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安史之乱与王维晚年的儒佛互补思想
2019-12-16高萍
高 萍
(西安文理学院 文学院,西安 710065)
安史之乱是唐王朝由盛而衰的转折点,也是唐代诗歌乃至中国古代诗歌的一个转折点。这场动乱从各个方面深刻地影响了唐朝文人的心理状态和文学创作。安史之乱是王维晚年生命历程中的重要事件,陷贼和幽禁的生命体验对他的心灵产生了巨大影响。不幸的遭遇使他内心不断自省,在不断的审判与忏悔之中,诗人以儒家入世安顿形体,以佛家空观慰藉心灵,晚年思想则为儒佛互补。
一、王维安史之乱中的生命历程
关于王维在安史之乱中的经历主要见于《旧唐书·王维传》:
禄山陷两都,玄宗出幸,维扈从不及,为贼所得。维服药取痢,伪称瘖病。禄山素怜之,遣人迎置洛阳,拘于普施寺,迫以伪署。禄山宴其徒于凝碧宫,其乐工皆梨园弟子、教坊工人。维闻之悲恻,潜为诗曰:“万户伤心生野烟,百官何日再朝天?秋槐叶落空宫里,凝碧池头奏管弦。”贼平,陷贼官三等定罪。维以《凝碧诗》闻于行在,肃宗嘉之。会缙请削己刑部侍郎以赎兄罪,特宥之,责授太子中允。乾元中,迁太子中庶子、中书舍人,复拜给事中,转尚书右丞。[1]5052
《新唐书·王维传》也有相应记载:
安禄山反,玄宗西狩。维为贼得,以药下痢,阳瘖。禄山素知其才,迎置洛阳,迫为给事中。禄山大宴凝碧池,悉召梨园诸工合乐,诸工皆泣,维闻悲甚,赋诗悼痛。贼平,皆下狱。或以诗闻行在,时缙位已显,请削官赎维罪,肃宗亦自怜之,下迁太子中允。久之,迁中庶子,三迁尚书右丞。[2]5765
两《唐书》记载大致相同,简要记载了王维在安史乱中的重要事件:安史乱起,玄宗逃蜀。王维为叛军所抓。服药取痢,以示抗争。后被拘于洛阳普施寺,被迫受给事中职。在被囚禁期间,王维听闻乐工在安禄山宴席上不屈之事,悲而作《凝碧诗》。后因此诗及其弟王缙请削职为兄赎罪,得到肃宗宽宥,最后仅降职为太子中允。但两《唐书》的记载均有缺略,使后代对王维的受伪职和名节问题多有质疑。
朱熹评价王维说:“王维以诗名开元间,遭禄山乱,陷贼中不能死,事平复幸不诛。其人既不足言,词虽清雅,亦萎弱少气骨。”[3]顾炎武甚至更尖锐地提出:“古来以文辞欺人者,莫若谢灵运,次则王维”[4],认为王维是在用诗开脱自己“仕贼”的罪名。他们在评价时都将受伪职与失名节简单地等同起来,一概加以否定,没有考虑王维陷贼期间的遭际、心理和表现。
王维自天宝十五年(756)六月被俘,于至德二年(757)十二月被宥,前后历经一年半时间。考证这段时间王维的生命历程和心理状态,方可予以略微公正的评价。关于这一时期王维的境遇,陈铁民先生、杨军先生、毕宝魁先生都有考证,辨析甚详(1)参见陈铁民《王维新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38~56页;杨军《王维受伪职史实甄别》刊于《王维研究》第一辑,中国工人出版社1992年版,第25页;毕宝魁《王维安史之乱“受伪职”考评》载于《辽宁大学学报》1998年第2期,第65~68页。。笔者就其中几个关键问题再予以辨析和讨论。
一是关于伪官的性质问题。王维《大唐故临汝郡太守赠秘书监京兆韦公神道碑铭》一文述及了其从长安被俘到缚送洛阳的经过:
