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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监管确保合同履约
——论合同履约中精准监管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2019-10-30姚颖婷

上海商业 2019年10期
关键词:精准监管监督

文/姚颖婷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合同履约的基本原则,指导当事人具体去实现合同,但并未明确规定当事人之间的具体权利义务关系,不能较好地指导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因此,合同履约问题成为合同法中最容易出现的争议问题。

在规范管理的大背景下,企业对合同管理越来越重视,特别强调合同依法依规履约。但根据大型国企及地方国企涉诉仲裁案例发现,合同纠纷案件分别占企业的涉诉仲裁案件的38.75%及50%。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企业在合同履约中的监管存在一定程度上的失效。《道德经》有言:“图难于其易,为大于其细。天下难事,必作于易;天下大事,必作于细”。所以,为我们做好监督合同履约提供了根本遵循,重点在于精准监管。

一、精准监管存在的问题

(一)精准监管的含义

精准监管是企业新形势下遵循的监管规律,实现有效监管的理念创新,是大合规管理的重要手段。“精准”就是要找准问题,明确靶向,采取有针对性的监管措施解决问题。“精准”在于监管对象的准确性、监管行为的有效性、监管资源的效率性。加强合同履约行为的监管是巩固和检验招标成果,保证合同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与招标文件以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一致,是提高企业高质量管理水平的重要保障。

(二)精准监管存在的问题

在经营管理中,企业每年开展合同管理自查,监管合同履约是否执行到位,从发生的合同纠纷来看,精准监管存在一定问题。主要体现在两点:

1.靶向不明确造成监督检查无效。没有形成有效的监管意识,监督检查偏重“大而全”,忽略了“小而精”,注重数量,不重视质量。尤其对多元化经营出现的合同履约风险认识不足,监督能力不足,没有做出准确的判断,不能够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比如没有按照中标结果进行履约等。

2.发现问题不能得到有效解决。对首次发现的问题和边改边犯的问题解决缺乏梯度处理,不利于问题的整改,或是没有进行深刻剖析,表面整改,整改效果比较局限,换一份合同问题依然出现,不仅造成监管无效,还会降低监管部门的监督效率。

二、合同履约中存在的风险

(一)合同履约的含义

合同的履约,表现为当事人执行合同义务的行为,如交付标的物、提供服务、支付价款、保守秘密等,当合同义务执行完毕时,合同也就履行完毕。合同当事人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延期履行就会产生履约风险。

(二)合同履约中的法律风险

在合同履约过程中,要做好精准监管,最重要的是明确合同履行有哪些风险点,发生的纠纷概率是多少。只有准确定性,科学研判,才能提高监管的针对性。以大型国企及地方国企涉诉仲裁案例来看,从合同类型上比较,可以发现比较集中的风险合同种类有哪些。

涉诉仲裁案例中,大型国企合同履约风险比较集中在借、欠款合同、装饰施工合同、房屋租赁合同、买卖合同,地方国企合同履约风险主要集中在房屋租赁合同。

此外,我们可以从合同条款上比较,存在合同标的不明确,合同付款进度、方式不明确,履行地点、方式、标准不明确,不可抗力条款存在瑕疵,合同权力义务约定不明确,合同保密条款存在瑕疵等风险。从合同形式上了解,包括合同变更、合同解除、合同违约等,合同当事人没有依照法律或合同约定变更数量、价格、履行时间等,或单方解除合同,都会导致公司实际利益受到损害。

(三)合同履约问题案例解析

以买卖合同为例,A公司向对方采购某某品牌水,合同约定:“甲方向乙方购买某某品牌水20箱。”后A公司收到20箱水,每箱16瓶,但A公司一直认为该水应该是每箱24瓶。每箱水到底应该是16瓶还是24瓶,在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上没有明确规定,需要双方当事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约定。此案因标的物的具体数量没有约定清楚,造成履约过程中引发纠纷,这是合同买卖常见的法律风险。为此,只有明确每类合同发生的纠纷的常见问题在哪里,监管起来即有效率,又有质量。

