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价值管理视阈下社区居家养老存在的问题与优化路径
2019-10-21邢国清
摘 要:随着经济的稳步发展,社会大环境的稳定和谐,居家养老已经成为一种流行趋势,并且也成为部分老人的首选,但是,在其快速发展的背后,存在着不少安全隐患,社会居家养老的安全制度不规范,法制制度也尚未健全,政府的引导支持力度不足等等,都成为制约居家养老发展的重要因素,并且老人的主观意愿也是其中最关键的一部分,营造完善的宏观法律环境,从多个方面完善社区养老体系,建立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发展模式,对于促进我国社区居家养老的发展,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具有重要作用。
关键词:社区居家养老 法律 优化路径
前 言
在当前老龄化的社会大背景下,社区居家养老的模式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其也取得了一定的发展成果,但同时也受到各方的压力,法律层面仍然是存在较多问题有待解决,其想要取得新的突破,就必须正视法律问题,有专门的法律作为保障和依据,才能够推动自身的发展,居家养老服务与养老机构相比,也具有明显的优势,老人可以在熟悉的环境中享受到由政府购买、社区负责提供的社会化服务,也是对传统养老模式的现代化补充,取得了不错的成果。
1.公共价值管理视阈下推行社区居家养老的必要性
中国的老龄化相较于其他国家,发展迅速并且规模较大,我国人口老龄化基数大、增长快,预计未来五年内,将成为超老年型国家,近年来,人们的生活水平提升,医疗水平条件改善,人口的预期寿命也有所延长,但也暴露出我国“未富先老”的特征,老年抚养比快速攀升也是我国人口老龄化的突出特征,将此作为衡量老龄化社会负担的指标,老年抚养比的迅速上升也表明了未来社会的养老负担加大;传统的养老模式未能完全适应现代化的发展,城市养老问题突出,面临的挑战也是十分严峻的,计划生育政策的影响力仍留有余威,城市的家庭结构模式逐渐向“四二一”转变,其面临着最严峻的局面就是一对夫妇要养活十二位老人的局面,发、独生子女的负担过重,这也是目前不可忽视的一个现象,成为当代和未来社会发展必须要面对的,也使居家养老被提上日程。
2.社区居家养老模式的优势
相较于传统的养老模式,社区居家养老存在着众多优势,它既留有传统家庭养老和社会机构养老的优势,又融入了时代发展的特点,体现双方优势的新型社会化养老模式。同时因为处于自身熟悉的环境中,心理压力也比较少,情绪较为稳定,有助于城市老年人情感需求的满足,可以不需要改变自身已经养成的行为习惯,经常和家人以及朋友沟通能够保持老年人精神舒畅;社区居家养老又能够充分利用社区资源,减轻政府的财政负担,让一些经济困难的老人切实感受到幸福感,从而促进和谐城市社区的建设;随着城市化建设进程的加快,社会居家养老模式取得了快速的发展,有效的减轻了子女的负担,同时社区的作用又被有效的发挥出来,老年人的精神和物质需求又能够得到有效的满足,也是未来城市发展中的主流养老模式。
3.城市社区居家养老存在的问题
3.1资金不足,筹资渠道单一
老龄化严重一直是我国不可忽视的问题,家庭养老功能的弱化也催生了新型养老模式,老年人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和技术设施等多方面提出了更多的要求,这就要求有更多的养老资金注入,才能够保障老年人的生活质量,从目前的发展状况来看,我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资金来源主要是政府财政补贴、服务收费以及社会捐赠等等,筹资的渠道比较单一,并且金额都相对固定,没有新的资金注入,我国社区居家养老也处在比较初级的阶段,筹资规模没有形成制度化,从而使社区居家养老的资金比较紧张,很多社区因为资金的不稳定无法维持日常的经营,制约了基础设施和服务项目的扩充,对于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产生重要影响。[1]
3.2政策法规不健全
我国社区居家养老发展缓慢,与政策法规的不健全有直接关系,在养老模式上,民政部门比较注重机构养老,将家庭养老作为家庭的责任,因此投入较少,未能积极建立有效的引导政策,造成社区居家养老总体发展缓慢,养老助老意识淡薄,缺乏完善的法律来调整社会关系,将一些道德规范上升为法律规范,我国尚未存在针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专门立法,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在社会服务、法律责任重对于社区居家养老有增加的内容,但是比较笼统,没有将责任的主体明确的指出来,从地方层面来看,各地区针对社区居家养老的地方性规划或者条例起步较晚,并且能够起到实质性作用的又很少,对于社区养老服务中的权利、责任以及利益界定不清晰,法律风险较高,无法真正为社区养老服务提供法律保障。[2]
3.3社区基础设施配置不足
