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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煌寫經題記中的八旬老人身分考索*

2019-11-25楊寶玉

隋唐辽宋金元史论丛 2019年0期
关键词:筆者敦煌

楊寶玉

敦煌藏經洞中保存有數十件底本來源、抄寫格式、書體字迹等相同或相近的《金剛經》、《閻羅王受(1)受,有時亦被寫作“授”。記經》,或兩經之合抄,其中十餘件抄本後的題記更具有明顯的内在聯繫: 各題記中記録的抄經時間先後相繼,抄寫者分别自稱“老人八十有二”“八十二老人”“八十三老人”“八十三老翁”“老人八十三歲”“八十四老人”“八十五老人”“八十八老人”,顯然,這些都是同一位信衆於八十多歲時不斷抄經留下的記録。以前曾有多位學者關注過這批題記並從各自角度予以利用或研究,但是,關於這位八旬老人的姓名身分是否可考、如果可考他究竟是誰等問題,目前學界仍存有相當大的争議,這種狀況自然妨礙了這批題記史料價值的充分發揮。近年筆者因承擔國家社科基金課題“晚唐敦煌文士張球與歸義軍史研究”,不得不努力分辨這位八旬老人與晚唐敦煌著名文士張球之間的關係,因爲這牽涉到了張球生平與撰述活動中的許多問題,對部分文書的定年及相關歸義軍史研究均有影響,故筆者認真拜讀學習了前賢論著,並結合張球研究取得的新進展仔細研讀有關文書,逐漸形成了一些看法。本文即擬彙報個人淺見,不當之處,敬請專家學者教正。

一、 八旬老人寫經題記彙録

今知敦煌文書中保存的這位八旬老人抄寫的佛經有數十件之多,其中有些已經散落,被今日的收藏者給予了不同編號(2)詳情可參羅慕君《敦煌〈金剛經〉八十老人抄本考》(《古籍研究》總第66卷,江蘇鳳凰出版社,2017年,101—130頁)、趙鑫曄《敦煌册頁裝〈金剛經〉的整理和研究》(《文津學誌》第11輯,國家圖書館出版社,2018年,370—389頁),兩位學者分别對相關文書進行了認真鉤稽與拼合,觀點有同亦有異。,爲行文簡明,本文只揭示留有八旬老人題記的文書編號。關於這些文書,學界有一個陸續鉤稽增補的過程: 陳祚龍《中世敦煌與成都之間的交通路線——敦煌學散策之一》(3)陳祚龍《中世敦煌與成都之間的交通路線——敦煌學散策之一》,《敦煌學》第1輯,1974年。率先揭出了存有八旬老人題記的中國國家圖書館藏有009(今編BD08888)、法國國家圖書館藏P.2876、英國國家圖書館藏S.5444、S.5450、S.5451、S.5534、S.5544、S.5669、S.5965等九件,並提及以後學者討論時涉及的S.6726等卷。白化文師《敦煌漢文遺書中雕版印刷資料綜述》(4)白化文師《敦煌漢文遺書中雕版印刷資料綜述》,原刊《大學圖書館通訊》1987年第3期,後又以舒學《敦煌漢文遺書中雕版印刷資料綜敍》收入《敦煌語言文學研究》,北京大學出版社,1988年,280— 299頁。對上述各卷進行了梳理,並查找出了陳祚龍雖提示線索、卻未説明卷號的中國國家圖書館藏列026(今編BD01226),使之增至十件。文初《關於敦煌卷子中的“八十二老人”》(5)文初《關於敦煌卷子中的“八十二老人”》,《社科縱横》1990年第6期。文初是著名敦煌學家顔廷亮先生的筆名。剔除了没有出現八旬老人署名的S.5544、S.5450(以後的研究者又多將這兩號計入),補充以敦煌市博物館藏053、S.4530,故所録仍爲十件。張總《〈閻羅王授記經〉綴補研考》(6)張總《〈閻羅王授記經〉綴補研考》,《敦煌吐魯番研究》第5卷,北京大學出版社,2001年,81— 116頁。又查找到了《敦煌遺書總目索引·敦煌遺書散録》(7)詳見《敦煌遺書總目索引·敦煌遺書散録》第三節《李氏鑒藏燉煌寫本目録(據傳抄本)》,中華書局,1983年,319、323頁。著録的散262(即日本杏雨書屋藏羽73)、散535(即杏雨書屋藏羽408)。拙文《八旬老人寫經題記及相關札記簡表》(8)拙文《八旬老人寫經題記及相關札記簡表》,收入拙著《敦煌本佛教靈驗記校注并研究》,甘肅人民出版社,2009年,138—139頁。從俄藏敦煌文書中又檢獲了Дх.11043、Дх.05126。羅慕君《敦煌〈金剛經〉八十老人抄本考》(9)羅慕君《敦煌〈金剛經〉八十老人抄本考》,《古籍研究》總第66卷,江蘇鳳凰出版社,2017年,101—130頁。復據近年新出的《國家圖書館藏敦煌遺書》第108册補充了BD10902(L1031)。以下依抄寫時間順序重新校録相關題記如下,無時間題記的兩件綴後:

1. S.5534《金剛經》後題記:

時天復五年歲次乙丑三月一日寫竟,信心受持。老人八十有二。

2. S.5444《金剛經》後題記:

天祐二年歲次乙丑四月廿三日,八十二老人手寫此經,流傳信士。

3. S.5965《金剛經》後題記:

天復(祐)二年乙丑十二月廿日,八十二老人手寫流傳。

4. 敦博053《金剛經》後題記:

唐天祐三年丙寅正月廿六日,八十〔三歲老人刺血和墨□□〕(10)據《甘肅藏敦煌文獻》第6卷所刊圖版(甘肅人民出版社,1999年,144頁),敦博053尾殘,現存末行所抄即“唐天祐三年丙寅正月廿六日八十”,但該書敍録謂:“據原收藏者祁子厚先生之子祁興云,此卷題記原文爲‘唐天祐三年丙寅正月廿六日八十三歲老人刺血和墨□□’。因保管不善,寫卷受損,致使題記後十字缺佚,今人難觀全貌。”(361頁)該敍録並稱此説出自李正宇《關於金山國和敦煌國建國的幾個問題》。李先生論文原刊《西北史地》1987年第2期,後收入氏著《敦煌史地新論》,新文豐出版股份有限公司,1996年。後者197頁注曰:“原題記今殘,此據原收藏者敦煌祁子厚先生之子祁鑫記憶而補足之。末尾殘破一角,約缺 二字。”

5. S.5451《金剛經》後題記:

天祐三年丙寅二月二日,八十三老人手自刺血寫之。

6. S.5669《金剛經》後題記:

天祐三年丙寅二月三日,八十三老人刺左手中指出血,以(與)香墨寫此金經流傳信心人。一無所願,本性實空,無有願樂。

7. P.2876《金剛經》後題記:

天祐三年歲次丙寅四月五日,八十三老翁刺血和墨,手寫此經,流布沙州一切信士。國土安寧,法輪常轉。以死寫之,乞早過世,餘無所願。

8. Дх.11043《金剛經》後題記:

9. Дх.05126《金剛經》後題記:

10. BD08888(有009)《金剛經》後題記:

丁卯年三月十二日,八十四老人手寫流傳。

11. S.4530《閻羅王授記經》後題記:

12. 杏雨書屋藏羽408(散0535)《閻羅王受記經》後題記:

戊辰年七月廿八日,八十五老人手寫流傳。

13. BD01226(列026)《閻羅王受記經》後題記:

戊辰年八月一日,八十五老人手寫流傳。依教不修,生入地獄。

14. S.5544《金剛經》後題記:

奉爲老耕牛神生浄土,彌勒下生同在初會,俱聞聖法。

同卷《佛説閻羅王受記經》後題記:

奉爲老耕牛一頭敬寫《金剛》一卷、《受記》一卷。願此牛身領受功德,往生浄土,再莫受畜生身。天曹地府,分明分付,莫令更有讎訟。

辛未年正月。

15. BD10902(L1031)《金剛經》後題記:

辛未年七月廿日,八十八老人手寫流通。

16. S.5450《金剛經》後題記:

爲一切怨家債主,所有污泥伽藍,一切重罪,悉得銷滅。

同卷《閻羅王受記經》後題記:

一切怨家债主領受功德。

17. 羽73(散262)《金剛經》後題記:

怨憎結解,行人早迴。

該卷後接抄《佛説閻羅王受記經》,經後無相關題記。

以上17號文書中,前13號和第15號皆書有八旬老人的題署、干支紀年,甚至朝代年號;第14號(即S.5544)雖無題署,但有干支紀年;第16與17號雖既無“老人”字樣題署又無紀年,但均爲册頁裝,均爲老人後來抄經時習用的《金剛經》與《閻羅王受記經》同册接抄的形式,其抄寫格式、字迹等也均與 S.5544、 BD10902等相同。因而,相關學者多推斷這17號文書皆爲八旬老人抄本。

以上彙録表明,這位八旬老人的抄經活動至少從905年延續到了911年,現存寫經題記中,寫於905年的有3號;906年的有6號,其中5號爲血書寫經(敦博053、S.5451、S.5669、P.2876、Дх.11043),2號提到“乞早過世”(P.2876、Дх.05126);907年有1號;908年有3號,此年始抄《閻羅王受記經》;911年有2號,所抄既有被奉爲經中之王的《金剛經》,又有被賦予了可由生人爲自己修齋的預修特質的《閻羅王受記經》。

