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背景下基于标准协同的农业产能合作
——以中俄尿素贸易为例
2019-12-24种国双
高 振,张 悦,段 珺,种国双
(1.南京工业大学科学研究部,江苏 南京 211816;2.南京工业大学经管学院,江苏 南京 211816;3.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院,江苏 南京 211816;4.苏州大学科学技术研究部,江苏 苏州 215325)
0 引言
国际产能合作这一概念最初来源于中国优势产能与哈萨克斯坦基础设施需求对接达成的 “中哈产能合作”计划。国际产能合作是一种国家间产业互通有无、调剂余缺、优势互补的合作方式,是国际产业对外转移与对外直接投资相结合的新模式。加强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之间的国际产能合作,是推进 “一带一路”建设的主要途径之一。目前,中国有220种主要产品的产量位居世界前列,但42.8%的行业普遍存在着产能过剩、出口增长乏力的状况,同时因中国人口众多,消费需求大且呈多样化,很多产品又都依赖于进口。产业结构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之间的不匹配性制约着中国经济的高质量发展。不仅是中国,全球范围内都同时存在着局部地区产能过剩和需求缺口两大产业结构不合理的问题。为了消化过剩产能、优化产业结构、促进资源的合理配置,中国提出了 “一带一路”倡议下的国际产能合作,来加速带动各国优势产品、技术和设备等 “引进来”和 “走出去”。国际产能合作顺应了时代发展的潮流,适用于当前国际经济形势不断变化的规律和趋势,有利于拉动沿线国家经济的增长,促进各国的工业化进程,优化企业生产能力布局,也为各国的经济发展带来新的机遇和挑战。 “一带一路”背景下国际产能合作的重点领域包括钢铁、铁路、化工、汽车、通信、轻纺、工程机械、海洋工程、农业等重点行业。沿线各国在资源、资金、技术以及市场等方面各具优势,多数国家与中国的产能有较高的契合度,且合作基础较好,具有较强的经济互补性,这些都体现出沿线国家之间开展产能合作具有很大的潜力。
农业是工业特别是轻工业原料的主要来源,是支撑着整个国家国民经济不断发展与进步的保证。农业对国家GDP的贡献超过25%,在 “一带一路”部分国家创造了超过40%的岗位。联合国粮农组织总干事强调,农业不仅在创造和促进可持续的生计上至关重要,在确保粮食和营养安全,保护自然资源和生物多样性,以及促进农村发展方面也起到了关键作用。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农业资源丰富,农业历来就是各国合作交流的重点领域。中国作为农业大国,在部分领域已经形成了较为完整的农业技术和产业体系,部分优势产品加工能力有富余空间,有足够的技术和经验 “走出去”。农业作为中国对外经贸合作的重要部门,同时还肩负着保证国家粮食安全的重任,其必然是实施 “一带一路”倡议的重要产业部门[1]。首先,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大多是发展中国家,解决饥饿和贫困问题、保障粮食安全、完善农业生产技术和基础设施建设等都是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迫切需求。其次,中国作为农业生产、消费和贸易大国,对世界农业资源有着巨大的需求量和供给量。同时,农业产能合作能够完善农业供给体系,满足消费者所需农产品的种类、数量和质量,促成结构合理、保障有力的农产品的有效供给,是农业转型发展的重要机遇[2]。因此, “一带一路”国际产能合作需要着重推进、率先突破的领域是农业。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共65个,这些国家分布在东北亚地区 (3国)、东南亚地区 (11国)、独立国家联合体及其他国家 (6国)、南亚地区 (8国)、西亚北非地区 (16国)、中东欧地区 (16国)以及中亚地区 (5国)。