伪疾将遁,以猜见囚。勺饮不入者一旬,秽溺不离者十月。白刃临者四至,赤棒守者五人,刀环筑口,戟枝叉头,缚送贼庭。[5]1051
王维被俘后“服药取痢,伪称瘖病”,想要逃离长安,但未能成功。到洛阳亦并非如两《唐书》所言“迎置”,而是被叛军手持兵刃强行押送到洛阳。到洛阳后大病,十天未进饮食,后囚禁十个月,直到至德二载四月。而在至德二载正月安禄山即被杀,这表明王维没有屈服于安禄山。两《唐书》所云“迫以伪署”“迫为给事中”,当是安禄山授给王维一个伪职,而王维并未履行任何职事。安史乱中伪官大致有两种类型:主动投降者、被迫为伪官者。而被迫为伪官者又可以分为两种类型:为叛军效力者、心系唐廷没有为叛军效力者。王维属于后者,虽有伪职,但没有为安禄山出过任何一个计谋。
二是关于是否忠君的问题。王维被囚禁洛阳时写下《菩提寺禁裴迪来相看说逆贼等凝碧池上作音乐供奉人等举声便一时泪下私成口号诵示裴迪》,诗题39个字,如同诗序,揭示出这首诗的背景。王维囚禁时,裴迪前去探望,讲述了叛军在宫中凝碧池饮酒作乐,众乐工心念唐皇,唏嘘不已,尤其是乐工雷海青弃乐器而恸哭,惨遭肢解之事。王维听闻悲痛难持,口占一绝诵示裴迪。诗人用诗表白了他对大唐王朝的忠诚和对国家的忧虑。
安史乱起,玄宗逃到四川,太子李亨则逃至甘肃,在灵武登基另立朝廷,并改元至德。这一阶段形成了二元格局。李亨由太子变为皇帝,但“由于即位本身并不符合皇权继承的法定程序,使其皇帝地位大打折扣,皇帝权威也遭到质疑”[6],所以他着意提升自身威望,对伪官政策比玄宗更为宽松,扩大了招降范围。王维的忠君之心正和肃宗的期望契合,给正在谋求恢复大业的唐肃宗政治上的声援,让他知道一些官员虽然陷贼为官也依然没有变节,支持朝廷。杨军《王维受伪职史实甄别》云:“解救王维的不是别人,而是王维自己,是王维扈从不及以来的全部表现,如服药取痢,十月囚禁,赋《凝碧诗》,特别是赋诗悼痛深受肃宗嘉许。”[7]
王维迫受伪官,但忠君守节,对唐廷并无二心。王维《韦公神道碑铭》中论及三种勇武:视死如归的烈士之勇,刎颈送君的智士之勇,伪就以乱其谋的仁者之勇。《裴右丞写真赞》也写道:“仁者之勇,义无失忠”。王维对仁者之勇予以肯定,他的内心深处将自己也归为仁者,虽未刚烈就死,但不失忠义。
至德二载十月唐军先后收复了长安、洛阳,十二月,朝廷处理了一大批安史伪官,《资治通鉴·唐纪三十六》记载详细:“以六等定罪。重者刑之于市,次赐自尽,次重杖一百,次三等流、贬。”[8]将这些伪官分六等定罪,最重于城西南斩首;次一等的赐自尽于大理寺,第三等在京兆府门被杖责一百,第四、五、六等或流放或贬官。而对王维的处置是由原来的给事中迁为太子中允。给事中为正五品上,太子中允为正五品下,仅降了一级。乾元元年(758)秋又官复原位,拜为给事中。对王维的处置是在六等之外。
《旧唐书》中记载“维以《凝碧诗》闻于行在,肃宗嘉之”[1]5052。从中可以看出,肃宗的态度不是简单地在乱后处理官员时宽宥了他,而是颇带有赞赏意味的“嘉之”,这说明了肃宗对王维的表现是持肯定态度的。王维在《责躬荐弟表》中说:“陛下矜其愚弱,托病被囚,不赐疵瑕,累钤省阁,昭洗罪累,免负恶名。”[5]1126肃宗为王维多次下过圣谕,使其免负恶名。
