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2017—2018年公共场所双随机卫生抽检结果分析
2019-11-27周卫民韩瑞萍张芳芳任艳
周卫民 韩瑞萍 张芳芳 任艳
[摘要] 目的 了解昆明市公共场所双随机(国家)卫生抽检情况为卫生管理提供技术支持。方法 按照国家双随机抽检要求、《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公共场所卫生标准》等进行采样检测和结果判定。结果 2017—2018年共抽检公共场所空气、公共用品和游泳池水1 162件,总合格率为94.06%。抽检合格率:空气为100.00%,公共用品为91.44%,游泳池水为96.97%,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31.374,P<0.05);影剧院等娱乐场所、商场抽检合格率均为100.00%,游泳场所为96.97%,住宿场所为95.60%,沐浴场所为91.18%,美容美发场所为90.64%,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13.828,P<0.05)。结论 做好公共用品(毛巾和床上卧具、理发美容工具)等的清洗消毒工作,加强对美容美发场所、沐浴场所等的卫生监管。
[关键词] 公共场所;双随机抽检;卫生抽检;卫生监督
[中图分类号] R1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2-5654(2019)09(b)-0182-03
2015年8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要求在政府管理方式和规范市场执法中,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管模式。所谓“双随机、一公开”,是指在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全面推行随机抽查是我国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重要举措,对于提升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保障人民健康,具有重要意义[1]。昆明市市级公共场所双随机(国家)卫生抽检所涉及的公共场所(包括昆明市市级和昆明市各县(区)级卫生行政部门发证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均在此次双随机抽检名录库,由国家卫生部门从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产生昆明市市级公共场所双随机(国家)卫生抽检名单,昆明市2017—2018年市级公共场所双随机(国家)卫生抽检名单中共有公共场所308家,抽检的公共场所空气、公共用品和游泳池水共1 162件,双随机卫生抽检为卫生执法监督部门和政府部门做好相关卫生管理提供公正、准确的抽检数据和技术支持。
1 对象与方法
1.1 抽检对象
昆明市2017年市级公共场所双随机(国家)卫生抽检名单中共有公共场所105家,抽检的公共场所空气、公共用品和游泳池水共375 件;2018年公共场所双随机卫生抽检名单中共有公共场所203家,抽检的公共场所空气、公共用品和游泳池水共787件。
1.2 采样和检测方法
按照GB/T 18204.2-2014《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 第2部 分化学污染物》、GB/T 18204.4-2013《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 第4部 分公共用品用具微生物》、GB/T 18204.9-2000《游泳池水微生物检验方法 细菌总数测定》、GB/T 18204.10-2000《游泳池水微生物检验方法 大肠菌群测定》、GB/T 5750-2006《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WS/T 206-2001《公共场所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PM10)测定方法 光散射法》进行采样和检测。
1.3 检测项目
按照公共场所双随机(国家)卫生抽检统一要求,公共场所空气检测项目为二氧化碳、甲醛、可吸入颗粒物。公共用品中杯具、毛巾、床上卧具检测细菌总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理发美容工具检测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游泳池水检测细菌总数、大肠菌群、浑浊度、pH、尿素、游离性余氯。
1.4 结果判定
依据国家相关卫生标准GB 9663~9670-1996《公共场所卫生标准》对检测结果进行判定,有1项检测项目不合格即判定为不合格。
1.5 统计方法