二、 八旬老人並非氾安寧、陰員宗或陰員示、翟奉達

關於這位八旬老人的姓名身分,學界的争議頗大,除相當一部分學者因認爲現存資料不足而主張存疑(12)如前揭羅慕君《敦煌〈金剛經〉八十老人抄本考》即認爲“八十老人既然有意隱姓埋名,以年歲自稱,在資料有限的情況下,想要考證其真實姓名並非易事,恐怕還是以存疑爲是”。外,還有這位老人可能是氾安寧、張球、陰員宗或陰員示、翟奉達等説法。因筆者贊同張球説,下文將著重論證,這裏先辨析其他三種説法。

1. 八旬老人並非氾安寧

在前揭《敦煌漢文遺書中雕版印刷資料綜述》一文中,白化文先生針對S.6726所存題記“丙戌年四月十七日,寫經弟子兵馬使氾安寧,年可七十二”,首先提出了一種設想:

若“丙戌”爲“丙辰”之筆誤,則爲896年,加“可”是正好過生日,這一年應是七十一歲,過了生日勉强算七十二歲,到905年則爲八十二歲。這位“兵馬使氾安寧”就是前述那位寫經老人了。

此説係建立在S.6726中“丙戌”有誤這一假設基礎之上,既無從印證,具體算法也有問題,而該卷字迹與八旬老人所抄各經又明顯有别,故後來探討同一問題的顔廷亮、張總、羅慕君、趙鑫曄等先生均持反對意見,筆者亦覺氾安寧説未安。

2. 八旬老人並非陰員宗或陰員示

前揭張總《〈閻羅王授記經〉綴補研考》在反對白先生、顔廷亮先生分别提出的氾安寧説、張球説的同時,提出:

筆者注意到P.2784(13)筆者按: 據張先生於文末所作注釋可知,此處的“P.2784”當爲“P.2876”之訛。背面有“兵馬使陰員宗(?)、氾□□”的題名。看來寫這種寫經在兵馬使中曾流行,此位八十老人更有可能是這位陰員宗。

張先生言盡於此,未作更多解釋。前揭趙鑫曄《敦煌册頁裝〈金剛經〉的整理和研究》則對此説進行了論證,並將“陰員宗”一名更正爲“陰員示”,謂:

P.2876v的内容爲“丙寅, 除闍梨, 宋社官, 兵馬使陰員示, 氾以 (?) □, 保富, 以□□”。“示”與“宗”近似, 故張總先生認作“宗”。此段内容由八十老人所寫, 筆迹完全吻合, 且“丙寅”即P.2876《金剛經》題記中“天祐三年歲次丙寅”的906年。裏面所出現的人名有五: 除闍梨、宋社官、兵馬使陰員示、氾以 (?) □和保富。“除闍梨”和“宋社官”爲敬稱, 不太可能作爲八十老人的自稱。剩下有可能的就是“兵馬使陰員示”“氾以 (?) □”和“保富”三人。但從八十歲老人能親自抄寫並製作那麽多的《金剛經》册頁來看, 他應該是一位擁有一定的財力、物力和文化的人士。所以三個中最有可能的就是兵馬使陰員示。可惜的是, 敦煌文獻中此人的信息太少, 暫時還無法鉤稽出他的其他事迹。

綜上所述, 筆者傾向於張總先生的推測。該八十歲老人的身份可能是兵馬使陰員示, 而非氾安寧、張球和翟奉達。

筆者認爲此説恐當斟酌。

其一,張、趙兩位先生選用的人名並非書於P.2876的背面,其所屬文書爲一個小殘片,法國國家圖書館給出的館藏編號爲P.2876Pièce 1,而非P.2876v,那麽,這樣一個獨立的小殘片上的文字與P.2876《金剛經》及其題記之間未必有必然聯繫,不能簡單地被直接用來論證P.2876題記書寫者的姓名身分。衆所周知,針對不同的收藏與保管情況,在一個大的館藏號下加編分號以區分編排不同文書,是敦煌文書收藏與編目工作中的常見做法,不僅法國,中國、英國等收藏館也經常采用同樣方式。例如,S.11287號下即有二十來個分號,非常著名的《景雲二年(711)七月九日賜沙州刺史能昌仁敕》的具體編號就是S.11287q,而在a、b、c……p、r等分號下又各編排了其他殘片,各殘片的内容性質多有不同,分别抄存於各片的大量人名也没有被相關學者簡單組合。

其二,關於寫經題記與P.2876Pièce 1字迹相近和都出現了“丙寅”干支,固然不能排除後者也是八旬老人於同一年所寫的可能性,但卻不能簡單地認爲P.2876Pièce 1上的人名就是八旬老人,因爲那上面的人名不止一個,並且全都不是書寫者的署名。根據P.2876Pièce 1現存文字的内容(如“宋社官”等)與書寫格式,我們可以相當有把握地斷定這是一件社邑文書,具體説來,或爲社條後的社衆簽名部分,或爲社司轉貼的局部,無論哪種情況,今存或全或殘的六個人名都是社衆名單的組成部分,而非這件社邑文書的書寫者。另外,P.2876Pièce 1的前、後、下部均殘,今天的我們已無從知曉該卷當初書寫了多少人名,更不清楚都是哪些人名,那麽,何以遽斷現存人名中的某一個就是八旬老人題記的作者呢?爲什麽不可能是其他人呢?

