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马克思“巴黎手稿”的几个问题
——根据MEGA2版本做的研究
2019-12-18张弘
张 弘
思想文献有自己的命运。有的一经发表即引起轰动,反响巨大;有的藏之名山,直待作者离世、甚至更久远后才得以问世,造成影响。通称“巴黎手稿”的《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就属于后者。尽管是马克思青年时代的思想探究纪录,他本人从不将其视为自己的著作,①例如马克思1868年10月7日致丹尼尔逊信件中,相当详细地介绍了自己的写作活动(及政治活动),就未提及“巴黎手稿”。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551-553页。但从20世纪30年代整理出版以来,它已被奉为重要经典。它产生的影响和被接受的范围,跨越东西方多国,某种程度上甚至超过了马克思其他著作。特别在世纪之交的中国美学界,至今仍旧是理论构建的重要保证。
不过,随着“巴黎手稿”本来面貌在近年披露于世,它的经典性逐渐被消解,文本性得到还原。本文就是在此前提下的初步研究,旨在提出问题,引发讨论。
一、关于文本
相当长时间以来,读者都以为,“巴黎手稿”是一本计划撰写但未完成的著作,但事实并非如此。它属于马克思当年在巴黎写下的三个笔记本里的各种札记的片断,生前未曾公开发表。笔记本原件保存在阿姆斯特丹的国际社会历史研究所内,苏俄学者里亚札诺夫(David Ryaszanov)作为该研究所的常客,制作了它们的照相拷贝,带到了莫斯科的马克思恩格斯文献研究院,并将笔记本里的部分材料译成俄文,题为《〈神圣家族〉的准备工作》,发表在1927年版的俄文本《马克思恩格斯文库》里。德文本则出版于1932年,由另一位苏俄学者阿多拉茨基(V.V. Adoratskii)据笔记本编辑,并正式冠以《经济学哲学手稿》的题目。后一文本在马克思文献学上简称MEGA1,它在相当大程度上造成了假象,似乎马克思写作过这样一部书稿。目前学者们普遍否认它是计划中的未完成著作,而更多是阅读、学习和思考的记录——当然这并不排斥它特有的思想价值。①Jürgen Rojahn, Marxismus-Marx-Geschichtswissenschaft, International Review of Social History, 1978, 28; Die Marxschen Manuskripte aus dem Jahre 1844 in der neuen Marx-Engels-Gesamtausgabe, Archiv für Sozialgeschichte (AFS), Band 25, 1985.
相应的MEGA2是指20世纪60年代末期最初由前苏联和东德官方开始筹备的德文版《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的编辑工作,重在考订历史上不同文本的异同,1975年在东柏林出版了第1卷。尽管有不同政治观点的分歧,但新文本的质量得到举世公认。前苏联和东德解体后,从20世纪90年代起,德国、俄国、荷兰、意大利、丹麦、法国、日本和美国等国的学者,一起参加了MEGA2的编辑出版工作。出版范围扩充为四大部分:(1)除《资本论》以外的著作、论文和稿件;(2)《资本论》,及其准备性著作;(3)通信集,不仅限于马克思、恩格斯双方的,还有他们和第三方的通信;(4)摘录、笔记和书页旁注。新版全集从1998年起由声誉卓著的柏林学院出版社负责出版,目前拟议中的122卷本已出到一半左右。MEGA2的第一部分第2卷的《经济学哲学手稿》恢复了青年马克思(当年他只有26岁)1844年在巴黎写下的读书和思考笔记的原貌,三个笔记本单列成册,内容按书写时间先后和原有页码编排,同时以流传已久的MEGA1作为第2版本收录。
在汉语学界,“巴黎手稿”的中文译本,除开最早上海辛垦书局1935年出版的《黑格尔哲学批判》(柳若水据日文本编译)选译了手稿“对黑格尔的辩证法和整个哲学的批判”部分外,绝大多数是以编辑好的系统文本,即MEGA1的面貌出现的。人民出版社1956年出版的《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何思敬据MEGA1德文本译出,宗白华校订)是第一个单行本。其后由中央编译局翻译收入《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版第42卷(1979年出版)的文本,更具权威性。同年人民出版社还推出了刘丕坤译的单行本。全集本卷首译者“说明”对所据原文有所含糊:“以《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俄文第2版第42卷为依据。大部分文章是根据原文并参照俄译文翻译的”;刘译本“译后记”交代则颇详细,系据《马克思恩格斯早期著作选》俄文本1956年版译出,并参照德文本《马克思恩格斯文集》(补卷第1分册,1968年柏林版)译出,又据日译全集本、前苏联版的英译本、俄文本全集第42卷作了校订,但又说明译文并不完全和德文本保持一致,反而相当程度上保留着俄文本的特点。实则上述两种译本均以MEGA1为据。
中央编译局从20世纪90年代起启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版的编译工作,开始根据MEGA2重新分卷出版。②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编辑说明”。第2版中,“巴黎手稿”收入第3卷,该卷于2002年问世,明确说明译校根据《马克思恩格斯全集》1982年历史考证版德文本即MEGA2进行,正文中各部分小标题不再像第1版那样叫“第X手稿”(X代表数字),而改为“笔记本X”。关于手稿的原始状态,则删除了原先语焉不详的注释,另外撰写了一条相当长的注释,详细说明了三个笔记本中的书写文字。译文内容也有所订正,尤其在一些哲学术语和相关表述上,更准确、更体现出专业性,并将“笔记本III”中摘录黑格尔《精神现象学》最后一章“绝对知识”的内容单独成篇列出。不过,译者“前言”继续称手稿是“一部未完成的早期文稿”,据此,译本还同时推出了“巴黎手稿”新的单行本。
此后中央编译局继续据MEGA2对译文进行修订,并补充了注释和相关资料,形成的《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文译本收入2009年出版的《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2012年出版的《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版第1卷摘选了新译本的部分内容。
