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科学研究工作十二年远景规划草案(初稿)》研究
2019-12-17
(中国社会科学院 当代中国研究所,北京 100009)
1956年,中国史学界制订的《历史科学研究工作十二年远景规划草案(初稿)》(简称“十二年历史科学规划”),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首次制定的全国历史科学研究工作规划。这份规划擘画了1956年至1967年的十二年历史科学研究工作的方向与任务,是一份重要的学术文献。
目前,学界关于“十二年历史科学规划”的介绍,仅在部分历史学家的传纪、年谱、日记、回忆录中有所涉及,专门研究成果则很少见。[注]关于十二年历史科学规划情况,仅有周年昌的《有关建国以来三次历史学规划制订情况的回忆》(中国社会科学院老干部工作局编《人民共和国是一切胜利之源:中国社会科学院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离退休干部征文选集》,世界知识出版社2009年版)一文有所涉及,其他则未见。有感于“十二年历史科学规划”长期湮没无闻,本文拟对这份规划本身作初步研究。
一、规划产生
(一)背景
“十二年历史科学规划”是在我国制定十二年科学远景规划,尤其是在制定十二年哲学社会科学远景规划的大背景下产生的。
1955年底1956年初,为了解决我国科学发展问题,中共中央和国务院提出要制订十二年科学规划,并就规划的目的、要求、注意原则及内容做出指示。十二年科学规划,包括自然科学和哲学社会科学两个方面。但与自然科学不同的是,哲学社会科学意识形态性更强,故而在制订规划时采取了“由中宣部领导,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部负责做具体工作”[注]潘梓年:《关于哲学社会科学长远规划工作的报告》,1956年3月12日,现藏于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的方式。
为制订十二年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中宣部成立制定发展哲学社会科学十二年计划九人小组,由周扬负责。1955年12月27日,九人小组召开第一次会议,决定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按学科和问题另设11个小组进行,由各小组分别提出各学科的发展计划、包括的项目以及培养研究人才等。[注]《研究制订发展哲学和社会科学十二年计划九人小组第一次会议纪要》,1955年12月28日,现藏于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中宣部要求,各门学科规划必须包括本学科发展的方向和重点,十二年应完成的研究工作、著作及时间,现有力量的领导组织、充实或设立研究机构,建立缺门和加强薄弱学科,研究人才的培养,十二年内培养副博士、博士的逐年增长指标,翻译著作、出版刊物、搜集整理资料,以及开展研究工作的条件等内容。1956年1月14日,周恩来在关于知识分子问题的会议上要求一切文化教育部门都要制定自己的发展规划。[注]周恩来:《关于知识分子问题的报告》,《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8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4年版,第41页。当然,这其中包括十二年哲学社会科学规划。1月31日,国务院召开十二年科学远景规划动员会,全面部署规划制定工作。在这之后,包括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在内整个十二年科学规划工作加速展开。
从1956年2月份开始,在中宣部统一领导下,哲学社会科学部具体负责并分学科来制订各自的十二年远景规划。到4月,哲学社会科学所囊括的大多数学科制订了十二年远景规划草案,其中包括:《历史科学研究工作十二年远景规划草案》、《哲学科学研究工作十二年远景规划草案》等。随后,哲学社会科学部在各个学科规划的基础上汇总形成《1956—1967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草案(初稿)》(简称“十二年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遗憾的是,“十二年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虽然与“十二年科学技术规划”(即《一九五六——一九六七年科学技术发展远景规划纲要(修正草案)》)几乎同时进行,但没有得到很好地执行,并未产生多大影响,以致包括历史科学在内各个学科规划以及十二年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长期湮没无闻。