其中东北部分国家耕地资源相对充足,农产品互补性较强,是小麦等谷物农产品的重要产地;南亚地区地处热带,物产资源丰富,农业劳动力充足,是水稻、棕榈油等农产品的重要产地;独联体及其他6国盛产坚果、牛羊肉等农产品;南亚地区拥有充足的水资源,水域广阔,且有充足低廉的劳动力,是水稻、棉花、菜籽油、小麦等农产品的重要产地;西亚北非地区虽然由于土地、气候、水源等环境因素不利于粮食生产,粮食多需要进口,但是该地区拥有丰富的海洋资源和矿产资源等;中欧地区气候适宜,土地肥沃,拥有充足的劳动力且农业基础设备较为完善,是欧洲粮食、果蔬和油籽等重要农产品的产区;中亚地区中 “一带一路”国家均为内陆国家,是 “丝绸之路经济带”的核心区域,该地区农产品品种繁多,部分国家拥有较强的农业科技能力,是棉花、果蔬以及小麦等农产品的重要产地。由此可以发现,因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多数是发展中国家,且正处于工业化发展的初期,农业技术水平、生产力相对落后,基础设施建设得不到有效的满足,导致农产品检验标准、环境标准的不同和化学残留不达标等问题带来的农产品贸易壁垒,进而降低了部分国家农产品贸易的国际市场竞争力。但是,这些 “一带一路”沿线发展中国家拥有巨大的市场潜力和较低的生产要素成本。中国作为农业大国,农业相关标准以及技术水平略高于大部分沿线国家,可以帮助沿线各国提升农业技术水平以提高农业的生产效率和产能利用率、抑制产能过剩[3-4]。因此,中国开展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农业产能合作具有很大的优势和空间。
目前已有文献提出农业产能合作的基本路径包括农业综合体,与农业较为发达的国家进行合作,通过国际并购实现产业的升级以及大型企业走多元化之路等[5]。本文认为促进农业产能合作的最有效的方式是标准协同。沿线各国积极参与到基于标准协同的农业产能合作中,不仅能变革农民的传统观念,实现农业产业的升级换代,还能在很大程度上提升各国的农业技术发展水平,完善农业标准体系,提高各国的国际竞争力,获取更大的经济效益。
1 当前农业产能合作的形式及存在的问题
1.1 当前农业产能合作的主要形式
近年来,农业一直是 “一带一路”倡议关注的重点领域,开展农业产能合作也是实现 “一带一路”倡议的重要途径之一。沿线各国农业要素各有禀赋,各国之间可能存在极大的优势互补。在世界经济发展日益开放的环境下,日益完善的农业合作机制以及 “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能够促进沿线各国之间开展战略对接,建立合作框架,完善多边合作机制,为 “一带一路”沿线各国进行农业现代化合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目前,沿线各国之间开展农业产能合作已初见成效。 “一带一路”沿线各国之间开展农业产能合作的主要形式如下:
(1)国际技术交流合作。一些发展中国家的农业技术水平虽然已经相对较高,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还略有欠缺。为了提高 “一带一路”沿线发展中国家的农业技术水平以及实现贸易多元化,各国将农业 “走出去”和 “引进来”结合起来,积极与沿线其他国家分享相关农业知识、进行技术的转移以及信息的交流等合作,引进国外先进的农业技术、农机设备和农业种植经验等[6]。同时沿线国家与农业先进国家进行技术交流合作,积极参与农业发达国家的农业相关项目,研发培育新品种,促进先进农产品品种、农业技术和产品的合作交流,提高了农产品的品质和服务的质量,提高了 “一带一路”沿线各国农业的综合竞争力,对世界农业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
