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购中企业价值评估的收益法的应用研究
2019-12-20付建祥连双超山西财经大学
文/付建祥 连双超,山西财经大学
1 企业并购概述
1.1 企业并购的基本概念
企业并购是指一个企业购买另一个企业的全部或部分资产或产权,从而影响、控制被收购的企业,以增强企业的竞争优势,实现企业经营目标的行为。
1.2 企业并购的一般程序
1.2.1 前期调研阶段。
企业根据自身发展战略的要求制定并购策略,初步勾画出拟并购的目标企业的轮廓,制定出对目标企业的预期标准。
1.2.2 并购评估阶段。
基于上一阶段调查所得的一手资料,对目标公司进行价值评估,确定价格,设计出针对目标企业的并购模式和相应的融资、支付、财税、法律等方面的事务安排。
1.2.3 并购实施阶段。
确定并购方案之后,以此为基础制定并购意向书,作为双方谈判的基础,并就并购价格和方式等核心内容展开协商与谈判,最后签订并购合同。
1.2.4 交割和整合阶段。
双方签约后,进行产权交割,并在业务、人员、技术等方面对企业进行整合,整合时要充分考虑原目标企业的组织文化和适应性。
其中,评估环节最为重要,评估目标企业的价值是制定收购支付价格的主要依据之一,在选定并购目标时,应对其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和人事管理状况进行评价分析,在此基础上充分评价实施并购可能带来的各种风险之后,再进行价值评估。
2 企业价值评估的方法
企业并购是一项资产交易,交易顺利与否的关键在于对交易资产或权益的合理定价。从资产评估的意义上讲,资产的价值一般是指对资产效用或用途的确定和量化,而效用通常是用人们现在及未来占有某件物品所获得的利益来度量。
在企业并购中,由于信息不对称,企业并购的交易双方很可能对同一项资产的估价有很大的差异。因此,在资产交易中,对资产价值评估是至关重要的,它起一个媒介作用,在买卖双方之间架起一座桥梁。评估机构具有咨询性特征,只是为交易提供一个参考依据。我们应该对企业并购中资产评估的作用给予客观评价。
2.1 成本法
成本法是根据企业提供的资产负债表,对企业账面价值进行调整得到的企业价值.不仅考虑了影响资产评估价值的诸多因素,还系统的对各种贬值因素进行量化。
成本法有利于单项资产和特定用途资产的评估,有利于企业资产保值。比较充分考虑了资产损耗,评估结果更趋于公平合理。但是,成本法也有一些缺陷:资产的获取成本与其价值的关系难以判断,难以反映企业组织资本的价值。尤其是对高科技公司和服务型企业来讲,组织资本通常会占企业价值很大比例,因此会受到较大影响。且成本法着眼于已经和正在发生的事实,无法反映企业的盈利能力和前景。
2.2 市场法
市场法是在市场上找出一个或几个与被评估企业相似的参照企业 ,分析、比较被评估企业及合适的价值乘数,在此基础上,通过修正、调整参照企业的市场价值,最后确定被评估企业。
市场法能客观反映资产目前的市场情况,其评估的参数、指标直接从市场获得。评估值更能反映市场现实价格,评估结果易与被各方接受和理解。但市场法需要有公开活跃的市场作为基础,有时因缺少可比数据而难以应用。不适用于专用机器设备、大部分无形资产,以及受到地区、环境等严格限制的一些资产的评估。市场法适用于股票市场较为完善的市场环境中的经营较稳定的企业。
2.3 收益法
收益法是通过估算资产在未来的预期收益,并将其折算成现值,然后累加求和,据以确定资产价值的一种评估方法。
收益法较全面地考虑了影响收益的各种因素,能真实准确反映企业本金化的价值,真实和较准确地反映本金化的价格,与投资决策相结合,采用该方法评估的资产价格易被供求双方接受。但其预期收益预测难度较大,受较强的主观判断和未来不可预见因素影响,在评估中适用范围较小,一般适用企业的整体资产和可预测未来收益的单项资产评估。
由于收益法的预测结果取决于未来收益的预测结果和折现率选择的准确度,因此它最大的优点是使用面广,既可评估上市公司也可评估非上市公司。在现实的并购案例中,企业往往是受到近期或长远利益动机的驱使而通过资本市场去寻找并购对象或被并购资产,而此动机就决定了参与并购的企业多数是将并购资产看成是获利资本而不是单纯的货物交换,所以,收益法将在企业并购资产评估中占主导地位。
3 收益法在企业并购价值评估中的优势
目前,我国对企业整体进行资产评估时,往往采用成本法。企业价值评估作用于企业财务管理的根本目的,是以企业价值为依据,科学地进行财务决策、投资决策与融资决策,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的理财目标,从这个意义上讲,成本法及其使用的价值类型无法在以财务决策为目的的企业价值评估中运用。
企业价值评估必须考虑并处理大量变量,而这些变量往往是企业在未来经营期间内极为紧要的决策因素,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企业的发展方向。在以并购为前提进行企业价值评估时,收益法这种理论是完善的,从长远来看,也应鼓励这种方法的应用,因为它是从理财以及可持续经营的角度定义企业价值。
将收益法用于企业并购价值评估,主要基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1)创造企业价值和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是企业经营的主要目的;企业价值是由不同的创造因素所组成,不是单项资产简单组合,而使各项单项资产的整合,企业价值可能大于单项资产的组合。2)企业存在或并购的目的,是企业未来获得现金流量的能力,只要企业未来自由现金流量为正,企业就可持续经营下去,企业就有存在的价值,并且可以产生某种效用价值,形成企业价值。因此,只有利用各种因素共同作用的未来收益的现值来恰当地衡量企业价值。
随着国内市场机制的不断健全、企业发展逐步与国际接轨,市场发育的不断成熟,社会观念的转变、评估人员业务素质的不断提高,收益法将会被评估人员广泛应用,从而更好地与国际接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