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税融资:一种未来可期的PPP模式*
——城市发展融资视角
2019-10-17赵书博张书慧
◆赵书博 ◆张书慧
内容提要:增税融资(TIF)是一种被美国地方政府广泛采用的公共融资工具,它提供了一种利用房产价值的增加值产生的税收来进行融资发展的思路。随着城市人口的持续增长,城市建设和规划也面临着诸多问题,由于城市土地数量有限,依靠土地财政资金投资于城市建设显得越来越不具有可持续性。当前城市建设中,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已经得到广泛应用,在此基础上借鉴增税融资这种模式,有望更好实现私人获利、城市发展和提供公共服务的有机结合。研究和构建增税融资理论框架,并对增税融资应用后房产价值的情况进行总述和辨析,可为增税融资模式在我国的应用做出展望。
一、引言
城镇化的进程在未来10年,依然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然而城市建设中的各种体制机制还相对滞后,特别是在地方债务高筑的背景下新的城市投融资机制尚在摸索之中,城市建设所需资金成为城市发展的最大瓶颈。而增税融资(Tax Increment Financing,以下简称“TIF”)是一种特定的融资工具,在支持美国城市经济发展方面有着良好的应用。它起源于20世纪50年代的美国加利福尼亚洲。20世纪70年代,由于联邦政府削减为城市社区发展提供的拨款,使得地方财政陷入了困境,为了消除地区衰退,刺激地方经济发展,给地方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以吸引私人投资,TIF在美国地方政府间开始快速流行起来。其中,加利福尼亚州在1980年有299个TIF区域,1990年达到658个。1984年,美国有28个州政府批准了TIF,1987年增加为34个州政府批准使用,到1992年总计达到44个州政府批准使用TIF。时至今日,除亚利桑那州外,其他49个州都批准使用TIF。
20世纪70年代地方政府的财政困境引发了TIF在美国的广泛使用,相比于美国,目前我国地方政府的财政情况也不容乐观。1994年分税制改革将税源相对稳定集中、税基广、易征管税种划归中央,将税源相对分散且不稳定、征管难度较大、征管成本较高的税种划归地方。与此同时地方承担的支出责任又比较多,财权和事权严重不匹配,导致地方财政收支缺口不断扩大。为了解决地方财政资金不足的问题,地方政府走上了一条依赖“土地财政”的路径。随着“营改增”在我国各行业的全面实行,地方政府也逐渐失去了主体税种——营业税,加之城市空间的日益饱和以及房地产库存的上升,这种依靠存量资本(土地)来取得收入的方式变得越来越不具有可持续性,需要探寻更为有效的方法。尽管目前我国还没有对所有房产开征房产税,但是房产税的制度基础是存在的,以房产税为代表的财产税税基通过资产评估亦可实现。在不提高税率的情况下,通过持续投资公共基础设施,而引起税基的增长必然可以带来税收的持续增加。因此,TIF相比传统的PPP(公私合作模式),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应用TIF可以有效实现私人投资获利、城市经济发展和社会公共产品供给的有机结合。
二、增税融资模式应用的理论框架
1.增税融资的应用原理
增税融资是指划定一个区域(TIF区),在该区域内利用增量税收为项目融资。其基本思想是在一个城市内建立一个地区,并确定该地区内房产的评估价值——即基准值。继续征收房产税,并向有权获得房产税的地方政府(包括市、县、学区、消防区、公园区和任何其他特区),缴纳基准值所产生的税收收入。但是,当投资被吸引到TIF区内引起的房产价值增长部分所产生的税收收入,都预留并支付给市政当局或经济发展机构(通常由当地政府控制),用于TIF区内的公共设施改善和其他经济发展项目,这些支出可以在收到增量收入时按现收现付的制度进行。对于较大规模的TIF区,更常见的情况是,该地区可能会发行由预期增量收入支持的债券,然后将债券收益预先用于进行重大公共投资,从而启动项目开发。一般情况下,TIF项目投资回收期长的在20年左右,之后执行TIF区的项目将会解体,解体后该地区增加的税收将回归到所在地政府。