最终,人民出版社2014年出版的《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单行本,让汉语学界获悉了“巴黎手稿”的本来面貌。译文除采用上述《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中的文本外,最大的变化是据MEGA2补充了按笔记本原貌编印、按顺序书写的文字。这样一来,重新呈现于读者的“巴黎手稿”,除了通常可见的即所谓按“思想逻辑”编排过的内容,还增加了笔记本原始文本,从而构成了两大部分。
尽管在汉语学界,从20世纪中叶以来人们见到的“巴黎手稿”一直是MEGA1的文本,但更完整地体现出原貌的文本,当属这个据MEGA2编排的2014年版单行本。也正是它,如实地反映出青年马克思当时的写作情形和思想状况。通过它,三个笔记本的书写情况,现在复原在汉语学界的读者眼前了:
“笔记本Ⅰ”的第一部分(各个部分仍是编者分的)是马克思批判学习国民经济学的思考,分“工资”“资本的利润”“地租”三个通栏,逐栏摘录了国民经济学家对这三个概念的论述,写下了自己的思考和追问。其中“工资”因涉及工人利益,占的通栏最长,最后打破栏目,作了较深入的小结。以上占了7页的篇幅,第7页末(原编页码用罗马数字)还有“资本的利润”一段文字。从第8页起,也即笔记本Ⅰ的第二部分,继续“资本的利润”和“地租”两栏从第5页起中断的内容,直至第11页。第三部分,分“工资”和“资本的利润”两栏,内容几乎全部是国民经济学家有关的论述的摘录,二者的页码有参差,“工资”段落从第8页开始至第15页结束;“资本的利润”从第11页开始至第16页结束。第四部分只有“地租”一个栏目,笔记本中占据了从第17-21页的位置,编者还按页次加上了前面第11页和第12页的两小段文字,是马克思对地产经济的进一步思考。第五部分从第22页起,保留了“工资”“资本的利润”“地租”三个通栏的栏目,却破栏写作,实际是马克思批判国民经济学的小结性文字,包括对国民经济学将应当推论的东西假定为事实前提的方法论谬误的批判。对象化与异化或外化等重要观念也在这部分提出,①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北京:人民出版社,2014年,第199、200页。这一版本,以下本文注释概称“巴黎手稿”。并运用在私有财产的产生及工人与非工人(包括资本家)对立的分析上。但这部分未写完,到第27页纯粹辩证性质的考察就戛然而止了。
“笔记本Ⅱ”内容相对少而残缺,只留下了第40-43页,继续着马克思自己的政治经济学分析。本应该接续笔记本Ⅰ的第28页及以后的文字已丢失不存。
“笔记本Ⅲ”独立编页码。第1页起的首段文字注明补入第36页,具体批判了国民经济学的一些主张,从第3页中间开始的两段文字,标示补入第39页,待补的那两页在前两个笔记本根本见不到,但也不可能是同一笔记本的,因为笔记本Ⅲ的整个第36页是对亚当·斯密、萨伊、斯卡尔培克、穆勒等人经济学著作的摘录,第39页起是独立成篇的“序言”,彼此内容不相符合,写作时间也有先后。①MEGA1的译本有注释涉及手稿这一补续情况,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493页。第3页中间起的文字,虽说是补充前文的,但篇幅相当多,内容也很丰富。首先借用黑格尔关于对立与矛盾的区分,②汉语学界通常将对立与矛盾视为一体,但在黑格尔《逻辑学》中,“对立”(Gegensatz)与“矛盾”(Widerspruch)是两个范畴。概而言之,对立双方既互为规定,也自为规定,因此双方均具有独立性;矛盾双方则由自身的规定制约着对方的规定,同时,排斥了自己的独立性,因而每一方都失去了独立性。参见黑格尔:《逻辑学》下卷,杨一之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76年,第55页。来分析无产和有产的对立与劳动和资本的矛盾的本质不同,继而提出了自我异化的扬弃来补充自我异化的概念,以此论证从私有财产到共产主义的发展。在谈了相关问题的5个要点后,第6点(在笔记本Ⅲ的第11页后半),开始了对黑格尔的辩证法及整体哲学的叙述和批判,但文字到第13页就中断了。第14页作为接续前文的第7要点,插入了批判国民经济学的内容,到第17页结束。接着出现的是在第17页上接续第13页的文字和第18页前半页的两段文字,一是指出黑格尔有双重错误,二是探讨黑格尔《精神现象学》中的异化观念,后一段最后注明转入第22页。但接着同在第18页的后半段又是用异化观点对国民经济学的批判。到第22页,才转到对黑格尔的《精神现象学》,尤其最后一章“绝对知识”的分析和批判,但在第26页后插进了关于费尔巴哈“人是自然存在物”的观点的考量,到第27页中间才回到黑格尔。接下来的部分篇幅较长,直至第34页,摘录了两段黑格尔的论述作为结束。不过就在同页,写下了有关地租和分工、交换的摘录文字及相关的思考,直到第38页。从第39页起,便是被误认为是“巴黎手稿”的“总前言”的“序言”。最后从第41页起至结束,是有关货币的文字。笔记本Ⅲ中,还有黑格尔的《精神现象学》最后一章“绝对知识”的详细摘录,如前所述,《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版第3卷另文翻译刊出了这段摘录(共4页,原稿未编码),“巴黎手稿”2014年版单行本未予录入。
不难发现,“巴黎手稿”的内容大部分涉及经济学,那是和马克思告别思辨哲学的思想进程一致的。马克思身处被称为“德国哲学斗争时代”(1840至1844年)的岁月里,他的博士论文《德谟克利特的自然哲学和伊壁鸠鲁的自然哲学的差别》就以哲学为主题,通过对两位古希腊哲学家的比较研究探讨了原子与虚空、必然与偶然、意识与经验等形而上学问题。但毕业参加《莱茵报》编辑部的工作后,从1842年起因自由贸易和关税保护两种主张的争论,开始对经济学产生兴趣,1843年到巴黎后更把对国民经济学的研讨范围从德国扩展到了英、法两国的著作,这情况是他本人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和恩格斯在《资本论》第2卷的“序”中都确认的,1844年写下的“巴黎手稿”无疑是这一思想转变的浓重痕迹。然而,马克思并非单纯的经济学家(正如他不是单纯的哲学家一样),他还受到黑格尔和费尔巴哈的哲学影响,并想要借助于费尔巴哈从黑格尔的影响中走出来。笔记本Ⅲ中,无论是对黑格尔的辩证法及整体哲学的批判,还是作为未来著述构想的“序言”中,都提到要以费尔巴哈的人道主义和自然主义为基础,从经验出发来进行批判,同时实际上又吸收并运用着黑格尔的辩证法方法。
由此决定了“巴黎手稿”一大特征,即互文性。互文性首先表现在马克思本人写作的笔记与他摘录的别人学说的穿插,既有经济学的,也有哲学的。这样的互文穿插,如上所述,不少段落分明,明显可见。但有的就以转述方式出现,和马克思本人见解混杂在一起,难以分辨。例如笔记本Ⅲ第27页谈到存在物不可能离开自己的对象物时,说了句十分深奥又精辟的话:“非对象性的存在物是非存在物。”这其实来自费尔巴哈《基督教的本质》一文。又如第29页关于扬弃和存在的一段话,乃是黑格尔《哲学全书》相关内容的概述。①这两段话分别见于“巴黎手稿”第269页和第274页。
