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独家庭再生育支持性政策研究
2019-12-09李坤希
【摘 要】我国正式全面开放二胎政策实施,让许多失独家庭燃起了再生育的希望。为了弥补心理上缺憾,满足家庭和作为母亲自我的期望,许多失独家庭选择了再生育。有再生养意向的失独家庭,普遍存在着生理特点、总体经济、情绪以及公立医院等等各种因素的艰巨以及挑战,国度税收政策之上的不太齐全都减少了失独家庭再生养的技术难度。文探析了出台失独家庭再生育支持性政策的必要性,并从政府倡导社会关怀,将失独家庭再生育费用纳入医保报销和医院大力帮扶三个方面提出了相关政策建议。
【关键词】失独家庭;再生育;支持性政策
一、前言
1980年《中共中央关于控制我国人口增长问题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公开信》中号召,每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1982年9月,党的十二大把计划生育确定为基本国策,同年12月将计划生育写入宪法。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措施的施行,有用的管理控制了人口数量的增长速度,并且减轻了社会资源的压力,然而还产生了一个无可避免的社会问题——失独家庭(即失去独生子女的家庭)。2016年1月1日我国正式全面开放二胎政策实施,这意味着在国家政策层面不再规定每对夫妇只能生育一个孩子,这让许多失独家庭燃起了再生育的希望。
二、聚焦失独家庭
(一)何为失独家庭
失独家庭就是失去独生子女的家庭,是指原本由父母和独生子女构成的家庭结构,但是由于独生子女因疾病、意外事故、自杀和自然灾害等原因死亡,导致原有核心家庭结构被打破,而形成的只有父母、没有子女的残缺家庭结构类型。在原有的失独家庭界定当中,失独家庭常常也意味着其家人年龄过大难以领养或者再生养的状况,但是随着社会科技的发展和对孩子的渴望,许多失独母亲冒着生命的危险打破生理的限制,再次孕育新的生命,这也是本文要去研究的主要对象。所以在本文失独家庭的定义中,就只是指失去独生子女的家庭。
(二)为何选择再生育
当女性失去母亲这个角色的时候,女性会失去自我,生活没有了方向,自我破碎感和迷失感,对自我人生的怀疑与否定油然而生。人们都说“孩子是母亲身上掉下去的一块肉”,孩子的离去最痛苦的就是养育他们的母亲了,但是在女性最无助和脆弱的时候,还要经受着来自家人或是外界社会的谴责,认为她们没有尽一个母亲的职责照顾好孩子。在由古至今社会对女性应该“主内”的固有思维灌输下,女性为了找回社会认定其的角色,为了满足家庭和自我的期望,选择再生育,来满足其在社会性别的标准下应该扮演的角色。
三、政策的必要性
(一)失独家庭母亲生理困境
虽然社会在发展,科学和医学手段在飞速的前进,但是医学界对女性最佳生育年龄的判断在近20多年的时间内是没有很大的变化的。在1994年,历宝珠,董晓华,王晓燕三位医生就通过研究提出了育龄女性的最佳生育年龄为25—30岁。在2018年发表的关于女性最佳生育年龄探讨的文章中指出,虽然我国的平均头胎生育年龄与从前先比有所推后,但是女性最佳的生育年龄并没有很大的变化为26—30岁,超过35岁的女性定义为高龄产妇。由于44岁以后做试管婴儿的成功率很低,有的国家将此认为是资源浪费,会规定或劝阻患者43岁以后就不要再实施该技术。西班牙有不成文的规定即女性生育手术的年龄上限为50岁。英美在年龄上没有明确的法规限制,但英国生育学会建议实施人工授精技术的女性一般不应超过50岁。
(二)经济困难
独生子女因病离世,可能会给家庭带来巨大的经济负担,父母每月只有固定的工资收入,可是因病欠下的高额医药费用无力偿还,平日的生活开销无力保障。有意愿选择再生育的失独家庭,面对无数次的试管,面对高额的医护费,面对孩子出生之后的养育费,这些都需要仅仅有退休金的失独家庭来承担,压力可想而知。
(三)政策与制度
北京大学人口研究所的穆光宗教授明確指出:“独生子女家庭的本质就是风险家庭,其风险的产生要源自我国相关法律政策。从实质上讲,人们承当的风险应是法律以及相关政策带来的。因而,政府部门必需采取须要的办法来处理失独家庭的难题。”当前,我国对于失独家庭出台的相关政策还不多,对于这一特殊群体的关注还没有上升到一定高度。近年来,随着失独家庭的数量增加,国家对此提出了新的政策,但针对失独家庭再生育的政策仍然凤毛麟角。
四、政策建议
(一)政府倡导社会关怀
中年丧子在人伦上讲本就是一件非常悲痛的事,更何况还是独生子女家庭,对于他们来说,失去的不仅是孩子,更多的是精神上的寄托以及全家的希望。因此,就更需要来自社会上的各种关怀。尤其是从政府层面上的政策倡导和宣传教育,关爱失独家庭的物质和精神层面,倡导全社会用公平的视角去看待和对待他们。
(二)将失独家庭再生育费用纳入医保报销
一方面,一般失独家庭的夫妻往往面临退休,较高的年龄限制了他们的劳动能力,收入本就不高。另一方面,由于孕妇的年龄过高,设备条件高,因此怀孕期间的检查、营养等费用甚至比常人要高出更多,以及孩子出生后的花销,极有可能为这些家庭带来巨大的经济负担甚至经济困难。对此,国家应出台相关补贴政策,将失独家庭再生育补助列入医保报销范围之内。
(三)医院大力帮扶
1.设置绿色通道,优先通道
当失独家庭二胎母亲突发紧急情况时,遇到道路堵车或者打不到车,医院就医人员过多的情况,赶到医院后可以利用好绿色通道,失独二胎优先的医院政策。
2.家庭医生
各个三甲综合医院与社区医院联合优秀妇科专业,为失独家庭二胎母亲提供家庭医生服务,相对于大医院来说,社区医院能够提供的服务往往更加及时与方便,一方面离家比较近,减少了产妇路途上的颠簸,另一方面,一旦出现了紧急情况,社区医院可以及时提供帮助。因此对于拥有社区医院的社区来说,应该将这些失独高龄产妇的病例进行备档,并及时调动和整合资源,聘请有经验的医生坐诊,提醒她们定期检查,并给他们提供专业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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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李坤希(1995—),女,汉族,北京人,北京建筑大学社会工作系研二学生,研究方向:流动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