因此,無論外在形式還是内容性質,P.2876Pièce 1與P.2876《金剛經》及其題記都截然不同,自然不能從該殘片現存六個人名中任選一個來當作八旬老人題記的作者。

3. 八旬老人並非翟奉達

此一推論出自《國家圖書館藏敦煌遺書》條記目録,該目録著録BD01226爲“9—10世紀。歸義軍時期寫本”(14)《國家圖書館藏敦煌遺書》第18册,北京圖書館出版社,2006年,9頁。、BD08888爲“967年。歸義軍時期寫本”(15)《國家圖書館藏敦煌遺書》第104册,北京圖書館出版社,2008年,32頁。,對BD10902的著録則更加具體,謂其爲“971年。歸義軍時期寫本”,並明確推斷其爲:

翟奉達寫本。(16)《國家圖書館藏敦煌遺書》第108册,北京圖書館出版社,2009年,60—61頁。

顯然,編目者認爲八旬老人係敦煌曆學名家翟奉達。限於目録體例,編目者没有説明作出如此判斷的依據,或許是因爲敦煌文書中保留的大量《金剛經》和《閻羅王受記經》的抄本中,有幾件題寫爲翟奉達所抄?

考敦煌藏經洞保存的數量比較可觀的與翟奉達有關的文書,其中包括多種他編製的具注曆(如S.95《後周顯德三年具注曆》、P.2623《後周顯德六年具注曆》等),莫高窟壁畫中也存留有他的供養像,可據之準確地勾勒出他的生平概況(17)詳參拙文《P.2094〈持誦金剛經靈驗功德記〉題記的史料價值》,《甘肅社會科學》2009年第2期。。根據學界早已取得的研究成果,翟奉達本名再温,字奉達(18)據BD14636(新0836)。,後以字行。他生於中和三年(883),至遲於天復二年(902)四月已爲敦煌郡州學上足子弟,時年二十歲(19)據BD14636(新0836)。,繼爲伎術院禮生(20)據P.3197v。,後唐同光三年(925)爲歸義軍節度押衙守隨軍參謀銀青光禄大夫檢校國子祭酒兼御史中丞上柱國(21)據莫高窟今編第220窟供養人題記,詳參《敦煌莫高窟供養人題記》,文物出版社,1986年,101、103頁。,後周顯德三年(956)爲登仕郎守州學博士(22)據S.95。,顯德六年爲朝議郎檢校尚書工部員外行沙州經學博士兼殿中侍御史賜緋魚袋(23)據P.2623。。宋建隆二年(961)三月翟奉達尚在世(24)據P.2055。,時年七十九歲。是知,天祐、開平年間(904—911)翟奉達僅二十餘歲,不可能是八旬老人。

三、 八旬老人應爲張球

八旬老人應爲張球的觀點,是著名敦煌學家顔廷亮先生在1990年敦煌學國際研討會上首先提出並論證的,近三十年來相關研究者似多持反對態度,因而本文的討論需先辨析學界的反對意見,然後再在引介梳理顔先生論據的同時,就筆者的認知展開論證。

1. 對學界反對意見的辯析

前已言及,張總《〈閻羅王授記經〉綴補研考》推斷八旬老人是陰員宗,並對顔先生提出的張球説有所評議,見於該文第54個注釋:

又顔廷亮先生《張球著作繫年和生平管窺》認爲此位老人就是張球(敦煌研究院《1990年敦煌學國際學術討論會論文提要》)。但郭鋒《補唐末沙洲(25)洲,當爲“州”之訛,郭鋒文不誤。節度審(26)審,爲衍文,郭鋒文不誤。判官掌書記張球事一則》中則排張球生卒年爲會昌五年(845)至貞明六年(920)左右(《敦煌吐魯番研究》第二卷,北京大學出版社,1996年,349—354頁)。兩者對張球七十五歲時抄《略出籝金》的P.2537號分别判爲光化元年(898)與貞明六年(920),相差廿餘年。

顯然,張先生是以郭鋒先生的觀點爲準而不認同張球説,進而提出了八旬老人爲陰員宗的主張。但是,郭鋒先生的相關論點是否需要斟酌呢?

