺术的能力[1]。可见教学与科研相统一的重要性。
洪堡认为大学的主要任务和目标是修养,虽然探求纯科学的活动是达至修养的不二门径[2]。但是,科研并不是实现修养目标的一种手段,科学本身是符合目的而准备好的精神和道德教育材料[3]。即学生修养养成的目标是科学研究自然的效果,修养和科学是共线同向的关系,各有目的。修养和科学具有的普遍、统一和整体的属性促成了教学与科研融合的基础,因此洪堡强调,“教师不是为了学生的缘故而存在,教师和学生有理由共同追求知识”。施莱尔马赫指出,大学的任务在于使学生“能够本能地运用科学的目光看待一切知识,学会在思维中运用科学的基本法则,进而养成独立研究、发现和阐述问题的能力”[4]。
我国大部分学者认同和提倡教学与科研相融合。钱伟长强调指出:“高等学校必须是两个中心一支队伍,教学必须与科研融合,教学不能和科研分家。”[5]薛天祥认为教学与科研是辩证的关系,“教学与科研之间并不是孤立的,更不是对立的,而是互为条件、相互促进的”[6]。张楚廷更强调科研与教学相融合的重要性。他认为,将教学与科研高水平融合的大学才是高水平大学,对于教师来说,最优秀的教师应该是将教学与科研和谐于一身,不做科研就能把教学搞得非常优秀和科研水平很高而不热衷于教学的教师都是不可想象的[7]。
二、高校教学与科研相融合的对策建议
(一)教务处和科技处的相互配合
要做到教学与科研完美融合,高校教务处和科技处必须相互配合。
首先,教学和科研的信息要互通互联。尽管目前多数高校教务处的教学信息(如课程设置、教学竞赛、大创项目等)与科技处管理的科研项目都是公开的,但教务处和科技处并没有很好地互通互联。教务处抓教学、科技处管科研,本无可厚非。如果教务处只抓教学、科技处只抓科研,科研和教学的融合就难以从管理层面——管理制度及实施——实现突破,达到科研反哺教学的目的。因此,两部门仅仅发布教学和科研的信息是远远不够的。教务处和科技处要针对这些信息进行梳理,如针对教师的各级各类科研项目与学校开设的课程、学生毕业论文、大创项目、学科竞赛等进行梳理,对能够与开设课程、学生毕业论文选题、大创项目、学科竞赛相融合的科研项目做出宏观指导,甚至针对教师的科研项目对设置课程做出适当调整。因为科研项目内容多涉及本学科学术前沿问题的理论研究和实践应用,如果课程设置与科研项目偏离得较远,或许就要考虑设置该课程的必要性,或者将它们撤换,或者对教学内容根据科研项目方向、目标和内容进行适当调整。
其次,从学校层面制定教务处和科技处互相配合的规章制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第一,设立教务处和科技处互通互联的信息员岗位,专门负责将教务处的课程、竞赛、大创项目、毕业论文选题等与科技处的科研课题进行梳理,以便于教务处和科技处对教师教学和科研的融合进行宏观指导。第二,对将科研项目(不局限于自己主持或参与)与课程教学、挑战杯等学科竞赛、毕业论文选题、创新创业项目等融合较好的老师和学生进行表彰奖励。对选题为科研项目的毕业论文(设计)在同等情况下优先评选为优秀论文,对指导教师给予相应的表扬奖励,调动教师和学生主动将科研與教学相融合的积极性。
最后,教务处和科技处应联合对教师将科研项目与教学相融合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在两部门制定的教研融合指导书中明确规定的内容不予执行的教研室和教师进行质询,由其说明理由。如果教师仅仅强调融合中的困难而没有不能融合的充足理由,责令其按照指导书进行教研融合,否则对其绩效津贴予以相应扣减,并由其就改正的情况定期向教务处科技处信息员汇报,便于对其进行动态监控。
(二)教师科研项目与本科生毕业论文相融合的对策建议
第一,通过制度设计强化教师教研融合的意识。首先,教务处、科技处可以根据学校科研课题的分布,给各学院、各个教师量身定做科研项目与毕业论文相融合的硬性指标和宏观规划,再由各系组织教师制订具体的实施计划,各学院对各系的计划制订、活动开展等情况进行动态监督。其次,对将科研项目与毕业论文融合得好的教师——数量和质量(如取得优秀论文等)——进行奖励。
第二,指导学生及早确定自己的研究方向,大二结束前要做好毕业论文的选题工作。各学院从大一开始就要给学生配备指导教师。既要指导专业课的学习,更要指导学生根据课程内容和研究兴趣等规划并确定研究方向。老师根据学生的学习成绩、研究进展和学生的意愿动态调整研究方向,大二下学期前必须确定。
学生要在大二结束前完成毕业论文的选题工作。支持与科研项目、大创项目相融合的选题,在同等情况下优先评选为优秀论文。学生在开展科研项目的同时进行毕业论文写作和设计,科研计划也是论文的写作计划,可以充分保障毕业论文有条不紊、有的放矢地开展和高质量论文(或设计)的完成。
第三,学校要从立项数量、资金支持等方面加强对大创项目的支持。对与教师科研项目相近的项目适当予以倾斜。这样做的好处有两个:一是因大创项目与自己课题相关,老师指导学生完成项目的积极主动性会大幅度提高;二是学生的大创项目在教师的指导下能够顺利开展、进行并完成。
