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语堂:爱情由结婚开始
2019-11-05何书彬
何书彬
在鼓浪屿爱情故事里,流传最广、也最为动人者,当属林语堂烧婚书了。
1919年,林语堂、廖翠凤在鼓浪屿完婚。后来他们到上海,他征得她的同意,把婚书付之一炬,理由为婚书不过是个形式,而且“只是离婚时才用得着”。
毫无疑问,这是典型的林语堂式做法。
他爱说、爱笑、爱自由、爱游戏人间,不喜欢一切限制人的东西,诸如领带、腰带、鞋带;同时,他也是个认真的人,他认真对待信仰、写作、生活,而烧掉婚书,也和特立独行抑或心血来潮毫无关系,实则恰恰是他认真对待婚姻、家庭的表现。
这是为何?要解释这—点,就要从头说起。
“翠凤不觉心动”
实际上,一开始,无论是林语堂还是廖翠凤,都不会想到彼此才是和对方共度一生的那个人。
廖翠凤的家在鼓浪屿漳州路上。林语堂就读的寻源中学也在鼓浪屿漳州路。毕业的那天,林语堂特意坐在宿舍窗边,“静心冥想足有半点钟功夫”。后来他在自传里说,他之所以这么做,是要“故意留此印象在脑中作为将来的记忆”。
随后他人读上海圣约翰大学,在那里,他对陈锦端一见钟情。陈锦端也是鼓浪屿人,当时正在圣约翰隔壁的圣玛丽女校念书。和圣约翰一样,圣玛丽女校也是当时上海数一数二的好学校,比如后来名动天下的女作家张爱玲即出自此校。
陈锦端这个名字,大概是出自李商隐的诗,即《锦瑟》的前两句“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应当说,这是一个很美的名字,但同时也带有一种伤感的气息,因为这首诗的后两句为:“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关于陈锦端的样子,林语堂曾在自传里有过一句短短的描述:“她生得确是奇美无比。”她特别吸引他的,还有那种和他一样的天真的孩子气。那时林语堂觉得陈锦端就是美的化身。
他们游公园、看电影。放了暑假,林语堂也常常跑到陈家做客,表面上是去找他的大学好友——陈锦端的哥哥陈希佐,实际上是去见陈锦端。
青年男女的心事很快碰到了坚硬的现实。陈锦端的父亲陈天恩知道了林语堂在追求他的女儿,大不以为然。按照林语堂后来的解释,那是因为陈天恩既是鼓浪屿上的富商,也是名医、名流,看不上他这个乡下穷牧师的儿子,而是要“从一个名望之家”为女儿“物色一个金龟婿”。
我们不妨将此看作林语堂的一方说法。实际上,当时让陈医生忐忑的大概另有其因——他是一个虔诚的基督徒,而青年林语堂正处于叛逆期。
在大学假期,林语堂曾在家乡的教会里登坛讲道,称应当将旧约《圣经》看作文学作品,比如《约伯记》是戏剧,《列王纪》是犹太历史,《雅歌》是情歌,而《创世记》《出埃及记》是很好的、有趣的神话和传说——他的这些宣教词把他朴实的老父亲“吓得惊慌失措”。
毫无疑问,他的这些故事传到陈医生的耳中,也让陈对是否要做他的未来岳父一事感到坐卧不安。但陈医生也不想让林语堂难过,于是想到让林语堂转移注意力。钱庄老板廖悦发是他的邻居,女儿廖翠凤尚未许人。他主动跑到廖家做媒,想要把林语堂介绍给廖家。
林语堂听到这个消息,羞愧得無地自容,感觉自己像是陈医生脚下的一个皮球。他垂头丧气地回到家乡坂仔,希望得到安慰,不料家人也都赞成这门亲事。
那时,廖翠凤已在悄悄注意他了。他和廖翠凤的哥哥廖照超也是大学同学,因此也不时到廖家做客。后来林语堂写道:“在吃饭之时,我知道有一双眼睛在某处向我张望。后来我妻子告诉我,当时她是在数我吃几碗饭。”
对此,林语堂的女儿林太乙也在《林语堂传》里写道:“翠凤躲在屏风后,看见的是个无拘无束的青年,一表人才,谈笑风生,衣着随便,而胃口极好。翠凤不觉心动。”这些大概是后来林语堂、廖翠凤在家里讲给女儿听的。
年轻的廖翠凤一眼就看中了林语堂就是她要找的那个东床快婿,她心里觉得安慰、高兴。母亲问她:“语堂是个牧师的儿子,但是家里没有钱。”她坚定而得意地回答:“穷有什么关系?”
