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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書詞語試釋三則*

2019-11-27張顯成

简帛 2019年1期

邢 華 張顯成

關鍵詞: 日書 睡虎地秦簡 放馬灘秦簡 周家臺秦簡

一、 九 忌

日書中有“九忌”一詞,見於以下材料:

孔家坡漢簡日書207叁~209叁:(1)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隨州市考古隊: 《隨州孔家坡漢墓簡牘》,文物出版社2006年,第157頁。

土忌: 正月二月丁、庚,三月四月丙、己,五月六月乙、戊、辛,七月八月丁、庚,九月十月丙、己、癸,十一月十二月甲、戊、辛,此胃(謂)九忌,不可立垣。

放馬灘秦簡日書乙種簡141:(2)陳偉主編: 《秦簡牘合集(肆)》,武漢大學出版社2014年,第86頁。

正月二月丁、庚、癸,三月四月丙、己、壬,五月六月乙、戊、辛,七月八月甲、丁、庚,九月十月丙、己、庚,十二月甲、戊、辛,凡是謂九忌,不可垣,一堵必有死□。

睡虎地秦簡日書甲種簡108壹:(3)睡虎地秦墓竹簡小組編: 《睡虎地秦墓竹簡》,文物出版社1990年,第196頁。

正月丁、庚、癸,三月、四月丙、己、壬,五月六月乙、戊、辛,七月八月甲、丁、庚,九月十月癸、己、丙,十一月十二月戊、辛、甲,不可以垣,必死。

較早解釋九忌的是劉增貴先生,他的《睡虎地秦簡〈日書〉“土忌”篇數術考釋》一文,(4)劉增貴: 《睡虎地秦簡〈日書〉“土忌”篇數術考釋》,《中研院歷史語言研究所集刊》第七十八本第四分2007年12月,第698頁。認爲睡虎地秦簡日書的九忌的天干表示的是某日不適合築某方位之垣,即天干表示方向,他説道:“古代以甲乙爲東、丙丁爲南、庚辛爲西、壬癸爲北,戊己代表四維,干支除了紀日,亦用以代表八方。由於垣在屋四周,對比上文另一個〈土忌〉簡‘當其地不可起土攻(功)’(131背)之言,或亦表示某日不適合築某方位之垣。”劉先生列出如下表以作説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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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説,劉先生認爲,丁日不可築南垣,庚日不可築西垣,癸日不可築北垣,餘可類推。

陳炫瑋先生認爲此段每兩個月當中,三個天干日的安排皆爲五行相克,天干時日的安排與“五行生克”有關係,也列出了表,如下:(5)陳炫瑋: 《孔家坡漢簡日書研究》,碩士學位論文,臺灣清華大學2007年,第118—119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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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以正月二月爲“丁、庚、癸”而不是“丙、己、壬”?若以方向或以五行生克来解釋,那麽每兩個月的日干都是可以互相調换的。從九忌之“九”字出發,现嘗試提出一種新的解釋。

爲便於説明,先列出六十天干甲子表:

所謂九忌,即九日之忌,指連續九日的第一日、第四日、第七日爲忌日,九日之中忌三日,兩個忌日之間間隔兩日。

先從一年十二個月的天干排列來看,以一個甲子爲期,九日一小節,多出的六天不計,依次循環。因爲以九日爲一個小節,所以叫九忌。以正月二月始於甲子旬之丁卯爲例,隔兩天至庚午,再隔兩天爲癸酉;隔兩日至丙子,即三月四月之丙,再到己卯、壬午;又到五月六月之乙酉、戊子、辛卯;又到七月八月之甲午、丁酉、庚子;又到九月十月之癸卯、丙午、己酉;接下來的壬、癸、甲、乙、丙、丁六日不計;又到十一月十二月之戊午、辛酉、甲子;甲子後兩日又至丁卯。如果以十一月建子作爲歲首,則始於“戊、辛、甲”,六個九忌是連續的,且甲子在第一個九日。

實際上,從六旬當中的任何一个丁日出發,都可以做出類推,而天干不變。也就是説,九忌幾則材料中,天干是在紀日,日干的排列是連貫有順序的,是以時間先後爲依據的。將一個甲子週期中的禁忌之日,分置於一年十二月中,每兩個月一組。因而從一年來看,九忌運行恰爲一個甲子。