(二)制定过程
哲学社会科学部所属历史研究机构制定的远景规划是制定全国历史科学规划的基础。十二年历史科学研究规划,其制定过程分两个阶段:首先是由哲学社会科学部所属历史研究机构制订自己的十二年研究远景计划,其次是在前面基础上汇总、平衡形成全国历史科学规划。
1955年9月,中国科学院第39次院务常务会议通过《关于制订中国科学院十五年发展远景计划的指示》,要求自10月份起中国科学院各个学部及其所属研究所讨论制定十五年发展远景规划。随后,哲学社会科学部所属历史研究机构按照中国科学院统一部署制定各自研究规划。由于材料缺乏,目前无法悉知历史研究机构制定规划的过程与内容,但从1956年1月中国科学院形成的一份综合性材料——《中国科学院十二年发展远景规划纲要(草稿)》中尚能略窥一二。在这份规划纲要中,历史科学研究任务是:“编写多卷本的中国通史,着重研究中国近代史现代史。在古代重要文化地区进行系统的发掘,研究史前人类文化和古代器物;开展专门史、少数民族史、亚洲史和世界史的研究。”[注]《中国科学院十二年发展远景规划纲要(草稿)》,1956年1月,现藏于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这里提出的研究任务,重点突出当时研究的重大热点问题。
由于中宣部的统一领导,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部的具体组织,以及哲学社会科学部所属历史研究机构的前期准备,历史科学研究规划制定工作进展很快。中宣部社会科学规划九人小组第一次会议决定成立的11个小组中第3组是历史组,胡绳任召集人,人员有范文澜、刘大年、侯外庐、翦伯赞、尹达、张稼夫、黎澍、向达、陈垣、夏鼐。[注]《顾颉刚日记》第8卷,台北联经出版事业公司2007年版,第26页。这些人大都来自中国科学院历史研究机构,且都是中国科学院学部委员。会议指定由尹达负责提出《发展历史科学和培养历史科学人才的十二年计划草案初稿》。
中宣部社会科学规划九人小组会议之后,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部所属历史研究机构很快启动规划讨论与制定工作。1956年1月6日,中国科学院历史一所、二所、三所召开历史、考古研究十二年远景规划座谈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强调十二年历史科学规划总目标应包括:(1)关于历史科学理论的研究及应该达到的水平。(2)建立和充实历史科学的基础工作。(包括历史科学辅助学科、收集和整理史料、编纂工具书、搜集国外历史学的研究情况及翻译外国史学名著和史料等)。(3)填补和充实缺门、弱门的研究工作,十二年内应使一切缺门、弱门都能有一定水平的专家在这方面领导和开展研究工作。(4)编出一套比较完整的教科书。[注]《历史、考古研究十二年远景规划座谈会第一次会议记录》,1956年1月6日,现藏于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这次会议初步解决了历史科学规划的原则与方向问题。尹达参加了这次会议,但作何发言不得而知。
会议结束以后,尹达全身心投入十二年历史科学规划制定工作。1956年1月17日,尹达正式提出《发展历史科学和培养历史科学人材的十二年远景计划纲要草案(初稿)》。这份初稿基本内容包括:历史科学的现状和基本任务、历史科学机构的组织调整与建立、历史科学人材的使用与培养、历史科学论著的编辑和出版以及历史科学的国内国际的学术活动等五大方面。[注]《发展历史科学和培养历史科学人材的十二年远景计划纲要草案(初稿)》,1956年1月17日,现藏于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1月31日,部分史学家如尹达、侯外庐、谭其骧等参加国务院十二年科学远景规划动员会。[注]葛剑雄编:《谭其骧日记》(珍藏版),广东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第46页。2月16日—17日,历史二所召开学术委员会讨论十二年历史科学规划,侯外庐、向达、顾颉刚出席。[注]《顾颉刚日记》第8卷,台北联经出版事业公司2007年版,第26页。会后,顾颉刚表示,“在党与政府协助之下,此一大业必可成就,快甚”。[注]《顾颉刚日记》第8卷,台北联经出版事业公司2007年版,第26页。2月27日,中国科学院历史一所、二所、三所联合召开学术会议,讨论十二年历史科学规划草案。侯外庐、范文澜、刘大年、尹达、顾颉刚、胡绳、向达、翦伯赞出席。[注]《顾颉刚日记》第8卷,台北联经出版事业公司2007年版,第26页。3月上旬,十二年历史科学规划草案(初稿)制定完成。4月,哲学社会科学长远规划办公室编印出《历史科学研究工作十二年远景规划草案(初稿)》。
二、规划内容
十二年历史科学规划,其内容包括正文、附表、附件三个部分组成。正文内容有24页、附表80页、附件28页,是当时各个学科规划中内容最详、篇幅最大的一份研究工作规划文本。
