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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谋划我国数字货币发展

2019-10-25胡同旺赵战勇

科学与财富 2019年27期
关键词:数字货币

胡同旺 赵战勇

摘 要:通过对法定数字货币本质、技术架构选择、发行框架和监管体系等的研究分析,并从静态分析和动态分析模型对M0使用数字货币替换后,如果从当前时间开始发行法定数字货币,经过15-20年的时间,法定数字货币在流通领域中可能占据半壁江山;在此基础上,再经过15-20年的时间,法定数字货币在流动领域中将有可能占据三分之二;随着时代的发展,法定数字货币在未来将成为主流的货币形式。

关键词:数字货币;传统货币;大数据融合

一、什么是数字货币

数字货币是伴随着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在信用社会和信用体现的建立和完善的时代,产生的一种货币表现形式,具有货币的一切属性,是对传统货币形式的继承和发展,是具有一串加密、防篡改、可发行、可追溯、可回收、可销毁、可进行数字签名等操作的数字串。

数字货币从广义上来分,可以包含电子货币、私有数字货币、法定数字货币。电子货币不是完全的数字货币,私有数字货币,不是国家统一发行,不具有国家信用创造。从狭义上来说,数字货币只能包含法定数字货币。那就是由国家央行统一发行的数字货币,由国家信用创造。

二、法定数字货币的发行

(一)法定数字货币发行体系设想

作为法定数字货币必须由国家主权保障,国家信用创造。数字货币在设计时必须由央行主导,在保持传统货币发行的同时发行以加密算法为基础的数字货币,可以对我国M0的一部分或大部分由数字货币构成替换,M2中除去M0的部分可以根据社会发展情况进行一次性替换和分步骤替换,或者保持现有的商业银行账户模式[3]。为充分保障数字货币的安全性,发行者可采用安全芯片为载体来保护密钥和算法运算过程的安全。

我国法定数字货币发行总体框架可以描述如下:根据现行人民币管理原则,央行数字货币的发行和回笼基于“中央银行—商业银行”的二元体系来完成,中央银行负责数字货币的发行与验证监测,商业银行从中央银行申请到数字货币后,直接面向社会,负责提供数字货币流通服务与应用生态体系构建服务。最终构建由央行、商业银行、第三方机构、消费者参与的完整的数字货币生态体系,保证数字货币的发行、流通、回收全生命周期闭环可控[1][3]。

央行数字货币体系的核心要素为一种币、两个库、三个中心[11]。数字货币:由央行担保并签名发行的代表具体金额的加密数字串。数字货币发行库:人民银行在央行数字货币私有云上存放央行数字货币发行基金的数据库。数字货币商业银行库:商业银行存放央行数字货币的数据库,可以在本地也可以在央行数字货币私有云上。数字货币数字钱包:指在流通市场上个人或单位用户使用央行数字货币的客户端,此钱包可以基于硬件也可以基于软件[3][11]。认证中心:央行对央行数字货币机构及用户身份信息进行集中管理,它是系统安全的基础组件,也是可控匿名设计的重要环节。登记中心:记录央行数字货币及对应用户身份,完成权属登记;记录流水,完成央行数字货币产生、流通、清点核对及消亡全过程登记[1][2]。大数据分析中心:反洗钱、支付行为分析、监管调控指标分析等[3]。

数字货币的发行与流通在央行数字货币体系中,有央行的数字货币发行库、商业银行的数字货币银行库和用户端(如手机)的数字钱包组成,三者关系如下:根据数字货币发行总量,央行统一生成数字货币(即生产数字货币基金),存放在央行发行库中;根据商业银行数字货币的需求申请,将数字货币发送到相应商业银行存放数字货币的数据库,即数字貨币从发行库到银行库;用户申请提取数字货币时,数字货币从银行库到流通环节,进入用户客户端的存储介质中,即从银行库到用户的数字钱包;在流通环节,数字货币实质是在两个用户各自数字钱包间进行转移来完成支付,此时支付分为在线交易和离线交易[1][2]。