由于居家养老还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因此养老设施的配备还有待完善,无论是数量还是功能,都应以老年人的实际需求为基准,充分体现社区养老服务的优势,但是这些设施的功能有待完善,以老年人的生理特征为基础,才能够真正的符合老年人的需求。[3]
3.4缺乏社区服务专业人员
只有具备专业的服务人员,社区养老质量才能够得到真正的提升,但是从目前的发展状况看,很多活跃在养老助老服务一线的工作人员,大多经验丰富,但缺少专业的知识储备,没有经过专业老年知识的培训,不利于社区养老事业的可持续发展,社区养老事业的工作量较大,很多工作人员承受不住较大的压力,辞职现象时有发生,造成人员的流动性较大,同時也缺乏社区群众的广泛参与,社区养老助老服务的进一步发展受到阻碍。
4.完善城市社区居家养老的策略
4.1拓宽资金来源渠道
社区居家养老的资金来源渠道比较单一,为了更好的扩充资金,保证服务质量,应发挥政府的作用,将社区养老居家服务纳入到国民经济发展中来,并且财政部门还应为此制定专门的财政预算,从政策和资金上给予双重支持,使社区养老服务能够得到可靠的物质保障;但是资金来源不能仅仅依靠政府,还应主动寻求社会各界的支持,鼓励社会团体、企业、个人将资金投入到社区养老服务事业中,而国家可以对参与投资的人或企业给予税收优惠,扶持居家养老事业的发展,政府也可以通过购买的方式向民间组织购买专业化的养老服务,使养老市场能够更加的活跃。
4.2完善相应法律法规
社区居家养老的专业化发展离不开法律法规的支持和保护,建立健全服务评价和监督机制来了解老年人的需求,评估老年人对社区养老的服务态度,从而有针对性的对其进行调整,为法律法规的制定奠定基础;建立社区居家养老相关的法律法规,使养老产业的发展逐步走上法律化、规范化的道路,也有助于居家养老保障体制的完善,坚持贯彻落实公平性原则,对每个老人的情况进行深入的调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使每个老人都能够获得社会提供的养老资源。[4]
4.3增加养老服务设施
在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上,需要根据老年人的特点,适当的增加服务设施,对于一些情况比较特殊的,也可以采取定制的方式来选择服务设施。面向老年人开展家庭服务设施改造,尤其是对于一些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引进一些无障碍基础设施,或者是在原有设施的基础上进行改造,新建社区室内、室外老年人活动场所,进一步扩展老年人的活动空间;[5]为独居的老人安装“一键通”电话,遇到突发情况时,能够快速处理,减少意外发生的风险,同时还可以适当的增加老年人文化教育服务,为其提供文体教育、法律资源以及日常生活辅助等于一体的服务场所,方便老年人放松身心,快乐生活。
4.4提高社区服务人员专业素质
社区应加强对服务人员的考核,评估其专业资质,建立健全服务人员准入资格,并通过优惠的政策吸引高素质的专业人才进入社区工作,方便建立专业化的社区服务团队,对于已经在社区养老服务行业中的老员工,应对其进行专业的培训工作,增强其服务老年人的专业素质,定期开展交流大會,共同推进养老服务的新发展,加强对社区工作人员的助老精神倡导和服务。
5.结语
综上所述,社区居家养老是一项新兴的事业,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起步比较晚,但群众的呼声较高,并且国内大环境稳定,因此,取得了快速发展,以政府为主导、以社区为依托,实行专业化的服务,为居家的老年人提供日常生活照料,从而使社会养老服务更加的专业化,但其存在的问题也不容忽视,积极解决问题才能够推动养老体制的健全和完善,充分利用现代化科技手段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促进居家养老的现代化发展。
参考文献
[1] 罗亚萍,茹斯羽. 我国发展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问题与对策——以西安市社区老年餐桌为例[J].西安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05).
[2] 许琳,唐丽娜. 残障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需求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基于西部六省区的调查分析[J].甘肃社会科学.2013(01).
[3] 青连斌.发展我国养老服务业必须着力解决四大问题[J].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学报,2016(2).
[4] 袁妙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困境与多元共治发展路径[J].江汉大学学报(社 会科学版),2015(4).
[5] 涂晨铭.规范我国社区养老服务法律制度[J].法治与社会.2015(12).
作者简介:邢国清(1965.02)、女、汉族、山东省烟台市、现供职单位:山东省城市建设职业学院,副教授、工学学士、给水排水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