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间断均衡理论视角的中国竞争政策变迁研究
2019-10-21熊励钟美芝许肇然
熊励 钟美芝 许肇然
摘要:[目的/意义]竞争是市场经济的本质特征,竞争政策是市场公平竞争的法治保障。中国政府不断强调要把竞争政策作为我国的基础经济政策,推动产业政策的竞争化发展,打造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经济。随着机构整合后的统一执法,中国竞争政策的基础性地位将进一步强化。而我国竞争政策正面临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等带来的考验,需要持续完善。因此,很有必要对中国竞争政策变迁过程进行梳理与分析,以便进一步探索智库理论与实践的新思路、新模式和新工具。[方法/過程]本文以1980至2017年中国竞争政策文本为研究对象,运用文本挖掘的方法,对我国竞争政策的发展脉络与阶段性特征进行系统的梳理和解读。并基于竞争政策文本的量化分析结果,运用间断均衡理论对中国竞争政策的变迁进行解释。[结果/结论]研究发现,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竞争政策呈现出由均衡到间断再到均衡的发展脉络,是新型智库建设的创新点。
关键词:竞争政策 间断均衡 文本挖掘 共词分析 智库研究
分类号:D922.29
DOI: 10.19318/j.cnki.issn.2096-1634.2019.02.03
1 引言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高速增长的同时,市场竞争也日趋激烈。竞争作为市场经济的本质特征,需要确立规则对其进行管理,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竞争政策泛指一切能够促进市场开放和竞争的政策,包括反垄断、放松市场准入、减少政府补贴等。国家通过大力实施竞争政策,使资源得到优化配置,打造中国经济的升级版[1]。随着机构整合后的统一执法,我国竞争政策的基础性作用将进一步强化。考虑到国内市场正面临着来自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高质量发展的考验,以及世界经济共同面临着逆全球化浪潮及数字经济等带来的挑战,我国经济机制的继续完善需要竞争政策来充当法律保障。因此,本文对我国竞争政策变迁过程进行梳理与分析,以便进一步探索竞争政策领域智库理论与实践的新思路、新模式和新工具。
在政策研究领域的众多理论中,间断均衡理论(Punctuated Equilibrium Theory,PET)结合了渐进式均衡与短期重大间断,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已成为政策变迁的主要理论之一。间断均衡理论起源于古生物学,最初用于解释古生物的灭绝和替代过程,随后被用于政策分析中,在解读环境政策变迁、民用核能政策演变等问题时具有较强的解释力。间断均衡理论认为政策包括长期稳定和渐进变化两种状态,其中变化发生在政策活动和触发事件的爆发下。本文将基于间断均衡理论,对竞争政策文本进行量化分析,对我国竞争政策的变迁规律进行解释,为竞争政策领域智库的理论与实践提供补充。
2 基于间断均衡理论分析竞争政策变迁
2.1 竞争政策研究
竞争政策可以从狭义和广义两个方面来界定,狭义的竞争政策是指以鼓励竞争、限制垄断为目的的反垄断政策,通常呈现为法律的形式,是一种事后调解政策;而广义的竞争政策则包括一切有利于竞争的政策,包括反垄断政策、反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制政策、对国有企业的改革政策、国际贸易政策、知识产权保护政策等等。
我国竞争政策的研究主要在政策的构建与完善方面,将研究方向聚焦于反垄断法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上,在这两大工具相关的法律法规出台前后,研究者对其制度设置的合理性和实施可行性进行了讨论。对于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袁日新对其历史、价值、理论、时间逻辑进行了整理,提出应更注重结合具体国情和解决具体问题,设计、完善和实施具有我国特色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2];而虎剑刚则从当前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审查范围、审查方式、审查标准、例外规定和奖惩机制等方面,提出了可能的不足之处[3]。
对于反垄断法,张占江从现实维度和宪法维度,分析了反垄断法这一竞争政策的地位和政策含义[4],提出反垄断法有助于实现经济效率、社会公平和竞争自由的社会价值,对于我国市场公平竞争环境的建设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5]。徐士英提出纵观政府在中国经济发展过程中的权力变革,应确立竞争政策在中国的基础政策地位,并以此管制政府在经济调控中的不正当行为[6]。游钰指出竞争政策的基本价值是维持市场竞争秩序[7]。而王先林提出如何从国家战略的视角认识和处理反垄断问题[8]。也有不少学者的研究聚焦于行政性垄断政策方面。例如杨利华、高翔等人研究了如何规制互联网行业的反垄断行为[9-10]。
