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礼》成书问题再思考
2019-12-09杨朝明
杨朝明,褚 燕
(1.中国孔子研究院,山东曲阜273100;2.曲阜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山东曲阜273165)
随着传统文化研究的逐步深入,人们在认识我国早期思想的深度与高度时,很自然地瞩目于古代的礼乐文明,《周礼》的成书年代问题由此被一次次提起。如果认真梳理总结,会发现一个明显的趋向,即越来越多的学者认识到《周礼》成书年代较早,与周公的关系十分密切;与之相关的是,不断出土的早期地下材料也在为《周礼》提供越来越多的证据。由此,在前贤时哲研究基础之上,重新思考《周礼》的成书问题很有意义。
一 、《周礼》成书时代问题的纷争
《周礼》又称《周官》,按照传统的叙述,它记载的是“周之官政”,即周代的典章制度,这当然是周代礼制的荦荦大端。《周礼》内容丰富,包罗宏阔,如果传统的“周公作《周礼》”说没有问题,那么研究周代礼乐教化,研究中国古代文明,《周礼》就是不可或缺的重要史料。由此,我们不能不思考与之相关的诸多问题,例如,该书记载的职官制度、礼乐教化是对过去的实践总结还是一种制度构想?如果是实践总结,那么它是何时的实践,其总结出于何人?如果是制度构想,它由谁提出,针对何种情况,是否曾经实践?而这一切疑问,与之直接且密切相关的就是该书的成书年代问题。
《周礼》(或《周官》)之名出现于汉代。《史记·封禅书》说:“封禅用希旷绝,莫知其仪礼,而群儒采封禅《尚书》《周官》之望祀射牛事。”[1]《汉书·艺文志》著录有《周官经》六篇、《周官传》四篇。陆德明《经典释文·叙录》云:“王莽时,刘歆谓国师,建立《周官经》,以为《周礼》。”[2]由此可见,该书汉之前被称为《周官》,刘歆时更名为《周礼》,孙诒让《周礼正义》解释说:《尚书》亦有一篇《周官》,讲述西周的官职,因二者易混淆,故如此。而在东汉郑玄兼注“三礼”,并著《三礼目录》之后,《周礼》才渐成定名。
《周礼》虽是先秦典籍,但西汉景武之际才出现,时间较晚。至于该书的发现,则有多种说法,或说为河间献王所求古书,或说为河间献王得之于李氏,或说出于山岩屋壁等等。由于先秦时未见该书,其发现始末亦扑朔迷离,因此,作为一部古文经,自问世以来,《周礼》就遭到今文学家的诘难。如马融《序周礼废兴》记述当时“众儒并出,共排以为非是”[3]。而后,两千多年以来,关于《周礼》的作者或成书年代问题,学者们各抒己见,莫衷一是。大致梳理,就有周公时代、春秋时期、战国时期、秦汉之际、西汉初、刘歆伪造等多种说法,时间跨度达千年之久,成为中国学术史上的一大公案。
其实,这一问题的实质无非就是“周公作《周礼》”是否可靠。自周至清,学者们基本持传统的说法,即“周之官政未次序,于是周公作《周官》”[4]。在汉代经今古文之争时期,许多今文家持怀疑态度,但也只是怀疑其“真”,而不是怀疑其“晚”。后来,疑古思潮兴起,依然是“真伪之争”而不是“早晚之争”,如南宋胡安国、胡宏父子,不过是持刘歆伪造说。直到清代孙诒让作《周礼正义》,集《周礼》研究之大成,依然坚定地认为是周公作《周礼》。而《周礼》成书问题的其它说法,基本上都是近代疑古思潮兴起以后的事。
总之,这一问题虽然众说纷纭,但它可以转化成是否周公作《周礼》。或者说,争论的焦点就在《周礼》是否出于周公。
二、《周礼》应该成于一时一人
疑古思潮盛行时期,学者们实际上都在力图说明《周礼》不出于周公。大致通过以下方法来证明自己的结论:
第一,用其他古籍与《周礼》进行文字对比。例如,通过比对,可以看到《夏官·职方》与《逸周书·职方》相同,《礼记》的《内则》和《燕义》《毛诗·生民》传亦有与《周礼》类同处。不过,不难理解的是,如果只是以文献来进行对照,它往往只可以说明彼此之间的不同,却很难说明关键的孰真孰伪、孰早孰晚的问题。尤其重要的是,中国古代典籍成书问题复杂,所涉及的诸多问题,更需要我们动态地进行观察。
第二,从《周礼》所载制度上研究。将《周礼》与先秦文献相比较,或谬于史实,或显得晚出。如官员冗杂问题,欧阳修统计《周礼》职官,“略见于经者五万余人”,他提出疑问:“其不耕而赋,则何以给之”[5];又如饮食问题,《周礼》记载王之饮食,《天官·膳夫》说:“羞用品有二十品,珍用八物,酱用百有二十瓮,王日一举,鼎有十二物,皆有俎”,侯家驹先生说:“此当非一日胃纳所能承受”[6]。又如五等之爵、南郊北郊之说、侯国贡物说等,都曾遭到学者质疑。但历史问题本就繁复迷离,如此这般简单进行推论,实际上并不能真正解答困惑。例如周代“天子驾六”,却不能因为不是“六马之驾”就一定非天子所乘;也不能因为作为清代国宴的“满汉全席”要上196道菜,就因哪位“非一日胃纳所能承受”而否定其存在的可能性。
第三,与金文等材料相结合。当研究材料不足时,可借助诸如器皿、墓葬、遗址、甲骨文、金文等加以佐证,其中,金文材料为《周礼》研究提供了直接的证据,如金文赐命礼研究、职官制度研究。通过研究,人们肯定西周有册命制度。此处,学者们还结合金文对职官问题作了多面论证,如1928年杨筠如《周代官名略考》证明《周礼》保存了部分官制;1932年郭沫若《周官质疑》、1986年张亚初、刘雨《西周金文制研究》[7]等认为,《周礼》总计356官中有96官与西周金文相同或相似,这就是说,《周礼》有四分之一以上的职官与西周时的职官制度相同。该结论虽不能完全证明《周礼》的可靠性,但却可以证明西周政礼的存在。我们总不能非要等到《周礼》的所有职官都得到金文材料的对应才坐实其书为真吧?!