正文有十个方面内容,分别是:(1)基本情况;(2)中心问题及其他重要研究题目;(3)需要加强的薄弱学科和空白学科;(4)重要的专门著作;(5)教科书;(6)搜集、整理、编纂、出版供研究用的各种资料和工具书;(7)整理、翻译古典的和近代的历史书籍;(8)干部的培养;(9)历史科学研究机构的充实和设立;(10)其他。现将十二年历史科学规划的正文内容概述如下:
第一部分“基本情况”。简要回顾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党领导的历史科学所取得的成就,并详细分析历史科学研究存在的不少问题,强调必须“根据需要和可能,制出全面规划,加强理论上和组织上的领导,使历史科学研究在今后十二年内完成预期的指标”。
第二部分“中心问题及其他重要研究题目”。列举了历史科学研究的9大中心问题以及中国史16个、亚洲史26个、世界史31个重要研究题目。这9大中心问题是中国奴隶制社会、封建制社会的发展规律及其特点,中国少数民族历史、各民族的相互关系和共同缔造祖国的研究,中国民主主义革命的规律,中国共产党党史,中国工人阶级,中国资本主义的发展,中国社会主义革命的形式和特点,亚洲各国人民反对殖民主义的斗争,中国在世界史上的地位。在每个中心问题之下,又列出了需要研究的问题。以中国在世界史上的地位为例,就列出了15个问题,分别是:批判帝国主义史学家对世界史的歪曲——首先是对中国在世界史上地位的歪曲;古代西域国家及其与中国的关系;匈奴西迁与西亚、欧洲部族的大迁徙;中国丝与大丝道;中国四大发明在世界文化上所起的作用;中国与罗马帝国及拜占庭帝国的关系;中世纪伊斯兰教旅行家东方纪行的研究;西亚诸宗教与中国;古代欧亚海上交通的研究;十六、十七世纪中国艺术对欧洲艺术的影响;十七、十八世纪中国文化对欧洲启蒙运动的影响;华侨在世界史上所起的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在世界和平运动中所起的作用;中国现代革命的世界历史意义。其他研究题目,在此不一一列举。
第三部分“需要加强的薄弱学科和空白学科”。指出中国科学院必须充实现有的三个历史研究所,并在较短时期内陆续建立新的研究机构;高等学校历史系要根据各校的具体情况,逐步增设专业或专门化;聘请苏联和人民民主国家的专家来指导和帮助我国建立或加强某些学科,并每年派遣一批留学生出国学习。规划指出,依据先后缓急的原则,目前迫切需要加强的学科有苏联党史,中国民族史,中国现代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史,专史(包括中国国民经济史、中国国家法权史、中国军事史、中国教育史、中国思想史、中国史学史、中国科学技术史、中国艺术史、中国都市史),亚洲各国史,世界史,史料学、历史档案学,历史地理学。规划提出加强薄弱学科和空白学科的保障措施,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史,要求“科学院历史所第三所在1957年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史研究组,与有关单位合作,开展研究工作”;再如历史地理学,要求“1956年由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各所负责,与地理研究所合作设立一个专门机构,负责组织力量开展历史地理的研究工作和培养干部”等。
第四部分“重要专门著作”。列出了中国史100种(或类)、亚洲史27种(或类)、世界史36种(或类)重要的专门著作。这些著作主要是围绕着中心问题及其他重要研究题目来确定。以中国史为例,有中国古代史、中国中世史、中国近代史、中国现代史(1919—1949)、中华人民共和国史等。再以世界史为例,有世界工人运动史、近代国际关系史、非洲史与帝国主义对非洲的侵略、拉丁美洲史与帝国主义对拉丁美洲的侵略、现代国际关系史、第二次世界大战史等。
第五部分“教科书”。拟编写的历史教科书有中国共产党党史、中国史、中国现代革命史、亚洲各国史、世界史、高中以下历史教科书。规划还规定完成教科书编写任务的机构、时间及字数。以中国共产党党史为例,规划提出:“由党中央专门机构负责,在1957年内完成初稿,以‘样本’形式出版”;又以中国现代革命史为例,规划提出“由高等教育部负责,组织专家编写,在1957年内完成初稿,以‘样本’形式出版”;再以世界史为例,规划提出“由中国科学院世界史研究机构负责,组织专家编写,自1956年至1958年完成初稿,以‘样本’形式出版。字数暂定为160万字”,等。
第六部分“搜集、整理、编纂、出版供研究用的各种资料和工具书”。提出要投入相当大的力量来编纂工具书和整理、翻译历史资料及历史书籍的工作,为发展历史科学及培养干部创造条件。规划就编纂工具书、编辑论文集与文摘以及搜集、整理历史资料三个方面做了详细规定。以编辑论文集与文摘为例,规划提出中国史部分要编辑论文选集3种、论文文摘1种,元史及蒙古史部分要编辑论文选集2种、论文文摘1种,亚洲史部分要编辑论文选集1种、论文文摘1种,世界史部分论文选集1种、论文文摘1种。再以搜集、整理历史资料为例,规划提出世界史部分要:(1)收集整理我国史籍中有关世界史的资料,分辑出版;(2)编译“世界史资料选集”,分辑出版。
