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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镜张与大毛笔

2019-11-13张映勤

山东文学 2019年6期
关键词:大字报收音机毛笔

张映勤

眼镜张

眼镜张是单身,一个人住在小街上。他长得丑,一米六几的矮个头,大脑壳,金鱼眼,还高度近视,戴着一副瓶子底一样厚的黑边眼镜,头发稀疏散乱,像是没拔净的野草,隐约可见油亮的头顶。

眼镜张其实有老婆孩子,只是老婆孩子不在身边,在农村,上世纪70年代那会儿,城乡差别很大,别的不说,单是解决不了户口就让他们难以团聚。没有城市户口,就没有粮票、布票、油票等等一大堆票证,享受不了城市居民的种种待遇,一个农村人那时在城市根本无法生存。眼镜张娶了个农村老婆,说明他实在是无奈,但凡条件好一点的找个城市的姑娘,即使不挣钱,吃饭总不是问题。眼镜张人丑家穷条件差,父母死的早,一晃三十大几了也没找到老婆。好在他的优势是城里人,有城市户口,有固定工作,吃商品粮,挣工资,仅凭这一点,找个农村的老婆还是不费难的。那时候农村吃不饱饭的人有的是,为了活命,有的姑娘只好在城市找个男人下嫁,他的媳妇就是农村的。眼镜张的老婆我们都见过,中等个头,长得细眉细眼,很受看,和眼镜张相比,用句俗的不能再俗的话说,那叫鲜花插在牛粪上,没办法,谁让眼镜张这堆牛粪有营养呢。

眼镜张的老婆偶尔来住过,低眉顺目,极少说话,出来进去都低着头,像欠了人钱似的躲躲闪闪的。眼镜张对老婆很好,干这干那,忙前忙后,像打了鸡血一样整天围着老婆转,走在街上甚至还领着手,唯恐老婆让人拐跑似的。农村媳妇保守封闭,红着脸,羞答答地低着头跟在后面。后来,他们有了一个女孩,随母亲,也是农村户口。三张嘴吃一个人的商品粮显然是不够的,眼镜张养活不起母女俩,只好让她们在娘家生活,农村好歹有房住,粮食不够吃,眼镜张想办法解决。一家三口离多聚少,逢年过节都是他回去探亲,平时寄钱寄粮养家。当时眼镜张的工资也不多,年近四十熬到三级工,每个月挣四十二块五,他们那种年龄的人当年基本上都挣这个工资,不多也不少。如果夫妻俩都是城里人,都有固定工作,两人挣七八十块钱勉强可以养家,问题是眼镜张一个人挣钱全家人花,日子就显然捉襟见肘,紧紧巴巴,况且后来又添了个孩子,还是个女孩,老婆就基本上不来城里住,来了也住不开,他那间小房才七八平米。

眼镜张一个人生活,日子很节俭,不抽烟不喝酒,在家的时候连开火做饭的时候都少,多数情况吃两个馍馍泡碗汤喝,菜是自制的咸菜。我们那时候经常到他们家去玩,清楚地记得,眼镜张家里常备有炸好的酱油,吃饭时舀上两勺,再盛上一点猪油,用开水沏上,一碗热腾腾的汤就兑好了,然后将干粮掰开了泡在里面,就点咸菜就算是一顿晚饭,他将这种酱油汤美其名曰“幸福汤”,吃得有滋有味,大汗淋漓,相当一段时间,他每天就是喝这种自制的“幸福汤”。

平时一个人,闲功夫多,眼镜张没别的爱好,喜欢看书,记忆力好,什么《三侠剑》《小五义》《隋唐演义》《岳飞传》等等,他都记得清清楚楚。他能讲故事,这是吸引我们到他那小屋的主要原因。吃完晚饭,没事可做,孩子们三三两两地聚到他屋里,看来的人差不多了,眼镜张开始讲故事,每天一段,像在书场说书一样。他那时讲的故事已经没有武侠内容,可能是怕别人说他宣传封建迷信,主要是讲《三国》《水浒》的零星片段,甚至还有现代的《烈火金刚》《林海雪原》,他讲得绘声绘色,眉飞色舞,印象最深的一段《肖飞卖药》,堪称经典,他聚精会神,连比划带说,唾沫星子乱飞,说书的水平不亚于专业的评书演员。当然,到他那听书也不是白听,我们得替他干活,一边干一边听。他家里困难,不知从哪揽来了加工活:拆棉纱,服装厂做衣服的边角下料,一箱箱的碎布头拉回来,我们用一种特制的篦子把碎布拆成棉纱棉线,这种东西属于废物利用,当年用来擦机器,用量大,价钱低。拆棉纱用不着什么技术,只要拆得蓬松,别出现死结就行,可是这种活费功夫,枯燥乏味,一个人干极容易犯困,拆着拆着就会打盹。