综上所述,当前学者在竞争政策研究方面已经做出了许多的有益尝试,这些研究多为定性层面的分析,缺少对政策进行文本的量化分析。本文采用文本挖掘的方法对竞争政策进行量化分析,更客观地挖掘竞争政策发展中的潜在知识,同时从间断均衡理论的视角对文本挖掘的结果进行解释。
2.2 间断均衡理论
2.2.1 理论概述 1993年,鲍姆加特纳(Baumgartner)和琼斯(Jones)提出使用间断均衡模型来描述美国政策议程动态。他们通过对核电、杀虫剂使用等特定政策问题的案例研究,发现这些领域的政策大体上是渐进发展的,但是偶尔会有新的重大事件发生,导致政策的突变[11]。在后来的研究中,他们进一步证明了公共政策演变的规律是,长时间的平衡和间歇性地被戏剧性的变化所打断[12]。这种变化的重要原因是政策制定者的有限理性和组织处理中的制度摩擦[13]。政策制定者的有限理性及其有限的注意力范围,使政策制定者一次只能对一组有限的问题(或问题的某些方面)做出回应,他们的注意力集中在最紧迫的问题上,从而忽略了政策环境中存在的其他问题。当其他的问题随着时间变化上升为主要问题并产生突发事件时,政策制定者可能会被迫制定“急剧的”“爆发性的”政策,从而使政策发生根本性的变化。再来看制度摩擦,每个政府组织有着不同的机构分工,专注于一系列有限的问题,对其机构职权范围之外的发展做出反应的速度很慢[14],限制了政府顺应不断变化的社会过程的能力。因此,随着时间的推移,政策将以一种间断的方式发生变化[15]。
2.2.2 核心要素 间断均衡理论将政策过程分为政策间断与政策渐进式发展两种状态,导致这两种状态进行转换的核心要素是政策议定场所和政策形象。政策议定场所是指对特定政策做出权威决策的机构或团体[12],由相对封闭的专家圈组成的场所中制定的政策,称为“政策子系统”[15]。将政策问题分配给一个给定的政策子系统是由一个主导的“政策形象”支撑的。政策形象是指公众与媒体对某一政策的看法与理解,涉及公众与媒体的价值取向和情感诉求。正面的政策形象会促进政策垄断的形成,将政策制定置于封闭状态,使政策变迁呈现出缓慢甚至停滞的状态[16]。
当决策制定于原政策议定场所内时,现行政策的基本假设将被视作理所当然,政策变更将不会发生,从而维持了现状并加深了政策制定的渐进式模式。间断均衡理论将这一过程称为“负反馈”。而变更政策议定场所则需要重新考虑现有政策所依据的假设,因此加大了政策发生重大改变的可能性。因此,政策反对者可能会积极地尝试将政策制定从一个场所转移到另一个场所。其次,政策形象的变化也会导致场所的变化。通常情况下,主导政策形象的变化是场所变化的关键先决条件,更改问题的定义(即政策形象)通常意味着处理问题的场所发生了变化。一旦政策形象受到挑战,其他场所将在该问题上变得活跃,也就将有助于进一步重新定义问题,从而导致政策间断,这一过程被称为“正反馈”。最后,政策议定场所和政策形象的变化是相互促进的,政策稳定(负反馈)和政策的自我强化(正反馈)相互作用,当对稳定政策体系的冲击到达“临界点”时,就会出现急剧的、戏剧性的政策变化。其过程如图1所示[17],其中负反馈力占主导地位,當负反馈力被克服并被正反馈过程取代时,会产生政策垄断崩溃[18],然后会在新的政策形象和政策议定场所中提出新议程,进入下一个政策均衡期。
间断均衡理论已被广泛且成功地应用在了多个国家的公共政策中,近年来,国内也有不少学者陆续将间断均衡理论进行本土化修正应用于我国的公共政策研究,包括民办教育产权政策[19]、出租车政策[20]、环保政策[21]、农业政策[22]、科研政策[23]、计划生育政策[24]、医疗暴力治理政策[25]、扶贫政策[26]、户籍政策[27]、社会救助政策[28]、社会组织政策[29]、应急管理政策[30]等。
3 竞争政策文本量化分析
3.1 研究方法与数据来源
本文主要采用了文本挖掘、共词分析与对应分析等研究方法,以改革开放至2017年我国所公布的竞争政策文本作为研究对象,探索竞争政策变迁期间的阶段性发展特点。政策文本选取原则如下。
获取来源为:①政府网站采集。由于我国于2008年将作为竞争政策代表的《反垄断法》上所涉及的反垄断的各个职责划分给了商务部、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及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这3个机构专属管辖,因此,首先将这3大机构官网中政策法规板块公布的政策纳入考虑范围。②法律数据库检索。本文选用了我国目前内容最全面发展最成熟的一个法律数据库——北大法宝。