第四,从《周礼》的思想上着手。在分析《周礼》一书的思想脉络上,彭林先生用力较多。他在所著《〈周礼〉主体思想与成书年代研究》中指出,《周礼》蕴含着阴阳五行思想。[8]关于《周礼》的指导思想,其天地四时的职官设计,反映的是设计者的宇宙观,是对自然的模仿,反映的是朴素的自然哲学。六官的设定,天官象征天所立之官,地官象征着地承载万物,而四时之官的设立,反映的是自然界春生、夏长、秋收、冬藏在政治中的运用,是农业思想文明的结晶,是早期农业文明的反映。笔者以为,彭林先生判定《周礼》“成于一人一时之手”的结论十分重要。正如彭林先生所指出的,《周礼》体系完备,依“六典”而作,六官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职责明确,紧密相连,天衣无缝,不可能出于众手。看来,我们可以确定该书极可能就成于一时一人。
三 、《周礼》成书于西周初年
如果《周礼》成于一时一人,那么是何时何人?从上述分析看,学者们运用从文献到文献的研究方法,只能质疑发问,却不能有效解决问题。而在与金文材料的对比研究中,我们可以看到《周礼》所记载的职官制度与金文所反映的西周制度大体相近,这样的成果已经很多。
至于部分学者质疑的《周礼》官员冗杂且“不耕而赋”等问题,我们认为,《周礼》所载职官虽多,但不见得全部脱离生产劳动。如《地官》规定,每五户设立一个下士比长,每二十五户设立中士闾胥一人,他们平时都参与劳作。这样算的话,仅仅六乡72500户中,两种官员就占了18000人;另外,这些人还担任《夏官》中提到的军事伍长和两司马,这就又占36000人。事实上,从金文册文看,那时的官员,往往身兼数职,这就是后人所谓的“摄官事”。可见,《周礼》的官员并非冗杂,且由朝廷发放俸禄的人也很少,多数都直接参与生产劳作。至于饮食问题,《天官·酒正》言“凡有秩酒者以书契授之”,是说取得“秩酒”资格的官员由王朝提供饮食,郑玄引《王制》云:“七十不俟朝,八十月告存,九十日有秩。”只有这些九十岁的大臣才有这种待遇。另外,君主有时也会馈食给官员,我们不能以今例古。至于“十二鼎有俎”,其具体真实情形还不得而知。
在职官制度方面,《孔子家语·执轡》中孔子关于“以六官总治”的论述亦是有力佐证。该篇记载:“子曰:‘古之御天下者,以六官总治焉。'”将《周礼》六官及太宰一职的职掌与孔子的论述对应比较后不难发现,《周礼》中的冢宰、司徒、宗伯、司马、司寇、司空与之相似。我们曾谈到,孔子以《周礼》六官为依据,尤其孔子言其“古”,值得给予充分注意。果真如此,那么《周礼》成书于西周时的可能性便极大了[9]。如果《孔子家语》不是所谓“伪书”,那么孔子所说“以六官总治”便极有可能是《周礼》所描述的情形。
孔子说“郁郁乎文哉,吾从周”,十分推崇西周的制度文化。实际上,先秦时期的诸多典籍也体现出对古制的推崇。《尚书·多士》就说“惟殷先人有册有典”,《春秋》《国语》亦有许多关于“古之制”“古之道”的记载,如《国语·周语下》曰:“景王二十一年,将铸大钱。单穆公曰:‘不可。古者,天灾降戾,于是乎量资币,权轻重,以振救民。……吾《周官》之于灾备也,其所怠弃者多矣。”韦昭注:“周官,周六官。灾备,备灾之法令也。”《周礼》记载说:“大司徒之职,……以荒政十有二,聚万民。……大荒大札,则令邦移民、通财、舍禁、弛力、薄征、缓刑”;“廪人掌九谷之教,……以治年之凶丰……若食不能人二釜,则令邦移民就谷”;“仓人掌粟入之藏。……用有余则藏之,以待凶而颁之。”单穆公与孔子时代一致,时在春秋末年。将单穆公的言论与《周礼》对照,不难看出单穆公所谓《周官》即《周礼》。