只要如实地将“巴黎手稿”当成一部学习和思考的笔记汇聚,而不是计划之中呼之欲出的系统著述,那么它的互文性就完全不难理解。否则,一部构想成型的著作,有什么必要去大段摘录他人的论点和观点?同时也就能避免一大缺陷,即因不了解其互文性的特征而错将手稿中的每句话都当成经典,结果却把其他人的见解安到了马克思的头上,从而导致一系列的误读误解。
二、关于结构
曾经有一种流行的且占统治地位的观点,断言三个笔记本断续不一的书写具有内在的逻辑结构,MEGA1版的“巴黎手稿”就是据此编定的。但只要实事求是,就会发现这样的断言是违背事实的。
笔记本Ⅲ第39页的“序言”,在MEGA1中被置于“巴黎手稿”之首,因为谈到了写作的计划,一直以来给读者造成印象,似乎手稿乃是拟议中有系统的著作,其实“序言”只是构思中的著述的蓝图。马克思在其中说得很清楚,他已认识到“把仅仅针对思辨的批判和针对不同材料本身的批判混在一起十分不妥”,②“巴黎手稿”,第289页。因而打算写作一系列独立的、不同的小册子,分门别类对法、道德、政治等进行批判,最后再用一本专门著作来研究总体的联系和各部分的关系,最终是对加工一切材料的思辨工作的批判。“序言”还表明,他笔下拟开始的书,是有关国民经济学批判的。但在说明该书的初步面貌时,他又提出要把对黑格尔的辩证法及其整体哲学的剖析安排为国民经济学批判的最后一章,全然忘记了前面刚说过,关于思辨问题的批判属于最后的专门著作的内容。这样一来,前后说法就矛盾了。这矛盾看似不大,却暴露出马克思在这一国民经济学批判的小册子的结构上,思想逻辑并不统一,明明要作政治经济学研究了,仍放不下思辨哲学的批判。回想起前面提到过的,笔记本Ⅲ在论述共产主义各个要点时,也突然插进了对黑格尔的辩证法和整体哲学的叙述和批判,差不多是同一情况。那段文字,还同这个“序言”一样,都没有一气写完。不能不说,青年马克思在转向经济学的同时,似乎时时刻刻被哲学问题纠缠着,并且为此举棋不定。
显然,“巴黎手稿”呈现出来的是经济学和哲学双重的问题,尚未由一者到另一者平滑地过渡,实现二者的无缝对接,完成一体的整合,二者时而并列时而交叉,虽体现出将二者融汇贯通的努力,但仍明显可见彼此叠加、拧合的印记,因此不可能有一个逻辑一致的结构。不仅如此,“巴黎手稿”在方法论上也不够统一,其中不止一次声明国民经济学批判的方法完全是“经验的”,建立于费尔巴哈实证的人道主义和自然主义之上,而马克思本人的分析和表述却大多是辩证式的,难以摆脱黑格尔思辨哲学的魅影。在这一点上,“序言”情况相似,尽管相关文句最终遭到删除。①现以原注形式保存着,见“巴黎手稿”,第291页。
思想的成型才能带来思维逻辑的统一。不妨对比一下马克思同时期写作的其他文本。发表在1844年《德法年鉴》上的《〈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可以视为马克思彻底摆脱黑格尔思辨哲学的宣言。“导言”明确宣布,要将哲学的任务结合于历史的变化中,把批判的锋芒指向现世的政治和法,指向保守狭隘的德意志。尽管理论的解放对德国从来就具有特别的意义,但革命又绝不止步于此,要求进一步面对社会现实,通过实际行动解决现实的课题。这意味着马克思彻底走出了黑格尔的思辨王国,面向生活并召唤革命。哲学批判虽仍需要,仅仅由于“德国的哲学是德国历史在观念上的延续”,哲学的批判“恰恰接触到了当代所谓的问题之所在的那些问题的中心”。②《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205、207、214、214页。批判的力量不再是意识主体或超越精神,他从市民社会中分析出无产阶级,将批判的最终使命放在其肩上。在认识到“批判的武器当然不能代替武器的批判,物质力量只能用物质力量来摧毁”③《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205、207、214、214页。的同时,马克思明确宣布:“哲学把无产阶级当作自己的物质武器,同样,无产阶级也把哲学当作自己的精神武器。”④《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205、207、214、214页。当然,像“哲学不消灭无产阶级,就不能成为现实;无产阶级不把哲学变成现实,就不可能消灭自身”⑤《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205、207、214、214页。一类的论断,依旧是典型的黑格尔辩证法式的运思与修辞,但解放的目标已经确定,遵循法国革命道路的革命方式也已选定。这构成了“导言”始终一贯的逻辑。
另一可用来对比的文本是写在1845年春的《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提纲”彻底清算了费尔巴哈的人道主义和自然主义,批判了旧唯物主义把感性当成直观,并将思想的能动性拱手让给唯心论的缺失,进而提出通过实践活动来解决思维与存在的同一、人和环境的协作等问题。与此同时,还揭示了费尔巴哈“人的类本质”之说的虚诞,指出那不过是单个人的共性抽象物,人的本质应该是社会关系的总和。尽管“提纲”是以马克思本人并不太看好的格言形式写就的,但因思路明晰,短短篇幅中的结构逻辑一致,截然分明。
反观“巴黎手稿”,几乎一切思索都尚未定型。还在就黑格尔所说的对象化、异化、扬弃等概念中周旋,还致力于将黑格尔用于知识学或认识科学的辩证法移用到社会生活、尤其经济生活的分析上。来自费尔巴哈的“人的类本质”,是手稿反对黑格尔的“绝对知识”或“精神”的重要概念武器,却依旧在人的类本质究竟是自然属性还是社会属性的问题上彷徨。因此,文本的书写随着思绪的飘忽或跃动,时而中断时而插入,也就不难理解。如果说,马克思的学说有一个如阿尔都塞所谓的“总问题”,这个总问题远未成形。正是这方面的不确定,造成了文本形式的不连贯,更遑论逻辑结构的连贯性与内在性。
“巴黎手稿”三个笔记本的本来面貌公开于世后,国际学界普遍认为,MEGA1赋予手稿文本的结构是外加的,其中并不存在那种假设的思想逻辑。汉语学界有人称马克思在“巴黎手稿”中实现了由经济学到人的哲学的转向,这更是因未曾见到手稿原貌而过度引申发挥之谈。①尤西林:《“美学热”与后文革意识形态重建》,《陕西师范大学学报》2006年第1期。
不过,有的学者将恢复原貌的“巴黎手稿”简单地划成三板块,即经济学问题与共产主义的探究、对黑格尔的辩证法和整体哲学的批判、《精神现象学》最后一章“绝对知识”的摘要,那样的做法也难以令人苟同,因为这忽略了手稿中经济学问题和哲学问题的双重交织及其贯穿。这种双重交织与贯穿,一方面造成了三个笔记本的文本构造的不稳定,即它并未最终形成一个完整和统一的论述逻辑;另一方面这个不够稳定的构造恰恰导致了它的动态,即正在生成中的状态。如果不是硬从外边给它安上一个所谓的逻辑结构的话,不妨说那是个次生的构造,有待生长和发展的构造。思想在奔涌中,寻找着突破;理论之树尚未长成,植根的土壤和向往的云端还存在距离,新老枝杈和叶片从各个方向萌发出来,又围绕着主干盘旋延伸。这样的理解,才更贴近“巴黎手稿”文本的原貌。
三、“断裂”,还是对话?