(二)法定数字货币替代传统货币

由于央行数字货币在流通领域中主要是对M0进行替代工作,所以也应遵守现行所有关于现钞管理和反洗钱、反恐融资等的规定。为配合反洗钱等相关工作,可要求相关机构就央行数字货币的大额及可疑交易向央行报告。同时,为引导央行数字货币应用于小额零售业务场景、不对存款产生挤出效应,避免套利和压力环境下的顺周期效应,可对其设置每日及每年累计交易限额,并规定大额预约兑换。现阶段,M1和M2基于商业银行账户,已实现电子化或数字化,可以一次性完成或者分布实施对M2中除去M0的部分替代工作。

当今时代,非现金支付发展继续高歌猛进,2017年,国内商业银行共处理移动支付业务375多亿笔、金额202多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46.06%和28.80%。非银行支付机构共处理移动支付业务2390多亿笔、金额105多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46.53%和106.06%[7]。2017年非银行支付机构互联网支付和移动支付业务金额占网络支付总业务金额的比重分别为26.9%和73.1%,这项数据2016年为51.6%和48.4%。2017年全国共办理非现金支付业务1600多亿笔,金额3750多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8.59%和1.97%。2017年票据业务下降趋势趋缓,全国共发生票据业务2.56亿笔,金额170多万亿元,同比分别下降12.79%和8.21%[7]。上海票据交易所建设在参与主体和票据交易电子化方面进展明显,票交所新业态模式初步形成和发展。银行卡业务继续保持快速健康发展,全年发生银行卡交易1490多亿笔,金额760多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9.41%和2.67%,全国银行卡渗透率持续上升,达到48.71%[7]。移动互联网远程支付和近场支付等非现金支付工具安全性提高、快速普及。

由于非现金支付业务迅速发展,金融科技的普及,终端受众用户的用户习惯大规模改变,给法定数字货币发行带来了便利。法定数字货币设计不仅注重M0替代,也可以对M1、M2进行替代,同时,根据近几年非现金交易对传统货币的影响,设计以下模式对传统货币进行替换。

1.法定数字货币是对传统货币M0的替代的静态分析。即在以后的发展中M0 总量不变,每年5%的传统货币被法定数字货币替换,传统货币不可能完全消亡,在传统货币数量为法定数字货币数量10%的情况下动态平衡。现阶段在M0总量约为8-9万亿,讨论预测方便M0以10万亿为例,初始年份为2020年。

到2067年,47年的时间替换基本完成。大概需要半个世纪,法定数字货币具有占主体地位;但是我们可以看到在2035年左右,也就是15年的时间,法定数字货币已经占据半壁江山。

2. 法定数字货币是对传统货币M0的替代的动态分析。即在社会的发展中M0 总量以每年3%的速度递增,传统货币每年以1%的速度减少,M0每年增长的部分全部投放法定数字货币,传统货币减少部分被法定数字货币替换,传统货币不可能完全消亡,在传统货币数量为法定数字货币数量10%的情况下动态平衡。现阶段M0总量约为8-9万亿,讨论预测方便M0以10万亿为例,初始年份为2020年。

到2080年,60年的时间替换基本完成。大概需要60年时间,法定数字货币具有占主体地位;但是我们可以看到大概需要20年的时间,也就是2040年左右前,法定数字货币占比已经超过传统货币,扮演者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无论从静态分析和动态分析模型对M0使用数字货币替换后,经过15-20年的时间货币数字化,也就是在2035年左右中国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时候,法定数字货币已经在流通领域中占据半壁江山;在此基础上,再经过15-20年的时间,也就是在2050年左右中国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时候,法定数字货币在流动领域中是三分天下有其二;随着时代的发展,本世纪末也就是2200年左右,法定数字货币将成为绝对的主流。