从理论上讲,TIF过程是一个封闭的循环过程:政府以预期的税收增量收入为抵押发行债券,获得资金支付公共支出,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吸引私人合作投资,实际产生税基增加,在税率不变情况下,产生增量税收收入,在TIF计划执行过程中,用其产生的增量税收偿还到期债券。在实践中,TIF主要应用于经济衰退地区的建设,前提是除了TIF之外,没有可替代的其他融资手段,通过采用TIF这种融资方式,改善和提高当地的公共基础设施,使该TIF区域的房产价值增值,带来额外税收增长,然后把额外的税收用于偿还TIF融通的资金。在TIF的税源上,一般以财产税类的房产税为基础,实践中也可以把新增的流转税和所得税作为TIF的资金来源,这对以流转税为主的我国来说,如果采用TIF同样具有借鉴意义和启示。具体TIF应用流程如下图1所示。
图1 TIF应用流程
一般情况下,大规模TIF的延续时间在20年左右。在初期的TIF区域往往由于公共设施老化,基础投资不足,而带来房产价值的贬损,如果当地城市经济出现衰退,通过详细论证后,采用TIF,投资基础设施建设,可以为当地提供更好的公共设施和服务,进而改善投资、居住环境,间接吸引私人投资,带来人口的集聚,为发展当地经济注入新的活力。由于企业投资增加,带来经济繁荣,教育、医疗等配套完善,加速人口集聚,最终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投资基础设施,改善生产、人居环境,必然会引起房产价值的回升,尽管相应的税率不变,由于税收基础的增加,TIF区域内的房产增值,经济活力增强,相应的会带来额外的(超过原有基准值)税收,基准值以下的归当地政府,而超过基准值的部分,经过测算后,归属TIF项目本身,直到TIF项目融资归还完毕,TIF项目结束后,全部税收归当地政府所有。
2.增税融资的应用条件及其独特优势
(1)增税融资的应用条件
在尼克松政府开始的联邦城市发展援助资金的撤销和1978年加利福尼亚州通过第13号提案①1978年,加州选民以接近65%支持率,通过加州最著名的降低房产税(Property Tax)税率,并设立税率上限的第13号提案(Proposition 13)。第13号提案是加州宪法修正案,规定房价只有在屋主换人或重建时,才能重新以市价估价,作为房产税依据,否则基价就设定在1975年价值,之后每年根据通膨指数设定增值率,但最高不得超过2%。这个制度导致加州不少在低点拥有房屋的屋主,不敢轻举妄动,因为新房子房产税有可能从一年只需付几千元,一下子提高至需要给付上万元。的双重打击,其他州的类似税收和支出限制导致TIF的使用迅速而急剧增加。美国的许多州和地方规定,使用TIF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衰退”(Blight)和“除非”(but for)。
“衰退”是指TIF用于达到一定衰退条件的地区,但是衰退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为防止TIF的滥用,各州还为“衰退”条件进行了严格的限制。然而,随着TIF的广泛使用,衰退的标准越来越宽松。州立法机构已经将“衰退”的意义从破败的贫民窟形象或恶化的环境、不安全和不卫生的条件、经济和社会困境转变为更像是“不发达”或缺乏进一步经济发展的物质或法律先决条件。宾夕法尼亚州立法机构将“衰退”描述为“区域规划不充分”“建筑物上的土地覆盖面积过大”“街道或地段布局错误”“建筑物的设计和布置有缺陷”等奇葩标准。在密苏里州,衰退包括“有缺陷或不足的街道布局”和“不正确的细分或过时的平台”。芝加哥的“衰退”因素如下表1所示:
表1 芝加哥规定制定TIF区需具备的“衰退”因素
即使在没有显示某个地区经济状况严重恶化的情况下,这些法定标准也往往导致州法院接受市政府认为“衰退”的现实。在伊利诺伊州一宗涉及将农田改建为“沃尔玛”的案件中,“衰退”因素是“地形问题”,需要对土地进行重新划分,并增加公用设施和一个足以应付大规模开发的雨水排水系统。明尼苏达州里奇菲尔德市希望利用TIF为百思买(Best Buy)开发一个新的企业总部,称该地区受到了破坏,因为许多建筑不符合州能源法规的节能标准。法院发现,“将现代节能标准作为建筑结构是否合格的一个组成部分,可能会导致除最现代化的住宅之外,其他所有房屋都被认定为结构不合格。
“除非”是指私人不会对该地区进行投资,一个地区除非TIF的资助,否则就不可能得到发展。相比于“衰退”而言,“除非”的标准更为模糊。事实上,法院有时会拒绝TIF提案,因为在没有TIF的情况下投资也可能会发生。但在大多数情况下,随着TIF的推广,对TIF的(除非)要求已经下降,而今天,只有不到一半的州在其TIF授权立法中有“除非”的要求。