关于“巴黎手稿”,阿尔都塞有个相当含混的论断,和他认为马克思的思想发展经历过“认识论断裂”的著名说法有关。他把这一“断裂”的时间定为1845年,此后才是马克思主义成长和成熟的阶段。按照这一说法,1844年的“巴黎手稿”是“断裂”前的“意识形态”阶段的成果(“断裂”后才是“科学”阶段),既建立在费尔巴哈人本学总问题的基础上,又受到黑格尔哲学总问题的影响,“严格地说,这部著作实际上是要用费尔巴哈的假唯物主义把黑格尔的唯心主义‘颠倒’过来”。②阿尔都塞:《保卫马克思》,顾良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4年,第16、16-17页。但对由此产生的结果,阿尔都塞就大呼“奇怪”了。他一方面称青年马克思为费尔巴哈派而不是黑格尔派,实际上离黑格尔越来越远,相反随费尔巴哈“退到了18世纪理论历史的中心”;另一方面又说马克思在最后关头突然完全回到黑格尔那里,并形容这是“奇迹般的理论‘逆反应’”。他既认为马克思对费尔巴哈和黑格尔作了“天才的综合”,此综合乃是“极严峻的经历”和“最彻底的考验”,但是否就像磁场的两极接通后会引起理论上的爆炸呢?他又不置可否,却声称手稿是部“可以比作黎明前黑暗的著作偏偏是离即将升起的太阳最远的著作”。③阿尔都塞:《保卫马克思》,顾良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4年,第16、16-17页。
阿尔都塞是在未见到“巴黎手稿”原貌的情况下做出以上断语的。在他看来,手稿完全笼罩在费尔巴哈和黑格尔双重魅影之下,在“断裂”的曙光到来前跌落到了混沌黑暗的深渊。“认识论断裂”是阿尔都塞借自加斯东·巴歇拉尔的概念,用来标志马克思新的哲学观的出现。换言之,据阿尔都塞的见解,“巴黎手稿”完全是两种旧的哲学理论在交战,青年马克思只不过像个思想实验工,在做冒险的混合,需要跨过这个危险阶段,马克思的哲学才能作为科学脱颖而出;也只是在这阶段之后,“断裂”才得以发生。
阿尔都塞完全低估了“巴黎手稿”的思想价值。他只看到了费尔巴哈与黑格尔两种思想材料的彼此遭遇,却被笔记本的互文性遮蔽了目光,忽视了这之下所掩藏的马克思本人运思的努力及其内涵。即便是直截了当、不加评说的摘录,摘录什么而不摘录什么,依旧体现出了马克思的思想倾向。例如,对黑格尔的《精神现象学》,为何“巴黎手稿”独独详细摘录了最后一章“绝对知识”,而对体现全书要旨的“导论”和“序言”视若无睹呢?尤其“序言”,是全书完成后,也是耶拿战役结束、普鲁士局势相对稳定时再写的,可以说是黑格尔对自己的《精神现象学》从容进行的小结。
阿尔都塞总的倾向是反对将马克思的思想看成一个整体,认为自己的“断裂”说是将马克思的青年时期交给历史作彻底的批判。①阿尔都塞:《保卫马克思》,第34、63、66、134页。不仅如此,他的“断裂”说还包含着另一更深的层次,即在马克思主义形成过程中,其本身和思想逻辑的“断裂”。他一再强调,马克思真实的人生经验和经历过的历史事件(如德国经济、政治的滞后和哲学思考的强大,德皇威廉四世由假“自由”派变为专制君主,青年黑格尔派因理想期待的落空而崩溃,《莱茵报》鼓吹民主改革的失败,等等)对其思想转变和成长产生了影响,这无疑是对的,但与此同时却否定了思想意识的成长发展还有其内在的逻辑。在此应该指出,思想的概念、范畴及问题作为思维的产物,首先并不直接等同于它们所反映的事实与历史,乃是后者通过经验与理性的折射;其次,思想的概念、范畴与问题一旦产生,也就具有了相对的独立性,因呼应和适应于新的时代的需求而进入新的阐释圈中,从而被赋予不竭的生命力。所谓的思想资源或思想传统,就是这样形成的。任何具有开创性的思想,都必须从既有的思想传统或思想资源开始。马克思的思想成长和发展的过程也不例外,他正是从黑格尔和费尔巴哈的哲学理论那里起步的。但阿尔都塞只看到了影响思想的外在条件,片面地夸大了《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有关形而上学、意识形态和意识形式因物质生产和物质交往关系的决定作用而“失去独立性的外观”的论述,把思想意识视为单纯的“经验条件的产物”,甚至否认意识形态有自己的历史,断言“哲学的历史在严格的意义上说是不存在的”。②阿尔都塞:《保卫马克思》,第34、63、66、134页。众所周知,阿尔都塞在历史发展观上赞成恩格斯的“多元决定”论,但偏偏未应用在思想发展的研究上,结果思想意识和理论发展的自身逻辑被弃掷不顾,简单化地用物质状况解释了一切,而思想的来源、传承、批判与超越均被抛在一边。
由于以上这一偏至的外在决定论,在阿尔都塞看来,马克思的思想发展完全由个人经验到的历史事件所掌控,随即“巴黎手稿”的思考记录和生成中的理论轨迹也就失去了价值和意义,至多是他所谓的“旧形式中”的“思想训练”,“使用一般抽象的艺术”。③阿尔都塞:《保卫马克思》,第34、63、66、134页。难怪他在见到“巴黎手稿”完整的法译本后(艾米尔·波蒂热利据MEGA1译出),除了强调手稿中哲学观点的陈旧和政治经济学的“现象学”性质(意即手稿所谈的经济问题并非真正的经济事实)之外,只能空泛地玩弄词句,说它是马克思演变“奇异的辩证法过程”中“最奇异的插曲”。④阿尔都塞:《保卫马克思》,第34、63、66、134页。
事实上,对包括“巴黎手稿”在内的青年马克思的著作,如果不像阿尔都塞那样断然否定其中有马克思自己的思想,在分析来自不同理论资源的材料,或追根溯源或进行比较的同时,必然会面对一个更关键的有待回答的问题:这些来自黑格尔和费尔巴哈及其他人的不同理论成分,是如何结合和融汇而成为马克思自己的学说的?①阿尔都塞:《保卫马克思》,第37-38页。这是阿尔都塞赞同的拉宾的观点。当然,“批判”“超越”“批判之批判”“否定之否定”等,也是经常能看到的笼统答案。不过,我们的观点是:通过“对话”。
关于“对话”,需要界说一下。作为具有语言功能的群体生物的人类,通过对话存在于世,这是人区别于其他生物的特征,因此对话也可算人的生存方式。但对话首先是种话语方式,包括交谈、对白、讲述、商讨、论争等,同时也是思想交流的方式。对话用于表述自我观点,表述各种基于不同立场和利益诉求的意见,同时也是倾听,倾听对方和他者的声音,因而对话会形成多种话语的共存。对话有时会是尖锐的碰撞和对抗,有时也在相互阐释,围绕各个主题,建立一个层次不同的共享的意义域,无论何种方式,最终结果都有望达到某种程度的平衡,产生更新的话语。不过进入对话过程的前提,需要遵循互相认可的一定规范,否则对话无从进行,也无从发生。
广义地说,所有的学说和著述均是对话的结果。柏拉图《对话录》提供了最早的范本,亚里士多德的学说在和柏拉图与古希腊诸贤对话,笛卡尔与斯宾诺莎在和中世纪经院对话,康德在和洛克、休谟、贝克莱等人对话,黑格尔在和康德、费希特、谢林等人对话,如此等等。马克思的学说和著作也是对话的结果,只不过,“巴黎手稿”尚在对话进行时中,因而不同话语的交错尤其突出,对话状态也随着进程出现了不同水平的层面。