三、法定数字货币技术选择

数字货币作为具有法定地位的货币并有效替代现金,需实现代表国家信用、可以安全存储、能够安全交易、进行匿名流通等目标[1],因此数字货币应具备可流通性、可存储性、可离线交易性、可控匿名性、不可伪造性、不可重复交易性、不可抵赖性七个特性[1],可依托安全技术、交易技术、可信保障技术这三个方面的11项技术构建数字货币的核心技术体系[1]。

基于数字货币交易规模十分庞大,交易实时性,安全性等特征,建议数字货币系统采用分布式的系统架构,结合云计算的技术优势部署业务系统[9]。

(一)区块链与数字货币融合

区块链技术是一种将传统加密技术与互联网分布式技术相结合形成的一种全新的分布式网络账务处理技术[5],重点是用于对各个设定区块(block)的成员的身份验证及其价值(资产)与交易的确认,以及对不同区块之间成员的价值交换进行连续不断的认证和记录[5],由此形成区块之间相互勾连的区块链(blockchain),通过全网加密、全网分布式记录,形成全网一本账,确保交易真实性和记录完整性,以及信息传递和资金流动的高效、安全与可追溯,严防人为干预和弄虚作假[5]。到2015年底,已有数十家全球顶尖的金融机构开始积极探索在金融层面特别是在支付领域应用区块链技术,英国政府和中央银行也开始高度关注区块链技术和数字货币问题。

(二)大数据与数字货币融合

从宏观上看,一旦数字货币走进央行供应量序列,运用大数据分析货币政策实施、金融稳定等问题将变得更加简便和精准。从微观上看,央行形成的数字货币大数据系统将使经济交易活动更加便利和透明,减少偷税漏税、洗錢等违法犯罪行为。

1.大数据分析会对货币政策实施造成影响

大数据分析有助于更精确地了解国民经济活动,从而为测定货币需求、增加货币供给提供测度基础。从货币供应来看,迄今为止,货币的发行与大数据分析关联度较弱,相关数据多是通过事后统计估算得来。数字货币的引入则会解决这一难题,数字货币依托区块链、云计算等技术,发行、流通和储藏都会被随时观测并强制留痕。当大数据进入货币供应序列,货币在各个环节的流通情况、不同场景的应用状况将被实时获取并实现数据可视化,从而能够准确及时地洞察经济运行与货币供应的关联,总结货币供应的变化规律,以保证实时投放和回收货币。从货币需求来看,持有货币的预防动机、交易动机和投机动机及不同动机的权重变化将能够精准捕捉与测量,持有货币的时间、地域和规模将做到实时监控,货币的需求更加清晰可控,从而进一步增加货币投放的精准性和灵活性。

2.大数据分析有利于传统货币体系向法定数字货币体系的国度

对于法定数字货币的发行,央行原行长周小川表示,数字货币和现金在相当长时间内都会是并行的,逐步替代的。在传统货币体系向法定数字货币体系的转轨过程中,大数据分析可以应用于分析数字货币的发行对当前货币体系的冲击和影响。对于发行体系,大数据分析可以洞悉基础货币、货币乘数、流通速度、利率等重要变量的变化。对于支付结算体系,大数据分析能够检测到数字货币对支付结算系统和支付结算主体的改变。因此,大数据分析将为央行把控转轨进程和货币体系顺利过渡提供有力支撑。

3.大数据分析有助于维护金融稳定和经济安全

法定数字货币的发行使交易信息更加完整透明,货币起源、支付原因和流通路径等信息都将被完整记录和存储,形成大数据库。大数据分析有助于进一步抑制偷税漏税行为、追踪洗钱等非法交易、打击金融犯罪,从而维护经济安全和金融秩序,确保金融和经济体系稳定运行。此外,央行可以通过开展大数据体系顶层设计和基础设施构建来发挥引领和监管左右,提升对经济运行的调控能力。姚前和李连三从虚拟经济的监管阐述了大数据的应用,即随着法定数字货币的发行,央行可以借助大数据更好地了解虚拟经济的运行状况,分析货币在虚拟领域的应用,实现货币服务对经济交易领域的全覆盖。