再以具體的每兩個月六十天來看,以正月二月爲例,則六旬之中丁、庚、癸共運行六次;至三月四月,六旬中丙、己、壬運行六次;至九月十月,從癸開始,至下一旬的丙、己,也是六輪循環,和正月二月同爲一個模式;十一月十二月亦仿此。在一個甲子中,一組三個日干在兩個月中運行六次,每一輪仍是分配十天。换句話説,所謂九忌仍是忌一旬十天,數字九五行屬金,而十屬土,因而不宜動土。李零先生在論到式圖的空間結構時説:“他們分兩大系統,一個系統是四分、八分和十二分的系統,一個系統是五分和九分的系統。從數學的角度講,前者是四進制的系統,後者是十進制的系統。”(6)李零: 《式與中國古代的宇宙模式》,《中國文化》1991年第4期,第11頁。雖然九忌只是一个神煞,和式圖無直接關聯,但可以幫助理解這一神煞,從“數學”的角度看,九忌可以説屬於九分的系統,是十進制。

此外,居延新簡破城子探方65第21號簡:(7)甘肅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等: 《居延新簡》,文物出版社1990年,第420頁。

乙辛戊,乙辛戊,甲丁庚,甲丁庚,癸己丙,癸己丙,戊甲辛。

此條簡也爲九忌,依序排列出每一個月的天干,只存留了五、六、七、八、九、十、十一月的天干。

九忌見於秦簡日書和漢簡日書,也見於居延新簡,或是一個當時常見的土忌神煞。九忌當值,不可動土。以天干的排列組合來看,九忌神煞的運行非常有規律,可以拟爲三種週期: 大週期爲一年,運行一個甲子,以九天爲一小節;月週期六十日,以旬爲小節;日週期爲九天,三日一小節。

《秦簡牘合集》中,放馬灘秦簡141簡隸定爲“九月十月丙、己、庚”,我們認爲,“庚”是“癸”的譌寫。再比對上述幾種材料,孔家坡漢簡“正月二月丁、庚,三月四月丙、己”及“七月八月丁、庚”,均漏寫了一個天干。睡虎地秦簡108壹補上“二月”,九月十月“癸、己、丙”將丙與己對調,則可得到我們擬出的九忌神煞:

正月、二月丁、庚、癸,

三月、四月丙、己、壬,

五月、六月乙、戊、辛,

七月、八月甲、丁、庚,

九月、十月癸、丙、己,

十一月、十二月戊、辛、甲。

二、 室

(一) 日書中“死篇”之“室”所在的簡文(8)我們將以下幾種與“死失”有關的材料,合稱爲“死篇”。

睡虎地秦簡日書甲種《死咎》83背壹~94背壹:

子,女也。有死,其後必以子死,其咎在渡衖。

丑,鼠也。其後必有病者三人。

寅,罔也。其咎在四室,外有火敬(警)。

卯,會衆,其後必有子將弟也死,有外喪。

辰,尌(樹)也,其後必有敬(警),有言見,其咎在五室馬牛。

巳,翼也。其後必有别,不皆(偕)居,咎在惡室。

申,石也。其咎在二室,生子不牷(全)。

酉,巫也。其後必有小子死,不出三月有得。

戌,就也。其咎在室馬牛豕也。日中死兇(凶)。

亥,死必三人,其咎在三室。(9)睡虎地秦墓竹簡小組編: 《睡虎地秦墓竹簡》第221頁。

孔家坡漢簡《死咎》:

子死,其咎在里中,必見血。

(300壹)

丑死,其咎在室,必有死者三人。

(301壹)

寅死,其咎在西四室,必有火起。

(302壹)

(303壹)

(304壹)

巳死,其凶在室中。

(305壹)

午死,其室必三人死。

(306壹)

未死,其咎在里,寡夫若寡婦。

(307)

申死,其咎在二室,畜産。

(308)

酉死,不出三月,必有小子死。

(309)

戌死,其咎在室,六畜。

(310)

亥死,其咎在室,六畜。

(311)(10)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隨州市考古隊: 《隨州孔家坡漢墓簡牘》第167頁。