查郭鋒《補唐末沙州節度判官掌書記張球事一則》(27)郭鋒《補唐末沙州節度判官掌書記張球事一則》,《敦煌吐魯番研究》第2卷,北京大學出版社,1997年,349—353頁。認爲《唐代墓誌彙編》(下)所收廣明003號墓誌(28)原稱《唐故昭義軍節度右衛馬軍使靈威行營都虞候銀青光禄大夫檢校太子賓客兼監察御史上柱國南陽張府君廬江郡何氏夫人祔葬墓誌銘并序》,首言“公諱周抗……”,載周紹良主編《唐代墓誌彙編》(下),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2500—2501頁。提及的誌主張周抗的幼子張球和大致同時期出現於歸義軍政權中的張球很可能爲同一人。在此認識基礎上,郭先生據該墓誌對敦煌文書中的張球的家世、望貫及生卒年進行了補充論證,所得出的諸般結論中與我們正在討論的問題密切相關的主要是以下兩點: 其一,敦煌文書中的張球非本地人,而是原籍唐潞州長子縣,屬昭義節度使管内;其二,據廣明003號墓誌,敦煌文書中的張球的出生時間當在835—845年之間,而以845年的可能性爲大。

郭先生的結論係建立在廣明003號墓誌言及的張球即敦煌文書中的張球這一基礎之上,該墓誌關於誌主幼子的記述僅有“幼曰球,早遊宦他邦,存亡未卜”一語,若主要依據此語便推論彼張球即此張球,恐難免武斷之嫌。

考廣明003號墓誌記張周抗卒於咸通七年(866),五十一歲,按古人出生即算一歲的習慣算法,張周抗當生於816年。其夫人何氏卒於廣明元年(880),六十歲,則生於821年。該墓誌又稱張周抗“壯歲娶夫人”,則張周抗當成婚於845年前後,至其卒時的咸通七年,與何氏共同生活了二十一、二年,正接近墓誌中所説的“和鳴二紀”。因此,張周抗與何氏之幼子張球的出生時間不可能早於9世紀四十年代後半期,至咸通二年(861)時至多十餘歲,不及弱冠。而據S.2059《〈佛説摩利支天菩薩陀羅尼經〉序》中撰寫者敦煌張球的自述,敦煌文書中的這位張球此時早已成年,去過不少地方,更於咸通二年歸義軍收復涼州後不久即率領大隊人馬執行軍事任務。並且,P.4660《大唐河西道沙州故釋門法律大德凝公邈真讚》署“軍事判官將仕郎守監察御史上柱國張球撰”“時咸通五載季春月蓂生十葉題”,也表明864年時敦煌文書中的張球不可能是年僅十餘歲的小孩子。因而,兩位張球的年齡並不相符,約有二十年之差,敦煌文書中的張球年長得多。

兩相比對,年齡相差懸殊,籍貫完全不同,是知敦煌文書中的張球與廣明003號墓誌中的張球雖同名同姓,都有遊宦他鄉的經歷,卻並非同一人(30)詳參拙文《〈摩利支天菩薩咒靈驗記〉與張球事迹輯補》,收入前揭拙著《敦煌本佛教靈驗記校注并研究》,101—137頁。。那麽,就不應以廣明003號墓誌中的張球的年齡來否定敦煌寫經題記中的八旬老人爲敦煌張球的可能性。

以上筆者陳述了對張總先生推斷依據的評議。下面再簡單回應羅慕君先生的反對意見。

前揭羅慕君《敦煌〈金剛經〉八十老人抄本考》認爲張球説“顯然也難以認同”,理由主要是:

將明確署名爲張球的P.4615號《李端公墓誌》與《金剛經》八十老人抄本(以首尾皆全的P.2876號爲代表)的筆迹進行比對,發現很多共存的字形在寫法上有明顯的區别。

筆者以爲,此類推斷應再審慎些爲好。首先,P.4615《李端公墓誌》的作者署名雖爲張球,抄寫者卻也有不是張球本人的可能,作者與抄寫者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如果要進行字迹比對,應選取可以確切判定爲張球本人書寫的文書,比如爲做功德而以虔敬心親手抄寫的佛經(例如S.2059《佛説摩利支天菩薩陀羅尼經》的序分部分有言“弟子張俅知摩利……”,采用的是當時流行的將抄寫者名字嵌入相關位置的習慣做法,足以表明該卷確爲張球親手抄寫),那樣的比對才具有可信度。其次,即便P.4615《李端公墓誌》的抄寫者是張球本人,由於該誌文抄寫於公元890年七月(詳後),距寫P.2876的天祐三年(906)已有十六年之久,字迹略有變化是很正常的。據羅文所附《P.4615號與八十老人抄本(以P.2876號爲代表)用字比較表》,兩件文書字迹上的變化並不大,至少遠遠小於同樣附於該文的《S.6726號與八十老人抄本(以P.2876號爲代表)用字比較表》所揭示的S.6726與P.2876之間的差異。

因而,從字迹上恐怕也難以否認八旬老人爲張球的可能性。

如此説來,張球説值得重新考量。

2. 年齡推算可證八旬老人當爲張球

顔廷亮先生有關八旬老人“可能是歸義軍時期敦煌地區的有名文士張球”的論證主要見於《張球: 著述繋年與生平管窺》(31)原刊《1990年敦煌學國際研討會文集》(史地·語文編),遼寧美術出版社,1995年,後收入氏著《敦煌文學概説》,新文豐出版公司,1995年,119—150頁。和前揭《關於敦煌卷子中的“八十二老人”》兩文,而以後者更爲集中詳盡,故本文一般引用後者。關於張球的年齡,顔先生謂:

筆者以爲,咸通十二年(871年),張球大約五十一歲或不到一點。因爲S.5448號寫卷《敦煌録》中曾謂張球“已邁從心”之後寓居於郡城西北一里寺中;大約撰寫於大順元年(894年)(32)顔先生原文如此,據《張球: 著述繋年與生平管窺》所云“該墓誌銘之銘主李明振卒於大順元年即890年,李明振墓碑立於乾寧元年即894年。據此,該墓誌銘當寫作於乾寧元年即894年或稍前一些”(前揭氏著《敦煌文學概説》,133頁),此處的“大順”爲“乾寧”之訛,下同。或略早些的P.4615號卷子《李明振墓誌銘》爲張球撰寫,論理該墓誌銘的作者應有屬銜而實際上僅作“清河張球”;張球在大順元年(894年)或略早些的其他著作,除有兩種因語言環境而作者不需屬銜外,其餘均有屬銜;可見,大順元年(894年)張球年約七十或不到一點,咸通十二年(871年)年約五十一或不到一點。照此推算,則張球當生於寶曆元年(825年)或略早些。到天祐二年(905年),張球年約八十一或正好八十二歲,與S.5534等寫卷的抄卷人“八十二老人”正好相合。

筆者認同顔先生的整體思路,但具體推算卻有差異。先看顔先生列舉的兩件文書。S.5448《敦煌録》題記云:“郡城西北一里有寺,古木陰森,中有小堡,上設廊殿,具體而微。先有沙倅張球,已邁從心,寓止於此。雖非博學,亦甚苦心。蓋經亂年多,習業人少,遂集後進,以闡大猷。天不憖遺,民受其賜。”據此只能確認張球於從心之年(即七十歲)後寓居佛寺並聚徒授學,似乎難以用來直接推算出張球的年齡。至於P.4615,該卷相關文字部分首題“李端公墓誌”,文中有撰寫者題署“清河張球撰”,該卷後殘,可與P.4010v拼合。關於《李端公墓誌》的撰作時間,顔先生認爲是894年,筆者則以爲應是890年,理由有二: 其一,該銘文記李明振卒於“龍紀二祀七月十有六日”,使用的是過時年號。考該年時當公元890年,正月初一即改元大順,敦煌因偏處西陲獲知改元消息晚,故沿用了舊號。但是,據S.3880v中已經出現了“大順元年十一月十七日”等字可知,最晚到當年十一月敦煌就開始使用新年號了,尚在沿用舊年號的《李端公墓誌》自然撰寫於此前。反之,如果該墓誌寫於894年,便不會在已經“大順”“景福”又换用“乾寧”年號時仍然使用早已過時的“龍紀”。P.2913v《歸義軍節度使檢校司徒南陽張府君墓誌銘》是893年前後張球爲張淮深改葬所撰,在追憶誌主死亡時間時即謂“公以大順元年二月廿二日殞斃於本郡”,使用的是“大順”而非“龍紀”。其二,墓誌是要隨棺下葬的,唐五代宋初敦煌喪俗是七日内下葬(33)譚蟬雪《敦煌民俗》(甘肅教育出版社,2006年,344頁):“葬才是出殯”,“敦煌的出殯日期以七日爲極限,可少於但絶不能超過七日”。譚先生在書中列舉了大量例證,並對其原因進行了解析。,《李端公墓誌》中又没有任何遷葬、改葬的文句,其撰寫便不應晚於890年七月二十三日。至於張球於題署時不署官職而僅署冒稱的郡望的原因,筆者的解讀與顔先生也不同,認爲這是當時敦煌錯綜複雜的政治局勢決定的(34)詳參拙文《張球署名文書繫年及相關歸義軍史辨析》,收入前揭拙著《敦煌本佛教靈驗記校注并研究》,123—137頁。。總之,筆者認爲顔先生使用的兩件文書對於張球晚年從事的課徒活動研究和張氏歸義軍内亂情形研究具有重要意義,但對於推算張球年齡並無直接助益。