使用Excel 2007对检测结果进行统计,合格率间的比较用χ2检验,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 昆明市2017—2018年市级公共场所双随机(国家)卫生抽检总体合格情况
昆明市2017—2018年市级公共场所双随机(国家)卫生抽检共抽检公共场所样品1 162件,合格1 093件,总合格率为94.06%,2017年抽检合格率为95.73%,2018年抽检合格率为93.27%,2017年与2018年合格率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χ2=2.769,P>0.05)。见表1。
2.2 昆明市2017—2018年公共场所双随机卫生抽检样品合格情况
空气抽检合格率为100.00%,公共用品抽檢合格率为91.44%,游泳池水抽检合格率为96.97%,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31.374,P<0.05 ),公共用品抽检合格率相对较低。见表2。
2.3 昆明市2017—2018年各类公共场所双随机(国家)卫生抽检合格情况
影剧院等娱乐场所、商场抽检合格率均为100.00%,游泳场所抽检合格率为96.97%,住宿场所抽检合格率为95.60%,沐浴场所抽检合格率为91.18%,美容美发场所抽检合格率为90.64%,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13.828,P<0.05),美容美发场所、沐浴场所抽检合格率相对较低。见表3。
3 讨论
3.1 总体合格情况
昆明市2017—2018年公共场所双随机(国家)卫生抽检共抽检公共场所空气、公共用品和游泳池水1 162件,总合格率为94.06%,2017年与2018年抽检合格率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与国内相关文献比较,高于2017年武汉市公共场所双随机抽检合格率90.00%[2]、2015年成都市公共场所卫生监测合格率90.69%[3],与2017年无锡市锡山区公共场所检测合格率94.76%基本一致[4],低于2017年石嘴山市公共场所“双随机”卫生抽检合格率96.76%[5]。
3.2 公共用品抽检超标情况及原因分析
昆明市2017—2018年公共场所双随机抽检的公共用品共794件,超标68件,超标率为8.56%;公共用品中毛巾和床上卧具超标率为10.03%(58/578),理发美容工具超标率为3.59%(6/167),杯具超标率为8.16%(4/49)。公共用品抽检合格率相对较低是由于少数理发美容店、沐浴场所(足疗室)、小旅店从业人员卫生意识淡薄,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对公共用品用具的消毒不重视,毛巾和床上卧具、理发美容工具、杯具等用品未完全做到一客一换,存在重复使用的情况,公共用品清洗后未消毒或消毒不彻底造成的。
3.3 美容美发场所、沐浴场所超标情况及原因分析
美容美发场所公共用品超标率为9.36%(32/342),超标样品为毛巾和理发美容工具;沐浴场所公共用品超标率为17.14%(6/35),超标样品为毛巾,美发场所和沐浴场所抽检合格率相对较低是由于供顾客使用的公共用品中有少数毛巾经过自行洗涤、晾晒后就投入使用,没有进行消毒;理发工具存在多人使用的情况,未完全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
3.4 建议
公共场所经营单位继续做好公共场所空气、公共用品、游泳池水等的卫生工作,保障广大市民身体健康;美容美发场所、沐浴场所、小旅店等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应提高对公共用品消毒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供顾客使用的公共用品(毛巾和床上卧具、理发美容工具、杯具)等应做到一客一换,避免重复使用,公共用品经过清洗、达到消毒效果后再投入使用;相关卫生执法部门加强对美容美发场所、沐浴场所、小旅店等公共场所经营单位的卫生监管,使公共场所卫生状况得到进一步的提升。
[参考文献]
[1] 张昊玉,王芮,徐果,等.“双随机”抽查机制在卫生计生监督领域的实践应用探析[J].中国卫生监督杂志,2018,1(25):12-16.
[2] 石梦蝶,石斌,刘华牛,等.2017年武汉市公共场所双随机抽检卫生检测结果分析[J].医学动物防制,2019,1(35):81-83.
[3] 王玲,马晓军,刘斌,等.2015年成都市公共场所卫生监测结果分析[J].預防医学情报杂志,2017,1(33):72-74.
[4] 周文君.沈梅云.2017年无锡市锡山区公共场所卫生状况调查分析[J].华南预防医学,2018,6(44):595-597.
[5] 全晓燕,马兆俊.2017年石嘴山市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双随机"抽检结果分析[J].养生保健指南,2018,12(51):347.
(收稿日期:2019-0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