(三)教师科研课题与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挑战杯等学科竞赛的融合
第一,由教务处和科技处与各学院各系联合研究,梳理分析并整合出能够利用教师科研课题进行双创项目及挑战杯、数学建模等全国学科竞赛的项目,再由课题主持人组织教师、选拔学生,利用本课题研究调查、研究成果准备学科竞赛的内容。
第二,各学院对没有自己科研项目但利用各级各类课题凝练出的竞赛项目进行考察,论证该项目的可行性、教师及团队组成人员的合理性,由学院统一上报至教务处,与第一类项目进行同等平台上的竞争。
第三,经过以上两个步骤后,在学校层面确定好由科研项目主导的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挑战杯、数学建模竞赛等国家级竞赛主题后,再由各团队组织进行,可以避免选题的盲目性。课题研究的支撑保证了竞赛内容的科研底蕴,更容易在竞赛中取得较好成绩。
(四)教师科研课题与课堂教学融合的建议
第一,教务处和科技处将能够直接与现有课程融合的科研课题进行梳理后提出建议,并持续进行指导、监督、检查。下面以经济法与课程思政类的科研项目相融合为例加以说明。
首先,经济法的课程内容涉及许多国家的大政方针和法律法规等方面的科研课题。经济法的内容包括国家宏观调控和市场规制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这些内容与国家的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人民生活密切相关,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关注,需要更多人掌握。通过学习、理解和掌握国家经济法律法规,能够增强“四个自信”,维护、培养和塑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其次,将经济法的课程内容与当地经济发展相融合是课程学习的必然要求。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体系庞大、内容丰富,要想完整地将这些内容学习好并贯彻应用于实践,必须把经济法内容与当地经济发展相融合。此类科研项目是国家和地方科研立项的重点。两者融合可以更好地让学生掌握国家经济政策和法律法规,便于他们在今后工作中运用、宣传和普及,让更多人掌握国家的大政方针。再次,通过学习法律法规规范的程序和完善内容体现的严谨性,可以形成学生对科学研究严肃认真的科研态度和工作作风。
最后,融合国家各项经济利好政策的学习和解读,融合精准扶贫、乡村振兴、生态保护、惠民措施、民族团结等科研课题的理论探究和实践措施的深入研究,可以促进大学生的“五个认同”“四个自信”“四个意识”,实现培养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教育目标。
第二,对有些难以与科研项目相融合的课程,可以用专题讲座、第二课堂、选修课等多种形式达到科研与课堂教学融合的目的。
学校的课程设计与教师的科研课题都是以各学科专业基础知识为基础的,是科研课题与课堂教学相融合的基础条件。然而,科学研究的前沿性决定了科研课题内容往往超前于学科知识尤其课本内容,加之科研课题中有许多与国家大政方针、经济政策等相关的内容,专业课程内容的相对稳定性往往落后于方针政策的及时灵活性。因此,有些课程尽管教师绞尽脑汁、精心设计课堂教学,仍然会出现大量科研课题无法与教学内容相融合的情况。针对这些难以与课程内容相融合的科研课题,可以采用专题讲座、第二课堂、选修课等多种形式,达到课题研究反哺教学的目的。
例如,与当地经济发展、产业转型、就业促进、民生保障类相关的科研课题,因具有各地经济的特殊性难以成为具有普遍性规律的课堂教学内容。可以开设反映各地经济的特殊性研究的专题讲座;针对历史、民族、宗教、文化类的课题,可以采用讲座、选修课等形式。先通过专题讲座的形式普及该类研究内容,让更多的学生了解此类研究,产生兴趣并主动选修这些课程,达到科研反哺教学、教学促进科研的教学目的。
参考文献:
[1][2][4]陈洪捷.德国古典大学观及其对中国的影响[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56-57,45,37-38.
[3][德]彼得·贝格拉,著.袁杰,译.威廉·冯·洪堡传[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4:78.
[5]钱伟长.大学必须拆除教学与科研之间的高墙[J].群言,2003(10):16.
[6]薛天样.关于高等学校教学与科研的几个问题[J].上海高教研究叢刊(第二辑),1981:52.
[7]张楚廷.再论教学与科研关系[J].湖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报,2003(4):34.
通讯作者:马召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