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筋膜鞘矫正术在先天性上睑下垂矫正术中的应用
2019-10-25陆岚,郭群,李靖,陆翔
陆 岚,郭 群,李 靖,陆 翔
( 1.大陆医疗美容门诊部,云南 昆明,650032;2.昆明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整形美容外科,云南 昆明,650000)
上睑下垂主要指的是Muller平滑肌以及上睑肌的功能丧失或是不全,造成上睑全部或是部分下垂,瞳孔被遮挡,造成视力受到影响,美观度降低[1]。上睑下垂在临床中可分为轻度、中度以及重度三个级别。针对中度及重度应以手术为主流治疗方式,随着临床医学不断发展,联合筋膜鞘(Conjoint Fascial Sheath,CFS)技术得以应用于此疾病治疗之中,为了进一步研究CFS技术在先天性上睑下垂矫正术中的应用效果,本次研究选择2018年1月至2019年1月至我院诊疗的50例74眼行先天性上睑下垂矫正术患者当做研究对象,并对CFS技术与额肌瓣悬吊术的临床疗效加以比较研究和分析,现将报道示下。
1 资料及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择2018年1月-2019年1月至我院诊疗的50例74眼行先天性上睑下垂矫正术患者为研究对象,并依照不同的手术方式将其分为对照组(25例37眼)及观察组(25例37眼)。观察组男13例20眼,女12例17眼;年龄21~38岁,均龄(28.67±2.82)岁;中度14例,重度11例。对照组男14例21眼,女11例16眼;年龄20岁~37岁,均龄(28.74±2.85)岁;中度13例,重度12例。所有患者已知情,并已完成知情同意书的签署,本研究已经院内伦理委员会同意并通过,两组一般资料比校,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
1.2 主要方法
术前行视功能、眼底、屈光等方面的常规检查。对照组实施单纯额肌瓣悬吊术,给予患者常规消毒铺巾,然后完成重睑皱襞线的设计,取重睑成形术切口,重睑的宽度一般取5mm左右,如果健侧为重睑,应该按照健侧上睑皱襞的弧度以及高度对上睑皱襞切口进行设计,若患者皮肤较松弛,应该将月牙状皮瓣切除,然后使用美蓝液进行手术设计,给予患者使用浓度为0.75%的布比卡因(国药准字H31022840,上海禾丰制药有限公司生产),同时给予患者浓度为2%的利多卡因注射液(国药准字H11020558,北京市永康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皮下局部麻醉,使用剂量均为20g/L,然后沿画线将皮肤以及皮下组织切开,分离眼轮匝肌,并在眉弓上方做切口,将额肌分离,在皮肌瓣蒂位置做5mm切口,同时延伸至各蒂部形成隧道,通过隧道从眉切口位置将两条皮肌瓣缝线拉出,游离额肌上同皮下组织至距离眉上15~20mm位置,宽度应保持在25~35mm,然后剥离骨膜和额肌,使其高度与皮下分离层在同一平面,在上方分离皮肤和额肌,在下方分离骨膜和额肌,在睑板中上1/3处固定额肌瓣内、外、中三点,并控制缝线使上睑高度和弧度得到调整,示意患者平视,调整睑裂高度,并避免倒睫和睑翻发生,术后切口缝合,重睑形成[2]。
观察组实施CFS技术,麻醉、画线方法与对照组相同,沿线将皮肤及皮下组织切开,游离并切除睑板前眼轮匝肌其中一条,并适当切除睑板前筋膜组织,使得睑板上缘部位得以全面暴露,然后对节制韧带向上分离显露,使用利多卡因给予肿胀麻醉,将米勒氏肌以及结膜进行分离,并于睑板上缘部位离断米勒肌腱膜以及上睑肌,沿结膜表层向上分离,直至穹窿上方5~8mm位置,充分暴露联合筋膜鞘,并在内、外、中三处各缝一针,使联合筋膜鞘与睑板上缘部位固定,使患者保持正常平视状态,对上睑高度进行观察并调整,直至上睑处于角膜缘高度1~2mm,然后复位并缝合已离断的米勒氏肌复合体,将手术切口缝合,重睑形成[3]。
两组患者术后均给予使用红霉素眼膏(国药准字H11021270,北京双吉制药有限公司生产)涂抹于切口位置,并给予包扎,眼球表面放置绷带镜(国械注进20153222253,博士伦有限公司生产)保护角膜,术后7d正常拆线并取出绷带镜,术后对两组患者随访6个月。
1.3 观察指标
此次研究选择的观察指标为上睑下垂矫正效果、上睑回量、总体满意率以及并发症发生率。其中,上睑下垂矫正效果分为正矫、过矫、欠矫、复发[4]。
1.4 统计学方法
2 结果
2.1 两组上睑下垂矫正效果比较
如表1所示,观察组上睑下垂正矫率高于对照组,两组差异明显,有统计学意义,P<0.05。
2.2 两组上睑回量比较