林语堂的大姐和廖翠凤曾是毓德女中的同学。她喜欢廖翠凤,对林语堂说,廖翠凤端端正正、落落大方,一副大家闺秀的风范,将来一定是个贤妻良母。对此,林语堂后来在自传里说,他“深表同意”。
在两家人的安排下,二人订了亲。但婚事却一拖再拖。从圣约翰毕业后,林语堂到清华任教,按照惯例,他可于3年后在清华申请官费到美国留学。廖翠凤比林语堂小一岁,但在林语堂服务清华3年期满之时,她也24岁了,在那个年代,这个年龄的女子都已结婚生子,而她还没有出嫁。她心里天天问:“你怎么不回来娶我?”
1919年,林语堂即将前往哈佛。行前,他和廖翠凤完婚。
老父亲林至诚心里乐开了花,他在平和坂仔的乡下,一直做着让子女人读世界顶级大学的梦,如今这个梦成真了,还有一个称心的儿媳妇同去。他开心地吩咐:“新娘的花轿要大顶的,新娘子是胖胖地唷!”廖翠凤听了,又羞又恼。
婚后三天,二人赴美。
“她像个海葵,牢牢地吸在一块石头上”
按照今天的话来说,林语堂、廖翠凤的结合是“先结婚,后恋爱”。林家女儿林太乙则说,从嫁给林语堂的那一刻起,廖翠凤就决定——“她像个海葵,牢牢地吸在一块石头上,吸住不放。这石头就是她的生命。石头如果迁移到哪里,海葵也跟到哪里……她将为语堂建立一个家。”
在哈佛,他一早就去学校,不上课就扎进图书馆。她买菜、烧饭、洗衣服,精打细算地用好每一枚铜板。他说他不相信耶稣是童女生的,她听了,觉得他在胡说八道,但希望这些话只对她一人讲,千万不要讲给别人听。她盲肠炎发作,他安慰说,割盲肠是个小手术,出院时,天降暴雪,街上不能行车,他弄来一架雪橇,拉她回家。
廖翠凤曾有过的顾虑,都一一消除了。林语堂也愈来愈喜欢家庭生活。
在哈佛读完一年,因为清华经费的一场变故,林语堂的公费津贴突然没了。他申请到法国为一战华工服务,以获得一些积蓄,以及在欧洲完成学业。哈佛方面同意他可以用法国大学的课程来完成哈佛所需的学分。完成哈佛硕士学业后,他又到德国莱比锡大学攻读博士。
为了维持生活,廖翠凤不得不变卖首饰。她一边变卖,一边心疼,因为西方人不懂中国玉器的价值。这时,她也怀孕了,经济上的窘迫使他们决定回国分娩。他们订了票,预定在博士论文答辩当天就离开莱比锡。
答辩时,林语堂从一个教室跑到另一个教室,廖翠凤提心吊胆地等待。11点,答辩结束,他跑回家,她在门口等着,一见他就问:“怎么样?”他说:“好了。”她就在大街上给了他一个吻。
后来,林语堂这样回忆:“我和我太太的婚姻是旧式的,是由父母认真挑选的。这种婚姻的特点,是爱情由结婚才开始,是以婚姻为基础而发展的。我们年龄越大,越知道珍惜值得珍惜的东西。由男女之差异而互相补足,所生的快乐幸福,只有任凭自然了。在年轻时同共艰苦患难,会一直留在心中,一生不忘。”
1923年,廖翠凤在鼓浪屿生下长女。当年秋天,他们到了北京。林语堂出任北大英文教授,一到校,他就向教务长蒋梦麟致谢,感谢北大在他留学的困顿之时,通过胡适预支了两千美元给他。蒋梦麟很纳闷:“什么两千元钱?”林语堂这才知道,那在当时堪称巨额的一笔款子,都是胡适自掏腰包寄给他的。对此,胡适一直只字不提。