竞争法律体系由涉及公平竞争、市场垄断、市场准入、地区封锁、滥用支配地位等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与地方性法规规章组成,相关机构可分为中央与地方两个层面。其中,竞争政策发展至今涉及的中央层面的机构有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部等36个部门(含已撤销及已变更部门),地方层面的机构则主要为各地方立法机关。竞争法律体系在法律层面主要为《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行政法规与部门规章层面主要为对竞争法进行细化的相关配套规章,对市场中的企业与政府行为做进一步地规制,如《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经营者集中申报办法》等。地方性法规规章则为针对某一个特定地区的政策,影响范围和威慑力比较有限,且其具体内容基本也与中央法规的内容相差无几,主要是明确具体的针对对象和适用场所。因此,本文的研究样本选取的是中央层面的竞争政策,政策形式主要为体现政府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环境的意见、办法、通知、复函、批复等。最终得到了235份竞争政策文本(包含已失效及已变更文件),并对其进行了分词处理,为竞争政策文本词频分析服务。
3.2 描述性统计
3.2.1 发文数量分析 我国在建国之后的一段时期,实施的是计划经济体制,这一经济体制忽视了市场的自我调节作用,市场竞争及竞争法的概念也没有形成。直到实行改革开放之后,才陆续出现市场竞争的身影。改革开放以来至2017年,我国竞争政策的发布情况如图2所示。从图中可以看出,在1992年以前,我国发布的竞争政策数量比较少,甚至在这期间有部分年份,几乎没有竞争政策的出台;1992年之后,每一年度都发布了相应的政策,其中1999年、2001年、2010年、2014年以及2017年是发布数量较多的年份。究其原因,这主要是与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过程有关。同时,这也与我国竞争政策的发展历程相一致。
3.2.2 政策效力级别分析 本文选取的235份竞争政策的效力级别分布情况如图3所示,法律占了所有政策文件的10%,行政法规占据了17%,剩下的73%皆为部门规章。
本文统计了竞争政策总文本排名前50的高频关键词,分别在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3个效力级别的政策文本中的词频。将关键词作为列变量,效力级别作为行变量,词频设置为加权变量,利用SPSS统计分析软件进行对应分析,得到的分析结果见表1及图4。摘要表显示累积惯量比例大于80%,说明对应分析的结果非常好,具有可读性。
图4中各散点不同的空间位置关系反映出在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3个效力级别上的政策文本和50个关键词之间的不同关联程度,由散点图可以发现,不同的政策在两个维度上具有一定的区分度,50个关键词在3个效力级别周围形成了不同的聚集。政府、服务、监督、审查等词位于3个效力级别的中心,说明了我国对防止行政性垄断的重视程度。法律周围的词主要有广告、采购、商标、专利等,离行政法规较近的词主要有电信、境内、进口、业务等,以部门规章为中心,外围的词主要是价格、收费、市场、商品、垄断、经营者集中、监督、企业、行业。从这些词中可以看出,目前我国在竞争政策方面的立法除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这两部直接相关的法律外,在出台的其他经济相关法律中都有嵌入促进公平竞争的法律条文。与反不正当竞争和反垄断最直接相关的政策中,占比最多的为部门规章。其中,价格违法、经营者集中、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这3方面是重点规范对象。
a. 98 自由度
3.2.3 政策文本词频分析 政策文本是政策起草人意志的体现,因此文本中的高频词汇可以代表政策的主要思想,本文通过对词频进行统计并试图分析出词频之间的联系,来分析出我国竞争政策的若干文本特征。本文对竞争政策文本进行分词之后,人工剔除掉“为了”“关于”“应当”“或者”“依照”等与研究主题无关的词,“政策”“法律法规”等高频但意义不大的词语,并将“公司”“企业”等语义相近的词以及关于机构及其缩写的词进行合并统计,如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国家发改委”合并成“国家发展和改革委”进行词频统计,最终得到了竞争政策文本中的关键词及其词频数。
分析排名前100的高频词发现,竞争政策文本中比较有代表性的词语有:“价格”“部门”“经营者”“市场”等,词频数均高达1,000多,价格垄断、经营者集中等垄断行为在竞争政策中被不断涉及,证明这些是规范市场公平竞争要重点关注的问题。而“部门”“政府”“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局”“机关”“机构”“单位”“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高频词则反映出了执法机构在维护市场公平竞争中的重要性。
本文建立了政策总文本高频关键词共词矩阵,并将矩阵导入Ucinet软件中,得到图5所示的关键词网络图。图中的每一个图形节点代表着一个关键词,关键词之间的连线代表关键词之间是有关系的,即连线两端的关键词在政策文本中共同出现过。通过分析关键词网络图,可以发现竞争政策文本总体呈现出以部分关键词为核心、内容相对分散的特征。