孔家坡漢簡《死失》簡312~323:

二月卯,死失南一室,辰二,午四,申六。酉北一室,戌二,子四,寅六。巳、未、亥、丑不出。

【十二月丑,死失東一室,寅二,辰四,午六。未】西一室,申二,戌四,子六。酉、亥、卯、巳不出。(11)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隨州市考古隊: 《隨州孔家坡漢墓簡牘》第168—169頁。

周家寨M8漢簡日書之《死咎》:

子死,其咎在里中,必見血。

(112)

丑死,其咎在室,必有死者三人。

(117)

寅死,其咎在西四室,必有火起。

(168)

卯死,其室必有弟若子死。死外,有外喪。

(174)

辰死,其室必有言語,有,在五室馬牛。

(105)

巳死,其凶在室中。

(40)

午死,其室必三人死。

(52)

未死,其咎在里,寡夫若寡婦。

(73)

申死,其咎在三室畜産。

(33)

酉死,不出三月必有小子死。

(162)

戌死,其咎在室、六畜。

(224)

亥死,其咎在室、六畜、北二室。

(248)(12)羅運兵等: 《湖北隨州市周家寨墓M8發掘簡報》,《考古》2017年第8期,第858—859頁。篇題係本文作者暫擬。

睡虎地M77號漢墓日書《死失》:

丑死,失在東南鄰室。

卯死,失在西南間三室。

□死,失在□□間一室

午死,失在北間二室。

未死,失在西北鄰室。

酉死,失在東北間三【室】。(13)熊北生、陳偉、蔡丹: 《湖北雲夢睡虎地77號西漢墓出土簡牘概述》,《文物》2018年第3期,第52頁。篇題係本文作者暫擬。

敦煌懸泉漢簡日書之《死》:

辰死者,不幸。西南間一室必有死者,央(殃),凶不出西井上。

(Ⅰ0309③∶266)

午死者,不非。西北間一室,必有死者,央(殃),凶在□□上。午勿以哭……

(Ⅰ0309③∶269)

死,吉凶。酉死,大事離。東南間三室凶,或死者央(殃),凶在北辟(壁)上。

(Ⅰ0309③∶262)

亥死者,不主。西南間一室,必或死者央(殃),凶在馬廄中。

(Ⅰ0309③∶268)

卯死,復有喪。西南間三室,有死者,央(殃),凶□□□上。

(Ⅰ0309③∶146)(14)胡平生、張德芳: 《敦煌懸泉漢簡釋》,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第178—179頁。

(二) “室”作“家”解

對於“室”的理解,學界主要有以下幾種觀點:

凡國棟先生認爲,“與古代的居室建築制度有關”。(15)凡國棟: 《〈日書〉死失圖的綜合考察——從漢代〈日書〉對秦代〈日書〉的繼承和改造的視角》,《簡帛研究二七》2010年3月,第72頁。

晏昌貴先生在《懸泉漢簡日書〈死吉凶〉研究》一文中,分析了孔家坡漢簡《死失》中失“出”與“不出”的規律,加上與死失圖相對照,指出“室”指死失圖中的方格。(16)晏昌貴: 《懸泉漢簡日書〈死吉凶〉研究》,《中國史研究》2013年第2期,第18—19頁。晏先生探討的是圖上之“室”,我們思考的方向是死失圖的實際運用,生活中如何使用此圖以指導人們去避開殃煞。

陳炫瑋先生則認爲:

這裏的“室”當指一家而言。漢代民宅的基本形式是有房三間,一間爲堂,兩間爲室,《漢書·爰盎晁錯傳》:“家有一堂二内,門户之閉,置器物焉,民至有所居,作有所用,此民所以輕去故鄉而勸之新邑也。”可見一間堂屋、兩間内室,外有門,内有户,是漢代民居的基本形式。而死失圖上有十二室,因此這裏的十二室不應只在一家之内,《論語·公冶長》:“十室之邑,必有忠信如丘者焉,不如丘之好學也。”《論衡·書虚》:“夫十室之邑,必有忠信若孔子。”十室之邑指十户人家的小村落。圖上(按: 指死失圖)的十二室應指十二户人家。(17)陳炫瑋: 《孔家坡漢簡日書研究》第156頁。