(2)支持企业拓展海外业务。为了进一步推动 “一带一路”农业国际产能合作,沿线各国秉持对外开放与合作共赢的理念,积极开展对外投资,鼓励大型企业制定多元化的战略目标,进军农业,并鼓励企业 “走出去”。企业是 “一带一路”倡议实施的中坚力量,推动企业通过多途径向海外拓展,不仅鼓励国有企业,而且鼓励民营企业根据自身发展需要以及自身优势参与其中,帮助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加强农业基础设施的建设,实现农业产能合作[7-8]。近年来,中国企业 “走出去”已经进入了发展阶段,且民营企业 “走出去”日渐高涨,企业对外投资的领域也在多样化发展。企业通过 “走出去”制定品牌战略,加强了自身的实力和投资能力,增加了国内外就业机会,获得了更大的发展空间,并加强了世界各国之间的经济合作。
(3)建立境外农业产业园区。园区经济是当今经济发展的重要模式,是促进国际产能合作的有效平台,是促进中国和东道国合作共赢的重要载体。目前,已建立中国·印度尼西亚聚龙农业产业合作区、中国农业科技示范园区 (塔哈特隆州亚湾区)和中泰新丝路塔吉克斯坦农业纺织产业园 (塔哈特隆州丹加拉区)等产业园区,已与10个国家开展海外农业合作,涉及12个农业产业类别。通过 “一带一路”沿线各国建立海外合作园和合作区,实现了产能的落地转移、产业链的全面发展,形成了多产业功能单元集群[9]。在推动产业化合作过程中,实行了企业化管理,雇佣专业人员同时对生产过程进行监督与管理,使生产流程规范化、质量标准化,并成立了专门的营销部门,负责推广和出售产品。把农产品从生产到加工再到销售进行有机结合,促进了农业产业化的发展。
1.2 当前农业产能合作存在的问题
(1)基础支撑条件不够完备。相关工作基础方面出现问题会导致农业产能合作基础薄弱。目前,一些合作区域的基础设施相对滞后,在经营过程中,东道国不具备完善的水电、通信、物流、仓储、信息服务、行政管理等基础设施来保证投资企业在国外的日常经营活动,例如交通基础设施的滞后会制约农业技术效率,从而影响商品和服务的流通[10]。工作基础的匮乏还包括缺乏拥有全局视野的人才,懂语言、熟悉各项业务流程规则的人才,管理人才以及农业相关领域的专家等多方面专项人才。 “一带一路”各国地处世界各地且文化宗教和语言都存在差异,在进行国际产能合作的过程中,这些差异会导致各种各样的问题,如成本风险、时间风险、交货准确性无法保障等。
(2)合作机制体制不够健全。国内企业在境外进行投资的管理体制不清晰或过于复杂等诸多制约导致合作缺乏灵活性,国际产能合作还缺乏各政府部门就合作各事项共同制定的沟通交流机制;同时,进一步的国际产能合作发展缺乏相关政策的保障,比如缺乏给予对外投资企业相应的优惠激励政策,以及劳工政策、税收优惠政策、自用农业投入品的关税政策等[11]。其次,国内外政策不能相互适应或是相关政策不能与实际情况对接,导致相关企业执行力较差,缺乏面对国际市场的竞争力。
(3)合作体系不够规范。 “一带一路”国际农业产能合作虽然有多方参与,但仍然缺乏统一、规范、健全的投资保护、服务以及风险防控等体系。企业进行投资的风险来源于信息的不对称,没有健全的信息支持体系,就不能将资源进行有效整合。企业在进行对外投资时可能会由于缺少准确的海外市场的信息和服务,从而加大开拓业务、拓宽市场的难度,更有可能因为缺少对风险的评估和预警带来一定的风险,如政治风险、经济风险、环境风险等[12],并且由于缺乏相关政策制度,企业需要独自承担这些风险。
(4)缺乏广泛认同的标准体系。 “一带一路”沿线部分国家,尤其是一些中东地区的国家,虽然自身关于农业的技术水平有限,但提倡的是农业发达国家的技术和标准,这使得中国企业很难进入到这些国家中,也导致中国农产品的出口出现了贸易壁垒。标准不统一还表现在 “一带一路”沿线各国社会制度不同,经济发展水平参差不齐,农业环境禀赋各异,因此相关的农业技术标准存在诸多不同。标准协同是需要合作各方共同认可的一个标准体系,基于中国立场出发,可得出以下几点:①对于标准水平低或没有相关标准的国家来说,要先入为主使其国家认同并使用中国农业技术标准;②对于标准水平相近的国家,要就标准不同之处进行磋商,最终认同一个标准;③对于标准体系十分完善的发达国家,标准国际公信力高,同时自成体系的标准不会轻易变化,因此只能以这些国家的标准为准去协同。
2 农业产能合作的有效路径——标准协同
2.1 标准的协同路径