3.3 竞争政策变迁的词频分析
我国在建国之后的一段时期,借鉴苏联模式,实施的是计划经济体制,这一经济体制主要是根据政府的计划来对经济活动进行调节,资源的分配都是由政府决定的,忽视了市场的自我调节作用。这一时期,人们对竞争的概念及实践没有过多深层次的研究,大多认为在现实中竞争只存在于资本主义社会。因此,建国初期,我国的法制史上几乎没有竞争法的身影。
3.3.1 政策的起步阶段 竞争政策发展起步阶段的关键词网络关系如图6所示。从图中的“部门”“政府”“机构”“商品”“价格”“经营”“企业”“专利”“发明”“经济”“体制”“改革”等词形成的聚簇可以看出,这一阶段的立法和相关规定主要是为了促进经济发展和体制改革,针对商品流通、地区封锁和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问题做出了规制,表明此阶段竞争政策的建设由于刚刚起步,规制的范围比较有限,将重点主要放在了商品、价格等对企业与消费者有着最直接影响的地方,强调禁止地方政府部门实施蓄意妨碍企业经营管理、妨害经济体制转型的步伐。但从“检查”“监督”“调整”“加强”等词可以看出这一时期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制裁力度比较有限。
3.3.2 政策的发展阶段 我国竞争政策发展阶段的关键词网络关系如图7所示,从图中的“价格”“收费”“产品”“服务”“商品”“投标”“招标”“商标”“企业”“进口”“出口”“倾销”等词形成的聚簇可以看出,这一阶段竞争法规制的对象,主要为价格、商品质量、招投标、国际贸易等领域的不正当竞争。同时,从“处罚”“行政处罚”“查处”“罚款”等词可以看出这一时期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规制的范围和制裁的力度有所加强。
3.3.3 政策的完善阶段 为了更深入地了解2007年至2017年竞争政策的发展状况,本文分别选取了2007—2017年词频数排名前30位的关键词,构建了不同年份政策文本之间的高频词表,并将其绘制成2-模网络关系图,如图8所示,从图中挖掘出2007—2017年间竞争政策关注点的发展变化情况。图中由2007—2017年这11个节点所围绕的中间区域为这一时期的竞争政策文本所共同拥有的关键词,说明这些方面是历年都关注的重点。如价格、部门、市场、执法、监督等词位于网络图的中央,说明了在这个阶段为了维持市场竞争秩序、促进公平竞争,价格监督、反行政垄断仍然是竞争政策的重点规制对象,对竞争主管部门的执法监督也做了进一步要求。
网络图的边缘区域是某一年份相对独有的信息,也说明了历年来政策的侧重点有差异。如2007年的政策文本的主要关键词有商品、抽查、告诫、提醒、傍名牌、事实、滥用、申报人、反垄断等词,在这一年中,我国政府对商品内容做虚假表示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如何定性做了规定,发布了价格监督检查提醒告诫办法,并规范了检查证据的收集、审查和认定,同时还开展了打击傍名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专项行动。其中,最能凸显2007年竞争政策重点的是“反垄断”这一关键词,2007年8月出台的《反垄断法》是我国竞争政策的重要工具之一,同年还对外国投资者并购企业反垄断申报的相关注意事项做出了规定。
图8中其他一些区域的词语为多个年份的竞争政策文本所共有的词语,从中可以发现各个年份关注点的相似性。如2009–2011年间共同涉及的关键词有经营者集中、并购、申报、市场支配地位等,体现了自2008年《反垄断法》开始实施后,我国持续发布了一系列的反垄断法配套细则,尤其是对经营者集中申报的相关规定,来进一步细化反垄断法,便于执法工作的落实。2014年与2016年都涉及到了电信、行业、经营、举报,说明这两年都对电信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了整治,并完善了价格举报制度。2016年与2017年最主要的共同的关键词是公平竞争审查,这也是整个竞争政策完善阶段最重要的一个关键词之一,为了约束政府行为、保护市场公平竞争的环境,我国于2016年提出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主要致力于清理阻碍市场公平竞争的存量政策以及规范增量政策。
4 竞争政策变遷的间断均衡阐释
我国竞争政策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从分散到体系化、从边缘性到基础性地位的变化历程。新中国成立之初,国家坚持实施计划经济,市场资源由政府调配,毫无竞争的身影。改革开放后,国家才开始重视对不正当竞争的规制。1993年后,经济转型的深入与国内政策形势的变化促使经济政策注意力发生转移,紧锣密鼓地推行一系列保护公平竞争、促进自由竞争的竞争政策,打破原政策垄断格局。从2007年到2019年的十几年中,虽然政策负反馈作用逐渐加强,但竞争政策仍然是在国家控制下进行渐进性调整。可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竞争政策呈现出由均衡到间断再到均衡的演变脉络。