像林语堂一样,胡适作为新文化运动的代表人物,其婚姻也是旧式的——依照母亲所定的婚约,在留学归国后迎娶了江东秀。真君子,并不做“家庭革命”。
在北京,林语堂也迅速成为中国现代文学的代表人物。每两周,林语堂、鲁迅、钱玄同、孙伏园、刘半农、郁达夫等人在北京中央公园(今中山公园)聚一次,喝茶、吃面、嗑瓜子、聊天。
那时,鲁迅正在和许广平谈恋爱,但直到几年后鲁迅和许广平在沪同居时,林语堂仍不明白他们二人到底是什么关系,为此还跑去问郁达夫:“鲁迅和许女士,究竟是怎么回事?”郁达夫笑一笑,反问他,怎么不知道呢。一直到许广平生下周海婴,林语堂才恍然大悟,原来当时鲁迅约他和孙伏园等人合拍的那张让许广平居中的照片就是“结婚照”,用意在于让林语堂等朋友做事实上的证婚人。
至于郁达夫,因为和王映霞的结婚及分手,曾数度激出满城风雨。
相较之下,林语堂喜欢平静的婚姻生活,反而显得特立独行了。
在外,林语堂是新文学旗手;在家,他是“邋遢写”的任性孩子。1926年,“三一八”惨案发生后,有传言说林语堂已经上了北洋政府的捕杀名单,这让廖翠凤时时刻刻都为他担心。她劝他不要再写批评文章了,他不听,坚持要写,说:“骂人是保持学者的尊严,不骂人才是丢了学者的人格。”她生气了,说:“你在‘邋遢讲。”这是一句她喜欢用的厦门话,意思是胡言乱语。那时她正怀着孕,要生第二个孩子了,她只希望一切平平安安。
对此,倒也不必认为廖翠凤在阻拦林语堂。台湾作家吴念真曾说,他有一次经过村里的树下,听到男人们在聊当年有人在“二二八”事件中如何勇敢、仗义,回到家,却听到他妈妈正在讲那个人的妻子如何用许多废布缝成漂亮的被子,以及如何让小孩改吃比米便宜的面粉食品。为什么会有这些态度差异?他想了后认为,这是因为男性想到的似乎是打破困境,而女性则想着如何渡过困境。
再后来,“邋遢讲”变成了林家的口头禅。1932年后,林语堂在上海陆续创办《论语》《人间世》等杂志,同时,他写的《开明英文读本》也大受欢迎。对于林语堂为什么要提倡幽默,还想发明中文打字机,廖翠凤都不太清楚,但是她想跟上他。虽然她依然会说他“邋遢讲”,但这种对话已经成为二人之间的互相调侃。比如,她说:“堂啊,你还在‘邋遢讲,来睡觉吧。”他说:“我‘邋遢讲,可以赚钱呀。”
后来,三个女儿日渐长大,他们夫妻二人的这种对话方式,对孩子们来说就是一种日常生活。林太乙这样回忆说:“父亲身高五呎四时,母亲身高五呎,两人站在一起,一问一答,非常可爱。他们时常有像相声的对白。”
1935年后,林语堂、廖翠凤旅居纽约,二人之间的这种“相声的对白”愈发多起来。比如,廖翠凤在烧菜,林语堂站一旁,一边围观一边说:“看呀!一定要用左手拿铲子,炒出来的菜才会香。”廖翠凤说:“堂呀,不要站在这里哕嗦。”又如,林语堂对朋友说:“我像个氢气球,要不是凤拉住,我不知道要飘到哪里去。”她就点点头,天真又骄傲地和声说:“要不是我拉住,他不知道要飘到哪里去。”
想起以前等待出嫁的日子,想起这些年来的生活,她感到越来越满意。她有时盯着他半晌,林语堂不等她开口,就替她说:“堂呀,你有眼屎,你的鼻毛要剪了,你的牙齿给香烟熏黑了,要多用牙膏刷刷,你今天下午要去理发了。”说完哈哈大笑。