标准是世界共通的语言,应鼓励 “一带一路”沿线各国参与到制定统一标准的过程中来。为了 “一带一路”沿线各国的农业产能更进一步的合作,各国可以相互协调、共同制定包括关于农产品生产过程的标准和农产品质量的标准[13]。推进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农业标准协同,便是建立起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之间贸易往来、合作交流的规范与标准。标准的建立与协同能架立起国家间沟通的桥梁,便利各国之间进行关于农业技术、知识等方面的交流合作,有助于推对各国农业技术的发展和创新,有助于调动企业进入新市场的热情与投资的积极性。为了更好地推进 “一带一路”倡议,加强国际产能合作,形成标准国际化新格局,沿线国家之间需要加强标准化战略对接和标准体系建设。要有效推进 “一带一路”沿线各国之间的标准协同,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农业标准外文翻译。围绕 “一带一路”农业领域,将标准翻译成外文。标准作为行业的规范,一定要注重翻译的专业性,表达要清晰明了,以免其他国家在使用标准的时候产生歧义。专业、规范化的翻译更能体现国家的严谨与认真,从而产生信任,便于形成规范推广。实施农业标准外文版的制定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参与国需要组建专业的人才队伍,广泛汲取意见,借鉴农业发达国家的标准规范。沿线各国也应提倡外资和国内农业企业共同申报并参与到翻译标准的行动中来,积极响应 “一带一路”倡议,推动本国农业标准 “走出去”。中国作为 “一带一路”倡议的发起国家,境外投资企业在进行项目合作时可以积极推广中国的农业技术标准,争取使用中国的农业标准,并明确中国农业技术标准在国外的采用情况。
(2)农业标准的互换互认。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拥有的资源各不相同,标准体系的确立也各有禀赋。近年来,发展中国家与农业发达国家贸易关系日益密切,但由于农业标准差异形成的贸易壁垒影响了进一步的贸易合作。为了消除贸易壁垒,加强与农业先进国的贸易合作,沿线各国必须要在本国适宜地区引进并推广先进农业标准,促使农产品符合国际标准。同时,优先与俄罗斯、中东地区国家及中亚地区国家等 “一带一路”农业发达国家就标准化信息进行深化交流合作,持续推进农业标准的互换互认,实现标准的一致性。通过加强标准的互换互认与沿线各国搭建合作沟通桥梁,进行标准信息资源共享,消除参与国农业技术壁垒,提高农产品质量,畅通贸易。
(3)农产品标准对标。将农产品、农业投入品、农机设备等农业标准、标准体系与 “一带一路”农业发达国家先进标准和国际标准进行对比。优先深入发现、分析研究现行农产品标准存在的不足并制定战略加以改进,尽可能拉近参与国农业标准与先进标准的距离,协调沿线国家之间的标准体系,以提高本国的农业标准,稳定农产品的质量,提高 “一带一路”沿线各国农产品的国际市场竞争力。沿线各国还应积极参与到农产品国际标准的制定和修订中去,打造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同时做好对标管理工作,要求相关对标人员提高认识、强化考核,保证对标能够取得成效。且在使用标准的过程中,不可以随意替换标准中的参数,更不能为了降低成本而随意降低标准。
(4)农业标准海外示范推广。要在海外建立标准示范区,首先需要沿线各国加强学习,参考 “一带一路”沿线农业发达国家制定农业标准的经验,进一步完善自身的农业标准。积极与 “一带一路”沿线发展中国家的相关单位进行深化标准合作,共同制定标准并在海外建立农业标准化示范区,推动农产品、农业投入品以及农业工程中农机设备等相关优势农业技术标准和标准化理念 “走出去”。由于 “一带一路”沿线多数发展中国家没有自己的关于农业相关标准,所以要获得这些国家的市场较简单。规划合理、功能齐全的农业标准示范区能够充分体现国家的农业技术水平,也有利于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培育新的品牌,提升企业和国家的形象,提高标准影响力。