第七部分“整理、翻译古典的和近代的历史书籍”。提出“总类”、“中国史部分”、“元史及蒙古史部分”、“亚洲史部分”、“世界史部分”的整理、翻译工作。如总类部分,提出要编译“马克思主义与历史科学”、“编译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中论亚洲史的部分”、“翻译苏联百科全书中历史方面的各条”。世界史部分,提出1956—1958年译书26种、1800万字,1959—1961年译书42种、1700万字,1962—1964年译书21种、2000万字,1965—1967年译书28种、4000万字。
第八部分“干部的培养”。提出“从我国历史科学发展的前景推计,今后十二年内,在历史科学的研究工作中约需高级研究人员660人,中级710人,初级1330人。在教学工作中,综合大学约需副教授以上616人,讲师728人,助教280人;师范院校约需副教授以上350人,讲师1280人,助教800人。历史书刊的编辑和翻译中,约需460人。”至于培养历史研究人才的问题,规划提出要“建立正规的研究生制度”、“建立博士生制度”、“派遣留学生”、“建立必要的制度,以培养在职初级人员和教学人员”等措施。
第九部分“历史科学研究机构的充实和设立”。提出成立历史科学学部(1957年科学院成立历史科学学部,统一领导各历史科学研究所和有关机构,并领导全国的历史科学研究工作),发展现有各历史研究机构(包括历史研究所一所、二所、三所以及《历史研究》编辑部),建立新研究机构(包括亚洲研究所、世界史研究所、地方历史研究机构、历史档案馆、历史地理研究机构、史料整理机构以及历史工具书编纂机构)以及建立其他有关的历史科学机构(包括历史科学的科学情况报道工作、国外历史科学方面的书刊和资料搜集工作、国外历史书刊的翻译工作等)。
第十部分是对历史刊物和通俗读物的要求。规划提出,《历史研究》杂志从1957年起改为理论指导性的刊物;创办《历史学报》《历史科学动态》(或《史学通讯》);加强《光明日报》“史学”副刊的编辑工作;《史学译丛》从1957年改为月刊,扩大篇幅,充实内容;调整《历史教学》及《新史学通讯》,加强编辑机构;陆续编印分类的历史资料。同时,规划强调今后要大力编写通俗历史读物,并建议由文化部、教育部及科学院各历史研究机构等共同负责编写。
附表是对正文内容的细化,共11个。分别是“中心问题一览表”、“中心问题所包括的研究问题一览表”、“其他重要研究题目一览表”、“需要加强的空白和薄弱学科一览表”、“编写教科书计划一览表”、“专门著作计划一览表”、“工具书出版计划一览表”、“外国古典和近代有参考价值学术著作翻译整理出版计划一览表”、“本国古典和近代有参考价值学术著作翻译整理出版计划一览表”、“搜集、整理、编纂、出版各种资料计划一览表”、“干部培养统计表”。因内容太细,不一一列举。
附件有两个方面内容。一是中国史料丛刊编选拟目,包括不少中国古代重要的历史典籍;二是元史及蒙古史译书目录,提出翻译蒙文、俄文、英文、法文、拉丁文、波斯文、阿拉伯文以及日文方面的书目。
三、规划通过
(一)重要内容被吸收
十二年历史科学规划制定之后,其重要内容被十二年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吸收。1956年6月,《1956—1967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草案(初稿)》完成,在第二部分“各学科的重要问题和重要著作”下第五个学科是“历史学”,包括重要问题和重要著作两大方面内容。如“重要问题”有:
(一)中国原始社会发展的历史。
(二)研究中国奴隶社会形成和发展过程,阐明中国奴隶社会特点以及奴隶社会过渡到封建社会的具体过程,对中国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的分界作出科学的判断。
(三)研究中国封建社会的历史:(1)中国封建土地所有制、封建地租形态和经济外的强制的演变;(2)中国封建社会中农业、手工业和商业的发展,城市和农村的关系;(3)中国封建社会内部的资本主义的萌芽问题;(4)中国封建政治制度的演变和作用;(5)中国封建社会中的宗法关系;(6)研究中国农民战争的历史,阐明在中国封建社会的各个发展阶段中农民运动的特点。
(四)综合研究1840—1949年的中国历史,系统和全面地阐明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演变过程,总结这个历史时期的中国人民革命斗争的经验。
(五)中国资本主义发展的研究:(1)中国近代工业的发展;(2)近代中国农村经济的发展;(3)中国官僚资本主义的研究;(4)帝国主义侵略下中国资本主义发展的特点问题。