代宗诏示王缙编辑王维文集,“卿之伯氏,天下文宗,位历先朝,名高希代,抗行周雅,长揖楚辞”[9]220,评价极高,说明当时官方并没有因名节问题指责王维。皇帝尚且能理解一位陷贼官员的忠心,何况是其他人,杜甫和储嗣宗都写过诗称赞王维。
杜甫的《奉赠王中允维》这样写道:“共传收庾信,不比得陈琳。一病缘明主,三年独此心。”[10]2417在杜甫看来,王维是羁留北朝不忘宗国的庾信,是身陷贼中的忠臣形象,与陈琳这样对朝廷国家不满而大肆毁谤的人完全不能相提并论。王维也确实从未对朝廷发表过批评的言论,只是深刻反思忏悔自己。“一病缘明主,三年独此心”,杜甫眼里王维的忠心实在是不言而喻。
储嗣宗《过王右丞书堂二首》中云:“风雅传今日,云上想昔时。感深苏属国,千载五言诗。”[10]6941直接把王维比作西汉的苏武,称赞他在陷贼期间,坚持抗争,不向伪政府屈服。可见,储嗣宗对王维的态度是肯定和赞许的。
二、王维安史乱后的儒佛互补思想
安史之乱对王维是一个沉重的打击,他的人生被带离了原本的轨道,走向一个纠结和复杂的局面。他一方面对唐廷的宽宥充满着感恩,另一方面也带着未能以死殉节的深深忏悔,这导致王维的心理状态发生很大的改变。感恩和愧疚之心交织,让王维内心物累陡增。中国文人家国意识浓厚,大丈夫当以忠君为本,而王维未死而受伪职,与之相悖。虽然官方宽恕了他,但他在道德层面上却难以释怀,充满着自责与懊悔,甚至变得“日与人群疏”。外界没有给他太多压力和惩罚,但他却要自觉面对儒家传统道德在内心的自我拷问,如李俊标先生所云:“此时,身的牵连越来越重,使他难以身心相离兼顾身心,反而多是带来身心相裂、难以圆合的痛苦。”[11]最终诗人放弃了隐遁山林,走向了俗界,以儒家思想弥补身心的裂痕,在佛家思想中寻找灵魂救赎的方式,布仁施义成为他立身之根本,佛教空理成为他心灵的避难所。
(一)布仁施义,活国济人——以儒家思想立身
关于王维后期的生活与思想,史书记载较少,诗人后期存留的诗文成为考察其思想变迁的重要依凭。安史乱后诗人留存诗歌26首,文章22篇。王维后期诗文很少直接描写安史之乱,但是这不代表王维对安史之乱忽视,反而是他太过在意,不敢和羞于回忆起这段经历。陷贼系狱受伪职之事成为诗人生命晚期难以化解的梦魇,也是诗人难以释怀的情结。他内心深处有深深的愧疚之情,数次在文章中表现出追悔之意。乾元元年(758)王维在《谢除太子中允表》中自白:“秽污残骸,死灭余气。伏谒明主,岂不自愧于心?仰侧群臣,亦复何施其面?跼天内省,无地自容。”[5]1003乾元元年(758)《施庄为寺表》:“臣闻罔极之恩,岂能有报?终天不返,何堪永思!然要欲强有所为,自宽其痛。”[5]1085上元二年(761)作《责躬荐弟表》云:外愧舫贤,内渐比义,痛心疾首、以日为年。[5]1129
字字沉痛,句句自省,反映出内心的纠结与悔恨。他甚至多次表明死心,如《谢除太子中允表》云:“臣进不得从行,退不能自杀”;《为薛使君谢婺州刺史表》云:“自恨驽怯,脱身虽无计,自刃有何不可?……纵齿盘水之剑,未削臣恶;空题墓门之石,岂解臣悲?”《责躬荐弟表》云:“顷又没于逆贼,不能杀身”。