(5)提高标准信息服务能力。 “一带一路”国际产能合作国家之间需进行农业相关标准信息的共享。鼓励政府、企业以及相关部门参与到标准信息化建设的学习中,进行标准化的信息采集,围绕农业领域开展标准化研究与服务,共同构建深层次、多样化的标准信息服务平台以满足市场需求。通过该平台促进标准的推广与实施,提高各国对标准化的认识,促进国际交流与合作的开展,实现标准信息化和数据统计双赢。同时,通过标准信息服务让沿线各国体会到标准化的优势,获得收益,还能起到加强宣传标准化的作用,从而实现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之间关于标准信息资源更深层次的交换和共享。同时,要保障网络信息安全,定期进行网站维护。
(6)协助发展中国家标准化建设。 “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不仅使中国更好地融入世界,更加强了沿线各发展中国家之间的合作。东盟国家农业技术标准相对欠缺,其出口农产品达不到中国进口标准,影响其出口量。因此,可实施精准扶贫行动帮助 “一带一路”农业欠发达国家。首先,政府、农业企业要增加在东盟国家的投资额和农业领域的基础设施建设,为国家间农业标准互认工作奠定基础。其次,可以与东盟国家一起设立国际培训班,对农业技术型人才进行集中培训,建立起标准化的交流平台。最后,可以帮助东盟国家打造有关特色农产品并建立相关标准,如建立泰国香米的标准,树立品牌效应,完善相关农业技术标准,提高农产品竞争力,促进 “一带一路”沿线各国之间进行农业产能合作。
2.2 推进标准协同战略中国面临的挑战和机遇
农业标准化是中国标准化体系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组成成分。目前中国已设立与农业相关的标准有13000项左右,初步形成了农业标准体系,涉及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产品质量检验、农业技术推广、农机设备等多个方面。逐步确立了农业标准化相关法律法规,来规范中国农业标准化体系的建立,约束进行农产品产销的主体行为,以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可靠。中国农业市场占有率越来越大,部分绿色食品也已经进入农业发达国家。虽然中国农业标准化体系建设已取得较大进展,但由于中国开展标准化工作的时间比较晚,所以与 “一带一路”沿线农业发达国家相比仍具有较大差距。部分农业标准过于陈旧,农业技术滞后,现有标准体系不足以支撑当前农业的需求,使得中国农产品在出口时遭遇 “绿色壁垒”,导致中国农产品产能过剩。产生这种现状的原因如下:
(1)中国标准体系不健全。中国的农业技术标准已逐步与国际标准接轨,但不可否认的是中国的农业技术标准体系仍不够完善,尚不能完全适应农业经济发展新阶段和国际市场的需求。中国的农业标准体系建设包含国家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和认证标准等,由于涉农部门和管理层面较多,农业技术标准的制定发布分散在农业、水利、林业、烟草、质检、供销、商业等十多个部门,各部分难以形成共识[14],导致农业领域各项技术标准体系之间相互脱节,界限不明确,甚至出现标准重复矛盾的问题,从而造成农业技术标准体系的配套化程度低,检测结果不够精确,互补性差。中国管理体制分散,技术标准的制定多依赖于自身的职能和国内具体的实际情况,因此制定的农业技术标准体系不能与国际标准保持一致。
(2)标准难以推广落实。因某些农业相关标准的矛盾与缺失,致使没有统一明确的标准或是非纯文字、具体量化表示的标准去制约农产品的生产、加工和销售等过程;其次,建立标准时选择了不合理的农业标准相关技术参数,农业标准相关知识、技术也未做到全面普及,中国没有相关人才、组织对农业技术实施有效推广;许多农业工作者缺乏执行标准的动力,即便是一些出口企业,也依旧秉持着低价竞争的战略,所出口的农产品质量达不到国际标准。这些原因都使得中国农业标准化的推广举步维艰。