三个孩子的成绩都很好。她说:“语堂啊,你的种子好,这三个孩子是真米正咸(不是假货——笔者注),都聪明。”
但随着林语堂名气越来越大,她也不免担心。一天晚上,她问他,会不会嫌她不好?他说,你放心,我不要什么才女为妻,我要的是贤妻良母,你就是。的确如此,廖翠凤是个顶好的妻子,婚姻生活过得愈久,林语堂越是肯定这一点。他不喜欢矫揉造作的女人,他讨厌在社交场合打扮得花枝招展只会“嘻嘻嘿嘿”假笑的小姐太太。他喜欢廖翠凤的憨直、浑朴。
她照顾孩子,重实际、讲卫生。到了夏天,就把三个女娃的头发剪得跟男孩子一样短,对她们说:“这樣凉快些。”孩子大便不通,就让她们吃大匙的蓖麻油,厦门话叫做“肚皮油”;家里有了臭虫,那可是大事,要除虫、清洁,还要把被子搬出去晒。
林语堂感到很幸福。他写道:“在婚姻里寻觅浪漫情趣的人会永远失望,不追求浪漫情趣而专心做良好而乐观的伴侣的人却会在无意中得之。”
当他们在上海时,留学归来的陈锦端也在上海任教。有时她会到林语堂家里来玩。她不是廖翠凤的情敌,而是廖翠凤的知己,美满的婚姻生活让廖翠凤充满自信。她和林语堂都把陈锦端当作重要的客人,但她也会得意地对孩子们说,父亲是爱过锦端姨的,但是嫁给他的,是说了那句历史性的话——“没有钱不要紧”的廖翠凤。说着说着,她就开心地哈哈大笑。林语堂在一边不自在地微笑,脸色也有些涨红。
她理解他,而不控制他。即便他名动天下,她也坚信他不会传出绯闻。1938年,林语堂的《生活的艺术》一书高居美国畅销书排行榜第一名,而且持续了整整52个星期,它还被译成十几种文字,风行世界。越来越大的名气也给林语堂带来越来越多的烦恼。
有一天,一个在上海时就认识林语堂夫妇的交际花,特意在廖翠凤出门买菜时来拜访,而且居然就坐在林语堂的写字台上卖弄风情。等廖翠凤买菜回来,她已碰了一鼻子灰,不得不怏怏离去。还有一次,当林家人在小河上划船,一名“林语堂迷”居然脱得精光,跟着船游泳,让他们一家人目瞪口呆。
也是在《生活的艺术》里,林语堂写了很多关于婚姻的体验:“依我看来,不论哪一种文明,它的最后测验,即是它能产生何种形式的夫妻父母。”他讲了一个故事,然后写道:“等到亚当第四次走来说没有了那个女伴不能生活时,上帝虽允了他的请求,但要他答应,以后绝不改变心肠,不论甘苦,以后和她永远过下去,尽他俩的智力在这个世上共度生活。”“一个女人最美丽的时候,是在她立在摇篮面前的时候;最恳切最庄严的时候,是在她怀抱婴儿或扶着四五岁小孩行走的时候。”
“婚姻生活,如渡大海”
1966年,林语堂离美归国,定居台北。在阳明山,他自己设计了一栋房子:白色围墙中间,开着一扇红色的大门。院子里,有草木、有鱼池。入户,中间是客厅,左右分别是书房、卧室。一个大大的阳台,面对着青山。他在院子里叼着烟斗看鱼,坐在阳台上看山,心里想:“如果可以养一只鹤,多好。”
廖翠凤操持家务多年,到阳明山后终于有了佣人。夫妇一起进城,吃海蛎煎、炒米粉。最妙的是人人都讲闽南话。到永和去吃猪脚面线,听老板讲:“大郎做生日,囝仔长尾溜,来买猪脚面线添福寿。”他们听了哈哈大笑。