王维内心的痛苦和悔恨正是来源于儒家伦理纲常的审判。为国尽职、为君尽忠、杀身成仁乃是士大夫之第一要义。韦斌能够“吞药自裁,呕血而死,仁者之勇也”,而王维反思自我,没有“食君之禄,死君之难”。他陷入到“失节”的追悔之中。正如王志清先生所云:“王维的负罪感,是根深蒂固的儒家传统伦理文化的深刻影响。”[12]从756年6月安史乱起至761年7月卒于辋川,五年间王维不断地以儒家的伦理纲常和济世救民的思想审视自我的缺失,沉浸在对自我的反思、拷问、审判之中。
安史乱前王维过着亦官亦隐的闲适生活,如《暮春太师左右丞相诸公于韦氏逍遥谷宴集序》云:“不废大伦,存乎小隐。迹崆峒而身托朱绂,朝承明而暮宿青霭”,这时他大伦小隐并存,身心和谐,心境平淡超脱。而安史乱中王维未能尽忠臣之大伦,虽然心存小隐,依然渴望“悠然策藜杖,归向桃花源”的隐居生活,但此时愧疚、悔恨和感激折磨着他,身心俱裂,倍感痛苦。他不能再保持悠然自在的心情去描绘山水。他认识到政治的重要性,如《为薛使君谢婺州刺史表》云:“闭阁以思政,酌泉以励心,亲毕力于平人,无烦八部,誓不负明主”,对政治的态度和理念发生了很大的转变。
王维反思了自己过去的政治态度,如《送韦大夫东京留守》云:“曾是巢许浅,始知尧舜深”,发现自己消极避世的肤浅,认为应该像尧舜一样心怀天下。在《与魏居士书》中,他再一次思考了大伦与小隐的问题,否定了许由“恶外者垢内,病物者自我”,否定了嵇康“顿缨狂顾,逾思长林而忆丰草”,甚至对曾经推崇的陶渊明也有所质疑,“不肯把板屈腰见督邮,解印绶弃官去……一惭之不忍,而终身惭乎?”[5]1095
王维以儒家精神为根本反思隐逸,引用《论语·微子》之语:“不仕无义。长幼之节,不可废也;君臣之义,如之何可废之?欲洁其身,而乱大伦。君子之仕也,行其义也。”[13]君子为官是尽君臣之义,尽应尽之责。隐居自洁,是乱了君臣之义。在儒家这种思想的影响下,王维认为“忘大而守小”、弃君臣大义于不顾的行为不足以效仿和学习。“故曰欲洁其身而乱大伦,知名无所著也”,在他眼中“君子”的正途,应该是“以布仁施义、活国济人为适意”。即便是大道不行,也要“身心相离、理事具如”,将肉体与精神分开,将立身与安心分开。心可以追求自由,但身必须守君臣之义。
王维在安史之乱后,深刻意识到了政治的重要性,并且积极参与朝堂事务。毕宝魁先生说:“这是王维政治热情第三次高涨时期。这一时期诗人的内心很复杂,但在愧疚之中还是很开心的,抱着感恩的心情积极工作,尽自己最大能力为社会做点贡献。”[14]乱后四年王维一直在朝为官,乾元元年责授太子中允,加集贤殿学士,后为中书舍人。太子中允官居正五品下,掌皇后、太子之事。中书舍人则是正五品上,掌侍奉进奏、参议表章。乾元二年(759)官给事中,正五品上,具有谏官职能。上元元年(760)转尚书右丞,正四品下。上元二年去世。王维晚年文章22篇,11篇表、1篇碑铭、3篇状、1篇答诏,其余书、序、赞各2篇,或歌功颂德,或陈情上表,或奉佛报恩,或施庄为寺,晚年过着“公门暇日少”(《酬严少尹徐舍人见过不遇》)的积极为官生活。