谈到对话,读者或许会联想到“巴黎手稿”中以对话体写就的文本,如笔记本Ⅲ讨论人和自然存在的独立性的那段文字,分由第一人称“我”与第二人称“你”相互提出驳难。②参见“巴黎手稿”,第240页以下;类似的文体段落,还有涉及国民经济学的,同在笔记本Ⅲ,见“巴黎手稿”,第254页。但若据此来看待“巴黎手稿”的对话性,无疑滞于表面,十分肤浅。这里说的对话,指的是思想与话语的交流,以及在此交流过程中新的思想与话语的生成。当然,对话有不同层次和不同深度。手稿中,最初的水平层面在对方或他者的话语的摘录上,这种摘录即是对话的开始,表明对相关话题的兴趣,是即将参与其中和加入己方的思考和议论。手稿的经济学问题部分,关于资本如何产生、资本的性质、资本与利润的比例、地租、货币等,从笔记本Ⅰ开始就能看到,马克思均先提出范畴,然后从国民经济学家如斯密、萨伊等人那里获取答案,同时加上自己的概括和思考。如“生产过剩”概念的出现,就是他从有关资本积累的经济现象的描述中得出的结论。由工资而引发的劳动问题最为典型。笔记本Ⅰ中既可见到“工资”栏目下对国民经济学著作相关内容的直接摘录,也可见马克思的评论,指出“资本、地租和劳动的分离对工人来说是致命的”,③“巴黎手稿”,第146页。同时又有“完全站在国民经济学家的立场上”对劳动与工资问题进行的概述,随之即是马克思提出的话题:“现在让我们超出国民经济学的水平,试从前面几乎是用国民经济学家的原话所作的论述出发,来回答两个问题:(1)把人类的最大部分归结为抽象劳动,这在人类发展中具有什么意义?(2)主张细小改革的人不是希望提高工资并以此来改善工人阶级的状况,就是……把工资的平等看做社会革命的目标,他们究竟犯了什么错误?”①“巴黎手稿”,第169、197-198、264、266页。
但本人话语的加入,已经让对话达到了新的更高的水平层,预示着对话将以更积极生动的态势进行下去。对方或他者的见解仍在出现,但已结合甚至整合进本人的观点中。笔记本Ⅲ开头的一段文字,肯定国民经济学将私有财产的本质从外在转向内在、从客体存在转向主体活动即劳动,同时又指出其不足,就是另一个极佳例证。
正如马克思坦承的:“我们是从国民经济学的各个前提出发的。我们采用了它的语言和它的规律。我们把私有财产,把劳动、资本、土地的互相分离,工资、资本利润、地租的互相分离以及分工、竞争、交换价值概念等等当做前提”;但恰恰是“从国民经济学本身出发”“用它自己的话”,马克思指出了现代社会分化为两大对抗阶级的前景:“工人降低为商品,降低为最贱的商品;工人的贫困同他的生产的影响和规模成反比;竞争的必然结果是资本在少数人手中积累起来,也就是垄断的更惊人的恢复;最后,资本家和地租所得者之间、农民和工人之间的区别消失了,而整个社会必然会分化为两个阶级,即有产阶级和没有财产的工人阶级。”②“巴黎手稿”,第169、197-198、264、266页。
“巴黎手稿”的哲学问题部分与之情况类似。其中有对黑格尔《精神现象学》最后一章“绝对知识”的详尽摘录,也有对同一章内容的提要和评议,进一步更有对黑格尔辩证方法的运用。同样,手稿一再引述费尔巴哈的观点,有的地方甚至一字不差,费尔巴哈的自然主义和人道主义及经验方法更是马克思不止一次表明要坚持的思想立场。当然,更重要的是马克思本人站在费尔巴哈思想立场上,运用黑格尔辩证法对政治经济学的批判。由此,如果不是着眼于作为主体的对话者,而是对话的客体内容,即不同的哲学观点和国民经济学,可以说手稿也展开了另一维度的对话。
不同学科领域的对话何以可能?跨界话语的交流能否成立?这通常会成为问题。不过从“巴黎手稿”看,成功地找到了对话的结合点。在马克思看来,“黑格尔是站在现代国民经济学家的立场上的”,因为“他把劳动看做人的本质,看做人的自我确证的本质”。③“巴黎手稿”,第169、197-198、264、266页。虽然马克思同时批评黑格尔只看到劳动的积极方面而未看到其消极方面,并指出黑格尔唯一知道和承认的劳动是“抽象的精神劳动”,但至少就像国民经济学家认为劳动才是私有财产的本质一样,二者都认识到了劳动的关键作用。马克思认为这足以构成将国民经济学纳入思辨论证的根据。至于黑格尔和费尔巴哈两种哲学观点的对话,本身同在哲学领域,更为接近些,它们共同立足在对人的本质的探究上。不同的是对人的本质的界定,费尔巴哈主张人是自然的人;而对黑格尔来说,“人的本质,人,=自我意识”。④“巴黎手稿”,第169、197-198、264、266页。手稿有关黑格尔的人之本质观的这一表述,和上引人的本质在劳动的观点有矛盾,但更接近。无论如何,正是同一中的差异,才开启了对话的空间。
随着对话进程的开展,马克思作为对话主导者的角色越来越突出,他个人的话语也越来越强。原来设定的分栏写作很快被打破。对话上升到同国民经济学总体进行对话的水平(尽管同国民经济学就诸多范畴进行的对话,如私有财产与劳动、奢侈与节俭的经济伦理、分工、货币等等,三个笔记本中仍在时断时续地进行),马克思不客气地批评国民经济学只“从事实出发”而没有说明这个事实,不懂得从本质中引出规律加以说明,没指明最终的原因,也不理解运动的联系。他本人开始着手来探究事实背后的规律、原因和联系。这时候,黑格尔的辩证话语已整合进来,著名的“劳动异化”论于是产生。稍后,笔记本Ⅲ开头在肯定亚当·斯密重视劳动对私有财产形成的关键作用的同时,要求对劳动必须予以“科学地理解”,实际也在要求用异化理论来解释劳动。
当问题涉及德国社会现实时,马克思的主导性话语体现得尤为充分。由于马克思在《莱茵报》任职期间曾关注地产分割与否的决策争议,并计划就此发表专论,这一个人经验使手稿有关地产分割与否及垄断问题的探讨显得相当独立和透彻。但黑格尔的辩证法已参与到话语中来,马克思用“扬弃”概括地产分割旨在取消垄断但实际却造成更大规模垄断的悖谬,并以此指明消灭垄断的道路:“对垄断的最初扬弃总是使垄断普遍化,也就是使它的存在范围扩大。扬弃了具有最广泛的、无所不包的存在形式的垄断,才算完全消灭了垄断。”①“巴黎手稿”,第194页;笔记本的书写情况表明,原先用了“否定”,但最终选择了“扬弃”。手稿中,马克思接受并运用黑格尔的话语(不再是国民经济学的话语),进一步推进着异化理论。他依次说明了劳动与产品、工人与生产对象的关系中的异化,和劳动过程中生产行为或生产活动的异化。但等到马克思进而打算从异化劳动的以上两个规定推导出第三个规定时,对话的进程再次增加了新的成分——费尔巴哈的话语。费尔巴哈有关人的类本质的论述被转述并得到阐释,劳动的异化功能也据此被进一步放大。异化不仅使自然界同人相异化,使人类同个人相异化,也使得人的类本质同人相异化、人同人相异化。这毫不奇怪。如同黑格尔的辩证思辨通过对话已被吸收一样,费尔巴哈的人本学也早就在对话过程里转化为马克思自己的话语。此前手稿在谈论地产及垄断的最后,说“工业必然以垄断的形式和竞争的形式走向破产,以便学会信任人”,②“巴黎手稿”,第197、199页。就是明证。倘若没有这一点,所谓“信任人”的说法就显得突兀,令人难解。之后笔记本Ⅲ中还有相当篇幅的对费尔巴哈观点的转述、运用和阐发。
然而,当马克思打算进一步以黑格尔的辩证逻辑,从费尔巴哈的自然主义或人道主义的立场,探讨“非工人”的异化状态时,话题突然中断了,而且以后也没再捡起来。这证明,“巴黎手稿”的对话属于未完成时。虽然已找到了结合点,仍不等于达到了融汇度。其实平心静气地反思一下,不难发现马克思是将黑格尔的哲思模式,即“对象化表现为对象的丧失和被对象奴役,占有表现为异化、外化”,③“巴黎手稿”,第197、199页。移用到经济现象去了。但这样的移用不是没有一点问题的。不错,工人的贫困化在资本社会是不争的事实,私有财产的形成也的确和劳动生产方式有关,但根本原因果真就在于从异化出发的这样一种哲理演绎吗?难道不应该说,青年马克思试图通过事实所要探究的规律,恰恰正是哲学理论的一种预设,而非事实真正的本质联系吗?他应该记得本人赞许过的费尔巴哈对黑格尔的批评,“从异化出发”“在逻辑上就是从无限的东西、抽象的普遍的东西出发”,等于“从实体出发,从绝对的和不变的抽象出发”,更通俗些说就是“从宗教和神学出发”。①“巴黎手稿”,第246页。一旦要将这一抽象的普遍应用在具体的人在历史运动中的具体劳动,在面对事实本身时将会遭遇困难。手稿中,关于私有财产,从不止一个方面做过探讨,恰恰反映了问题的复杂性,难道仅用单一的“异化”模式加以概括,不会把复杂多样的、具有历史运动特征的经济事实排除在外吗?