睡虎地秦簡中有“五室”“六室”,孔家坡漢簡中還出現了“東六室”“西六室”“南六室”和“北六室”,日書反映的是普通民衆的日常生活,一家之中有這麽多室,於常理有違。我們認同陳炫瑋先生的看法,認爲“室”應理解爲“家”“户”,不是位於一家之中。陳先生没有展開來討論,特作出補充解釋。

“室”可作“家”“户”解。《孟子·告子下》:“孟子曰:‘子之道,貉道也。萬室之國,一人陶,則可乎?’”趙岐注:“萬家之國,使一人陶瓦器則可乎?”《論衡·偶會》:“富家之商,必奪貧室之財。”“富家”與“貧室”對言。一室,即一家、一户。“室家”一詞,又可作“家家户户”解,如《書·仲虺之誥》:“東征西夷怨,南征北狄怨,曰:‘奚獨後予?’攸徂之民,室家相慶,曰:‘徯予後,後來其蘇。’”

日書中有“里中”“渡衖”“室氐”“室必盡”等,如:

子死,其咎在里中,必見血。

(《孔家坡漢簡》300壹)

子死,其咎在里中,必見血。

(周家寨漢簡112)

子,女也。有死,其後必以子死,其咎在渡衖。

(《睡虎地秦簡·日書甲種》83背壹)

甲子死,室氐,男子死,不出卒歲,必有大女子死。

(《睡虎地秦簡·日書甲種》96背壹)

直參以出女,室必盡。

(《睡虎地秦簡·日書甲種》2背貳)(18)睡虎地秦墓竹簡小組編: 《睡虎地秦墓竹簡》第209頁。

以上第一例的“里中”,即“街坊之中”。第二例的“渡衖”,即“閭巷”。(19)趙平安: 《睡虎地秦簡〈日書〉渡衖新解》,《出土文獻》第五輯,中西書局2014年,第259—261頁。由“咎在里中”“咎在渡衖”可知,死者作祟,不光殃及家人,還會禍及鄉里鄰家。第四例的“室氐”,義爲“全家滅絶”。“氐”有“止”義,氐爲“底”之古文,《爾雅·釋詁下》:“底,止也。”郝懿行義疏:“氐訓至,至亦爲止。”一个家“止”“盡”了,也就是全家滅絶了,絶户了。(20)王子今先生認爲“氐”,或可讀作“厎”或“底”。大約是説家族滅絶,即接近於俗語所謂絶户。參王子今: 《睡虎地秦簡〈日書〉甲種疏證》,湖北教育出版社2003年,第318頁。“室氐”和“室盡”,説的是一個意思。

孔家坡漢簡整理者所引之《喪煞損害法》:

如巳日死者雄煞,四十七日回煞;十三四歲女雌煞,出南方第三家,煞白色,男子或姓鄭、潘、孫、陳,至二十日及二十九日兩次回家。故世俗相承,至期必避之。

整理者指出,“死失”似是指一種人死後對生人作祟的死煞,簡文亦稱作“失”。(21)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隨州市考古隊: 《隨州孔家坡漢墓簡牘》第170頁。陳炫瑋進一步解釋:“失”可讀爲“”,《説文·鬼部》:“厲鬼也。”又“”或作“”,《玉篇·歹部》:“鬼魅也,亦作。”人死之後,有煞回,上文之煞“出南方第三家”,聯繫到“死失”之“出”與“不出”可知,失出,作祟於南方第三家,我們認爲可稱之爲“出南三室”。

睡虎地秦簡之“室”爲“第一家”,即“本家”;“二室”,義爲“第二家”;“三室”,義爲“第三家”,六室爲“第六家”。

孔家坡漢簡《死失》之“南一室”,爲“南向第一家”,“北一室”爲“北向第一家”,“東一室”爲“東向第一家”“西一室”爲“西向第一家”;“南六室”爲“南向第六家”,“北六室”爲“北向第六家”,“東六室”爲“東向第六家”,“西六室”爲“西向第六家”。孔家坡漢簡《死失》中雖然未見“三室”“五室”,但從其排序來看,“三室”“五室”是存在的,只是所當之時日值“失不出”。