眼镜张揽了这种外加工活,无非就是赚点外块,贴补家用。拆下的棉纱按斤称,一斤也值不了几分钱。要是他一个人干,一个月也挣不了三五块,发动周围邻居的孩子帮他干,人多力量大,一晚上,拆的棉纱能堆成小山一样。每天7点一过,孩子们陆陆续续来到他们家,眼镜张看来的人差不多了,布置大伙干活,然后开讲。他自己手里并不干活,说是一心不能二用,手里干活,分散精力,故事就讲不好。有时讲到精彩处,孩子们听得全神贯注,如醉如痴,手里停止了工作,眼镜张会提醒到,“小二,手别停呀,边干边听,要不我也歇一会儿?”大伙正听得兴致勃勃,小二的怠工会立刻引来别人的不满,“你干不干,不干别在这屋待着。”然后央求着眼镜张:“后来呢?后来怎么了?小二,快干!麻利点。”

眼镜张讲故事和说书的有一点不一样,孩子们和他能交流,讲着讲着,有不明白的,可以提问。“吕布怎么那么牛,刘备哥仨都打不过他,他怎么最后还被捉住了?”眼镜张会耐心地解释。他讲的《三国》《水浒》都是一个人一段故事,打乱了书上的情节。有时,孩子们听腻了历史故事,让他讲点时髦的、刺激的,眼镜张偶尔也会来一段《梅花党》《绿色尸体》之类的惊险故事。那时候,我们都十分佩服他,怎么知道的这么多?难怪他的脑袋比别人大一号,这些故事,光看书不行,看了得记得住,记住了得说得出来,说出来还得吸引人,这才是本事。别看眼镜张五短身材、其貌不扬,可是人家有才,肚子里有货,让他当工人真是耽误材料了。

小屋地方小,听他讲故事的人越来越多,屋里挤不下,有时甚至坐在了楼道里。眼镜张想出了一个办法,每天散场的时候,每个孩子带一包布头回去,转天来的时候交上拆好的棉纱,谁拆的多谁能享受坐到屋里的权利。那时候家长不太管孩子,只要不在街上乱跑惹祸就行,眼镜张廉价使用劳动力,让孩子为他干活,可毕竟孩子晚上不到处乱跑,就坐在屋里听故事,他讲的故事又没有诲淫诲盗毒害青少年的内容,替他干点活也就没人计较。眼镜张用讲故事的方式增加了产量,上交的棉纱数量应该不少,实话实说,他也挣不了太多的钱,如果这种活足以养家糊口,他会把老婆孩子接回来一起住。

听眼镜张讲故事成了我们必不可少的功课,每天,吃过晚饭,丢下饭碗我们就火急火撩地往他屋里跑。他就像一块巨大的吸铁石,将我们这些铁钉铁屑吸引到他身边。我们来的时候,多半时间,他正躺在床上戴着耳机在听收音机。他的家虽然没什么像样的家具,但是有一件东西让人刮目相看,一台漂亮精致的收音机,比砖头大两圈,带着黑色的皮套,天线抻出来足有半米长。回到家,眼镜张除了看书说书,就是听收音机。我们心想,难怪人家脑子好,知道那么多东西,平时不闲着,在不停地补充知识。

有一回,我们来早了,进屋的时候,他却不在,可能是到楼道上厕所去了。只见他的床上放着一台收音机,暗红色的指示灯还在一闪一闪地亮着。这玩艺当年也算是一件稀罕物,不是家家都买得起用得起的,况且眼镜张的还是带天线的那种收音机。不知是谁手欠,拿起了收音机,拔下了耳机上的插头,只听里面传来柔美悦耳的声音:“这里是自由中国之声,在中华民国台湾台北播音……”很明显,这是敌台,台湾对大陆的广播。我们几个人吓得面面相觑,不知所措。谁都清楚,偷听敌台是犯法的,重者被抓坐牢,轻者接受审查。眼镜张胆大包天,竟敢偷听敌台。这么高级的收音机我们谁家也没有,也不敢随便乱动,就那么愣着等着,一动不动,心惊胆颤,心慌意乱,好在收音机的声音不大,不至于传到楼道。

眼镜张进到屋子,见我们听着广播,脸色变得煞白,赶忙上前把它关掉。片刻,他转过身来说:“倒霉孩子,谁动的,怎么我听着新闻,拨到短波上了,那是敌台,不能瞎听!”毕竟是老奸巨滑,他一下子把责任推到了别人身上。“到外面别瞎说,反正我没听,不定是你们谁拨弄错了。记住了,谁也别说!反正我去厕所了,你们几个可都听见了,让别人知道了,你们一个也跑不了!”我们连连答应着,心里扑腾腾地乱跳。

这件事过去以后,大伙心照不宣,都明白眼镜张晚上在听什么,没有证据,和他也没有过结,谁也没有去举报,可是心里害怕,谁也不敢再找他听故事了,偶尔碰面的时候相互间都有些尴尬、异样。当然,不听故事,棉纱也不拆了,眼镜张小屋的门从此关得紧紧的。

大毛笔

大毛笔不是物件,不是写字的工具,而是一个人的外号。他姓甚名谁,小街上没有几个人知道,周围的邻居背后都叫他大毛笔,蔫坏阴损的淘气孩子故意把声调降低,“笔”读作“逼”,“大毛笔”读成了“大毛逼”,私下里取笑他。当然,大毛笔并不知情,既使知道有人叫他大毛笔,以他的性格脾气也不会着急上火,这外号没有什么贬意,他没有和人翻脸的道理。