或许马克思已觉察到,纯粹的逻辑推演有其自身的限度,不可能不受限制地进行下去以至于极端化;或许这一步推演本身就有问题,因为“劳动异化”论同样建立在狭义的劳动观上,在马克思那里“劳动”特指具体的体力劳动,虽然和黑格尔观点相反,片面性是同样的。因此在逻辑上“非工人”不可能和狭义的专属工人的为生存进行的体力劳动有关系。不管怎样,异化话题的中断,如同“序言”未能完稿一样,正是对话尚在进行之中,未能最终完成的鲜明标志。
明白了“巴黎手稿”的对话状态,前期青年马克思的著述和马克思后期学说的关系,也就不难把握了,二者不外是对话进程中的前后阶段,前阶段对话尚在进行时,后阶段对话业已完成。由前期至后期,马克思主义的体系形成是个通过对话而有机成长的过程,根本不存在什么“断裂”。阿尔都塞曾断言,“巴黎手稿”中对黑格尔的批判,“就其理论原则而言,无非是费尔巴哈对黑格尔多次进行的杰出批判的重复、说明、发挥和引申”。②阿尔都塞:《保卫马克思》,第18页。他不懂得,这样的“重复、说明、发挥和引申”正是对话进行时的最明显特征。这一特征,因MEGA2文本的问世,更为清晰地展现出来了。
四、什么样的辩证法?
“巴黎手稿”MEGA1于20世纪30年代问世,在马克思主义接受史上开启了一个独特的时代,在特定的阐释界域中替马克思主义增添了人道主义的成分。马克思学说本身包含的阶级斗争理论,经列宁主义放大并付诸十月革命的实践,又经斯大林的扩大化在现实生活中制造了激烈的对抗性矛盾,激发和导致了意识形态相关的反思,这应该是这部并未成形的手稿被发掘出来并公之于世的历史动因。继后“巴黎手稿”又进而成为西方马克思主义的重要理论根据。在汉语学界,情况类似。从20世纪50年代以来不止一次的美学论争中,“巴黎手稿”都因其权威性,充当了向占正统地位的反映论挑战的思想武器,为不同意图、不同立场的学者们提供了另一维度的探讨空间。
不过,以上相关的应用和诠释,都是在未见到手稿原貌的情况下,误以为它是部未完成的系统著作,仅根据手稿中一些个别的具体论点而展开的。单凭个别的具体论点就推断出更具普遍性的结论来,这做法本身就已经很不公允,更何况其实有些观点并非真正属于马克思,它们不外是费尔巴哈或黑格尔的观点的引述或转述。
在这一过程中,有一个声音几乎为人淡忘了,那就是卢卡奇。他相当早地在整整一个世纪前即1919年发表了《什么是正统马克思主义》一文(后收入1923年出版的《历史与阶级意识》一书),提出正统的马克思主义不在于追随马克思的个别结论,而在于掌握马克思的辩证方法。他说:“正统马克思主义并不意味着无批判地接受马克思研究的结果。它不是对这个或那个论点的‘信仰’,也不是对某本‘圣’书的注解。恰恰相反,马克思主义问题中的正统仅仅是指方法。它是这样的一种信念,即辩证的马克思主义是正确的研究方法。”①卢卡奇:《历史与阶级意识》,杜章智、任立、燕宏远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2年,第47-48页。
这一原则,即使放在今天也是正确的。但问题也接踵而至:究竟什么才是马克思的辩证方法?不用说,卢卡奇提出了自己的见解,但这点也是引起争议之处。
关于马克思的辩证法,人们熟知的是恩格斯《自然辩证法》总结的三大规律,即对立统一、量变到质变和否定之否定。它们被视为辩证法的基本规定,写进了各类教科书,几乎毋庸置疑,其实这并非马克思本人的说法。十分遗憾的是,马克思虽有打算,却从未正面系统地论述过他本人的辩证法的内容。不过在《资本论》“第二版跋”中,马克思曾以十分赞许的态度,摘引和肯定了伊·伊·考夫曼根据《政治经济学批判》一书对他所运用的辩证方法的归纳。这为我们理解他的辩证法提供了重要参考。
考夫曼书评所说的实为两大要点——
第一,“在马克思看来,只有一件事情是重要的,那就是发现他所研究的那些现象的规律……不仅是在这些现象具有完成形式和处于一定时期内可见到的联系中的时候支配着它们的那个规律……最重要的是这些现象变化的规律,这些现象发展的规律,即它们由一种形式过渡到另一种形式,由一种联系秩序过渡到另一种联系秩序的规律”,只不过,“抽象规律是不存在的……恰恰相反,每个历史时期都有它自己的规律。一旦生活经过了一定的发展时期,由一定阶段进入另一阶段时,它就开始受另外的规律支配”。②《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20-21、20-21页。
第二,“马克思把社会运动看作受一定规律支配的自然历史过程,这些规律不仅不以人的意志、意识和意图为转移,反而决定人的意志、意识和意图……这就是说,作为这种批判的出发点的不能是观念,而只能是外部的现象。批判将不是把事实和观念比较对照,而是把一种事实同另一种事实比较对照……对这种批判唯一重要的是,对两种事实尽量准确地研究清楚,使之真正形成相互不同的发展阶段,但尤其重要的是,对各种秩序的序列、对这些发展阶段所表现出来的顺序和联系进行同样准确的研究……这种研究的科学价值在于阐明支配着一定社会有机体的产生、生存、发展和死亡以及为另一更高的有机体所代替的特殊规律”。③《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20-21、20-21页。
马克思接着说:“这位作者先生把他称为我的实际方法的东西描述得这样恰当,并且在谈到我个人对这种方法的运用时又抱着这样的好感,那他所描述的不正是辩证方法吗?”同时他强调:“我的辩证方法,从根本上来说,不仅和黑格尔的辩证方法不同,而且和它截然相反。在黑格尔看来,思维过程,即甚至被他在观念这一名称下转化为独立主体的思维过程,是现实事物的创造主,而现实事物只是思维过程的外部表现。我的看法则相反,观念的东西不外是移入人的头脑并在人的头脑中改造过的物质的东西而已。”①《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4卷,第21-22页。