周家寨漢簡日書之“室”爲“第一家”,即“本家”;“西四室”,義爲“西向第四家”;“五室”爲第五家;“北二室”爲“北向第二家”。

懸泉漢簡日書《死》中“西南間一室”“西北間一室”“東南間三室”“西南間三室”等詞語,睡虎地漢簡日書中有“西南間三室”“北間二室”“東北間三室”。“間”義爲“間隔”,則“西南間一室”義爲“西南向間隔一家”,“西北間一室”爲“西北向間隔一家”,“東南間三室”爲“東南向間隔三家”,“西南間三室”爲“西南向間隔三家”,“北間二室”爲“北向間隔兩家”。睡虎地漢簡日書中又有“鄰室”,即“鄰家”,相鄰的一家,挨着的一家。

睡虎地秦簡日書甲種88背壹有“惡室”,“惡”,整理者讀爲“堊”,“堊室”義爲“白土粉刷的房子”,古代孝子居於堊室。(22)睡虎地秦墓竹簡小組編: 《睡虎地秦墓竹簡》第222頁。我們認爲,“惡”讀如字,與“善”相對,作“壞、不善”解。《廣韻·鐸韻》:“惡,不善也。”“惡室”就是“不善之家”“惡毒之家”。引申開來,可能是與死者之本家有過節、相交惡的人家,因而“必有别,不皆(偕)居”。(睡虎地秦簡日書甲種簡88背壹)

少數民族文獻中也有類似“死煞”的記載。納西族《納西東巴古籍譯著全集》中有《以死者死亡的時、日、月、星占亡靈的動向算重喪·算入棺、發靈時該迴避的人》一篇,人死後的災咎不是死者本身造成的,而是殺死死者的鬼作祟導致的,如:

鼠日亡者,……死者是由天鬼所殺,天鬼到南方方向去了,到養白馬的一家家裏去了,會降災于養白馬家的東邊的兒女上,這家人會聽到一位手持手杖的白髮老者的叫聲。死者的心惦記着一件白衣裳。第十五天時,會變成一只老鼠到家裏來找吃的,從北方方向會傳來一個男子的叫聲。鼠日亡者的家屬,在三個雞日裏,死者會回來找飯,要到外邊去逃夜。第二十七天,死者會回來到他生前所到過的地方去走走,收拾他生前留下的腳印。(23)《納西東巴古籍譯注全集》編委會: 《納西東巴古籍譯注全集》,雲南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103頁。

“天鬼到南方方向去了,到養白馬的一家家裏去了”,這和死失之“出”差不多,會去南邊某一家,類似於“南某室”。

作爲户籍管理的單位,里有“二十五家爲一里”的説法。《周禮·地官·遂人》:“五家爲鄰,五鄰爲里。”《禮記·郊特牲》:“唯爲社事,單出里。”鄭玄注:“二十五家爲里。”孔家坡漢簡《死失圖》中東西南北各六户,再加上死者本家,恰爲二十五户。與孔簡所謂的“里中”和“渡衖”一致。因此,我們不同意陳炫瑋先生“圖上的十二室應指十二户人家”的説法,死失圖上標示出了至少一里二十五户人家。死失圖的具體使用方法尚未明確,死失圖可能是一個方位圖,用以確定“本家”,即死者之家的位置,在此基礎上,按圖查找方向和位置,以確定“失出之家”,這樣就可以知道“失”將作祟於臨近的哪一家。

(三) 孔家坡漢簡《六十甲子占死失》中,“室”與“家”是有區别的

以下材料出自孔家坡漢簡332~334:

甲申死,其失不出,出乃西南,其日中東北閒一家。

乙酉死,其失不出,出乃西南,日中東北閒一室。

戊子日中死,失不出,其莫西北去室五步。

己丑日中死,失不出,其莫西北去家五步。

庚寅日中死,失東,去室五步,少利於家。

辛卯日中死,失東,去家五步,少利於家。(24)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隨州市考古隊: 《隨州孔家坡漢墓簡牘》第169頁。

