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新媒体环境下我国制度反腐体系创新研究

2019-11-23惠向红

新西部下半月 2019年9期
关键词:新媒体创新

【摘 要】 文章阐述了加强制度反腐的必要性,分析了我国现行反腐制度存在着法律体系不健全,监督主体不平衡,举报程序不安全,民间反腐与官方反腐缺乏有效的聯动机制等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在新媒体环境下我国应通过完善法律体系,建立严密的举报人保护制度,构建民间反腐与官方反腐的联动机制等措施,创新我国的制度反腐体系。

【关键词】 新媒体;制度反腐;创新

小平同志曾经说:“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反腐实践证明,以往的运动反腐和权力反腐无法保证反腐工作的稳定性和常态化。只有坚持制度反腐,才能实现对腐败的标本兼治。但是目前我国的制度反腐体系还有许多不成熟的地方,有待进一步完善。因此,在新媒体不断兴起的今天,如何构建科学有效的制度反腐体系就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

一、制度反腐的内涵

对于制度反腐的内涵,学术界有许多不同的观点。笔者比较赞同四川省社会科学院政治学所黄少平和四川乐山师范学院政法系蒋政的观点。他们指出,“制度反腐是指通过完善国家法律法规制度体系,以解决法律法规之间的不协调,弥补法律的漏洞,使人们的行为在自身利益权衡的基础上更加自觉地遵守法律,全面、宏观地解决腐败问题的思路和方法。”[1]

二、加强制度反腐的必要性

从理论层面来看,法治优于人治。与传统的运动反腐、权力反腐相比,制度反腐侧重于通过建立科学、合理、有效的反腐制度来进行反腐,使反腐工作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注意力和看法的改变而改变,以保证反腐的稳定性和长期性。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2]这标志着中国共产党人对于政治规律的把握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认识到了防治腐败的根本之策在于加强反腐制度的建设。只有建立科学有效的反腐制度,才能从源头上预防和遏止腐败的蔓延。

从实践层面来看,为了有效的遏制腐败的蔓延,我国的反腐败斗争经过了运动反腐、权力反腐和制度反腐三个阶段。通过对这三个阶段的分析,可以发现运动反腐和权力反腐无法保证反腐工作的稳定性和常态化,在实践中容易演变为随机、随意与即时的波动性反腐。一方面它们不能长期有效地遏制腐败的滋生,另一方面容易造成巨大的社会资源损耗。而制度反腐在解决腐败问题上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的优点,是从源头遏止腐败发生的最佳办法,是清除腐败的治本之策。特别是近几年来,随着雷政富、刘铁男、李春城等事件的曝光和查处,网上一度出现“反腐靠情妇”的说法。这种说法虽然有点夸大其词,但却从另一层面反映出老百姓对我国各级反腐败机构的不信任,暴露出我国现行制度反腐体系存在严重不足。在新媒体不断兴起的今天,我们有必要对我国现行反腐制度进行深刻反思,借鉴境内外反腐经验,努力构建一套有效的制度反腐体系。

三、我国现行反腐制度存在的不足

通过对我国反腐败工作实践的调研,指出我国现行反腐制度存在以下不足:

1、法律体系不健全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但是我国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还不是很健全,被誉为反腐利器的官员财产申报公示制度在我国迟迟不见出台。另外,现行法律对腐败行为的惩处力度不大,使腐败分子存在侥幸心理。为了提升反腐效果,我国于2018年专门成立了监察委员会,专门履行国家监察职能。但是如何能够保证监察委员会依法独立有效履行反腐职能,还需要在司法实践中不断总结和完善。

2、监督主体不平衡

在我国,监督的主体是全体公民,被监督的对象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多数人对少数人的监督。从监督方式上来看,有自上而下的监督、平行监督和自上而下的监督三种。但在反腐实践中,自下而上的监督由于广大群众缺少有效的监督平台,显得相对薄弱;平行监督由于容易形成利益同盟,往往形同虚设;自上而下的监督受到本身权力分配的制约,只有纪委(监察)有此权力,最终形成了少数人对多数人的监督。监督主体不平衡导致反腐工作效率不高,给腐败滋生提供了可乘之机。