(三)云计算与数字货币融合

1. 与区块链技术结合作为数字货币的基础设施

云计算为区块链技术和应用提供了基础设施支撑,降低平台部署的时间及人力成本[6]。区块链技术的开发、研究和测试工作涉及多个系统,时间和资金等成本问题制约了区块链的发展[6]。如果利用云计算已有的基础服务设施搭建测试环境,将加速区块链技术的开发应用流程,并按需分配,满足不同机构对区块链的需求。区块链技术则为云计算提供了安全可信的运行环境。在数字货币发行的相关研究中,央行也提出深入研究数字货币涉及的“可信可控云计算”。

2. 用于数字货币的发行、存储和交易

中国人民银行在央行数字货币系统构想中提出“用户+移动终端+基于云计算的可信服务管理模块”运行框架由数字货币发行库、认证中心、登记中心和大数据分析中心构成。云可以作为支撑数字货币运行的底层基础设施,用于存放央行和商业银行的数字货币数据库。认证中心是对机构及用户身份信息的集中管理,登记中心用于记录货币从产生到消亡的完整周期,大数据中心用来进行数据分析,三者协调共同保证交易安全[1][3]。

3. 与大数据结合进行大规模计算和分析

首先,数字货币集中的海量信息和云计算具备的超高速运算能力相结合,将极大提高数字货币大规模交易的速度和效率。其次,计算资源按需供应的特点使云计算能够随时满足特定领域的数据计算和分析需求。最后,云计算和大数据结合,微观上可以应用于分析客户行为、规避交易风险,宏观上能够监控各个重要经济指标的变化,及时发现异常或漏洞,保障国民经济平稳运行。

四、非法定数字货币的监管

中国人民银行原行长周小川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记者会上,就金融改革与发展、金融机构监管、数字货币以及金融科技创新风险等问题回答了中外记者提问时,对虚拟货币有了明确的表态:“我们不太喜欢创造投机的产品”,一夜暴富的幻想不是好事。不慎重的产品要停一下,不要和现行的金融稳定、金融秩序相冲突,而是应该服务于实体经济。

现在市场上看到的数字货币本质并不是法定数字货币,而是虚拟货币或代币,或者说是一种商品和游戏。在某些方面引起很多议论,也出现很多风险,价格出现很多的波动。主要是有一些技术应用没有专注于数字货币在零售支付方面的应用,而跑到了虚拟资产交易方面。虚拟资产交易这个方向需要更加慎重[8],虚拟资产交易从中国的角度来讲,也不太符合央行金融产品、金融服务要服务于实体经济的方向[8]。所以在整个过程中,要稳步的研发,有序的进行测试,把握住方向,要强调金融服务于实体经济,提高效率、降低成本,防止变成过度投机的一种产品。

(一)进一步强化加密代币监督管理

继续按照《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以及《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相关要求,对于以“币”为名进行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发行证券以及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的[10],坚决禁止并提交公安等部门依据相关法律对其予以严厉打击;对于以比特币为代表的去中心化加密代币,保持持续高度关注,严防ICO和场内交易行为死灰复燃,深入研判变相发币行为,一旦发现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及时会同有关部门严厉打击。