如表2所示,观察组术后1周、术后3个月、术后6个月的上睑回量均少于对照组,两组差异明显,有统计学意义,P<0.05。
表1 两组上睑下垂矫正效果比较[n(%)]
2.3 两组满意度比较
如表3所示,观察组总体满意率比对照组高,两组差异明显,有统计学意义,P<0.05。
2.4 两组并发症发生情况比较
如表4所示,观察组并发症发生率比对照组低,两组差异明显,有统计学意义,P<0.05。
3 讨 论
先天性上睑下垂主要是指人们在正常睁眼时,由于多种原因使得上睑缘睁开程度比正常水平位置要低,使得眼裂睁开的高度存在不足,使得一部分角膜被遮盖,轻者会影响人们的外观形象,重者会对人们的视力和视野产生影响,进而导致斜视[5]。先天性上睑下垂不仅属于美学范畴,同时也是一种必须治疗的疾病,需要通过外科手术来实现有效治疗。而传统的矫正手术主要包括筋膜肌腱悬吊、额肌瓣悬吊术、上睑提肌前徙术、上睑提肌折叠缩短术等等,但是这些方法都存在一些不稳定行和局限性[6]。
近些年来,在医学科技不断发展的环境和背景下,一种新型、高效的矫正上睑下垂的方法诞生,即联合筋膜鞘(CFS)治疗先天性上睑下垂。其是一种治疗效果非常好的外科手术,主要适应于双侧或单侧轻度或中度先天性上睑下垂,且提上睑肌仍有部分功能者,也可用于后天引起的腱膜性上睑下垂,同时对于那些已经使用过传统矫正手术后复发的患者也是一个非常不错的选择。但是对于具有严重肝、肾、心、脑疾病,怀孕和严重血液疾病患、有精神病疾患,心理障碍或要求过高或不符合实际、有明显瘢痕体质、手术部位有皮肤炎症病灶、女士处于月经期间的患者不能够实施先天性上睑下垂矫正手术[7]。
联合筋膜鞘是附着在结膜上上睑提肌和上直肌的联合筋膜鞘,其成分主要是弹力纤维束和胶原纤维束,且在解剖学角度来分析,联合筋膜鞘的主要动力均来自于上直肌。联合筋膜鞘矫正手术后,患者睁眼睛的力量方向是绕着眼球向后上方,和患者天生的睁眼力量方向是相同的,没有破坏或者改变原本的生物力学方向[8]。联合筋膜鞘矫正术具有较小的损伤,通过祛除少量的组织就能够实现对上睑下垂的治疗。同时联合筋膜鞘矫正术的手术时间比较短,很容易让患者接受,且如果第一次手术失败,还能够进行二次修复,修复的难度很小。实施联合筋膜鞘矫正术能够保存上睑下垂患者的正常睁眼和闭眼功能,减轻上睑下垂患者的不适感和不便感,能够有效的增强上睑下垂患者的治疗满意度[9]。此外,联合筋膜鞘矫正术能够有效的改善上眼睑迟滞的问题,大大的降低了恢复的时间,也不会对患者上眼睑的悬挂系统产生破坏,术后的效果更好、更稳定,具有较低的复发率。
表2 两组上睑回量比较(,mm)
表2 两组上睑回量比较(,mm)
表3 两组满意度比较[n(%)]
表4 两组并发症发生情况比较[n(%)]
额肌瓣悬吊术属于比较常用的术式,但术由于额肌在上睑方向悬吊,垂直肌是额肌的主要作用方向,这与上睑生理性提升方向的差别较大,并且术后会出现眼球、眼睑活动缺乏协调性、倒睫、角膜炎、眼睑边缘弧度不自然、眼睑上抬受力不均、睑球出现分离等并发症[10].因此,并不是所有的患者都适用传统的额肌瓣悬吊术,对于一些先天性的额肌发育差、额肌功能丧失或者额肌功能不好的患者,如果运用额肌瓣悬吊术的成功率非常的低[11]。而联合筋膜鞘的位置在上直肌与上睑提肌之间,通过应用联合筋膜鞘矫正术,能够最大限度的保持眼睑原有附着结构的完整度,术后还不容易出现眼睑内翻、眼睑弧度不自然、睑缘成角畸形、倒睫等问题,能够对额肌瓣悬吊术的一些并发症得以有效避免,并使正矫率得以提升,使治疗效果得到有效改善[12]。产生这一效果的原因可能在于以下两个方面:第一,CFS术科室提上睑功能得以保存,科室上直肌动力得以增加,从而使上睑提吊力得以有效保持;第二,由于上直肌收缩的方式与提上睑肌是相同的,这与上睑上提特征更为相符,与额肌瓣悬吊术相比更能够减少并发症出现[13-15]。
本文主要对观察组实施CFS术与对照组实施额肌瓣悬吊术之间进行疗效比较,观察组上睑下垂正矫率为97.3%,显著高于对照组,两组差异明显,有统计学意义(P<0.05)。同时观察组术后1周、术后3个月、术后6个月的上睑回量均少于对照组,两组差异明显,有统计学意义(P<0.05)。且观察组总体满意率为96%,显著高于对照组76%的总体满意率,两组差异明显,有统计学意义(P<0.05)。观察组并发症发生率为5.4%,对照组并发症的发生率为21.62%,观察组比对照组的并发症发生率要低很多,差异比较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由此可见,先天性上睑下垂矫正术实施过程中,采用CFS技术能够提升治疗效果,还能够使术后并发症减少,从而可达到患者满意状态,值得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