3、举报程序不安全

有调查显示,有54%的公众“害怕举报信息外泄,受到报复。”[3]从中可以看出,很多网民担心因个人信息泄露受到被举报人的打击报复。早在2009年3月,就有人大代表称反腐的希望不应寄托在网民身上,因为举报的网民在受打击后一旦得不到司法救济,就会形成“寒蝉效应”,使得更多的拥有反腐线索的网民由于担心得不到公权力的保护而不敢发声。

4、民间反腐与官方反腐尚未形成有效的联动

中纪委、最高检等机构早在10多年前就先后建立了各种网络举报平台,欢迎网民积极通过网络进行举报。但是网民出于种种原因,还是更愿意选择在各种论坛、贴吧进行爆料。这表明民间网络反腐和官方反腐尚未形成有效的联动。

四、我国制度反腐体系的创新

通过上述分析,我们认为应从以下方面入手积极探索完善我国的制度反腐体系:

1、完善法律体系

首先,在新修订的《监察法》的基础上,继续完善立法,强化监察委员会的反腐职能,规范监察委员会的反腐行为,确保监察委员会依法独立行使监察权,不受任何非法干涉。

其次,应通过立法加大对腐败分子的惩处力度,努力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断细化反腐制度,把篱笆扎紧,努力形成不易腐的反腐机制,不断加强党员的思想政治建设,坚定党员的理想信念,强化党员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最终形成不想腐的体制氛围。

最后,要通过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制度,推进国家权力运行的公开化、规范化,提高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和公信力,鼓励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政府决策,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以权利限制权力,防止国家权力的滥用。要想使网络反腐真正发挥制度效应,笔者建议国家应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改完善,对信息公开的范围加以细化,并严格贯彻落实,对应该公开而政府有关部门不予公开或者拖延公开的行为应给予严厉惩罚。尽快建立官员财产申报公示制度,加强对党政官员的监督,为网民开展网络监督创造便利条件,最终实现多数人对少数人的监督。[4]

2、建立严密的举报人保护制度

尽快制定《举报人保护法》,明确对举报人实施保护的机关、权限、职责等,明确规定当举报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到威胁的时候,有关机关应立即对举报人实施特别保护。如果因有关机关保护不及时,导致举报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到侵害时,有关机关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还应通过规定对举报人的奖励制度,对提供重要线索的举报人给予奖励,充分调动举报人的举报积极性,发挥群众反腐的优势。

3、建立民间反腐与官方反腐的联动机制

要实现两者的有效互动与对接,首先,要建立网络举报信息的收集、甄别和筛选机制。在监察机关内部应建立专业化的信息甄别筛选部门,配备专门工作人员,对海量的网络信息进行甄别和筛选。其次,要建立高效的信息处理和沟通机制。对举报信息应及时处理,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及时立案,不符合的应及时与网友进行沟通,说明理由,最大限度地取得举报人的理解和支持。对于已立案的案件侦办过程,也要通过网络进行公开,努力满足公众的知情权。

五、结语

只有坚持制度反腐,才能实现对腐败的标本兼治。当然,我们也知道,制度反腐任重而道远,它需要我们一代人又一代人不断的去努力。我们相信,只要我们心中有梦想,行动有动力,反腐斗争就一定会取得胜利。

【参考文献】

[1] 黄少平,蒋政.反腐制度与制度反腐[J].中共郑州市委党校学报,2007(02).

[2] 习近平:科学有效防治腐败 坚定不移把反腐倡廉建设引向深入[EB/OL]. http://cpc.people.com.cn/n/2013/0123/c64094-20292472.html,2019-08-05.

[3] 汪東亚.69.7%公众担心网络反腐困于只受理不处理[EB/OL]. http://politics.people.com.cn/GB/101380/7758410.html,2019-08-02.

[4] 惠向红,甘振国,李娜.论网络反腐的法律规制[J].新西部,2014(07).

【作者简介】

惠向红(1978—)男,陕西凤翔人,硕士,副教授,西安外事学院应用法学研究所研究人员,传媒中文教师党支部书记,研究方向:党建与反腐、教育管理与教育法学.

猜你喜欢

新媒体创新
新媒体背景下党报的转型探析
对农广播节目的媒体融合之路
新媒体语境下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话语研究综述
全媒体时代地市党报媒体融合的四个着力点
新招数化解新难题:新媒体环境下防止报道差错路径探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