4.1 阶段一:政策均衡期(1980—1992)
竞争政策形成。随着1978年改革开放的开展,我国生产力得到了进一步的解放,市场竞争机制也被逐步引入,相应地,竞争政策也开始发展。国家方面开始意识到竞争是商品经济的必然产物,必须要采取行动来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因此,1980年颁布了我国第一个专门调整竞争关系的行政法规——《国务院关于开展和保护社会主义竞争的暂行规定》做出了一系列支持和鼓励正当竞争以及禁止不正当竞争的规定,同年还颁布了《关于推动经济联合的暂行规定》提出要打破地区封锁、部门分割,这两个规定,代表了我国竞争法建设的起步。
负反馈作用。随着经济体制转型的逐渐深入,市场爆发出越来越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为此,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的法规和规章。1981年陆续颁布了3个法规和规章,专门规制国际贸易中的海上运输管理体制不合理、企业在商品流通过程中的不良作风、经营者强制将商品或服务捆绑销售等不正当竞争行为。1982年针对市场竞争中商标侵权现象频发影响公平竞争的问题专门出台了《商标法》,同年出台了一部行政法规,用于解决部分地方政府部门对工业品的采购及销售进行干预,实施地区封锁,影响工业品市场的正常运行这一问题。下一年度又制定了专门用于改善农村地区商品流通现状的行政法规。1984年继续针对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出台了行政法规,同时还针对知识产权领域的不公平竞争现象颁布了《专利法》。1987年相继出台了价格管理条例和广告管理条例,进一步延伸对不公平竞争行为的管理范围。由于凡是实行市场经济的国家,都把反不正当竞争的法律作为规范市场经济关系的基本经济法律之一,1987年,国务院法制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等7个有关部门组成联合小组,开始起草制止不正当竞争法。这一时期,在主张加快经济立法的政策形象中,反不正当竞争法并未正式出台,竞争政策的总体性目标尽管有所调整但没有发生根本性的变化。
4.2 阶段二:政策间断期(1992—2007)
改革开放的征程持续前进,商品经济也随之高速发展,在这之前的法规、规章等效力级别的政策所适用的领域和规制力度,都不能完全满足当前的市场竞争状况,需要有一个专门的竞争法来应对不公平竞争的违法行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订立被纳入政策议程。
正反馈作用。由于政策文本的篇幅毕竟是有限的,不可能穷尽所有的不公平竞争行为,因此反不正当竞争法出台后,又相继施行了对其进行细化的配套法规及规章。并且在诸如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价格法、广告法、招标投标法等经济立法中都散落有规制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条文。除此之外,反倾销、反补贴条例、电信条例等行政法规也含有致力于维护竞争有序的市场的条文。总体而言,这一阶段的中央立法主要关于价格垄断、侵犯知识产权、侵犯商业秘密、产品质量和公用企业限制竞争等。为了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湖北、上海、江西等地在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陆续开始出台符合当地经济发展状况的地方规章制度,表明了我国竞争法体系建设正逐步朝着全面化、体系化方向发展。到2007年,我国又出台了《反垄断法》,标志着被称为竞争政策的政策法律体系逐渐形成。在这之后,相关的配套法律法规和实施指南也逐步完善。一系列国家层面的政策出台,标志着我国竞争政策从边缘性地位向基础性地位的变革。在这一时期,负反馈力被克服并被正反馈过程取代,也意味着竞争政策进入了间断期。
4.3 阶段三:政策均衡期(2007—至今)
这一时期出现了不少新的问题与政策形象,竞争政策的内容也随之进行了调整,规制范围与力度逐渐细化,如2008年的《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2009年的《商务部反垄断局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相关市场界定的指南>的通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程序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处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件程序规定》、2010年的《反价格垄断规定》等,但保护公平竞争、促进自由竞争的政策总体性目标未发生变化,体现了竞争政策进入了新的政策均衡期,在负反馈作用下渐进发展。