其实,人们叫他大毛笔,是有来由的,一是他长得又高又瘦,一米八的个头,细胳膊细腿细身板,像一支细长的毛笔;二是他的毛笔字写得好,远近闻名,誉满小街。每到春节,亲朋好友、同事邻居都求他写一幅对联,“忠厚传家远,诗书继世长”“人勤百业旺,家和万事兴”之类的喜庆话。到了“文革”,顺应时事,他写的多是一些时髦的流行词语,“幸福感谢毛主席,翻身不忘共产党”“春风杨柳万千条,六亿神州尽舜禹”等等。写的多了、熟了,那几个字果然越加遒劲有力、雄健洒脱,他当年是书协的理事,在人们的眼里,这无疑就是书法家。大毛笔在街坊当中人缘不错,凡是求他写字的事一概应允,从不拒绝,关系不错的邻居,到了年节他甚至会主动送上一幅字联。

大毛笔当年四十岁左右,却没成家,和老娘两个人相依为命。他的娘有残疾,驼背,腰弯得厉害,走路像只大猩猩,直不起腰,但生活能自理,买菜做饭,料理家务,力所能及的家务活都不耽误。大毛笔对老娘很孝顺,特意买了一辆轮椅车,天气好的时候,有时便推着老娘四处转转,邻居们都说,大毛笔为了让母亲享两年清福,竟然连媳妇都没娶,这孩子孝顺。

大毛笔不擅交际,没什么朋友,下班准点回家,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和老娘过着平淡而温馨的小日子。除了每天写写毛笔字,他好像也没别的爱好,就是喜欢喝两口小酒。酒量不大,但是喜欢,每天小酌,成了习惯。上世纪70年代前后,供应紧张,整瓶的白酒只有年节每户才凭本供应一瓶,这点酒根本满足不了他的需求,好在当年街上有卖零酒的小店铺,质量差,价钱高,“没有朱砂,黄土为贵”,能将就地喝上酒就不错了。大毛笔喝的便多是街上卖的这些零酒,有时在家里自斟自饮,有时在下班的路上站在小酒铺前喝上二两零酒,过过酒瘾,然后晕晕乎乎地踱回家。他在不远处的新华书店上班,每天走着去,既能在路上喝两口小酒,也能替行动不便的母亲买点东西。

大毛笔所在的是一家全市最大的书店,营业面积大,书的品种多,他除了当售货员,还兼着书店的美工,负责布置橱窗,画一些宣传画什么的。因为字写得好,大毛笔在单位一度还很受重视,运动开始以后,抄大字报成了他的主要工作。他对政治没兴趣,也不参加任何组织,单位里对立的两派都想拉他入伙,没别的原因,他的毛笔字实在是好,是人所公认的写手,远近闻名,不少人看大字报就是为了欣赏他那两笔漂亮的好字,指指点点,赞不绝口。大毛笔为人谨慎,自由惯了,散漫惯了,和两边的造反派都保持着不远不近的关系,等距离交往,谁让他写字都认认真真地完成,有求必应,两不得罪。对立的两派,既离不开他,又拉不住他,渐渐地都把他视为貌合神离的异己,利用但不信任。大毛笔并不介意,与世无争,无欲无求,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不掺和事,不得罪人,只要能把老娘照顾好,只要三饱一倒有点小酒喝,逍遥自在过自己的小日子。

有一天,晚上加班,领导让他抄写大字报。大毛笔在去单位的路上,又闻到了酒香,身子像铁屑一般被情不自禁地吸引过去,站在那又喝了二两。到了单位,借着酒劲,泼墨挥笔,他的字更加潇洒自如,俊秀多姿,一晚上,笔走龙蛇,十几页的大字报一挥而就。

第二天一早,大毛笔晚起了一会儿,晚上经常加班,早上睡个懒觉,已经习以为常。单位的领导、同事见惯不怪。大毛笔有特长,毛笔字写得好,在单位显得有点特殊。昨天加班,今天迟到,在他看来,理所应当,没有人会指责他,也许还会得到领导的表扬,他自由散漫惯了,无欲无求,与世无争,上班挣钱,下班喝酒,其它的概不多想。

像往常一样,大毛笔不紧不慢地走到单位,让他没想到的是,一进店门,他便被人不由分说地押了起来,“你这个反革命分子!隐藏得够深的,把他捆起来!”

大毛笔莫名其妙,不知道犯了什么错,一边挣扎一边申辩道:“怎么了,怎么了?你们搞错了吧,我什么时候反革命了……”

造反派头子二话不说,把撕下来的一张大字报摔在他面前:“白纸黑字,你还想抵赖,早就看你小子心怀不满。现在露馅了吧!”

大毛笔低头一看,立时傻了眼,昨晚写的大字报,第一页的标题竟然是:“千万要忘记阶级斗争!”忙中出错,竟然少写了一个“不”字,更要命的是,心急求成,他连夜就把写好的大字报贴在了门口,一字之差让他戴上了现行反革命的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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