(六)研究中国现代政治史,包括人民民主革命的历史、中国工人阶级的历史、中国共产党的历史和民主党派的历史。
(七)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的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的发展过程进行系统的研究,在此基础上综合研究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历史。
(八)中国各民族历史的研究:(1)汉族和国内其它各民族的历史;(2)中国历史上各民族的相互关系。
(九)中国经济史的研究。
(十)中国文化史的研究。
(十一)研究世界各国国别史、世界革命史和国际关系史。
(十二)亚洲各国人民反对殖民主义斗争的历史:(1)帝国主义侵略亚洲各国的历史;(2)亚洲各国经济、政治、文化发展的历史和各国人民反殖民主义的斗争;(3)在殖民主义斗争中亚洲各国的相互关系。
(十三)研究中国文化与世界各国文化的相互关系和中国文化在世界史上的地位和作用。
(十四)世界史学各学派的史学理论和重要历史著作的研究和批判。
在“重要著作”部分,分别提出了完成任务及时间,如“1959年以前写出1840—1949年的中国历史”、“1967年以前写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史”、“1967年前写出亚洲国家以外的各主要国家的国别史”等。
可以说,十二年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中历史学科的内容是十二年历史科学规划的“浓缩版”。如历史科学规划初稿提出的中心问题“中国社会主义革命的形式和特点”在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中明确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的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的发展过程进行系统的研究,在此基础上综合研究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历史”。[注]《1956—1967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草案(初稿)》,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印,1956年6月,第21、22页,由本人收藏。又如,中国史学史的研究,历史科学规划提出实施措施,预计40万字,要求1960年完成;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中则要求1967年以前写出中国史学史。[注]《1956—1967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草案(初稿)》,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印,1956年6月,第21、22页,由本人收藏。如此等等。
(二)修改完善
1956年4月,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将编印好的十二年历史科学规划草案初稿下发各地征求意见。各地史学工作者在肯定规划重要意义的同时,也指出规划不足并提出修改意见、建议。这些意见、建议围绕着规划列出的内容来展开,十分具体。如对于规划总的意见,山西师范学院梁园东指出:“历史科学的研究,到十二年后如何达到世界水平问题,这在规划草案中看不出来。”[注]《北京各大专院校史学工作者对“历史科学研究工作十二年远景规划草案(初稿)”的讨论意见》,1956年6月10日至7月31日,现藏于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对于研究力量和研究项目的问题,历史所三所通史组指出:“人力估计不确,如世界史人数比中国古代史还多,竟达176人(初稿原文为172人),恐怕未必都能研究世界史。”“各部分项目颇多重复之处,如蒙古史,在中国史、亚洲史、少数民族史中都有,其它疑似情形也很多,需要精简。”[注]《北京各大专院校史学工作者对“历史科学研究工作十二年远景规划草案(初稿)”的讨论意见》,1956年6月10日至7月31日,现藏于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对于中心问题及研究题目,中国科学院考古所所长郑振铎指出:“‘中心问题及其他重要研究题目’提得很全面,有‘气吞全牛’之感。十二年内能否全部完成呢?应该有重点、有前后缓急的搞,但不能全面铺开,后成为‘什么都有什么都不深入’的一个研究计划。”[注]《北京各大专院校史学工作者对“历史科学研究工作十二年远景规划草案(初稿)”的讨论意见》,1956年6月10日至7月31日,现藏于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如此等等。