《资本论》“第二版跋”写于1873年,更早些时,马克思1868年3月6日致信路德维希·库格曼,就简要地提到了他的辩证法与黑格尔的区别:“我的阐述方法和黑格尔不同,因为我是唯物主义者,黑格尔是唯心主义者。黑格尔的辩证法是一切辩证法的基本形式,但是,只有在剥去它的神秘的形式之后才是这样,而这恰好就是我的方法的特点。”②《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526、535页。同年5月9日写给约·狄慈根的信中也说过:“辩证法的真正规律在黑格尔那里已经有了,自然是具有神秘的形式,必须把它们从这种形式中解放出来。”③《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526、535页。
根据以上目前可见的间接的和直接的文本材料,全面地看,马克思的辩证法应该包含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它是唯物论的,而不像黑格尔的是唯心论的,它将思辨的运动理解为源自现实的运动,观念的东西实则是物质的东西经过改造后植入头脑的表象形式,而不是相反;其次,它剥离了黑格尔辩证法的神秘成分,而保留了其合理内核,在这合理内核中已具备辩证法的基本形式和真正规律;再次,它在肯定中看到否定,在既成中看到变动,在现在中看到暂时,本质上是批判的和革命的;最后,它致力于从整体上发现现象不同形式的变化、发展及其相互联系的规律,但这样的规律并非一成不变,相反,随着不同的历史条件而变化,在不同发展阶段和历史时期有不同的表现,研究必须把握这样的特殊规律。
反观恩格斯关于辩证法的三大规定,不难发现它们来自黑格尔的哲学,对立统一和量变质变规律均见于《逻辑学》第1卷“客观逻辑”的第一部“存在论”(杨一之先生译作“有论”),否定之否定的规律来自黑格尔的《精神现象学》。它们只从属于其中一个方面,是剥除了神秘性的黑格尔辩证法的合理要素,构成了马克思辩证法的一部分内容,但并不等于其全部。假如认为三大规律就穷尽了马克思的辩证法,那就以偏概全了。
再回到卢卡奇。在《历史与阶级意识》中,他把马克思的辩证法解释为“总体的辩证法”,认为这是克服个别事实的局限、战胜陈旧的实证科学的好方法。他进一步断言:“不是经济动机在历史解释中的首要地位,而是总体的观点,使马克思主义同资产阶级科学有决定性的区别。总体范畴,整体对各个部分的全面的、决定性的统治地位,是马克思取自黑格尔并独创性地改造成为一门全新科学的基础的方法的本质。”④卢卡奇:《历史与阶级意识》,第76、56页。但总体不等于诸多事实的简单相加,而是历史发展过程中事实的总体联系。他说:“只有在这种把社会生活中的孤立事实作为历史发展的环节并把它们归结为一个总体的情况下,对事实的认识才能成为对现实的认识。”⑤卢卡奇:《历史与阶级意识》,第76、56页。在他看来,每一对事实的认识,都受制于历史条件,都是某一历史阶段里的思维方式的产物,因而事物的表现形式和事物的本质必然有不相符合的二重性。事实部分地被捕捉到了,也部分地被遗漏了,因此对这样的认识结果,需要既承认其属实,也克服其不实。用他的话来说:“这种双重性,这种对直接存在的同时又承认又扬弃,正是辩证的关系。”①卢卡奇:《历史与阶级意识》,第56、62、72-73页。
卢卡奇以历史发展过程作为事实总体的联系,一定程度上把握了马克思辩证法从整体上发现现象不同形式的变化、发展及其相互联系的规律的特征。不过这仍然仅是马克思辩证法的一个方面。与此同时,卢卡奇虽声明总体的范畴并非无差别的同一性,同一中有差异,差异造成不同环节动态的辩证关系,即不同要素之间的相互作用,但问题出在,他把差异性及相互作用的成因归结到了认识形式即表象形式上。他说得十分清楚:“我们所说的相互作用必须超出本来不变化的客体之间的相互作用。它必须在它同整体的关系中走得更远:因为这种关系决定着一切认识客体的对象性形式(Gegensständlichkeitsform)。与认识有关的一切实质变化都表现为与整体的关系变化,从而表现为对象性形式本身的变化。”②卢卡奇:《历史与阶级意识》,第56、62、72-73页。在这里,卢卡奇不知不觉将认知的形式即对象性形式放在了造成差异性的主因的位置上,这从他一再把历史唯物论说成“形式”可得到佐证。③卢卡奇:《历史与阶级意识》,第56、62、72-73页。卢卡奇忘记了,对马克思而言,造成差异性的根本原因在于作为客体的事物本身的差异。事物的差异不单单是静态存在,也是动态的存在。客体本身不可能不变化,相反恰恰随着历史进程在时间流中不断变动。如果说人们的认知模式即对象性形式发生了变化,那是由于外在对象的变化进入了人的头脑,不作改变就无从适应这样的变化。而历史得以形成相互作用和相互联系,是其本身固有的(这种相互作用和联系是否果真是有机体那样的类型,是另一个问题),绝对不单是由精神意识的活动才赋予历史的。精神意识的活动无非是替历史的总体联系寻找到了一定的表现形式,当然这种精神意识活动也属于历史总体联系中的一个环节,即此种精神意识活动乃是在特定历史条件下才发生的。显而易见,卢卡奇又从马克思倒退到黑格尔那儿去了。正如他多年后不得不做的自我批评所说,所谓的“总体的辩证法”最终“导致了一种黑格尔主义的歪曲”④卢卡奇是在《历史与阶级意识》的“1967年新版序言”中做这番检讨的,见卢卡奇:《历史与阶级意识》,第15页。卢卡奇的“总体辩证法”问题不止这一点,限于篇幅不再展开。,并未能真正把握马克思的辩证法的真义。
那么,在“巴黎手稿”中,马克思的辩证法又展示出什么面貌呢?