间断均衡理论是研究政策变迁的重要工具,认为政策发展包括长期相对增量的政策变化和间歇性地发生的剧烈和爆炸性的政策变化,已经有很多研究证明了其对西方国家的公共政策变迁进行解释的有效性。本文则尝试探索了间断平衡理论在我国竞争政策分析中的解释力,通过对改革开放以来中央级别的竞争政策文本信息进行梳理与挖掘,在论证了文本挖掘的方法可以很好地应用于竞争政策量化分析的同时,进一步检验了间断均衡理论对分析我国竞争政策变迁的适用性,丰富了智库在竞争政策领域方面的理论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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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贡献说明:
熊 励:负责研究选题、研究与方法设计及论文撰写;
钟美芝:资料收集与论文撰写;
许肇然:资料收集与论文撰写。
Abstract: [Purpose/significance] Competition is the essential feature of the market economy, and competition policy is the rule of law guarantee for fair competition in the market. The Chinese government has continuously emphasized that competition policy should be regarded as China's basic economic policy, the competitive development of industrial policies should be promoted, and eventually to create a unified, open and competitive market economy. With the unified enforcement after the institutional integration, the basic status of China's competition policy will be further strengthened. With the test of supply-side structural reform and high-quality economic development, China's competition policy needs to be continuously improved. Therefore, it is necessary to sort out and analyze the process of China's competition policy changes in order to further explore new ideas, new models and new tools of think tank theory and practice. [Method/process] This paper takes the text of China's competition policy from 1980 to 2017 as the research object, and uses the method of text mining to systematically sort out and interpret the development context and stage characteristics of China's competition policy. And based on the quantitative analysis of the competition policy text, the punctuated-equilibrium theory is used to explain the changes of China's competition policy. [Result/conclusion] The study finds that since the reform and opening up, China's competition policy has presented a developmental context from equilibrium to punctuation to equilibrium, which is an innovative point in the construction of new think tanks.
Keywords: competition policy punctuated-equilibrium text mining co-word analysis think tank research
收稿日期:2019-03-28 修回日期:2019-04-25 本文责任编辑:唐果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