林语堂喜欢在街上找小孩玩。有一次他到中山北路一家文具店,看店的是一个小孩子,一说错话就脸红。他就想:“非买这个孩子的文具不可。”他解释:“人生在世,年事越长,心思计虑越繁,反乎自然的行为越多……大人不要失其赤子之心,应该留点温情,使心窝处有个暖处。不然,此心一放,收不回来,就成牛山濯濯的老奸巨猾了。”
许多年前,林语堂在上海写过一篇文章,其中写到自己的一些愿望,现在回过头检点一下,他认为这些愿望十有八九都已经实现了。他觉得很快乐,很幸福。结婚50年时,老两口照照镜子,发现面相已经极为相似。
80岁时,林语堂写了一篇《八十自述》,他写道:“对妻子极其忠实,因为妻子允许他在床上抽烟,他说:‘这总是完美婚姻的特点。对他三个女儿极好。他总以为他那些漂亮动人的女朋友,对他妻子比对他还亲密。妻子对他表示佩服时,他也不吝于自我赞美,但不肯在自己的书前写‘献给吾妻……,那未免显得过于公开了。”
“婚姻生活,如渡大海。”他还对子女说:“风波是一定有的。婚姻是叫两个个性不同、性别不同、兴趣不同、本来要过两种生活的人共过一种生活。女人的美不是在脸孔上,是在心灵上。等到你失败了,而她还鼓励你,你遭诬陷了,而她还相信你,那时她是真正美的。你看她教养督责儿女,看到她的牺牲、温柔、谅解、操持、忍耐,那时,你要称她为安琪儿,是可以的。”
1976年3月26日,林语堂在香港病逝。之前,他住在女儿家中。那时他已坐在轮椅上,陈锦端的嫂子来做客,他从她那里听说陈锦端住在鼓浪屿,高兴地说:“你告诉她,我要去看她。”女儿觉得,那一刻,他又成了个天真的青年人。夫人说:“语堂,你不要发疯,你不会走路,怎么还想去厦门?”
6个月后,林语堂撒手人间,女儿林太乙想起白居易的《长恨歌》:“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她觉得,“父亲虽然如此随和,在他心灵深处还有个我们碰不着的地方。那也许因为他是天才,天才要有天才伴,而我们仅是普通人。有时我们甚至感到我们的家庭快乐是他任导演创造出来的戏。他有时居然会说他感到寂寞,因为没有人爱他,令我们听了莫名其妙。他说过:‘人的特征是怀有追求理想的愿望,住在这个现实的世界,梦想另一个世界。一个人的想象力越大,越难感到满足。人类是全靠想象力才能進步的。这是他由衷的话。”
但也就像林太乙所观察的那样,他是一个“现实主义的理想家”。比如,他曾说:“让我和草木为友,和土壤相亲,我便已觉得心满意足。我的灵魂很舒服地在泥土里蠕动,觉得很快乐。当—个人悠闲陶醉于土地上时,他的心灵似乎那么轻松,好像是在天堂一般。事实上,他那六尺之躯,何尝离开土壤一寸—分呢?”
所以,我们也丝毫不必怀疑,林语堂所感受过的家庭之乐。家,就是他的尘世天堂。
1987年,廖翠凤在香港去世,享年90岁。
(作者系文史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