目前,市场中出现不法人员在境外发行加密代币,吸引境内人员参与集资和交易的行为。这类行为绕过境内监管开展离岸交易和非法集资,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应采取措施及时予以遏制。一是应在明确加密代币管理相关法律适用性的基础上,尽快制定加密代币管理法律法规,提高处罚标准和惩戒力度,强化震慑作用。二是借助技术手段,加强信息监测,组织大型社交软件提供商开展监测工作,排查、发现、清理和解散加密代币交易群组和公众号等,并将相关线索移交公安机关处置。三是加强跨境支付监测,排查、发现可疑商户、可疑交易、可疑虚拟货币交易场所,一旦发现可疑行为,有针对性地进行清退商户、拦截交易、停止转账服务。四是强化风险提示和公众教育,将正确看待虚拟货币、理性投资、控制风险等观念纳入反假货币宣传中,对投资者进行风险提示,引导社会公众树立正确的货币观念和投资理念。五是推动加强国际政策协调。加密货币的运营主体可以快速地从一个司法管辖区转移到另一个司法管辖区,各国监管政策的较大差异,只会使虚拟货币的运营主体从一国转移到另一国。针对加密代币的跨境使用和ICO等跨境违法行为,应积极推动国际社会加强国际政策协调,评估采取多边应对措施[10][12]。

(二)抓紧建立互联网积分管理框架

互联网积分有商家增强客户粘性的合理因素,但管理仍存在较大空白,社会上出现了个别跨平台、跨行业、普遍认同、广泛使用的互联网积分产品,如果任其发展,将对人民币流通秩序造成较大影响。鉴于此,应积极研究建立管理框架,开展监测监管工作。

1.明确互联网积分管理的“三条底线”。一是禁止挂钩人民币,绝不能和人民币进行双向兑换;二是控制使用范围,互联网积分的使用范围须在平台内部,一些平台上参与交易的不同法人主体之间不能通用,消费者之间不能相互转让;三是限制持有收益,虚拟货币自身不可附加任何利息。

2.建立持续监测框架。对于互联网积分产品,相关部门应以“严密监测、鉴定属性、分类指导、穿透监管”为原则,密切跟踪发展态势,对互联网积分运行进行有效监控。应在摸底调研基础上,合理设计监测指标,制定动态监测方案,建立监测管理体系。

3.探索制定管理规范。相关部门应结合互联网积分发放企业所属行业特点,建立监管指标,对积分规模和使用范围进行合理限定。应明确互联网积分的价值基础和资金来源,杜绝相关企业和互联网平台不以实有营销费用为锚,虚发、超发互联网积分,杜绝同一集团以跨企业补贴为手段发放互联网积分。应明确互联网积分的交易对象,将其限定在客户、商户与平台的单向交易当中,避免商户以互联网积分结算,限制客户之间的互联网积分转让行为。相关部门应尽快研究建立互联网积分管理制度并严格落实,对存在个别违规行为的,应会同有关部门停止其业务,责成尽快整改;对于突破底线、违规发行的,要坚决禁止。

参考文献:

[1] 王永红 数字货币技术实现框架[J] 中国金融,2016(17) : 15-17

[2] 王永红 数字货币技术实现框架构想[J] 中国金融,2016(8):14-16

[3] 姚前 中国法定数字货币原型构想[J] 中国金融,2016(17):13-15

[4] 虚拟货币和货币虚拟化之辩[J] 中国总会计师,2017(2) :147-149

[5] 王永利 央行数字货币的意义[J] 中国金融, 2016(8):19-20

[6] 刘楠 区块链与云计算融合发展BaaS成大势所趋[J] 通讯世界, 2017(17) :61-62

[7] 王素珍. 移动支付建设现状及发展趋势[J] 金融电子化, 2016(10):28-29.

[8]郭娟 区块链技术及其在金融领域的应用前景分析[J] 中国商论 2018(11)

[9]刘向民 央行发行数字货币的法律问题[J] 中国金融, 2016(17):17-19

[10]陆颖 ICO代币融资的穿透式監管:现状、困境与对策[J], 武汉金融 2018(3)

[11]翟海涛 分省区搭建央行数字货币私有云可行性研究[J] 金融科技时代 , 2018 (4)

[12] 宋亚琼 王新军 数字货币的发行机制与监管模式[J] 经济学研究,2016(7):145-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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