买卖合同常见的约定应当达到以下标准:

1.标的:动产应标明名称、型号、规格、品种、等级、花色等;不易确定的无形财产、劳务、工作成果等描述要准确、明白;不动产应注明名称和座落地点。

2.数量:数量要清楚、准确,计量单位、方法和工具符合国家或者行业规定。

3.质量:国家有强制性标准的,要明确标准代号全称。可能有多种适用标准的,要在合同中明确适用哪一种,并明确质量检验的方法、责任期限和条件、质量异议期限和条件等。

4.价款或报酬:合同明确规定价款或报酬数额、计算标准、结算方式和程序。

5.履约期限、地点或方式:履行期限要具体明确,地点应冠以省、市、县名称,交付标的物方式、劳务提供方式和结算方式应具体、清楚。

根据以上标准,在监管中就能够及时发现合同履行中存在的不足,可以有效地保证合同履行质量,利用各种手段妥善解决合同履行中遇到的问题,避免企业受到损失。

三、精准监管的实施

(一)优化分类管理,促进精准监管有效实现

根据合同履约过程中的法律风险,量化风险信息,进行风险等级评定,通过风险警示,为开展有的放失监督检查定位提供针对性的靶点。

我们可以把风险等级分为1-3级,级别越高,说明法律风险越大,发生的合同纠纷就越高。根据表上所示,我们将借、欠款合同、装饰施工合同、房屋租赁等合同,涉及合同标的、合同付款、合同权利义务等条款评定为3级,集中监管力量,加大对风险等级较高合同的监督检查力度,重点关注标的、收付款、权利义务等条款内容,有效排查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其次,动态掌握合同履约情况,对于发现的不良行为和违约行为,实现精准处理,对首次出现的问题,能即知即改的,一般采取教育为主方式,促进自改自律,对履教不改的进行严厉查处,若己方原因通过追责问责严肃处理,对方原因实施“黑名单”制度,爆行业通报,直至禁止入内,避免损失进一步扩大。

(二)运用大数据思维,实现精准监管技术升级

在大数据时代,推行“互联网+”监督已经成为精准监督的重要手段,通过探索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新手段,保障合同履约中监督的快捷、准确、高效。比如,每个省、市、区的不同类型的合同风险各有不同,不同监督人员的经验、水平也各不相同,可以通过对裁判文书大数据分析解读,找到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常见问题,触类旁通,统计共性和个性问题,采取针对性措施有效防控。

当然,我们更应该加强顶层设计,推进监管信息系统的建设,把散落的碎片化信息自动整合,运用人工智能技术,实现不同类型合同争议焦点的统计及风险警示的自动化,实现精准监管的技术升级,推进合同履约工作升级提档。

(三)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夯实精准监管基础支撑

加强学习,切实提高监管人员的专业化水平。组织监管人员专业化培训,保证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在法律法规、专业知识、业务知识的基础上,突出监督检查的实战能力培养,理论结合实际,促进监管人员能够准确查找合同履约中的问题。采取师徒带教、推荐参加企业日常检查、上级监督检查等方式进一步培养监督队伍的梯队建设,逐步使监管人员成为专业检查员。自挖潜力,主动学习合同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与合同有关的业务知识,做到熟练掌握,举一反三。

四、结束语

在目前的大背景下,精准监管是企业确保合同履约的重要手段,是传统监管模式的传承和探索。分类管理合同履约风险促进精准监管的有效实现,运用大数据思维的智慧监管推动精准监管的技术升级,专业过硬的监管队伍是精准监管的基础保障。随着科学监管与互联网信息技术的不断更新和发展,进一步提高精准监管的准确性、有效性,更有力地保障合同依法依规履约,为营造法治环境和营商环境添砖加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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