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试论OBE 模式下物权法课程改革

2019-11-13齐艳茹

报刊精萃 2019年2期
关键词:物权法实务课件

齐艳茹

辽宁理工学院,辽宁锦州 121000

一、OBE 模式概述

这种模式最早出现于美国和澳大利亚的基础教育改革中。简单的说,就是基于产出的教育(Outcome Based Education 即OBE),在1981 年由William G.Spady 等人提出,其在《基于产出的教育模式:争议与答案》(1994 年出版)一书中,对该模式进行了深入解析,定义为“清晰地聚焦和组织教育系统,使之围绕确保学生获得在未来生活中获得实质性成功的经验。”我们可以把这种模式分为三个方面:学生中心的教育理念;产出导向的培养体系;持续改进的管控机制。既然是以学生为中心,就要围绕学生来思考如何进行教学设计,按需设课,按照学生发展的要求来设置课程。那么,我们要把学生培养成什么样的呢?想让学生取得的学习成果是什么?(目标设定)为了实现既定的目标,我们应该如何培养学生呢?如何有效地帮助学生取得学习成果呢?(过程设计)如何知道学生已经取得了这些学习成果?(评价标准)而我们所设定的目标和实施方法是否正确呢?下面仅以物权法课程为例,进行分析。

二、物权法课程讲授中遇到的问题

(一)理论讲解问题

物权法的理论性很强,在各个知识点中,担保物权在实践中用到的较多,而占有的理论性更是考验初学者的法学理论功底。所以,在讲解担保物权时,我们会用较多的学时来帮助学生分析、理解专业术语以及学科之间的联系等内容;在分析占有的知识点时,由于这一概念与我们日常生活中的认知存在些许的差距,就要改变学生的固有观念来进行讲解,但是还会存在理解困难的时候,这跟课堂进度带来了一定影响。

(二)法律更新问题

2007 年10 月1 日《物权法》施行,一共二百多条,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一定的方便,但在法律运用中却出现了很多问题,比如一物二卖,债权与物权的效力问题,善意取得问题等等。而之后的《物权法解释一》出台,虽然只有二十几条,但是却给司法实务解决了很多问题。物权法司法解释的出台就要求法学专业的人及时更新知识,这对我们学生来说是需要一定时间的。

(三)实务对接问题

物权法课程设置在第六学期,是为了学生更好地理解理论知识,但是由于学生的实践机会不多,对实务中的案件处理能力有限,所以在理论知识和法律条文都学习之后,却出现了不会运用所学知识去处理实际案例的情况,这是很多法学专业的学生都会遇到的问题,法律条文背得很熟悉,却没有做到学以致用。

三、OBE 模式下的物权法课程改革

根据学校的培养方案,将《物权法》课程设置在民法课程之后,是为了让学生更容易接受本门课程的内容。传统的教学方式是以教师讲授知识为主,显然,这种方式早已不能满足学生的需求。在OBE 模式下,我们改变不合时宜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转变角色。从课堂教学目标来说,我们强调以学生为中心,构建“知识、能力、素质”三位一体的课程体系,课堂是以如何让学生获得更多的知识并且学会运用为落脚点。

第一,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主体对象由老师变成了学生。以学生为中心,我们的做法:由于本门课程是在学习了民法课程之后开设的,所以我们在第六学期的物权法课程中,让学生自己选择一个知识点提前预习,查阅资料,做课件,课程设计也由学生自己准备,课上提交电子版作业做为期末总评成绩中的平时成绩考核的一部分。在准备的过程中,学生可以随时和老师沟通如何讲授,也可以与同学合作,这样可以锻炼学生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教师要根据学生选择的知识点来安排讲课顺序,在每次上课之前都按照一定的顺序排好“课堂十分钟”的讲课人,讲课中,同学和老师都可以随时提问,讲课结束时,要求学生自评和同学评价,主要是提出需要改进的地方有哪些。这对于后面讲课的同学提供了很多参考,当然,这对于讲课顺序在先的同学是有一定压力的,但也是动力。这种方式经过两届学生课堂的探索,我们也积累了很多经验,学生在准备课程的过程中,显示出来的主要问题集中在理论讲解简单,法律讲解过多,案例也简单,那么教师在接下来的课程中就能够更加有针对性的讲解知识点,并用实务案例让学生做练习,这样能够加深学生对知识理解程度。

第二,关注学生的需求差异。产出导向的培养体系。我们所设定的“课堂十分钟”只是一个概念化的时间,由于学生前期法学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不同和对未来学业、职业规划不同,学生在准备作业的过程中的侧重点也有所差异,我们根据课下对学生未来发展规划的调研结果来进行评价学生的作业完成的程度,进而给出平时成绩。比如,考研学生更注重理论知识的讲解,准备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学生更注重实务案例的分析,除此之外的学生大多在课件的准备中更加注重整个课程的布局,理论知识和案例分析均匀分布,为了完成任务是主要目的,但这并不是说明学生就不认真。我们对于学生的产出导向要求不同,所以要根据学生的个性差异来评价其作业的合格与否。所以,评价方法是多样的,自评、互评、师评,只要评价真实的就可以作为最后考核的参考。

第三,鼓励学生的创新精神。在给学生布置作业时,我们没有设定太具体的要求,基本要求是符合课件和课堂规范即可,给学生更多的发挥空间来准备课件和课程设计,学生的作业也呈现了不同的风格,比如,在课件制作上,每个学生都有自己的特点,展示自己的侧重点,学生的潜力是存在的,但是需要教师帮助他们去发掘。在国家“双创”背景下,我们的教学也在进行着“双创”,但是这种模式更多的是倾向于创新教育,让学生去发掘自己的创意并运用到自己的学习中。所谓,兴趣是最好的老师,让学生主动学习才能把知识点记得牢固。通过几届学生的试验,我们收获了很多经验和惊喜,这样证明了我们进行课程改革的方式是正确的。

猜你喜欢

物权法实务课件
汽车销售实务课程改革
关于《民法典》中不动产登记实务要求的新变化新思考
信托公司在破产重整实务中的机会
基于SQDIP的配送中心仓储绩效管理实务
浅析物权法的平等保护原则
《从“贞观之治”到“开元盛世”》教学课件
初中数学教学中课件设计的重要性
对现代中国物权法的规定研究
WEB课件开发系统的设计思路
《物权法》的实施与征收征用制度的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