十二年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初稿完成以后,同样下发至各地征求意见。在这个过程中,各地对于历史学部分也提出修改意见、建议。如中山大学历史系中国史教研组认为规划很好,但过于简略,应该增加 “中国地理沿革史”、“中国近代史项目下不分项目,未将重要问题列出”、“民族史研究,没有特别标明着重研究汉民族形成等重要问题”、“华侨史”、“史学史项下未注明先作历史学家的史学名著的研究”、“马克思主义东方学”等内容。湖南省提出“在历史学研究规划中应提出有关历史科学理论的研究”。广东省提出“建议编写‘中共党史’,如中宣部不写,可由科学院写。”[注]《各省市讨论“1956—1967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草案(初稿)”意见总汇》,1956年9月,现藏于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这些意见建议有利于进一步修改完善历史学部分的内容。
(三)通过情况
十二年历史科学规划没有作为正式文件下发,只是其重要内容被十二年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所吸收。因此,十二年历史科学规划虽然在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部负责下制定出来,但并没有经过国务院科学规划委员会以及国务院、中共中央的认可与同意,也就是说十二年历史科学规划没有得到权威部门通过。
十二年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在经历了两年多的反复,最终得到国务院科学规划委员会通过。1957年6月,国务院科学规划委员会召开第四次扩大会议,原则上通过十二年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草案。1958年3月,国务院科学规划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正式通过《一九五六——一九六七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纲要(修正草案)》,并下发至各地执行。在这个过程中,十二年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历史学部分做过大幅度修改。修改后的内容与1956年初稿相比,增加和调整了部分内容,如对一些重要问题进行了简化和补充,对缺门和薄弱的方面做了增补,重要著作有所增加,同时还明确了历史科学人才培养的增长指标及设立机构、创办刊物以及创造历史科学研究的条件。[注]《一九五六——一九六七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纲要(修正草案)》,国务院科学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印,1958年7月,现藏南京大学图书馆。
四、规划评价
不得不指出,十二年历史科学规划的确在执行环节出了问题,其效果与作用甚为有限。尽管如此,学界还应对十二年历史科学规划本身做客观分析。
(一)执行情况不好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历史学是参与新中国思想文化建设的重要学科。国家之所以要制定历史科学规划,其目的是希望发挥规划的指导作用,以服务于国家建设的需要。十二年历史科学规划制定以后,当时就有人担心规划的执行。比如中国人民大学革命史教研室认为:“这个规划是不保守的,但希望领导上要考虑目前现有的人力和物力,应分轻重缓急,逐步实现。”[注]《北京各大专院校史学工作者对“历史科学研究工作十二年远景规划草案(初稿)”的讨论意见》,1956年6月10日至7月31日。
十二年历史科学规划未能得到执行,与当时政治形势的急遽变化有关。1956年底,国际上爆发波匈事件以及中国国内出现一些不稳定因素。为此,中共中央决定开展一场以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为主题的整风运动。随着整风运动的开展,一些怀疑、否定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的思想言论蔓延。自1957年6月份起,我国又掀起了反右派斗争,史学界受到冲击。随着历史学界反右派斗争的展开,十二年历史科学规划的执行与落实受到很大影响。1958年3月13日,范文澜还针对实现历史学规划的问题提出十点建议。[注]范文澜:《兴无灭资,发展历史科学》,《人民日报》1958年3月18日。随着我国掀起全面大跃进,史学界又提出要实现历史学大跃进。在历史学大跃进过程中,各种庞大的红专规划与个人计划蜂拥而出,自然不用说去执行与落实十二年历史科学研究规划了。后来,史学政治化问题日渐突出,以致衍化成“文革”时期的“影射史学”,十二年历史科学规划以及十二年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所确定的历史学研究任务早已“束之高阁”。