王维官中书舍人时,与贾至、岑参、杜甫等僚友唱和,留存《早朝大明宫呈两省僚友》,“绛帻鸡人报晓筹,尚衣方进翠云裘。九天阊阖开宫殿,万国衣冠拜冕旒”,写出早朝时的庄严肃穆,尤其是万国使节朝见天子,彰显出大唐帝国平乱后威遍四海、万国臣服的威仪,与《旧唐书·肃宗本纪》记载:乾元元年“回纥、黑衣大食各遣使朝贡”“吐火罗、康国遣使朝贡”“吐火罗叶护乌利多并九国首领来朝”[1]252相印证,发自内心赞颂乱后唐王朝的升平气象。他在《瓜园诗》中也写到了“蔼蔼帝王州,宫观一何繁”,写出中兴之后王朝的气象。这种升平气象的描写并非是诗人的附会虚夸,而是在经历了变乱之后由衷的赞叹,满足了诗人初陷叛军时对“百官何日再朝天”的期盼。
安史乱后王维也表现出对国运民生的关注,《与工部李侍郎书》中说道:“维虽老贱,沉迹无状,岂不知有忠义之士乎?亦常延颈企踵,向风慕义无穷也”。坚持君臣大义、爱民惠政的儒家思想在王维晚年占据了主导地位。乾元元年冬天,王维上《请施庄为寺表》,将自己的桃源之地辋川庄施为寺院,以此“上报圣恩,下酬慈爱”,最重要的是为了报答君王,“固先国而后家”。上元元年年岁饥馑,《旧唐书·肃宗纪》记载:“是岁饥,……自四月雨至闰月末不止。米价翔贵,人相食,饿死者委骸于路。”[1]252王维目睹了百姓“朝尚呻吟,暮填沟壑”的悲惨境遇,心生悲悯,上表《请回前任司职田粟施贫人粥状》,请求施田。这已是王维第二次请施。前次他将自己任中书舍人、给事中两任的职田上交给国家,但皇帝不许并施,这次请求施一处职田,将其收入的粮米捐献,为灾民置办粥棚。这种做法的背后还是儒家思想的“布仁施义,活国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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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元中丞转运江淮》诗作于上元二年(675),元载为江淮转运使,王维留诗送别,劝诫元载要“薄税归天府,轻徭赖使臣。欢沾赐帛老,恩及卷绡人。去问珠官俗,来经石砝春。东南御亭上,莫使有风尘”。对待百姓要轻徭薄税,优待老人,恩及异族,不要使东南地区再有戎马之祸。上元元年十一月至二年二月,江淮有刘展之乱,使百姓遭受荼毒。王维对元载的谆谆叮嘱,足见内心中对国运民生的关注,表现出诗人的忠君爱民和儒家仁政思想。正如入谷仙介先生说:王维的一生“努力离开政治却又恋恋不舍,最终还是皈依了政治”[15]292。
(二)不向空门何处销——以佛家思想安心
在王维一生中,儒释道三家思想并存,在人生各个阶段中彼此消长。早年儒家思想占据主导地位,但自张九龄罢相之后,仕进热情消歇,佛道思想并行。安史乱后王维心中儒家的思想又再次突显出来。无论是政治上的实际作为,还是文章中对为官处世的论述,都体现出儒家的忠君惠民思想。但儒家思想只能使他暂且容身,并不能消减内心的痛苦,晚年在佛教中寻求灵魂的解脱与安顿。
王维与佛教渊源颇深,其母师事大照禅师,使其从小即受北宗禅的濡染,他的名字又来源于维摩诘居士,一生都有居士信仰。王维在荐福寺从道光禅师学佛十年,与南宗禅七祖神会有交往,并为六祖慧能撰写碑铭。他广交各派僧侣,精通各宗佛理,渐修顿悟兼学。王维在安史乱前修禅是修心,追求内心的宁静;而乱后修禅则是忏悔,寻求内心的解脱。经历了动乱,他对佛教的崇信更深,一方面实行渐修,焚香念经,奉佛报恩,自宽不死之痛;另一方面,知解顿悟,在佛教中寻求解脱。
