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吴区:助力打好碧水保卫战
2019-12-18
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新吴区人大常委会自2016年6月底成立以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特别是水污染防治法实施以来,高度重视水污染防治工作,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加快推进美丽新吴、绿色新吴建设,积极推动构建生态文明体系,全力推动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深入一线,随机抽查明察暗访。几年来,区人大常委会一直将视察、执法检查的重点放在检查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在加强日常监管、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严格依法处罚等方面管理责任的落实情况,督促政府及相关部门巩固既有工作成果、直面瓶颈短板问题、共同寻找改进之策。区人大常委会指出,在执法检查过程中,要紧扣法律规定,动真碰硬,把法律制度的刚性约束作用发挥出来;要深入基层一线,更多采用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的方式;要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人民群众等各方作用,共同努力,确保执法检查真正取得实效。在随机抽查明察暗访过程中,区人大常委会检查组了解到,2018年,锡东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4个国考、省考断面达标率100%,连续3年达标,优Ⅲ比例为75%,尤其是伯渎港承泽坎桥断面氨氮同比下降54%,总磷同比下降26%,水质改善明显。9条河道综合整治考核断面达标6条,达标率66.7%,同比提高22.3%,优Ⅲ类达标率55.6%,在全市名列前茅。
动真碰硬,在增强监督实效上下功夫。从水污染防治入手,区人大常委会紧扣水污染防治法贯彻执行的重点难点问题,紧扣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紧扣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重点监督。几年来,始终关注区政府对水污染防治整治以及河湖长制、总量控制、流域协调、生态补偿机制、群众反映强烈的水环境问题、水环境保护目标是否完成、水环境质量是否限期达标、国省考断面是否按期消除、劣V类黑臭水体治理目标是否如期完成等工作情况,重点围绕水污染防治责任体系、部门分工、经费保障、水系规划建设、太湖蓝藻治理、饮用水源保护、水利现代化建设、水资源节约利用、河湖清淤等开展监督,推动全区治水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围绕贯彻落实省人大关于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决议,以及市、区委决策部署,推动区政府制定2018—2020年突出环境问题清单,强调聚焦太湖氮磷污染,水体黑臭,太湖主要入湖河流及其支浜整治等方面20个问题。区人大常委会在制定监督计划时,每年都会选择若干个涉及水污染防治的重大问题,充分利用法定职能,用好用足常委会视察、执法检查、听取政府专项工作报告、明察暗访等监督手段,不断创新监督工作方式,提升了监督工作实效,有力保障了水污染防治法的贯彻实施。2017年,区人大常委会制订水污染防治专项行动目标督查表,并开展专题视察,持续跟踪区域内水污染防治情况,督促区政府全面实施区级河道整治“1+3”方案和“水十条”实施方案,现场查看区域内具区桥河、兴源河等河道水环境综合治理情况以及太湖“蓝藻”防治情况。2018年,督促区政府认真落实《新吴区2018年度水污染防治实施计划》,推进9条主要河道综合整治工程,以“四位一体”排查整治、流域同步治理为抓手,以控源截污为核心推进小流域整治。按照建设“美丽新吴”的内在要求,督促政府有力有效推进河长制工作,督促政府严格落实“河长制”“断面长制”,把全面推行河长制、断面长制作为实实在在的民生工程来抓,22位区级河长多次协调河湖相关问题,积极参与到河道治理中。推动为群众营造舒适的宜居环境的工作落到实处。
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形成水污染防治合力。人大代表来自社会的各个层次和岗位,在推动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联系选民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和优势。他们对于全区水污染防治情况最为了解,最能反映群众期盼。区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这一优势,动员全区市、区两级人大代表投身到水污染防治的实践中来。一方面,组织引导代表开展水污染防治的监督活动。区人大常委会充分认识到持续加强专业知识学习的重要性,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这一主题,从生态文明建设总体要求和法律法规体系、我区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及相关对策措施、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等方面,邀请专家为区全体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及市、区代表100余人进行授课。区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市、区委关于加强水污染防治的重大决策部署,认真策划,科学设计,认真组织协调代表持证视察、代表见选民等活动,引导代表把水污染防治作为活动和监督的重要内容,积极收集反映群众对生态环境的意见建议,助力全区的生态文明建设。同时,认真做好代表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所提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采取领衔督办、跟踪督办、代表参与等方式加大办理力度,确保意见建议的办理工作落到实处。另一方面,鼓励人大代表在水污染防治中发挥引领作用,让“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深入基层。区一届一、二、三、四次会议以来,涉及水环境方面的代表建议为15件,多数意见、建议均得到了较好的落实。下一步,将围绕老百姓最迫切要解决的问题,在“加快清理辖区市政雨水管网(管涵)积淤”“解决区域污水排放问题”等方面加强建议督办工作。建立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回头看”机制,着力把建议办理工作落到实处,提高建议办成率,提高代表满意率,提高群众的满意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