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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教融合视阈下高职营销专业实践育人 “多元化校企合作”建设的思考

2019-10-25谭爵玺

广西教育·C版 2019年6期
关键词:实践育人产教融合校企合作

谭爵玺

【摘 要】本文分析广西高职院校营销专业“校企合作”中对企业吸引力不足、校企双方角色与定位转变难、“校、企、生”三方对接不协调、校企合作关系不稳定性等问题,提出广西高职院校营销专业“多元化校企合作”的建设路径: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打造人才培养标准和专业课程体系;优化教育资源,提升师生职业素质和技能水平;学以致用,校企携手共创发展契机。

【关键词】高职营销专业  产教融合  校企合作  多元化  实践育人

【中图分类号】G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50-9889(2019)06C-0110-02

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明确深化产教融合的主要目标是“逐步提高行业企业参与办学程度,健全多元化办学体制,全面推行校企协同育人,用10年左右时间,教育和产业统筹融合、良性互动的发展格局总体形成,需求导向的人才培养模式健全完善,人才教育供给与产业需求重大结构性矛盾基本解决,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对经济发展和产业升级的贡献显著增强”。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了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战略要求。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是办好高等职业教育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关键。本文结合广西高职院校当前在营销专业校企合作方面的情况,对高职营销专业产教融合存在的问题和难点进行探索,提出产教融合视阈下建设高职营销专业实践育人“多元化校企合作”的路径。

一、广西高职院校营销专业当前常见的“校企合作”方式

(一)实训教学模式。实训教学模式无论是在企业内创办学校实践基地加强学生的实践实习能力培养,还是在校区内划出场地根据企业岗位要求设立训练基地,加强学生实训教学,都是为了增强学生的积极性和参与度,让学生在实践中了解企业文化和企业具体岗位及规章制度,达到交叉育人的目的。

(二)项目合作模式。在项目合作模式中,校企双方依托企业与院校的项目合作,共同培养与行业技能和素质要求相吻合的技术技能型人才。校方教师通过承担和带领学生共同参与相应的项目课题,将项目课题与教学实践相结合,与企业共同完成,让学生深入体验整个项目的工作过程,学习知识和获得技能。但合作项目指向性较强,知识技能系统性不足,且企业需求与校方需求容易出现差异,在合作企业数量较少的情况下,学生的参与面和参与度会相对较低。

(三)合作共建模式。合作共建模式典型方式是合作办学,常用形式包括校企双方共建经济实体、共建实践(实训)基地或人才培养基地等。在这种模式中,校企双方共参共管,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升办学实力,增强企业参与积极性,但这类模式校企之间的合作利益交集程度较高,且因主体不同,双方在理念和利益诉求上存在差异,合作基础又相对单薄,缺乏运营规范和管理约束,所以在实际运营中常常过于市场化,相对弱化了教育性。

二、广西高职院校营销专业“校企合作”存在的问题和难点

(一)对企业吸引力不足。高职院校的学生学习能力和综合素质在高等院校当中处于相对较低的水平,在产品研发和技术服务上也相对偏弱;实践、实训资源受教学周期和物力财力等因素的影响,存在更新速度较慢、短缺滞后及匹配度低的问题;教师的实训教学能力因缺乏对行业和相关企业的跟踪了解,市场信息获得度较低,使得在实训教学中与实际岗位工作需求存在一定程度的滞后化等情况,导致高职院校在校企合作上对企业而言相对缺乏足够的吸引力。

(二)校企双方角色与定位转变难。高职院校与企业之间对各自角色與定位的转变尚未成型,双方仍旧在传统的惯性带动下各自发展,难以实现深度融合。当前高职院校依然习惯于遵照传统职能,依据学科逻辑来组织开展知识传授和人才培养,与此同时,国内企业在对营销人才需求上更习惯于依赖各级院校供给和社会招聘,本身缺乏承担自主培育人才的自觉。但在产教融合中,企业是作为主体之一来履行人才培养的职能,这就要求企业要更新自身角色定义,在保障自身营运的同时,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这在现阶段是难以实现的。

(三)“校、企、生”三方对接不协调。首先,部分企业对自身需求不清晰,与校方对接不明确,部分院校与合作企业开展合作时科学评估不足,对企业的专业素质要求和岗位要求摸得不清,在专业课程设置中又过于追求理论的系统性和完整性,缺乏针对性、实践性和职业特色,出现校企双方没有很好的形成与企业岗位职业能力匹配的教学和实践培养体系,使得学生在校所学知识和技能与企业要求存在差距,未能满足企业对其职业素养的要求。也有一些院校在课程教学计划和教学安排上没有很好的考虑和保障合作企业的需要,使得合作难以为继。其次,校企双方对学生的职业岗位认知教育上存在较大缺失,职业道德教育力度较弱,出现能够满足企业条件的学生对企业岗位认同度不高,因而应聘意愿不强,不愿到企业就业,或者应聘之后短时间内离职跳槽的情况,致使部分合作企业对校方教育和就读学生产生不满和偏见,甚至终止合作。

