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师资和条件保障推动育人方式改革落地
2019-10-28杜晓利
杜晓利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要完成普通高中教职工编制核定和完善绩效工资管理办法,建立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和学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以及要强化对地方政府履行教育保障职责的考核督导。这在为普通高中教育发展提供师资和条件保障的同时,也建立起长效保障机制,必将为高中教育健康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一、合理配备师资,快速提升教学与管理能力
适应选课走班教学需要,科学合理配备师资。高考综合改革背景下,普通高中学校全面推行学生选课走班教学,这对教室等教学设施配备、学科教师配备、学生管理等提出全方位挑战,其中对教师配备方面的挑战最为艰巨。随着改革的深入,原有的师资配置机制与现在教师需求之间的不适应问题进一步凸显。
我国一般用“生师比”这个指标衡量教师的配置情况。根据教育部统计,2010年我国普通高中生师比为15.99:1,之后连续下降,2018年为13.10:1,普通高中教师配置状况得到不断改善,但仍然不能很好地满足高考综合改革的需要。如果不改善普通高中教师整体偏紧的状况,育人方式改革的部分目标就面临不能实现或不能完全实现的风险。《意见》提出,各地要进一步加大编制统筹调配力度,于2020年底前完成普通高中教职工编制核定,适应选课走班教学需要。这从编制层面对强化普通高中教师队伍建设提供了政策支撑。当然,这更需要各地各部门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尽快核定、补充高中选课走班所需的教师编制数量,并做前瞻性谋划,预留适度数量教师岗位。同时,积极探索同区域内校际问(包括跨初、高中学段)教师的共用机制,用活用好存量资源,缓解部分学科教师不足的难题。
提高绩效工资水平,激发教师内在动力。普通高中直接连接高考,教师教学工作强度大,尤其是任教高三的教师,很多教师为了完成备课、批改作业等工作,要牺牲休息和休假时间;高中学生正处于未成年到成年的过渡期,客观上,普通高中教师在关注学生个体成长、运用多种心理策略引导学生度过人生变革重要阶段方面也需要投入更大精力。普通高中教师的这些付出,需要得到应有的肯定与承认。《意见》提出,各省(区、市)要完善普通高中绩效工資管理办法,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予以适当倾斜,并指导学校完善分配办法。这一政策的落地,将会有利于调动和激发教师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对职业的满足感;也有利于提升教师地位,吸引和鼓励更多的优秀人才加入到普通高中教师队伍中来。
提升教师新课程实施、学生发展指导和走班教学管理能力。增加教师数量与提升教师的能力和水平同等重要。对此,《意见》明确提出:创新教师培训方式,重点提升教师新课程实施、学生发展指导和走班教学管理能力。培训要有针对性,各地可采取全员参与、分层分类、便捷可选的方式并行推进。全员培训主要是让教师尽陕跟上高考综合改革步伐,通过论坛、讲座等方式对全员进行专题性培训,快速了解最新的政策动向;分层分类培训就是要从问题出发,精准安排课程,达到快速提升教师最缺乏能力的效果;便捷可选是指充分利用教育信息化的便利条件,开发网络培训课程,提供培训菜单,让教师掌握培训的自主权,利用方便的时间完成培训内容。
二、改善办学条件,坚决消除高中教育大班额
实现高中育人方式的转变,必须破解大班额难题。大班额一直是高中教学实施的一大难题。大班额的存在,既影响学生的身心健康,也影响教学质量提高,还可能带来安全隐患。为化解大班额问题,《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2017-2020年)》把“普通高中大班额比例高”列入攻坚重点。《意见》又给出了明确的时间表,即各省(区、市)要制定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专项规划,并于2019年12月底前报教育部备案。面对刚性的大班额消除任务,需要各级政府加强统筹能力建设,因地制宜、综合施策,积极稳妥推进,用实践智慧应对考验。
规划布局科学、更新学校建设标准是化解大班额的治本之策。《意见》指出,“各地要完善学校建设规划,扩大教育资源,优化校舍功能。要制定优惠政策,建立绿色通道,加快项目审批和工程建设进度。修订普通高中学校建设标准和装备配备标准”。科学规划学校布局,更新普通高中学校建设标准,加快工程建设进度,是满足高考综合改革选课走班对教室、教学设施等需求的有效措施,也是扩大高中教育资源、有效化解大班额的治本之策。当前我们使用的普通高中学校建设标准滞后于经济社会和发展,与实际需求有较大差距,需要尽快修订更新。各地在进行普通高中学校布局规划时,需要提前做好谋划,科学确定普通高中规模,防止建设大规模普通高中,为有序推进选课走班教学和新课程改革创造良好环境。
三、健全生均公用经费拨款制度,完善教育经费投入机制
明确省市县分担责任,加大教育投入。保障教师和办学条件都需要增加教育投入。教师的保障需要劳动报酬方面投入,办学条件的保障需要建设校舍、购买仪器设备等方面的投入。虽然我国近年来已经在不断加大对普通高中的政府投入,但还有提高空间,仍需要进一步加大力度。《意见》指出,各省(区、市)要完善普通高中建设经费投入机制,明确省市县分担责任。根据《教育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普通高中教育实行以政府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其他渠道筹措经费的投入机制。需要省市县政府根据实际合理划分各级政府在普通高中领域的支出责任,协商建立分担机制,保障普通高中的投入。
健全生均公用经费拨款制度,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核定普通高中培养成本,是调整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学费标准的直接依据,也是设置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学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的核心参照,是建立普通高中发展投入保障机制的关键。相对学前、小学、初中和中职教育,普通高中的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建设明显滞后,我国仍有个别省份没有建立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意见》指出,健全生均公用经费拨款制度,各地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应于2020年达到每生每年1000元以上,个别确有困难的地区可延至2022年前。明确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的底线要求,有利于促进普通高中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四、强化对地方政府履行教育保障职责的考核督导
为确保措施能落地、落实,《意见》还提出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要把推进普通高中教育改革发展纳入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特别是对校舍资源建设、师资队伍保障、化解大班额、经费使用管理等方面进行重点督导。去年,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印发的《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办法实施细则》,已将“建立和完善普通高中生均拨款制度或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的情况”纳入测评体系,将持续关注普通高中的师资和办学条件,以确保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真正落地、真正落实。
(作者单位系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责任编辑 施久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