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典悲剧人物鉴赏试析
2019-11-26徐乐军
徐乐军
戏剧是以人物为主要表现对象的,而悲剧又是戏剧的典范形式,所以古往今来的悲剧人物尤为人们所注目。在我国诸多古典悲剧中,无论是悲剧人物的身份地位,还是悲剧人物的性格特征以及悲剧人物的最终结局,均有各自不同表现。所以鉴赏悲剧人物的重点应在于此。再联系作者当时创作心态,或许能对我国古典悲剧人物有一恰当认识和评价。
一
要鉴赏我国古典悲剧人物,首先应从分析人物身份地位入手,以期对人物有一感性认识。或许有人要问,人物身份地位不是象一张履历表一样清楚吗?不错,人物一出场,观众就知道了人物身份:帝王将相,才子佳人,市井小民,尽在眼前;即使个中有地位的骤然升降,仍脱不了其本来身份特征。然而,这仅是分析悲剧人物身份地位的第一步。在我国古典悲剧中,悲剧人物出身大多为普通的平民百姓,如窦娥、王老汉等,他们在残酷的封建统治中的悲惨经历,自然构成作品的主要情节。当然,看到这一步是远远不够的,因为我国古典悲剧作品中,仍有相当一部分作品主人公并非是社会低层人物,他们或是富家公子或朝廷大臣或封建帝王,如侯方域、李存孝、介子推、汉元帝和唐明皇等。俄国著名美学家车尔尼雪夫斯基曾说:“悲剧是人的伟大的痛苦,或者是伟大人物的灭亡。”[1]然而,我国古典悲剧中这类出身高贵的人物,作者并没有写出他们所谓“祟高”的“孤独”,做出惊天动地的大事,而是仍然将他们作为普通英雄来写。这主要在于我国古典悲剧深入民间,扎根于世俗伦理之中的结果,“即使是帝王将相的悲剧,也大都荡去了高层世俗情感式样的关系——这更多的是文化的下层位视角所理解及想象的关系。”[2]由此可见,恰当分析人物身份地位及其世俗化特征,是鉴赏过程中重要的一环,也为进一步鉴赏人物性格特征做好准备。
二
对悲剧人物性格的分析,无疑是鉴赏悲剧人物最为重要的一环。只有通过人物性格的理性分析,才能使人们对悲剧作品的鉴赏不停留在表层的认知,而是达到震撼我们的心灵,进而产生情感共鸣的效果。
认知到我国悲剧人物身份地位的“凡人”特征以及符合民众世俗伦理的审美心态,在此基础上,便可进一步探求悲剧人物性格特征所蕴藏的深层意义。这具体体现在人物与外界的冲突和人物内心冲突两个方面。
人物对外界非正义势力的抗争是完成人物性格特征的首要一环。如《介子推》一剧中,晋文公重耳为求恩人介子推出山,竟然纵火烧山,而介子推母子洁身自好,宁愿烧死,也不屈从。这一剧中,通过介子推割股上肉为重耳充饥完成主人公作为忠臣形象的塑造,又通过他宁死不从的一面完成其作为隐士高人形象的刻划,这种功成身退、不涉流俗的高洁品格,正是封建社会中人们所推祟的,然而这高洁品格却被毁灭了。作者“把有价值的毁灭给人看”,完成了悲剧主人公性格的塑造。
蜚声中外的《赵氏孤儿》一剧中,程婴、公孙杵臼、韩厥等人,面对屠岸贾的凶残,为保护赵氏孤儿,由程婴告发好友公孙藏匿“孤儿”,而这“孤儿”正是公孙用自己亲生儿子冒充的,程婴眼看公孙及其儿子一同被杀;韩厥为免却程婴疑虑而自杀。程婴含辛茹苦抚育孤儿成人,终于为赵家报仇。这些为正义而舍生赴死或忍辱负重的人,对外在邪恶势力的抗争精神是至死不渝的,这种“忠臣不怕死,怕死不忠臣”的人格特征,符合世俗伦理要求,作者正是通过人物这种不屈的抗争精神,表达出人物悲剧性格。