(3)中国的标准公信力弱。为了适应农业发展新阶段的客观要求,中国自1999年启动了 “农业行业标准制定专项计划”,但中国标准体系发展起步较晚,在多方面较发达国家标准仍有较大差距。中国的农业技术标准制修订较少从农业产业出发来考虑农业技术标准体系的构建,虽然中国经济、技术和社会都在不断发展,但中国的农产品无论是质量还是安全都不能满足发展需要,农业标准公信力不具权威性,不足以服众,得不到企业、人民的认可,也无法满足国际市场的需要。
尽管 “一带一路”农业标准协同面临的挑战较为严峻,但中国在实行标准协同的过程中也迎来了巨大的机遇。当今区域经济一体化持续深化,国际贸易投资格局正在深刻调整之中,世界各国处于发展转型的关键阶段,需要进一步激发发展潜力,寻求合作发展的动力。因此, “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得到了世界各国的认同与参与。且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一半以上都是发展中国家,农业占其国民产出比例较高,农业合作发展对发展中国家经济民生发展的重要意义不言而喻,农业发展是这些国家的共同愿景,开展基于标准协同的农业合作必将得到沿线国家的鼎力支持。同时,全球市场需求能为标准协同提供上升的空间和持续的动力,通过对标准化战略的加强,可以提高国内各方对相关政策的重视程度,增强创新能力,更有机会实现产业赶超。其次,充分利用中国庞大的市场优势和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做双边或多边合作,在标准制定方面将拥有更大的自主性,从而制定出国际标准,实现跨越发展。同时,通过将农业领域的各项相关能力集成起来变成国际标准,能够提升我国的国际标准影响力,迅速扩大农业产业规模,完善农业产业链,扩大国际话语权。
2.3 案例分析
农业是国家发展经济的重要基础行业,中国与俄罗斯走着不同的农业发展道路,中国拥有领先的加工技术,而俄罗斯拥有丰富的物产资源,尤其是对于农药化肥的使用有严格的要求,并且中国与俄罗斯在农业贸易方面已有一定的合作基础。基于此,中俄两国可以利用各自的优势进行产能合作,以实现两国共赢。本文通过对比中国与俄罗斯关于农业投入品——化肥 (尿素)的标准,提出尿素标准的协同路径,来为中俄进行基于标准协同的农业产能合作提供参考。
(1)尿素出口情况。尿素的出口就相当于能源的出口,因此政府通过对中国尿素的出口进行严格控制,来确保国内的供给。近年来,中国尿素的出口量每年大约有一百万吨。图1所示为2018年1月—12月中国尿素出口月度量价走势图。
虽然2018年中国尿素出口整体呈上升趋势,但是2018年中国尿素月出口量完全不能较之前上百万吨相比。尽管中国已经取消了尿素出口关税,尿素出口年总量却不增反减。这是由于中国尿素生产成本较高,造成其国际市场竞争力减弱,出口情况不容乐观。
(2)尿素进口情况。近两年中国尿素进口量明显上升,尤其2018年上半年增量明显。图2所示为2018年1—12月尿素进口月度量价走势图。从图2中可以看出,2018年尿素进口量主要集中在5—7月。中国之所以大量进口尿素,是因为国外的尿素成本低且质量好,企业从国外进口尿素并在国内进行销售,但是价格却低于国内市场,从而占据了价格优势。
数据来源:中国化肥网。
(3)尿素标准协同路径。通过表1和表2可以看出,中国与俄罗斯关于尿素技术要求的标准存在着差异。俄罗斯尿素含氮量46.1%的要求比中国尿素优等品含氮量46%的要求还要高;俄罗斯要求尿素水分含量最高是0.25%,而中国尿素优等品的水分含量最高是5%;并且中国与俄罗斯关于尿素粒度的要求也略有不同。中国与俄罗斯作为氮肥国际市场占有率中位居全球的前两位,两国2016年氮肥出口总额占据了国际市场的26.95%。中国若是基于标准协同与俄罗斯进行产能合作,将尿素的标准向俄罗斯的标准靠拢甚至达成协同,将为全球的氮肥进出口创造便利,同时还可以扩大尿素的交易市场。
表1 俄罗斯农业用尿素技术条件 FOCT 2081-75 (88)
数据来源:维普咨询http://www.cqvip.com。
表2 中国农业用尿素技术要求
数据来源:来源于中国国家标准。
表1的标准已被FOCT2081-92代替,由于尚未收集到FOCT2081-92的原文,故在此仅提供FOCT2081-75 (88)的技术要求供参考。
3 结论