“忏悔”一词来源于佛教,即在佛、菩萨等面前告白过错,自诉罪状,以求原谅,从而达到内心的清净。忏悔往往是因为违反了佛教戒律,但王维的忏悔则是因为违背了儒家的君臣之义。在他心中这件恶业的审判者唯有皇帝。他把皇帝当作了佛祖,在写给皇帝的表、状等文章中反复诉说着自己的过错以求宽恕。他用佛教的有相忏悔和无相忏悔以求救赎。有相忏悔也叫做事忏,即按照戒律规定诵经,礼忏。无相忏悔则是观空,也叫无生忏,通过般若空观,彻底透视诸法的空寂无自性。
《旧唐书》本传记载王维晚年的生活:
晚年长斋,不衣文彩……在京师日饭十数名僧,以玄谈为乐。斋中无所有,唯茶铛、药臼、经案、绳床而已。退朝之后,焚香独坐,以禅诵为事。[1]5052
王维晚年除了为官以外,生活如同佛教徒般,持戒、焚香、禅诵、布施,谨守佛教戒律。其诗《饭覆釜山僧》也描写了他晚年修佛的生活。“藉草饭松屑,焚香看道书。燃灯昼欲尽,鸣磬夜方初。”凭草而坐,以松子为饭,简朴绝俗。在氤氲香雾中慢慢咀嚼、品味佛理禅味,屋内点灯才知白天将尽。其弟王缙《进王维集表》云:“臣兄文词立身,……至于晚年,弥加进道,端坐虚室,念兹无生。”[9]1662王维晚年遵从佛教律条,去除物欲,以一种戴罪之心自觉受苦,以坐禅、焚香诵经等佛教行为来忏悔。
此外,王维施寺饭僧、翻译佛经,在礼佛和做事中脱离身的沉重负担。乾元元年施庄为寺,是他思想转变的一个转折点。辋川庄是他精心建构的世外桃源,也是诗人的彼岸世界和精神家园。但安史乱后他已无法遁世隐居、追求宁静。他从最初的“悠然策藜杖,归向桃花源”转向了“不向空门何处销”。献出辋川庄既是树德立功,救助黎民的儒家仁心,更是为了宽慰内心痛苦的忏悔之举。以儒家之济世救民充实佛家的空理,将佛教与政治结合。
王维援儒入佛,将佛教与济世结合,上求菩提,下化众生,用佛教消解自己的烦恼,同时也用佛教救济众生。做事虽然能够缓解精神上的痛苦,但这种忏悔有特定时间、特定地点、合适事件的限制,毕竟是有限的。只有无相忏悔才能最终解脱。
无相忏悔即在自性中除罪,忏悔犯戒的根源,向心除罪缘。禅宗注重个人心性明净,慧能提出“无念为宗,无相为体,无住为本”,即排除杂念、妄念、执著,于一切法不取不舍、不染不著、心地无非、心地无乱、心地无痴。无念、无相、无住的关键是空观,悟解诸法虚幻,观罪性本空,用看空一切来克服各种欲望,达到涅槃寂静。《坛经》的忏悔方式为“前念后念及今念,念念不被愚迷染,从前恶行,一时自性若除,即是忏悔”,“念念不被愚痴染,除却从前骄狂”、“念念不被疽疫染,除却从前嫉妒心”[16]251-252,念念无住,远离名相的执着,透视诸法性空,以觉悟度脱迷妄,以智慧度脱障碍,在自性清净中得到解脱。
空观对王维的影响很深,他在诗作中多次深观自我,以空观忏除妄心。《胡居士卧病遗米因赠》诗中开篇即反思罪缘:“了观四大因,根性何所有。妄计苟不生,是身孰休咎。”世间万物皆由地、水、火、风四大因组成,人与人根性相同,但色声等身外之物引人迷妄,使人产生痛苦。
在《与胡居士皆病寄此诗兼示学人二首》其一云:
一兴微尘念,横有朝露身。如是睹阴界,何方置我人。碍有固为主,趣空宁舍宾。洗心讵悬解,悟道正迷津。因爱果生病,从贪始觉贫。
