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小学高年级班级管理中家校联合策略研究*
2019-11-27王亚萍
王亚萍
(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安化中心小学 甘肃 陇南 742500)
1.对家校合作的概念认识
家校合作在促进学生发展方面的重要作用,我国古就重视,在传统的启蒙教材《三字经》中提到“养不教,父之过;教不严,师之惰”的观点。随着时代发展的需求和人们对教育理解的不断深入,有关家校合作的内涵问题也在不断讨论和探索中,国际上对家校合作的通用定义是:“教育者与家长(和社区)共同承担儿童成长的责任,包括当好家长、相互交流、志愿服务、在家学习、参与决策和与社区合作等六种实践类型,是现代学校制度的组成部分。”
目前,虽然我国在关于家校合作的定义上还没有完全达成共识,但综合众多专家学者的界定来看,以下几点是最基本的,首先,家校合作的目的和指向是一致的,旨在促进学生的成长和发展,其次,家校合作是学校和家庭的一种双向互动活动,再次,学校和教师在家校合作中处于主导地位,应该取得家长的支持和配合。
2.农村小学家校合作存在的问题
2.1 学校主导作用发挥不够。学校在家校合作中的主导作用是显而易见的,但很多时候,作为起主导作用的学校并没有真正承担起应有的责任。学校管理者和老师没有主动的家校合作意识,家校合作缺乏制度保证,开展不规范、组织力不强、有名无实等问题比较突出。比如:一些学校,虽然家校合作的组织机构健全了,已经成立了家长委员会,但并没有真正运作起来,无非就是在学期初组织家长开一下家长会通报一下学生成绩,强调一下安全注意事项就完事,家长委员会的组织、协调、监督等功能没有体现。
2.2 信息沟通不畅。沟通是一种双向互动活动,信息沟通需要借助一定的平台,而且在沟通的过程中沟通主体的对等性是有效交流的重要因素。在农村地区,由于很多客观因素制约,在家校合作中,首先是沟通的渠道比较单一,主要是家访、电话联系、开家长会三种方式:其次是一些先进的现代交流平台很难发挥有效作用:再次,受制于监护人本身特殊情况的影响,在沟通交流的过程中信息传达不到位。
3.农村小学家校合作问题的原因分析
3.1 学校的管理问题,影响家校合作的开展。首先是学校和老师的重视问题,学校作为家校合作的主导方,理应负责家校合作的平台搭建,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对家校合作进行全程管理和指导。但在一些农村小学,上级对学校教学质量的考核力度大,因此在学生的成绩方面就盯得紧而重智轻德,加之教学之外的杂事比较多,学校领导和教师忙于应付各种繁杂事情,忽视了家校合作在促进学生发展方面的重要作用。其次是学校在家校合作方面没有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规定,导致合作不规范,比较随意。
3.2 家长的观念问题,影响家校合作。近些年,虽然农村经济发展了,但家长在子女教育方面的观念还没有得到及时更新,随着务工经济的兴起,“读书无用论”有重新抬头的迹象。有些家长误认为子女来到学校后都是老师的事,学习成绩下降、道德败坏、习惯差、品行低劣等问题最终归咎于学校和老师的教育。但殊不知,家庭才是学生的第一所学校,也是终身学校,家长才是学生的第一任老师。农村地区,很多家长在对子女的教育方面过分依赖老师,过分高估了老师的教育作用,面对学生的问题,要么熟视无睹,要么寄希望于学校,家长对家庭教育和家校合作在促进学生成长方面的重要作用认识不足。
4.关于家校合作的对策
4.1 对于家长进行全新的定位,规范家长应履行的义务和责任。家长是学校与家庭联系的主要方式,学生在校的情况由教师向家长进行传达,使家长随时随地全面了解学生在校情况,及时掌握学生生理心理变化,促进学生的全面健康发展。但目前笔者经调查发现家长往往流于形式,成为学校向家长汇报学生学习成绩和老师向家长告状的代名词,把学生至于被动地位,使学生对家长会产生恐惧和排斥,对学生的学习产生不良影响并且阻碍了家校之间正常的交流和沟通。因此对家长进行全新的定位,改变引导方式,充分尊重学生平等的和学生进行交流,同时与学校教师进行正常的沟通交流,不以成绩论能力,多方面了解学生的身心发展状况,与教师共同肩负起培养学生的责任与义务。
4.2 学生家长需进行自身学习,转变教育观念提高教育修养。家长要通过各种途径学习教育知识,了解并遵循学生的身心发展规律和学习规律,避免与教育规律发生相冲突的事件而阻碍学生自身的发展。学校教师按照教育规律结合学生身心发展和学习特点,运用恰当的教学策略教学方法进行教学。学生家长对此应支持教师工作,帮助教师进行合理有效的教学,成为教师教学的推动力,同时让家庭成为学生学习的有利因素。
4.3 学校教师进行及时家访,反馈学生的在校情况。学生在校有任何问题,教师无论花多大时间精力都要及时与家长进行沟通联系,了解学生问题出现的原因找到解决问题的对策。教师在与家长在沟通过程中应秉承真诚尊重的态度,均以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为落脚点,家长不可过分溺爱学生同时教师不可单纯从某方面否定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