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声环境质量常规监测数据审核要点
2019-11-30张倩玲
张倩玲
城市声环境质量常规监测数据审核要点
张倩玲
(江苏省太湖水质监测中心站,江苏 南京 210036)
因城市声环境质量常规监测点位多、单点监测次数多,每次监测会产生大量的监测数据信息,从而导致数据审核工作难度大,传输过程中容易出错。梳理了区域声环境监测、功能区声环境监测、道路交通声环境监测三类常规监测信息要求,从点位基础信息、监测数据信息两方面归纳了审核要点,以帮助审核人员更快判断数据,进一步科学地保障数据质量。
噪声;噪声监测;数据审核;审核要点
为了掌握城市声环境质量状况,中国生态环境保护部门依据《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HJ 640—2012)》要求,在每年的春季或秋季相对固定的时段,开展一次县级以上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城市道路交通噪声监测;在每季度的第二个月,地级以上城市和有条件的县级以上城市开展一次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监测。这三类声环境常规监测又分别对应监测点位基础信息表、监测数据表2张表格,分别涵盖13~24项填报信息。以江苏省功能区声环境数据为例,江苏省2018年布设功能区监测点523个,一次数据传输上报涉及12 552条监测数据,涵盖28万余项信息。
极大的监测数据量对应了极大量的数据审核工作。环境监测数据审核是保证环境监测质量的重要一环。在1991年,中国就颁布了《环境监测质量保证管理制度(暂行)》(环监字〔1991〕第043号),规定各级监测机构对监测数据必须实行三级审核制度[1]。但是个别监测站,特别是基层监测站,往往只注重任务的完成和监测结果的取得,而忽视对监测全过程各环节的审核。有的流于形式,把审核简单看成是签名,一签了事,对监测质量心中无底[2]。因此,噪声监测数据从县(市、区)到设区市、到省、到国家各级的传输过程中,都需要工作人员进一步掌握数据审核要点,进行数据审核和复核。
1 区域声环境监测信息审核
1.1 《区域声环境监测点位基础信息表》审核
《区域声环境监测点位基础信息表》审核包括年度、测站代码、测站名称、网格边长、建成区面积、网格代码、测点名称、测点经度、测点纬度、测点参照物、网格覆盖人口、功能区代码、备注等信息。
原则上点位基础信息表中的监测点位数量、各点位基础信息应与上年度保持一致,如有发生变更的,应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备。
特别注意的审核要点如下:①年度。为4位数字。②测站代码。6位数字代码,即行政区划代码。其中市级监测点位由各市级环境监测部门完成监测,测站代码后两位应为0;县级监测点位由各县(市)级环境监测部门完成监测。③测站名称。监测该点位的监测部门全称,应与测站代码相对应。④网格边长。同一个城市的网格边长应保持一致。⑤建成区面积。同一个城市的建成区面积值应保持一致。⑥网格代码。12位数字代码,为区域声环境监测网格(点位)的唯一标识。根据《环境噪声监测点位编码规则》,0~6位为点位所在地的行政区划代码,详细至区县一级;7~8位,为点位类别代码(区域声环境监测点位均为10);9~12位,为点位顺序代码。当监测点位撤销或变更时,原有点位编码保留,不能用作新的监测点位代码。⑦测点坐标(经度、纬度)。保留4位小数。⑧覆盖人口。为整数。⑨功能区代码。选填0、1、2、3、4a、4b。
1.2 《区域声环境监测数据表》审核
《区域声环境监测数据表》审核包括测站代码、年度、测点名称、网格代码、噪声功能区、噪声声源分类、监测月、监测日、监测时、监测分、eq、10、50、90、max、min、标准差、监测仪器型号、监测仪器编号、监测前校准值、监测后校准值、声校准器测量声压值、声校准仪器型号、声校准仪器编号等信息。
审核要求和要点如下:①数据记录数正确。监测数据记录数应与当年度监测点位基础信息表中点位记录数一致;如个别点位因故未测,点位基础信息部分仍应如实填写,监测月、日、时、分应符合该次监测要求,监测数据填写﹣1。注意监测日应为工作日(非周末、非国家法定节假日)。 ②数据信息齐全。数据记录各字段信息均不能为空;测站代码、测点名称、网格代码、噪声功能区等信息应与本年度监测点位基础信息表中信息一致。③监测时间符合要求。监测年度应为当年度,区域噪声监测月份一般为春季或秋季,与往年监测月份相近。监测时采用24 h制,应填0~23。④数据关系符合逻辑。eq、10、50、90、max、min均保留一位小数,应符合以下逻辑关系:max≥10≥50≥90≥min且max≥eq≥min。⑤噪声声源分类应为0~4,1代表交通噪声、2代表工业企业噪声、3代表建筑施工噪声、4代表社会生活噪声及其它(虫鸣鸟叫等)。⑥监测前后校准值检查。监测前后校准值相差应不大于0.5 dB(A)。
