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败源头的追溯及其解决措施的论述
2019-12-24黄真
摘 要:基于古典经济学家和管理学家“经济人”假设的前提,特定环境中主体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利己行为是其行为表现的价值取向。违背伦理道德的行为现象出现正是源于对于某些资源攫取的欲望持续增长,腐败就是突出表现的一种形式,是公职人员对稀有资源持续性地垄断并以此贩卖获利利己行为。文章将还原腐败产生的各种环境因素,探讨、论述相关腐败问题,提出治理腐败问题的有效措施。
关键词:腐败;经济人假设;人性;反腐
一、腐败概述
(一)腐败定义及特征
“腐败”(corruption)一词具有多种含义。前有“太仓之粟,陈陈相因,充溢露积于外,至腐败不可食”。此处记载的腐败一词意为“有机体的腐烂”,是腐败的最初的释义。后有梁启超在《论专制政体有百害于君主而无一利》中表述,“即有一二揭竿草泽者,亦不过乘其腐败之既极,乃得一逞焉耳。”其中的腐败指出社会制度、组织、机构以及措施等混乱黑暗。在《牛津法律大词典》中腐败被解释为事物从原本纯洁的状态发生堕落。
由于各国家性质、政治文化的大前提不同,不同国家学者对腐败问题的认识,包括定义、研究范式、研究角度等自然也就不尽相同。
法国思想家孟德斯鸠认为腐败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政体的腐败,即国家本身组织结构和管理体制的腐败,在权力的约束上国家投入力度小甚至没有远谋;二是权力的腐败,即行政官员对获取私利欲望的膨胀导致权力滥用。提出相似论断的还有英国思想史家、自由主义学者阿克頓,他认为“权力会产生腐败,绝对的权力产生绝对的腐败”。他提出“一切不受约束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
国内学者王沪宁从三个角度解释腐败,他认为“腐败是为了个人利益不当使用公共权力,违背指责,游离规范,摆脱法律的以公职为轴心的腐败;是官员把公共职位视为一种经营活动,尽量扩大收益的以市场为轴心的腐败;是个人利益侵犯公共利益的以公益为轴心的腐败。”
综上所述,腐败是行政官员使用人民赋予的政治权力垄断稀有资源并出售,游离于法律之外的利己行为,是包括腐败主体、腐败客体、腐败动机,三者之间相互作用、互相影响产生的腐败结果的复杂体。并日益呈现出腐败主体高官化、跨国作案化、贪污金额巨额化、种类多样化、复杂化、集体化以及学术化等特征。
(二)腐败产生的危害
“有效腐败”理论认为存在即为合理。买卖资源,双方交易绕开了过于僵硬的管理体制,提高了经济运行的效率,带动了经济发展。不可否认,腐败在一定程度上对欠发达国家以及正在转型发展国家是能够起到促进经济发展的良性作用,但从目前世界国家长期发展来看,这一理论在本质就脱离现实,不符合现当代社会发展的基本运行规律。同时,这也是绝大多数政治学家、历史学家一直批判的话题。
腐败是经济发展的绊脚石,是社会毒瘤。其带动的经济发展实际是经济泡沫,表面上光鲜亮丽,实际上脆弱不堪,一触而破。在现代化的国家发展中,几乎所有的国家在抓经济的同时加大了反腐败的力度。打破经济运行常态化,使经济呈现变态化发展。
社会是社会成员生存的客观环境,环境的破损带来的不仅是生活质量的降低,更是社会成员评价社会好坏的直接因素。腐败滋生,政府威信力逐渐丧失,政府失灵,面临破产局面。任何一个国家的发展方向无外乎两种,一正向的积极推进---社会良性运行,对社会的发展起引导和促进作用,产生实质性的社会效益;另一种自然是相反的反向消极滞后,腐败现象层出不群,社会运行效率低下,严重制约社会发展,必然造成社会畸形发展。腐败行为是官僚不正当获取资源的非法交易。其通过权力的使用获得垄断大量社会资源,社会财富大量流入官僚手中,必然严重损害社会其他成员的公平,造成资源配置效率降低,出现贫富差距不缩反增的现象。因此,有必要地提升社会福利水平,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维护社公平。找准产生的源头,才能根治腐败。
二、腐败源头
(一)欲望-腐败曲线分析
人们在寻求利益最大的过程中,必然出现对某种资源需求欲望增长的现象,因而经常性地会出现违背道德伦理的行为。这种需求欲(心理特征)称为人性。
“人性如素丝,染于苍则苍,染于黄则黄”。环境是塑造人性的关键。山清水秀的社会环境才能塑造人性善的心理,产生山清水秀的政治环境。人性本不存在善与恶,犹如丝丝白线,受后天环境的影响,形成性善与性恶并将指导其行为。从腐败的内涵看,人性恶致使人们欲望恶性增长,是腐败产生的主要源头。具体分析如下:
欲望-腐败曲线(Desire Corruption Curve),指在自身的欲望以及各种环境(家庭环境、政治生态环境等)共同作用下产生腐败的曲线分析。它的构建正是基于“经济人”假设。由三部分构成。
第一部分(A-B):腐败产生并迅速扩张阶段,自左下向右上倾斜达到制高点的曲线。行政人员凭借自身拥有的强制性权力,占有稀有资源,进行资源垄断。买卖垄断资源的欲望越强,腐败现象越频繁,最终会达到最高点B;第二部分(B-C):达到至高点后,欲望仍然处于膨胀时期,而此时腐败现象发生的频率会呈现出下降趋势,这种降趋势是由于国家的监察体系的加强,对贪污腐败分子的惩罚以及部分人的罪感忏悔形成的,不敢腐以及不想腐;第三部分(C-D):一方面,由于官员罪感的忏悔,导致其不想再腐败;另一方面,制度的强有力约束使得腐败主体不敢腐。监察体系是否充分地贯彻执行以及更新是C-D段是否产生的关键环节。点E与F腐败程度相同,所产生的欲望不同,还是基于制度的规范约束。D点交于点G难以衡量,但足以说明,腐败现象不可没能完全消失,不能单一以监察等制度的完善来解决腐败问题。
(二)方格理论分析
方格分析借鉴布莱克(Blake)以及穆顿(Mouton)的管理方格理论。将原有方格论中的“对生产的关心”改为“制度的约束”,把“对人的关心程度”改为“行政官员思想觉悟与修养”对腐败产生原因进行分析。数字1-9依次代表相关变量程度的深浅。两两组合点,为腐败问题的分析并提出解决方案提供了依据。
制度是具有约束性、指导性、激励性的社会稳定器。制度完善,城邦的正义与个人的正义相契合,就能够维持社会秩序,防止腐败滋生。同时,教化是教育的基本功能。通过对人的后天教育,方能达到培养健全优秀人格的目的。教育上的缺失以及内外制度的不完善,多漏洞也是腐败出现的一大诱因。加以解释:
(1)“1.9”模型:简单地说是由制度的强约束和行政官员低修养组成的行政生态环境。制度的绝对强硬,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到行政官员的工作心理,使得其工作的态度发生转变,导致政府官员工作效率低下,官僚主义盛行;
(2)“9.1”模型:行政官员的内在修养极高,制度约束极松弛。在这种模型的运行下,会开始出现腐败行为;
(3)“5.5”模型:(中庸之道)两者都成为相对的因素。相对严谨、相对松弛。是一种慢性的诟病;
(4)“1.1”模型:严重影响社会发展。秩序混乱,贪腐成风;
(5)“9.9”模型:行政官员内在修养高,理性大于贪欲;制度严格约束,致使行政官员“不敢贪、不能贪、不想贪”,这一模型,是国家防腐治腐的最理想状态。
三、构建和谐健康政治生态
亚里士多德最早在《政治学》一书中就对贪婪、吞噬公物等问题进行了深刻的研究分析。他认为解决腐败问题、进行廉政建设的出发点是要实现城邦与个人的善。如何来实现城邦和个人的善? “当城邦的正义与个人的正义相契合时,能够维持正义的制度,就是一种善。”柏拉图认为正义是存在于城邦和个人之中不会随着环境的改变而变化,并具有超越具体利益的客观存在的,体现城邦与全体公民共同利益的理念。城邦的正义是建立在国家公民分工的不同的基础之上,公民各司其职而不相互打扰以及城邦能够培育出正义的护卫者和统治者。由于人天性不同,柏拉图将理想国划分为統治者、护卫者和生产者三个部分;相对于城邦的每一部分,他又将个人灵魂分为了理性、激情和欲望。简单说如果公民的理性在灵魂中居于最高位置或具有统治者的统治地位,并且其他两者服从理性时,个人就实现了正义。这也是柏拉图构建理想国模型时提出“正义论”的观点。
(一)以教治腐,培养健康根须
从腐败产生的源头看,人性善与政府官员的内在修养的养成一靠自觉,二靠教育。通过教育不仅可以获得丰富知识,同样也是优秀品质塑造的重要基石。治理腐败好比生长于外界环境的一棵树苗,其根若腐,必将不成。一方面,重视抓好中小学生廉政教育,将廉政教育纳入中小学生以及高等教育学生的公共学科教育之中。借助教育教化功能,塑造人性善的心理,培养健康“根须”。这里的“健康”指代“廉洁”。
另一方面,在公务员选择上我们应加大素质能力的考查,将公务员预选环节纳入制度体系内。在预选期内,对预选人员(储备干部)通过一系列的培训和锻炼后,准予进入实习期内,并在合适的时间范围内对其进行最终考核并录用。在考察环节上应充分考虑人民意见,人民是国家的主人,考察权应适当部分交于人民。最后,综合成绩,以德为主,择优录取。
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切实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加强对官员的反腐倡廉主题教育。对官员任位后定期进行思想教育引导,促使政府官员不断提高思想意识和道德修养。