此篇中,“家”和“室”相對出現,意義有别。室一般指内室,也可擴大到房屋;家指整個居所。“六十甲子占死失”以時間爲序,明確告知了“失”出與不出的情況,不出的危害,出的方向位置及其帶來的危害,還給出瞭解除災咎的具體方法,但未見“二室”“三室”“四室”“五室”“六室”等詞語。因此,《六十甲子占死失》和前面列出的“死篇”文獻當屬於不同的擇日理論體系,完全可以與死失圖割裂開來而單獨使用。

(四) 由“室”管窺“死篇”

首先,從“室”之方向上看,有“東、南、西、北”四方型,孔家坡漢簡《死失》最爲典型,孔家坡《死咎》和周家寨日書《死咎》中只各出現了一個“西四室”;有“東北”“西南”“東南”“西北”四維型,睡虎地漢簡日書《死失》,懸泉漢簡《死》爲此種;有完全不帶方向的,睡虎地秦簡日書《十二支占死咎》爲此種。

其次,從“室”之名稱上看,有“室”“一室”“二室”“三室”“四室”“五室”“六室”,還有“惡室”與“鄰室”,“鄰室”僅見於睡虎地漢簡日書。

最後,室之最大數字爲“六”。

“死篇”中,睡虎地秦簡日書甲種《死咎》中加入了“女也”“鼠也”等内容,而其他篇中未見。孔家坡漢簡《死失》的數術化程度最高,也最單一、工整,或爲較專業的日書使用者所查考。從版本和傳播的角度來説,周家寨漢簡 M8 日書之《死咎》與孔家坡漢簡日書之《死咎》關係密切,睡虎地 M77 號漢墓日書《死失》與懸泉漢簡日書《死》關聯較大。

總之,日書中的“死篇”記録了民間占求死者所帶來的凶祟的方法,其中的“室”不僅僅局限於一家之中,而是里中某家、第幾户。希望“室”一詞的解釋,對死失圖的認識能有所幫助。

三、 築 囚

周家臺秦簡日書簡297壹~299壹中有“築囚”一詞:

大意爲: 三十六年,神煞置運行到金,主歲的是上公、兵死和陽(殤),歲爲中等。置運行到火,築囚、行神、炊神主歲,歲爲下等。

張國艷先生認爲,“築囚”當爲司厠之神。她考察了放馬灘秦簡中的“囚”,“囚”爲尋常建築物厠所,并聯繫了九店楚簡中的建築物“窮”。(26)張國艷: 《〈日書〉神煞“上皇”“築囚”補釋》,《文物春秋》2018年3月,第21—23頁。張先生的解釋顯得迂曲,日書中表厠所的有“屏”“圂”和“厠”,“囚”前加定語“築”更不好理解。

刑徒服築作勞役,自古有之。《史記·殷本紀》載:“是時説爲胥糜,築於傅險。”傅説當是築作囚犯中最爲人所知的一個。《周禮·秋官·大司寇》云:“以圜土聚教罷民,凡害人者置之圜土而施職事焉。”“罷民”及“害人者”,置之“圜土”中,被强制執行勞役。

戰國秦漢之際,興建之事尋常,既有地方官府土木工程,也有長城、陵寢、宫殿、道路等大規模修造之事。傳世文獻中關於秦漢時發動的興造之事的記載多見。《史記·秦始皇本紀》載:“隱宫徒刑者七十餘萬人,乃分作阿房宫,或作麗山。發北山石槨,乃寫蜀、荆地材皆至。關中計宫三百,關外四百餘。”《漢書·五行志》曰:“奢淫暴虐,務欲廣地;南戍五嶺,北築長城,以備胡、越;塹山填谷,西起臨洮,東至遼東,徑數千里。”漢代爲防羌胡之寇,在西北邊境修築了大量的障塞亭燧等邊防工程,這些邊防工程的修建主要歸功於刑徒的勞動。