人物性格的悲剧性,更应体现在人物内心的冲突上,鉴赏者尤应注意。尽管我国古典悲剧人物的性格塑造过程,绝大多数是体现在对人物的言行描写上,但言行中往往包含人物内心丰富情感冲突。《桃花扇》中,李香君尽管深情地爱着侯方域,但张瑶星的一声大喝:“国在哪里!君在哪里!家在哪里!偏是这点桃花情根,割它不断么?”使李大悟而断绝儿女情长。《窦娥冤》于此更有独到之处:窦娥为免婆婆受刑之苦而屈招后,押赴刑场时哀求刽子手走后街,以免被婆婆看见伤心,这是其内心一层冲突;待到没能避开而被婆婆看见,只好强压悲苦劝慰婆婆,这又构成一层冲突;最后一向善良的窦娥临刑前却诅咒楚州大旱三年,这又是其内心矛盾的外现。至此,悲剧情节达到高潮,而悲剧人物的性格特征也完整地表达出来;同时,由窦娥这样一位无辜童养媳被冤杀,再联系当时社会现实,更能让人体会到这种反抗精神的弥足珍贵。
由上可见,悲剧人物性格应是对邪恶势力和人物自身悲剧命运的抗争,尽管为此付出巨大代价而不屈服的特征。英国评论家斯马特曾说:“如果苦难落在一个生性懦弱的人头上,他逆来顺受地接受了苦难,那就不是真正的悲剧。”[3]所以在鉴赏我国古典悲剧人物时,不应将悲剧范围扩大化,而应剔除诸如小姐看上落难公子,公子经历一番磨难后二人终于结合式的所谓“悲剧”作品。这样,才能真正以科学的态度分析悲剧人物性格特征。
三
对悲剧人物的结局产关注,也是鉴赏时不可忽视的一环。善良的窦娥却被杀头,赵氏孤儿虽然得救,却使程婴、公孙杵臼、韩厥等人付出巨大代价;劳苦功高的李存孝也被车裂而死。然而,读完作品后,我们才发现,冤案却都已昭雪,作恶者也受到了相应的惩治,这就是王国维所说的“始于悲者终于欢,始于离者终于合,始于困者终于亨……”[4]的“大团圆”式结局。那么,我们那受震撼的心灵是否就此而平衡了呢?从鉴赏的角度来说,对于这种不同于西方悲剧式的结局方式,应从作品实际入手去分析其存在价值。例如窦娥被杀后能得以平反,是由以下三个缺一不可的条件组成:一是恰好做了大官的父亲与女儿鬼魂相遇,父女亲情至关重要;二是窦天章是个认真办案的清官,才会一一清查案卷;三是窦娥鬼魂几次将其案卷置于窦天章眼前,引起窦天章注意。所以,即使冤案得以昭雪,但略有思索的观众有几人会相信其在现实生活中的可能性呢/关汉卿正是通过这种“苦乐相错”的笔法,渲染了浓重的悲剧氛围,深化了悲剧意义。所以,鉴赏者若看不到此,而采取了简单否定“大团圆”的做法无疑是片面的。当然,对于有些为迎合所谓“民族审美心理”而故作“团圆”,则是不可取的。
以上是笔者对悲剧人物鉴赏的断想,当然远不止此。因为我国古典悲剧作家在创作作品时,往往将自己的情感融会于对悲剧人物的塑造之中,如众所周知的《桃花扇》是孔尚任以“儿女之情”写“兴亡之事”,寄托自己国破家亡的深哀巨痛;又有论者指出《赵氏孤儿》是纪君祥借一“赵”字来寄托对宋王朝的追思之情。这些在鉴赏过程中,同样具有借鉴的价值。
注 释
[1]车尔尼雪夫斯基.论崇高与悲剧,车尔尼雪夫斯基论文学(中)[M].H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79
[2]高楠.中国古代悲剧心理,文艺研究[M].1993,1
[3]朱光潜.悲剧心理学[M].206
[4]王国维.红楼梦评论[M].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