2 功能区声环境监测信息审核
2.1 《功能区声环境监测点位基础信息表》审核
《功能区声环境监测点位基础信息表》审核包括年度、昼间起始时、昼间结束时、夜间起始时、夜间结束时、测站代码、测站名称、测点代码、测点名称、测点经度、测点纬度、测点高度、测点参照物、功能区代码、备注等信息。
年度、测站代码、测站名称、测点名称、测点坐标(经度、纬度)、测点参照物、功能区代码:同区域声环境监测点位基础信息相关审核要求。
昼间起始时为固定值6;昼间结束时为固定值21;夜间起始时为固定值22;夜间结束时为固定值5。
测点代码:12位数字,为功能区声环境监测点位的唯一标识。7~8位与功能区代码相对应,用30~35分别对应功能区代码0~4b类;其余同区域声环境监测点位基础信息相关审核要求。
2.2 《功能区声环境监测数据表》审核
《功能区声环境监测数据表》审核包括测站代码、年度、测点代码、测点名称、噪声功能区、监测月、监测日、监测时、监测分、eq、10、50、90、max、min、标准差、监测仪器型号、监测仪器编号、监测前校准值、监测后校准值、声校准器测量声压值、声校准仪器型号、声校准仪器编号等信息。
审核要求和要点如下:①数据记录数正确。监测数据记录数应为当年度监测点位基础信息表中点位记录数的24倍(即每个点位均有24条监测数据);其余同区域声环境监测数据相关审核要求。②监测时间符合要求。监测年度应为当年度,1季度监测月份应为1—3月,2季度监测月份应为4—6月,依此类推。“监测时”应为0~23,同一个监测点的24条记录的“监测时”应为连续的24 h。③数据关系符合逻辑。同区域声环境监测数据相关审核要求。④监测前后校准值检查。同区域声环境监测数据相关审核要求。
3 道路交通声环境监测信息审核
3.1 《道路交通声环境监测点位基础信息表》审核
《道路交通声环境监测点位基础信息表》审核包括年度、测站代码、测站名称、测点代码、测点名称、测点经度、测点纬度、测点参照物、路段名称、路段起止点、路段长度、道路总宽度、机动车车道数、车道类别、道路等级、路段覆盖人口、备注等信息。
年度、测站代码、测站名称、测点名称、测点坐标(经度、纬度)、测点参照物:同区域声环境监测点位基础信息相关审核要求。
测点代码:12位数字,为道路交通噪声环境监测点位的唯一标识。7~8位固定为20,其余同区域声环境监测点位基础信息相关审核要求。
车道类别:单向/双向。
道路等级:1~6,整数,1代表城市快速路、2代表城市主干路、3代表城市次干路、4代表城市含路面轨道交通的道路、5代表穿过城市的高速公路、6代表其他道路。
3.2 《道路交通声环境监测数据表》审核
《道路交通声环境监测数据表》审核包括测站代码、年度、测点代码、测点名称、大型车流量、中型车流量、监测月、监测日、监测时、监测分、eq、10、50、90、max、min、标准差、监测仪器型号、监测仪器编号、监测前校准值、监测后校准值、声校准器测量声压值、声校准仪器型号、声校准仪器编号等信息。特别注意大型车流量、中型车流量应填写20 min监测期间的车辆情况,其余各信息审核要点同区域声环境监测数据相关审核要求。
4 结语
城市声环境质量常规监测数据的审核,主要是从点位基础信息的完整性和一致性、代码填报的规范性、监测数据的完整性和符合逻辑性等方面进行。审核人员需要从日常审核中积累经验,敏锐发现异常数据。通过审核工作,可以及时采取补救措施,重新对填报内容进行复核,也可进一步规范监测人员的业务行为,把好监测数据的质量关。同时也应该看到,城市声环境质量常规监测数据涉及的审核工作量大,人工审核效率低且对审核人员的经验要求高,对大量数据出错的情况难以快速应对,建议各级声环境监测业务部门结合自身发展情况,组织开发监测数据传输及管理平台,进一步科学地保障数据质量,节省大量的人力和时间。
[1]戴秀丽,朱培瑜,王蕾,等.环境监测数据审核体系的回顾与展望[J].环境监控与预警,2015,7(3):52-55.
[2]李卫东,易蕾.试论环境监测数据审核机制的建立及运作[J].四川环境,2011,30(2):15-17.
X83
A
10.15913/j.cnki.kjycx.2019.23.025
2095-6835(2019)23-0062-02
张倩玲(1986—),女,硕士,工程师,主要研究方向为环境监测,现从事环境质量综合分析工作。
〔编辑:严丽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