(二)客观上起到一定作用
十二年历史科学规划所确定的史学研究新方向、新举措,客观上还是推动了历史学分支学科以及史学研究学术建制的发展。比如,古籍整理方面,1958年国务院专门成立古籍整理委员会,推动古籍整理工作;又如编写中国历史教科书,1956年中国科学院就启动这项工作,后来编成《中国史稿》一书;再如史学刊物,1957年安徽创办《安徽史学通讯》(后改为《安徽史学》),河南《新史学通讯》改为《史学月刊》等。以下再举两例加以说明: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史研究为例,十二年历史科学规划中就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史,作为中心问题“中国社会主义革命的形式和特点”,并具体罗列出研究的内容以及完成的形式、时限等。1958年,河北师范学院历史系师生编写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史稿》一书,是目前为止我国最早的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史通史类撰述。还有部分学者撰文探讨中华人民共和国史研究和编写的理论问题。[注]储著武:《关于20世纪50年代国史研究再认识》,《当代中国史研究》2014年第3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刚成立几年时间,史学工作者就提出开展国史研究,极为难得。
再以成立地方历史科学研究机构为例,十二年历史科学规划提出1956年后要在西北、华东、东北、中南、西南地区与当地的高校合作建立历史研究机构。[注]《历史科学研究工作十二年远景规划草案(初稿)》,哲学社会科学长远规划办公室印,1956年4月,第22页,由本人收藏。1956年10月,中国科学院上海历史研究所筹备委员会成立,李亚农任主任委员,周予同任副主任委员。拟成立的上海历史研究所以研究中国近代和现代史为重点,同时也进行近代和现代史的整理和编译工作。[注]里皮、陈辉编:《中国科学院(1949—1956)》,科学出版社1957年版,第34页。1959年7月,筹备处正式改组并定名为“上海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该所筹备成立之后,搜集整理过《上海小刀会起义史料汇编》(上海人民出版社1958年9月第1版)、《五四运动在上海史料选辑》(上海人民出版社1960年6月初版)等史料,推动了相关问题研究。
虽然十二年历史科学规划执行结果很不好,但不能因此就对其采取完全否定的态度。在此,笔者还想强调几点:
首先,十二年历史科学规划突出强调要坚持以唯物史观为指导来开展史学研究。尹达拟订规划初稿时强调:“提高历史科学的理论水平,建立历史唯物主义的中国历史的系统的观点。在运用历史唯物主义编写‘中国历史’书籍中,在关于中国关键性问题的研究和争论中,在批判唯心史观的历史理论中,建立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史学家对我国历史的系统的观点。”[注]《发展历史科学和培养历史科学人材的十二年远景计划纲要草案(初稿)》,1956年1月17日。后来,正式规划初稿强调史学研究要“以科学的观点方法来研究历史问题”。[注]《历史科学研究工作十二年远景规划草案(初稿)》,哲学社会科学长远规划办公室印,1956年4月,第1页。坚持以唯物史观为指导,在后来制定史学研究规划工作中得以贯彻与遵循,成为我国马克思主义史学研究最鲜明的标识。
其次,十二年历史科学规划突出体现当时人们的学科意识。规划将历史学分为中国史、亚洲史和世界史三个大的学科,然后在其下各个分支学科罗列重点问题和重要著作;同时,规划着重强调要开展对资产阶级史学的批判。这种学科意识与学术批判意识是十二年历史科学规划的重要特点。
最后,十二年历史科学规划明确未来史学研究的学术建制。规划提出成立历史科学学部、建立研究生制度和博士生制度、创办刊物、整理和翻译国内外重要史料等。这些学术建制问题的提出及解决,有利于深入开展史学研究。
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中国史学界首次制订的全国历史科学研究工作规划,十二年历史科学规划因各种原因未能得到很好地执行,但它所确定的重要原则得以遵循,部分研究任务得以实现。从这个意义上说,十二年历史科学规划是一份重要的学术文献,必须承认它所具有的开创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