《国语·周语中》还记载了陈违故典的事情。单穆公奉王命聘楚,途径陈国,归国后预言陈将亡。他说:“周制有之曰:‘列树以表道,立鄙食以守路。'……周之《秩官》有之曰:‘乱客宾至,关尹以告,行理以节逆之,……卿出郊劳,门尹除门,……司里授馆,司徒具徒,司空视涂。”所谓“周制”,即《周礼》所定之制。《周礼·地官》记载说:“遂人掌邦之野,……造县鄙形体之法……,皆有地域,沟树之。”《周礼·地官》也记载说:“大司徒‘大宾客令野修道、委积'”,小司徒‘小宾客令野修道,委积';司关“凡四方宾客扣关,则为之告”;司门“凡四方之宾客造焉,则以告”。所有这些,都与单穆公所说制度符合。可见周之《秩官》就是《周礼》。[10]由以上分析,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周礼》成书于西周初年应该没有什么问题。至于该书的著作权,归于周公自然最为恰当,《史记·周本纪》说:“既绌殷命,袭淮夷,归在丰,作《周官》。”《史记·鲁周公世家》亦说:“成王在丰,天下已定,周之官政未次序,于是周公作《周官》,官别其宜。”
四 、《周礼》的价值不可低估
关于《周礼》的成书年代,之所以众说纷纭,是因为在许多人心目中,可能存在着一个定型的、稳定的、不可变通的“周礼”,但这样的“周礼”显然是不存在的。历史像不断流动的河流,由众多支流汇集,向前不断发展。周人将先周礼制和殷商制度相结合,“损益”而成“周礼”,这也是为什么学者们在考订西周制度时,不会发现与之完全“一致”的制度,可以说,《周礼》是对以往礼制的总结,更是对周代制度的设计。或者说,《周礼》所显示出来的天下治理方略与总体架构,才是《周礼》的实质与意义所在。
事实上,西周初年周公作《周礼》之后,《周礼》就成为周代政治治理的“根本大法”,周公的后世子孙们也就以之经国济世,于是“先君周公制周礼”当然也就成为周人的口头禅。诚然,作为周代礼乐制度的“周礼”,在实践中肯定也会因革损益,不断发展。换句话说,《周礼》或者“书于竹帛”,在实际执行中会有偏差,某些职官具体职掌也可能因时而变,但这不一定就意味着《周礼》制度与周代不同,不意味着《周礼》为后人伪造或其书根本不存在。特别需要认清的是,《周礼》对前代礼制有继承或“损益”,如果没有任何的基础,如果没有此前中华文明形成的广阔背景,“经天纬地”的《周礼》编撰就难以想象,《周礼》的体系就难以如此庞大而周密。
从《周礼》本身看,该书开篇就说:“惟王建国,辨方正位,体国经野,设官分职,以为民极。”[11]这些话也见于今本《周礼》地官、春官、夏官、秋官之开端,从《周礼》的这个“序言”中可以看出,制定“六典”缘起于“王”,作者是“代言”,内容是“王”制定的。“惟王建国”以“建国”为起点,《周礼》的立言主体是“王”,结合《职方氏》《大行人》的记载,“王”可以看成是周成王。从地理布局上看,《周礼》是针对西周初年的实际情况而言,它的政治核心是千里王畿,王之所建为“国”,环绕在“国”附近的是“乡”。国有六乡,在六乡居民中,每一农户抽取一人作军事训练,一乡约12000名战士,六乡约72000名战士,这或许就是每“国”的军事力量。到战国时期,战役人数动辄数十万,《周礼》中军事主体数量之小,绝不会是战国时代以及后世的情形。凡此种种,不一而足。
总之,《周礼》的成书绝不会像通常人们所认为的那样时代较晚,该书的价值不容低估!李学勤先生认为《周礼》是研究西周制度的必要依据,吴荣曾先生说《周礼》是探索古史的一条重要津梁,前辈学者慧眼独具,值得珍视。《周礼》的重要性不仅体现在其文献价值、制度价值上,更在于它内在的思想意义。正本清源地厘清《周礼》的成书年代,了解《周礼》一书的性质,也是理解中国古代文明发展水平高度、深度所必须要做的一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