人一旦滋生尘念,就会感到生命的短暂与无常。其实人本身就是虚幻的,原无自性。执着于一切法实有和一切法虚无,都是偏执的。不空不有、虚实两忘才是真谛。色、受、想、行、识五蕴当是人生之羁绊,有了爱欲即会生病,有了欲念即会觉得贫穷。王维审视自我,“妄计”“尘念”“贪爱”皆是罪缘。人生的烦恼正是源于贪、嗔、痴三毒,《华严经》中普贤行愿忏悔即云:“我昔所造诸恶业,皆由无始贪嗔痴。从身语意之所生,一切我今皆忏悔。”只有“三毒恶缘心里洗”才能自除妄念,魔变成佛。
如何除却罪缘呢?《观普贤菩萨行法经》:“如此想心,从妄想起,如空中风,无依止处。如是法相,不生不灭,何者是罪?何者是福?我心自空,罪福无主”[17]。在观罪性本空中想心灭尽,达到自性清净。王维《胡居士卧病遗米因赠》云:“有无断常见,生灭幻梦受。无有一法真,无有一法垢”,世间万物生成与消失皆是变化无常,诸法皆空,烦恼痛苦也是虚空的,如果能够认识到万物的空性,那么就不会垢染人的情识,也不会产生烦恼。
《与胡居士皆病寄此诗兼示学人二首》其一云:“色声非彼妄,浮幻即吾真”,声色引人迷,心舍于有无,眼界于色空,皆幻也。如果认识到虚幻不实是事物自性,那么色声六境便不会引入迷妄,人们也就不会感到痛苦了。其二云:“空虚花聚散,烦恼树稀稠。灭想成无记,生心坐有求。”一切事物皆是虚而不实,唯有熄灭各种烦恼、妄念和正念、善念,达到非善非恶,人的痛苦才可以断除。王维反复忏悔妄念,在虚空中寻找通往涅槃之路,渴望以佛道战胜一切痛苦,得到解脱。
《坛经》云“佛法在世间,不离世间觉”[16]220,只要除却妄念,自识本心,一悟即至佛地。王维在《饭覆釜山僧》云:“一悟寂为乐,此生有余闲。”真正的乐事是寂灭与涅槃,只有力断烦恼,除去一切世俗妄念,才能全身解脱束缚,身心获得闲静安宁。“思归何必深,身世犹空虚”,何必多想过往之事呢?现实世界一切皆是虚幻。王维以空寂、无生为归结,以求断绝烦恼,以归寂灭。
但王维空门悟空难自空,无论是有相忏悔还是无相忏悔,都未能除灭他心中的惭愧感和自责感,他无法彻底放下。晚年诗歌仅存26首,已无辋川之什的禅静,而是充满着焦灼和苦闷,在对佛教精义的阐释中反复申说着空寂、死生和涅槃。
壮心与身退,老病随年侵。(《送韦大夫东京留守》)
墨点三千界,丹飞六一泥。(《和宋中丞夏日游福贤观天长寺寺即陈左相宅所施之作》)
心悲宦游子,何处飞征盖。(《别弟缙后登青龙寺望蓝田山》)
晚知清净理,日与人群疏。(《饭覆釜山僧》)
一生几许伤心事,不向空门何处销。(《叹白发》)
薄暮澄夜月,残雪带春风。(《河南严尹弟见宿弊庐访别人赋十韵》)
王维这一时期的诗将说禅和自叹交织在一起,“甚至让人觉得这一类诗篇是诗人躲在迦叶后面的当哭的长歌。”[18]虽向空门寻求解脱,但内心始终未能从自责中走出去。
三、结语
王维晚年以儒家的伦理纲常审视自我缺失,以释家的忏悔意识进行反省,在儒释两家思想中寻找灭罪救赎的方式,在儒释思想的互补中寻找心灵的慰藉。他身回政治、心归空门,以儒立身、以佛安心,将儒家的济世思想融入佛教的空理之中,援儒入佛、奉佛报恩。儒家之救世济民成为他的立身之本,佛家之寂灭空观成为他灵魂的避难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