开展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农业产能合作是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之一。而国际农业产能合作最有效的途径是标准的协同。通过标准的协同,可以加强农业工作基础支撑,完善 “一带一路”沿线各国之间的合作机制体制,建立统一、规范、标准的信息服务,及风险防控和经营管理等体系。努力成为制定国际标准的一员,缩短与农业发达国家之间的距离,最终形成团体,共同制定标准,从而满足技术和行业快速变化的需求[15]。为了更有效地进行标准协同,中国政府、企业以及相关部门应该做出以下努力:
(1)建立相关标准化体系。建立标准化管理体系,包括人力资源管理、生产管理、技术管理、物流管理、绩效管理等方面,分析标准协同的现状,评估标准协同的落实情况,为企业、政府进行标准管理建立完善的制度体系提供支持;建立以政府为主的国内外互通的标准信息服务体系,为中国农业标准 “走出去”、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间农业标准的联通提供服务;建立风险防控体系,与当地企业和金融机构进行合作,深入研究各沿线国家标准协同情况,运用科学的方法和现代化手段评估投资的可行性、收益以及存在的风险,建立预警机制,防范金融风险、政治风险、市场风险等。
(2)落实标准监管工作。可以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设立监管机构,构建监管体系,整合监管资源,对标准化工作的实施进行积极监管,严格遵循监管制度,以加强对标准协同的重视。对企业的标准化执行工作进行审查,审查达标可以给予一定的奖励,审查不达标也要给予相应的处罚。企业自身也应该参与到标准的协同工作中来,遵守各项规则与标准,积极配合监督检查机构进行审查工作。监管部门要加强标准相关政策的引导和监督,明确标准协同在 “一带一路”国际产能合作中的重要地位。同时,也要加强对标准监管机构、部门相关工作的目标考核,提高监管工作的效率。
(3)培养国际化标准建设人才。为了改善合作中的困境以及促进农业产能合作发展,需重点培养拥有全局视野、懂语言、熟悉各项业务流程规则的复合型人才。中国标准化协会可以成立培训部门,在高校中选拔学生对其进行文化、语言、相关标准以及分析当前国际形势等多方面的培养。培养过程中可以开展化国际交流活动,学习国外标准的制定以及人才的培养与管理经验;开展相关的科普竞赛活动,吸引对标准化工作感兴趣的人们一起参与到协会中来,共同推动标准化工作的进展。同时,对于目前从事农业产能合作的工作者,保证其在掌握农业相关知识和标准的前提下,发展第二语言和跨文化素养,以扩大国际化人才队伍。最后,注重人才的引进,通过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加强各国之间的文化交流,打造具有中国文化特色的品牌,以发展现代农业。
(4)政府提供财政支持。 “一带一路”标准体系的建设对于资金的需求较大,需要政府提供必要的财政支持来缓解资金缺口的问题,从而建立一个完善的标准化体系。农产品、农业投入品以及农机设备的标准化发展离不开政府的资金支持。在标准的协同过程中,企业、农业相关部门或会受到资金的制约,影响标准协同工作的开展。中国政府可以构建农产品标准化生产补贴机制,可以弥补生产者由于采用标准化生产技术而增加的成本,有利于农业标准化的推广实施,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由于中国农业相关企业的农机设备、技术大多达不到农业发达国家的标准,导致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缺乏竞争力,政府急需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帮助企业达到国际化标准水平,实现标准的对接;对于在海外进行投资的企业,政府需给予相应资金赞助,鼓励企业引进国外先进技术、标准化人才,提升中国标准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