能夠説明問題的恐怕是今藏敦煌市博物館的《大唐河西道歸義軍節度索公紀德之碑》。該碑署“節度判官權掌書記朝議郎兼御□(史)中丞賜緋魚袋南陽張景俅撰”,是學界公認的有明確紀年可參照的張球最晚署銜(35)據筆者研究,題署“節度掌書記兼御史中丞柱國賜緋魚袋張景球撰”的P.2913v《歸義軍節度使檢校司徒南陽張府君墓誌銘》的撰寫比《索勳紀德碑》還要再稍稍晚一些,但一來筆者認爲其時仍在景福二年(893),二來目前似乎還有學者認爲該墓誌銘寫於張淮深死後不久,無論如何,皆與本文下面的論述並不矛盾,故此處仍針對學界公認撰作時間爲景福二年的《索勳紀德碑》論證。,因爲該碑文中有言:“于時景福元祀,白藏無射之末,公特奉絲綸,就加……”故知該碑是爲慶賀景福元年(892)秋索勳獲封歸義軍節度使而刻立,則其撰作時間當在册封敕書送達敦煌之後不久,又因P.3711《大順四年(893)正月瓜州營田使武安君牒》尚在沿用中原地區已經不再行用的大順年號,説明至893年正月時沙州尚不知改元,而P.2803《景福二年二月索大力狀》中新年號的使用又表明至二月敦煌人已知新年號,則索勳獲封消息很可能是在這兩件文書之間傳入敦煌的。按照慣例,籌備刻立紀德碑之事應在接獲消息後不久,那麽該碑文的撰寫就應在景福二年春夏。既然張球題署官銜的最晚時間爲景福二年,而他此後的著述活動卻並未停止,只是不再署官銜而已,那麽依常理,這一年很可能就是他的致仕之年,即此前他尚在歸義軍政權中爲官任職,此後便無職任可署了。衆所周知,唐朝規定的致仕之齡爲七十歲(36)白居易《不致仕》詩即謂:“七十而致仕,禮法有明文。”,那麽,若景福二年張球年滿七十,到天祐二年(905)時,正好八十二歲,與前録各寫經題記均相合。

對此,筆者認爲俄藏敦煌文書Дх.11051Bv對我們認知相關問題亦有助益。該卷殘存三行字,其中第一行僅存中部一字,第二行下殘,第三行下部空白。依原卷行款,其文曰:

1. 〔前缺〕西〔後殘〕

2. 老人時年八十一,加之〔後殘〕

3. 輟筆。

這件文書的字迹與前録十七件寫經題記近同,“時年八十一”的表述方式亦與八旬老人的自述一致,再核之以十七件寫經題記,抄寫那些佛經時老人分别爲八十二、八十三、八十四、八十五、八十八歲,均在八十一歲之後,與Дх.11051Bv所言“輟筆”正相對應。因此,筆者認爲Дх.11051Bv所述正是其擬停止寫作之事。上録殘存文字表明,這位老人原本應是一位文學之士,至八十一歲時因年齡大和其他遭際而決定停止撰述。考諸晚唐至五代初期的敦煌能文之士,耆年長壽又作品衆多的僅悟真與張球兩位,但悟真既爲高僧,與題記中老人自稱的語氣不和;且據P.2856v《乾寧二年(895)三月十一日僧統和尚營葬榜》,早在天祐二年之前十年悟真已經圓寂。這樣,於八十一歲輟筆,然後專心奉佛抄經的恐怕也只有天祐至開平年間尚健在的張球了。

3. 信仰考察亦可證八旬老人當爲張球

前揭顔廷亮《關於敦煌卷子中的“八十二老人”》謂:

張淮深時期和張淮深後時期,張球已由内心深處萌生傾心釋門的念頭,進而發展爲退出政治舞臺,並寓居於郡城西北一里寺中以著述教授爲業。因而,在八十多歲時抄寫《金剛般若波羅密經》等釋典,也就是於情理上甚爲順當的。謂其與“八十二老人”爲同一人,似無不可。

發表該文時,顔先生還没有見到S.2059《〈佛説摩利支天菩薩陀羅尼經〉序》,故對張球崇信佛教的時間推斷晚了許多。據該抄經序中張球的自述,早在遊歷各地的青壯年時期,張球就“因遊紫塞”,在靈武地區見到了《佛説摩利支天菩薩陀羅尼經》,並認爲自己屢獲神佑,“便於白絹上寫得其咒,發心頂戴□□□載”。考諸上下文,其時尚在咸通二年之前,足見其奉佛之早。該序文隨後又記他在朔方、河西等地經歷的遇險獲救種種靈驗事迹,並稱他曾因奉命赴中原入奏等事,先後二三十次穿行於“賊路”,卻不曾輸失,認爲“此皆菩薩加持力也”,即篤信自己之所以能夠化險爲夷都是因爲摩利支天菩薩的加持。

張球的佛教信仰是自始至終從未間斷的,有紀年的相關敦煌文書足以爲證。例如,中國國家圖書館藏BD06800(潜100)《大佛頂萬行首楞嚴經咒》題記曰:“大佛頂陀羅尼經有十卷,咒在第七卷内。弟子張球手自寫咒,終身頂戴,乞願加備。中和五年(885)五月十八日寫訖”。再如,法藏敦煌文書P.3863v《金剛經靈驗記》也是張球所寫,記述了他於光啓三年(887)九月十九日夜持念《金剛經》之前作三儆戒後獲見奇幻神迹和次日得糧,以及再後一日誦經至某卷時悟解經義的情形,謂“此三儆戒皆是波羅蜜多金剛能斷波羅蜜多神力驗也”,將自己的神秘體驗歸因於《金剛經》的護佑。至於張球於數十年間撰成的大量作品中時時流露出的宗教情感與佛學修養,更可證明其佛教信仰之恒久與虔誠。

