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经营支付业务整治工作思考
2019-12-23
(中国建设银行四川省分行 四川 成都 610017)
一、支付业务背景分析
(一)支付行业快速发展
近年来,支付市场产业主体持续多元化,支付方式和支付产品不断创新,金融科技加速渗透,支付行业始终保持快速发展。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支付体系运行总体情况,2018年移动支付业务量快速增长,银行业金融机构共处理电子支付业务1751.92亿笔,金额2539.7万亿元,其中移动支付业务605.31亿笔,金额277.39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61.19%和36.69%。非银行支付机构业务增长极其显著,网络支付业务从2013年的153.38亿笔增加到2018年的5306.1亿笔,金额从9.22万亿元增加到208.07万亿元。
(二)过快发展导致乱象丛生
中国支付市场高速发展,成绩斐然,线下移动支付正逐渐成为新的增长点,跨境支付成为新的红海市场。然而过快发展导致行业野蛮生长,乱象丛生,主要表现在非银行支付机构与银行直连或互联,通过银行从事违规跨行清算业务;挪用客户备付金的现象层出不穷;趁支付行业的混乱局面无照经营,造成二清、三清满天飞。这些违法、违规的行为,为正在兴起的中国支付产业蒙上一层厚厚的阴影。
(三)支付结算监管不断深入
2017年11月以来,中国人民银行接连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无证经营支付业务整治工作的通知》(银办发〔2017〕217号)、《关于规范支付创新业务的通知》(银发〔2017〕218号)、《关于调整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集中交存比例的通知》(银办发〔2017〕248号)、《条码支付业务规范(试行)》(银发〔2017〕296号)等多个文件,旨在进一步规范支付业务。支付领域监管重拳频出,2018年3月16日对民生银行开出了1.63亿元的史上最大罚单。2018年是支付结算强监管的一年,据初步统计共发布十余份监管文件,支付领域累计罚款金额是2017年的近7倍,2019年继续延续了严监管态势,无论是监管机构还是支付市场参与主体,都应该主动思考,共同推进,力争实现支付结算业务又好又快发展。
二、无证支付业务整治工作实践
(一)整治重点对象
无证经营支付业务主要是指大商户在接入银行或有支付业务许可证的第三方支付公司的支付服务情况下,对其平台上的入驻商户的资金进行二次结算,或不直接经手资金,但依靠其掌握的交易数据主导资金结算规则的行为,通常称为“二清”,包括“资金二清”和“信息二清”。监管机构在2018年无证支付业务整治工作中,主要关注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商户和代收付客户,商户包括网络特约商户、扫码商户以及传统POS商户,其中网络特约商户和扫码商户是重点。客户重点关注交易额大、交易量大或账户名称中有部分特殊字样的商户和代收付客户。监管机构结合账户交易流水和代收付流水了解资金的来源和去向,以此判断该商户是否属于217号文件中的“持证机构向无证机构开放支付接口,无证机构以平台对接或‘大商户’模式接入持证机构。无证机构通过支付接口将其拓展的商户交易上送持证机构,由该持证机构为其商户结算资金,或者通过其他持证机构为其商户结算资金”规定的持证机构为无证机构违规提供支付服务的情形。
(二)案例分析
案例一:某省汽车票全省售票平台,该平台为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和运营,公司负责道路客运联网售票系统软件开发、设备采购及系统集成,以及网络软硬件维护及系统运营,成为独家建设运营商,并与合作的车站开展联网售票的票款资金结算服务,即车票款由该公司收取后,再定期向各车站进行清算。笔者认为该公司符合“大商户”特征,因其经营范围不包括车票,其经营模式已决定该公司的资金模式涉嫌“二清”。
案例二:某旅游电子商务平台,该平台为某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运营,其经营范围包括旅游咨询服务,广告宣传,代理旅游票务、运输票务等,网站上主要销售景区门票、观光车票、酒店住宿款等。通过对该公司交易明细汇总分析后发现,其资金去向固定在部分客户,且这部分客户与该公司属于同一集团,可认为该公司不属于“二清”。
案例总结:笔者认为,对于商户是否属于“二清”,要从商户的实际主营业务、经营模式、经营上下游关系、资金和税务主体、关联公司、产品或服务归属、资金流向等多方面去分析,分清销售的产品是否是属于“我的产品”,以大商场为例,资金流都是个人客户—商场账户—供应商,如果给个人客户的发票是由商场出具,可以理解为商场从供应商买来再卖给个人客户,就不属于“二清”;如果发票由供应商直接出具给个人客户,相当于是供应商租赁商城的柜台,但由于商场集中收银,资金先到商场账上,再付给供应商,那么有可能会被认定为该商城涉嫌“二清”,具体还要分析商场和供应商之间的关联关系。
(三)无证经营支付业务数字化风控
借助监管部门开展无证经营支付业务检查契机,银行业金融机构纷纷深入开展业务合规自查,部分机构开始探索运用金融科技和大数据手段,按照217号文中的无证经营支付业务筛查要点、认定标准及持证机构违规情形说明的内容,研究无证经营支付业务模型规则、开展数学建模、进行试验论证,推进无证经营支付业务数字化的风险巡查,实施“主动监控、快速核查、及时阻断”的主动风险管理思路,主动防范业务风险。
三、支付业务发展思考
(一)坚持合规发展不动摇
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支付产业主体的主要组成部分,承担重要职责,因此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提高思想认识,深入贯彻落实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回归本源、回归经营主体;要学习监管规章制度,领会监管精神,以全面风险管理为统领,严格合规发展,筑牢底线。
(二)加强监管沟通交流
银行业金融机构直接参与支付市场,直面市场竞争,不断参与行业创新,了解市场的第一手消息。在严监管的新常态下,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加强与监管机构的沟通,建立业务合规性交流机制,在领会监管精神的前提下,对业务创新、业务推进过程中“吃不透、拿不准”的主动沟通探讨,助力监管机构有效协调“严监管”和“促创新”的关系。
(三)提升主动防控风险能力
支付收单业务市场环境复杂,参与方广泛,业务管理体系庞杂,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提升运用系统、数据等信息化手段实施全面、及时的可疑风险主动监测,进一步提升商户交易风险管理水平,实现运用数据模型,开展主动风险管理。
监管机构和行业供给主体特别是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凝聚共识,多措并举开展主动风险管理,稳中求进促进支付业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