(二)以法、制治腐,筑起坚固防线
法律与制度的缺口是产生腐败问题的外在因素。修改完善原有法律、制度;出台符合新时期法律制度,填补漏洞。
外在约束一靠法律,二靠制度。法律是国家意志的表达,遵法守纪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用法律的准绳治理贪污,严格要求政府官员,提高贪污成本,是强有力的举措。在法律层面上,国家必须健全和完善腐败相关的法律体系,通过法律规范来限制、规范行政权力的范围、方式、手段、条件和程序,治理贪污,严格要求政府官员,提高贪污成本,从而降低腐败发生率。
以制度防腐治腐,这就要求我国要始终坚持并且强化监督制约机制:内外机制,双管齐下。内部监督(监察部门、法制部门、上级部门以及审计监督)与外部监督并存(党的监督、社会(舆论监督-“电视问政”)与公民的监督、司法监督、政协监督以及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用好巡视利剑。巡视督察是围绕党风建设和反腐工作展开的、是对官员监督的必要手段,要用好巡视手段,严加查处贪污腐败行为,做好党的得力助手。
(三)以奖治腐,促进鼓励工作
行政官员的激励机制是反腐重要措施之一。在此,我认为可以借鉴公司企业的员工激励模式来给行政人员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
目前,有部分学者提出“以高薪养廉,提供‘不愿腐的经济条件”。笔者认为在一定情况下会激起行政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会使腐败率相对降低。换个角度进行思维,政府聘请员工,员工本身的办事效率低下,那么我做的不就是“养廉”的工作。对于行政官员的激励机制不能单单从薪资上来处理,它只能作为激励机制中的一个因素。
1959年,赫茨伯格提出“双因素理论”,在激励因素部分中将其归纳为六点:工作本身的性质(人民的公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责任(以此为荣,恪尽职守)、个人发展的可能性(具有能力、责任的结果后)、工作中的成就感(成功、高兴、幸福)、受到重视(受到领导的认可,积极从事工作)、提升(职位和工资的提高)。这样对行政官员的激励才能起到正向的积极影响。
四、结语
“在整个改革开放过程中我们都要反腐败,对干部和共产党员来说,廉政建设要作为大事来抓。”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政治、文化快速发展。但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转型升级,腐败现象发生的频率也日益强烈,有规模大、危害大、层次高、涉及面广等的特征。这已经严重地影响到我国经济、政治、文化等的发展。
2018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挂牌成立,成为我国反腐败进程中又一重要里程碑。监委会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接受其监督。其目的在于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依法建立党统一领导的反腐败工作机构,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
腐败问题不只是国内问题,它是全世界各国家治理的“哥德巴赫猜想”,所以认识、了解腐败问题就显得尤为重要,反腐行动刻不容缓,这不仅仅关系着国家的长治久安,也关系着广大民众的切身利益。在对待腐败问题时,始终坚持高重视、严要求、零容忍、无休止,高举反腐利剑,形成强大的震慑,坚决杜绝“破窗效应”,对腐败分子,发现一个就要坚决查处一个。最终实现政府官员完全由利己向利他,为人民群众服务,奉公守洁、清明廉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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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黄真(1998.06- ),男,陕西扶风人,榆林学院政法学院,本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