(四)校企合作关系不稳定性。企业在市场中生存,追求的是成本的控制和利润获取,而宏观经济和市场的变化在影响企业自身运营的同时也会影响企业的合作意愿与需求。高职院校作为相对弱势的地方性院校,大多数情况下能够选择的合作企业多为中小型企业,这类企业自身的经济实力和经营能力都相对较弱,抗风险能力也相对较低,因此它们更重视短期利益,这也是影响中小型企业和高职院校合作的主要因素之一。而教育恰恰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因此当宏观经济下行或市场变化较大时,中小型企业对短期利益诉求就会更为突出,这时就更容易出现校企双方合作不稳定的情况。

(五)发生矛盾纠纷和合作风险的可能。企业和校方共建实训基地(实训室)时如果没有明确责权,则在运营一段时间后容易出现资产归属、设施设备维护保养责任分摊、场地使用权限等方面的矛盾或纠纷。企业方在经营期间出现不良情况时,也可能发生合作校方承担连带风险的问题。

三、广西高职院校营销专业“多元化校企合作”的思路和路径

根据2018年教育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相关规定,高职院校可以结合实际在人才培养、技术创新、就业创业、社会服务、文化传承等方面和企业开展合作。因此,高职院校应在经过收集市场信息和企业资料后,对校方有意向与之合作的企业进行科学的综合评估,与评估符合校方合作标准的企业进行协商谈判,根据营销职业素质要求和市场需求,结合企业方的用工数量、岗位和企业发展的需要,与商定的合作企业签署人才培养合作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校企双方在合作中的职责和权益,按照工学结合的模式,实行校企双主体育人。

(一)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打造人才培养标准和专业课程体系。一是以市场需求为核心、企业需求为导向、行业营销岗位技能要求为基础,校企合作研发岗位规范、质量标准、专业标准,建设基础课程和核心课程体系。二是深化校企信息互动,建设企业人才技能需求动态信息库,重构和动态管理职业技能拓展课程。三是综合考虑企业需要和时间安排,校企合作编制教学计划和课程安排,編写专业教材和开发教学教辅配套工具与资料库。四是打造“企业良师进课堂”教学环节和“教师实践进企业”实践环节,充分利用校企人力资源,校企人员互相兼职,提升产教学融合度,解决课堂资料不匹配、企业角色不对等、市场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二)优化教育资源,提升师生职业素质和技能水平。一是以企业需求为蓝本,在企业指导和帮助下建设复合型多功能模拟训练教学基地,开发教学教辅软件和工具,提高办学能力,优化实训教学资源,帮助学生强化课程知识掌握。二是以市场和企业发展需要为导向,搭建训练工坊教学平台,创建校企合作共管的学生实习实训和企业员工培训基地,采用校内实景训练和企业现场实践操作的途径夯实在校学生和企业员工的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为企业员工培训、教师实践、学生实习实训等方面提供更多支持。三是校企合作组建技能竞赛训练营,采用教、赛、训结合的实践教学方法,以赛促训提升学生的技能水平。例如,参加各级部门主办的技能竞赛项目,也可由校方与合作企业联动,组织综合技能训练赛,采用以赛促训、以赛代考的方式开展实践教学等。四是开发“进企业、去基层、入社区”实践育人的教学课程,推动优秀企业文化传承和社会服务等活动,培养学生对企业的认识及工作岗位的认同,提升学生服务社会的职业素质和道德意识。

(三)学以致用,校企携手共创发展契机。一是打造名师工作室,由校方教师带队指导学生参与企业各类项目工作,在工作中学习和实践,并获取工作经验。例如,与企业合作,参与设计和组织开展产品设计、营业推广、促销策划等各类营销策划项目,到企业各职能部门实习并参与日常工作等。二是引入“双创”项目孵化培养机制,建设校企合作“双创”机构和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园,鼓励在校学生创新创业。例如,引导和鼓励学生参与合作企业的创新创业计划,充分利用合作企业提供的资源和契机自主创业;为学生在生活、学习和实践中发现的创业机会提供指导与咨询,帮助创业学生获得合作企业的支持;组织各类创新创业大赛,校企联合设立创业基金,扶持在校学生自主创业等。三是积极寻求与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下属或认定授权的专业技能鉴定组织合作,争取合作设立与营销专业相关的专业技能鉴定点或培训点,为在校师生和合作企业提供技能鉴定培训服务与支持,增强企业合作吸引力。

基于不同高职院校的优势与定位、营销专业建设发展程度不同、各企业发展的需求不同等因素,各高职院校在开展“多元化校企合作”项目建设时,不应照搬某些固定的模式或方略,而是应该更注重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在政策允许的框架下,充分考虑校企合作的基础和科学评估,在进行校企合作建设路径综合设计时要避免忽视校企合作的教育属性,与企业协商寻找教育属性和企业需求的平衡点。校方应重视与合作企业签署的合作协议内容审查和管理工作,明确合作各方职责和权益,尽可能避免纠纷和扯皮,影响合作。校企双方应联合设立专门的合作共管机构,共同探讨制订和落实校企合作长效机制,推动和保障校企合作的有序开展。

【参考文献】

[1]任爱珍.产教融合视阈下高职专业产业对接的理论与实践[J].当代职业教育,2018(6)

[2]王玲玲.现代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模式构建及实施途径[J].湖北社会科学,2015(8)

[3]施惠燕.职业教育深化产教融合的思路与路径[J].中国高校科技,2017(12)

(责编 黎 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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