服勞役的主體除了民間勞動力外,還有衆多的囚犯,我們即以典型的築作囚犯“城旦”爲例來看。《史記·秦始皇本紀》:“令下三十日不燒,黥爲城旦。”裴駰集解引如淳曰:“〈律説〉‘論決爲髡鉗,輸邊築長城,晝日伺寇虜,夜暮築長城。’”李賢注《後漢書》引《前書音義》曰:“城旦者,晝日伺寇虜,夜暮築長城。舂者,婦人犯罪,不任軍役之事,但令舂以食徒者。”城旦之工作内容,古籍記載大體一致。睡虎地秦簡、張家山漢簡、嶽麓秦簡和里耶秦簡等出土律令文獻中,於城旦的境況有了更具體、詳實的記録。從睡虎地秦簡律令簡來看,他們多是被施以肉刑,之後送往服役之所。在服役之所食不飽腹,有的“枸櫝欙杕”身披刑具,甚至“毁折瓦器、鐵器、木器,爲大車折(輮),輒治(笞)之”。(27)睡虎地秦墓竹簡小組編: 《睡虎地秦墓竹簡》第53頁。他們不定期地被征發,而所從事的主要工作就是日書中常見的“土功”建築之事,“城旦舂、舂司寇、白粲操土攻(功)”“欲以城旦舂益爲公舍官府及補繕之”。(28)睡虎地秦墓竹簡小組編: 《睡虎地秦墓竹簡》第33、47頁。囚犯在這樣的條件下從事築作,能有多少能把刑役服完,囿於文獻、時代和階層屬性的局限,我們不得而知。毋庸置疑的是,因生産力水平低下,築囚的死亡率一定不會低。

兵死者死於國家戰争,尚且無太多的地位,仍屬孤魂野鬼一類,會出來作祟,爲害人間。儘管也是爲國家服役致死,築囚死於築作場上,又是囚犯的身份,自然不可能納入國家祭祀體系,“勞改犯”基本上全無名分可言。於家族祭祀時,築囚不可能被無情地呼之爲“築囚”。作爲選擇時日和趨吉避凶的數術書,日書中存留築囚和兵死一類非正常死亡的冤鬼名稱,實在情理之中。就日書中表現出的鬼神觀念來説,完全是以“人死爲鬼”來解釋鬼神的存在,鬼神是人在另一個世界的化身。

“主歲”一詞在日書中共出現10次,歲義爲“年景、收成”,歲之主導者有神煞刑德之德,有五帝神即青帝、赤帝、黄帝、白帝、炎帝,還有即爲周家臺秦簡所見之上公、兵死、殤、築囚、行、炊、田社、木、冢等神鬼。整理者認爲上公和兵死爲民間祭祀對象。(29)湖北省荆州市周梁玉橋遺址博物館: 《關沮秦漢墓簡牘》第125頁。殤是早死鬼,行是道路神,炊是炊事神,田社和冢是社神,木是木神。“大抵在先秦文獻中,鬼神並稱爲常事。”(30)蒲慕州: 《睡虎地秦簡〈日書〉的世界》,《中研院歷史語言研究所集刊》第六十二本第四分1993 年,第659頁。

日書中“土功”時時可見,是諸多選擇、占斷事類中的主項。日書中的土功當多是普通民衆日常生活中的“蓋屋”“覆室”“垣”,而非囚徒從事勞役,築囚自然没有“擇吉日”的需要和能力。築囚能主導年歲,可見於民間鬼神世界算有一席之地。日書中還記載了大量的鬼,如睡虎地秦簡“詰咎篇”中的“丘鬼”“粲迓之鬼”“饿鬼”“遽鬼”等,這些鬼相比能“主歲”的殤、兵死、炊、築囚而言,(31)殤有一定地位,如放馬灘簡日書乙種“占病祟除”篇,殤和公外、社、司命、雨公、大水等神並置。見陳偉主編: 《秦簡牘合集(肆)》第145頁。楚卜筮祭禱簡中也習見對殤的祭禱。則更無地位可言,是等而下之的邪惡之鬼,會被驅逐和壓服。究其原因,或是因爲他們只是類型化的鬼,生前境遇各一。炊執掌炊事,兵死者死於打仗,築囚死於築造,他們的職業、身份明確,死後成爲幽冥世界的一個群體和類别。築囚也不像那些邪惡之鬼,不大會出來作祟害人,這可能也是其於文獻中少見的原因。

傳統文獻所記載的鬼神内容,多反映的是上層社會對於神秘未知世界的認識,秦簡日書提供了直接資料,使我們得以知道更多民間鬼神之名目、特點與信仰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