就在前面提到过的1868年5月9日写给约·狄慈根的信中,马克思表示,一旦卸下经济负担,他就要写《辩证法》。⑤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2卷,第535页。当然,众所周知,不仅因经济负担,也由于健康状况,他连《资本论》都未全部定稿,根本谈不上完成写《辩证法》的夙愿。在这种情况下,期待“巴黎手稿”呈现出一个完整形态的辩证法,显然不应该,也不可能。然而这并不妨碍青年马克思早就有了方法论的自觉,并掌握了辩证法的基本点。
手稿无论在对鲍威尔等人进行批判时,还是在同国民经济学开展对话时,都突出地体现了方法论的要求,尤其是后者。在马克思看来,国民经济学的问题,主要是方法论上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局限于事实表面而未说明事实内在的规律,或者应当从内部探讨的原因反而靠外部情况来说明,要不就用一般的抽象公式去冒充自己也不明白其所以然的规律;二是不理解事物运动的联系,把应该加以阐明的东西当作不容置疑的前提,或假设为“最终原因”,必然的变化过程和发展结果也被当成了偶然的和强制的结果。①“巴黎手稿”,第198、223、243页。在这样一种剖析中,隐约已可见辩证法的身影,因为辩证法恰恰和国民经济学上述方法对立,它主张透过孤立的事实,从内部寻求事物的联系,在运动中探寻变化着的动态规律。正是经由辩证法的对照,国民经济学的方法论缺失才那样昭然若揭,无所遁形。
通过“巴黎手稿”,能够更全面地看清马克思辩证法的理论来源。通常把这来源单纯归于黑格尔,似乎马克思将“头足倒立”的情况“颠倒”过来就大功告成了。但这一流行已久的看法是不够全面的。手稿充分证明,马克思的辩证法也来自费尔巴哈。若说“颠倒”,颠倒的立足点即是费尔巴哈的自然主义和人道主义,它可以说是马克思辩证法的阿基米德点。②顺便说一句,阿尔都塞对所谓的“颠倒”和“剥去神秘形式”感到大惑不解,他对马克思的辩证法做了过度阐发,就因为不明白这一点。可参其《保卫马克思》中《矛盾与多元决定》一文。手稿一方面旗帜鲜明地肯定黑格尔辩证法的伟大之处和积极方面,另一方面反对被黑格尔束缚,赞同费尔巴哈站在人本学立场对黑格尔辩证法进行的批判,一再指出黑格尔的片面性和局限性,并实施了辩证法从思辨领域向实践领域的转型。在沿用对象化、异化、外化、异化之扬弃等概念的同时,突破了认识论中的认知形式或思维模式的界域,试图导向解决工人状况恶化、劳资矛盾尖锐等危机的现实生活。因此相当大的程度上,马克思的辩证法属于实践领域的辩证法,而不是思辨领域的辩证法。“巴黎手稿”业已充分显现出马克思辩证法的这一根本特征。
我们看到,在面对现实生活的事物和现象时,在未摆脱主客二分的前提下,手稿是不同意将它们简单地当做客观存在的,相反站在从主体性去把握的立场上。笔记本Ⅲ中有一段文字显示得十分清楚,马克思接受国民经济学中以亚当·斯密为代表的启蒙派(恩格斯称为“路德派”)的观点,从主体方面而非客体方面,来认识私有财产的本质。不是像通常那样把私有财产或财富视为客观的存在,似乎它们天然地就存在于经济社会里,而是把它们视为主体性质的东西,属于人本身的活动的产物。这种做法就像路德的新教把宗教笃信变成了人的内在本质(“信仰从心”),从而扬弃了天主教外在的宗教笃信(“信仰从神”)一样。这样,马克思就把事物和现象原本共有的主客双方全面地揭示出来,而不是只见一方而无视一方,强调一方而轻忽一方,进而也就消解了人为的主客双方的割裂与对立,辩证地洞察到它们本来的联系,捕捉到它们内在的本质。由此,马克思才有充分理由总结道:“私有财产的主体本质,私有财产作为自为地存在着的活动,作为主体,作为人,就是劳动。”③“巴黎手稿”,第198、223、243页。马克思还指出,辩证法“表面看来是形式的”(scheinbar formelle)问题,而实际上是“本质的问题”(wesentliche Frage),④“巴黎手稿”,第198、223、243页。——这一点正是值得深刻领会的。
手稿中,笔记本Ⅰ对异化劳动作为私有财产之本质的分析,笔记本Ⅲ关于从私有制通过异化的扬弃而实现共产主义的论述,都是辩证法应用于实践生活的范例。不难注意到,如果从写作顺序上来看,这种性质的应用在前,而对辩证法的理论研究在后。这从另一侧面反映了现实问题的迫切性,即克服经济学说的滞后和改善工人状况的刻不容缓。但同时黑格尔的辩证法体系庞大,幽深神秘,无论同费尔巴哈的对接,还是面向现实生活的迁移,都不是简单的事,因而详细的介绍和阐述及进一步的批判和探究的必要性就较为突出。这就是手稿觉得有必要回过头来,不惮其烦地引述与概括黑格尔《精神现象学》(尤其最后一章“绝对知识”)和《逻辑学》(此书较少涉及)中的辩证法的基本内容,条分缕析地进行分析批判的原因。马克思不仅要让国民经济学家们及别人弄清楚问题之所在,他本人也需要彻底从理论上追本溯源,以奠定扎实的根基。
当然,“巴黎手稿”中,马克思的辩证法依然处在构建过程中的痕迹也明显可见。他同样不曾就自己的辩证法做过正面的系统表述,以便借此同黑格尔划定明晰的界线,对黑格尔辩证法的介绍复述还占有相当多的篇幅。不仅如此,相关的理论探讨也都未曾圆满完结。除前已提及的笔记本Ⅰ中从异化劳动推导至“非工人”的异化即戛然中止外,笔记本Ⅲ从费尔巴哈的批判开始的有关黑格尔体系的介绍也迅即中断;同在笔记本Ⅲ,以指出黑格尔的双重错误开头的论述是相关内容篇幅最长、书写虽有间断但前后仍有明确衔接的部分,却以对黑格尔的引述结束,没有完成进一步的批判。参照马克思同时期另外一则笔记,这情况能得到进一步的印证。那则笔记是关于黑格尔现象学结构的更简明的表述,分列四个部分,其第四部分是:“扬弃想象中的对象、作为意识对象的对象,等于真正的对象性的扬弃,等于与思维有差别的感性行动、实践以及现实的活动。”对此马克思明确加括号说明:“需要认真发挥。”①“巴黎手稿”,第314、238页。显然他本人清楚意识到,有关辩证法的探究仍须继续拓展。
毫无疑问,马克思辩证法的形成还有相当大空间,同样处在进行时。但这并不妨碍马克思辩证法的精神,已经亮度十足地闪耀在“巴黎手稿”中了。这个精神就是,永远在历史过程的变动发展中穿透个别事实,以动态的规律把握变化着的事物的本质联系。当马克思谈到:“理论的对立本身的解决,只有通过实践方式,只有借助于人的实践力量,才是可能的;因此,这种对立的解决绝对不只是认识的任务,而是现实生活的任务。”②“巴黎手稿”,第314、238页。那是因为,在他所处的历史条件下,现实生活的任务被社会变动推到了首位,所以他必须把抽象和思辨的批判转变为具体和物质的批判,即从“批判的武器”转到“武器的批判”。然而,当历史条件业已变化,而认知的任务重新被提出来时,那就必须回到认识的科学,诉诸理论的思索。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还继续墨守马克思的片断言辞和个别结论,那恰恰是对马克思辩证法的精神的背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