張球一生篤信佛教,晚年集中心力抄寫佛經不僅極易理解,就張球個人的際遇心態而言,又堪稱事屬必然。張球的生平中有兩點非常引人注目。其一,張球的後半生一直與羈旅愁思相伴。他是成年後才來到敦煌,因任職爲官而滯留此地數十年並不得不終老於此,故思歸乃是彌漫於張球衆多作品中的一大主題,相關詩句俯拾皆是。例如,前已言及的《張淮深碑》抄本之卷背所存《“夫”字爲首尾》一詩即云:“天山旅泊思江外,夢裏還家入道壚。”表明詩人對故鄉乃是日思夜想,夢寐思歸。再如,同卷的一首闕題詩中有言“三十年來帶(滯)玉關,磧西危冷隔河山”,《得□硯》中亦謂“一别端溪硯,於今三十年。携持入紫臺,無復麗江牋……筆下起愁煙”,也抒發了作者長期困頓於“危冷”西陲的孤苦寂寥與對故鄉風物的追思憶念。又如,同樣出自張球之手(37)詳參拙文《敦煌寫本〈方角書一首〉創作時間與撰作者推考》,《全球化時代的中國文學文獻研 究 第 四届漢文寫本研究學術論壇論文集》,天津,2018年9月。的S.5644《方角書一首》,前四句爲“江南遠客跧,翹思未得還。飄起沙場苦,詳取淚如潸”,明確表達了羈留於西陲的江南遠客憶念故里而又無法回歸的憂鬱愁悶與無奈悲苦。其二,張球見識了太多的仇殺争鬥,難免憂懼。他曾長期在歸義軍政權中擔任要職,官至位高權重且可知見機要之事的節度判官掌書記。衆所周知,在唐代藩鎮中,節度判官、掌書記是僅次於副使、行軍司馬等的樞要之職,乃節度使的心腹喉舌,張球一身兼二職,地位之高顯而易見。然而,正是在他擔當此職期間,張氏歸義軍内亂頻仍,殺戮不斷。縱觀張球的後半生,自咸通初年直至去世,相當長壽的張球在敦煌政壇與社會上活躍了半個多世紀,以外鄉人、文士才子、政府高官、佛教信徒等獨特身分和視角經歷見證了自張議潮至張淮深、張淮鼎、索勳、張承奉先後任節度使的張氏歸義軍興盛衰敗的幾乎整個過程,並親身參與過諸多重大歷史事件,親眼目睹了掌權者姻親眷屬之間的悲喜離合與恩仇榮辱,對張氏歸義軍時期的大事小情了然於心,可謂閲盡人世滄桑人海沉浮,其對世道人心的感悟該是何等悲涼無奈!而這一切又讓晚年仍困居異鄉的張球如何排解!奉佛抄經,“乞早過世”,恐怕就是他能爲自己設計的最好歸宿。

以上筆者梳理了學界已刊發的關於敦煌寫經題記中的八旬老人身分姓名的各種主張,並從年齡推算、信仰考察兩個方面(38)前揭顔廷亮《關於敦煌卷子中的“八十二老人”》還對P.3715書狀殘損文字進行了推補,並以推補文字爲據論證八旬老人可能是張球的主張。筆者對顔先生此一論據尚不敢評議,因爲該卷殘損過甚,相關背景又難遽斷,故暫存疑不論。重新論證了八旬老人當爲張球的觀點。筆者以爲,今存十餘件八旬老人的寫經題記不僅客觀揭示了張球晚年的活動情況和心路歷程,對研究張球的生平事迹具有重要意義,更重要的是,八旬老人與張球身分的比定可以爲推定張球的出生年,尤其是張球衆多作品的撰寫時間提供依據,從而使相關文書的撰作背景清晰具體,史料價值得以充分發揮。張球曾長期在歸義軍政權中擔任樞要之職,與社會各界聯繫廣泛,又擅長以獨特視角審視和記録敦煌史事,對其作品中史料信息的深入發掘,自應有益於推進歸義軍史研究向縱深發展。

附記:本文草成後曾寄請好友西南大學漢語言文獻研究所趙鑫曄老師指正。在表示完全同意筆者觀點的同時,對敦煌書迹有精深研究的趙老師告知: 今可確知爲張球親筆書寫的“P.3863v的筆迹與《金剛經》册頁裝的筆迹是一樣的”,“此前我收集的張球筆迹,都是楷書,没有看到過張球的行書。P.3863v剛好是張球的行書,與《金剛經》完全一樣”,“之前羅慕君和我一樣,都只看到張球的楷書了。他的楷書寫卷因爲内容都較官方,所以寫的非常工整,而靈驗記和金剛經則抄得較爲隨意,所以和楷書有所不同”。趙老師的這一判斷從書法筆迹角度進一步支持了筆者所持八旬老人即張球的觀點。在此特向趙老師表示誠摯謝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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