(2)增税融资的独特优势
尽管“衰退”和“除非”这两个条件在实践中可能并没有那么严格,似乎风险也很大,但是TIF的确在抑制地方经济衰退,增强地方财政收入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无论是政治层面还是经济层面都取得了不错的口碑,因此它的独特优势还是值得我们加以学习和应用的。
在政治层面上,首先,TIF的一个显著特点是地方政府权力的灵活性。在TIF的决策方面,很大程度上不受上级政府的繁文缛节、官僚主义或监督的制约,TIF是一个明显的地方政府工具,地方政府可以使用TIF来塑造独特的城市发展愿景,并将这一愿景变为现实,比如:在印第安纳州波利斯建立一个“体育赛事和业余组织的场所”,在科罗拉多州建立一个高密度、混合用途、交通发达的“新城市主义者”前沿区,在伊利诺伊州霍夫曼庄园设立西尔斯罗巴克总部等等。因此,TIF在地方政府官员中非常受欢迎。当然,可以肯定的是,各州并没有把TIF的权力完全移交给地方政府。其次,TIF为地方政府官员的选举(选拔)提供了一个非常有用的工具。因为TIF不仅为当地改善了环境设施,增加了工作岗位的数量和质量,更重要的是,在没有提高税率的前提下,悄悄地增加了财政收入,而且显著地促进了当地经济的发展,同时,TIF加强了地区间的竞争,能充分展现当地政府官员的聪明才智,帮助市长、城市经理或规划主任成为一名政治企业家,当然也可以帮助他们成为一名经济企业家。最后,TIF为当地官员获得选民支持提供了一个合适的工具。当联邦政府减少对城市重建的资金支持时,为了提高当地的经济繁荣程度,保证当地人民生活水平不降低,必须通过新的重建计划,而此时不得不寻找选民可以接受的融资方式来支持该计划,TIF项目正好满足了这一目标。
在经济层面上,尽管有一些批评的声音,①TIF的反对者认为,地方经济的发展是对整个国家来说是一种零和博弈,这个地方的税收增长,必然会带来其他地方的税收下降,即使当地城市环境的改善对公司的发展有好的影响,其他城市也可能提供类似的优惠来抵消这一影响。但是TIF的优势还是非常明显的,主要表现在:第一,TIF是一种自筹资金机制。通过TIF运作,在不增加财政负担的情况下,增加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支出,提高整个城市房产所有者的幸福指数和便利程度,由于税率不变,不仅不会使当地房产所有者感到税负增加,反而令其觉得增加的税收体现了福利水平的增长,是正常的税负。第二,TIF可以为经济上可行的项目提供资金支持,同时为当地经济的发展提供除财产税之外的流转税、所得税的持续增长,从而为地方政府带来净收益。TIF项目一旦完成,发行的债券收回,地方政府就可以获得TIF区域完整的税基,不仅能增加当地的财政收入,必要时还可以减轻地方税收负担而获得民众支持。第三,TIF地区项目的启动,不仅能吸引其他私人资本投资参与其中,而且能够为当地创造就业,同时改善服务方式,维持当地人们的生活质量。此外,TIF区域内,受雇新企业的工人购买、消费和人员集聚同样可以为当地社区带来额外的收入(包括税收收入)。最后,我们不得不说,成功的TIF已经在公共服务均等化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学区、医疗、商业、金融等中心遍地开花,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人们对优质公共服务的焦虑,提高了当地居民的幸福感和归宿感。
3.增税融资的应用范围及监督机制
虽然各州法律有所不同,但TIF产生的资金通常可用于多种用途,用于支持“衰败”地区的各类更新改造项目:包括有形基础设施的安装、维修或升级,如街道和街道照明,路沿和人行道改善,桥梁和道路,水管和供水,污水清除,废水处理,雨水排放,公园,停车场,污染场地的环境整治,征地和清理,规划和可行性研究以及债券融资的交易成本。下表2归纳了常见的TIF应用范围。
表2 TIF常见的应用范围
资料来源:臧天宇:《税收增量融资:芝加哥的案例与启示》,《城市发展研究》,2016年第9期和“The Most Popular Tool-Tax Increment Financing and the Political”。
在这个基本范围中,TIF项目的大小、税基、位置和支持的开发类型差别很大。一个TIF区可以是几个方形街区,也可以是一个城市的大部分。芝加哥地区的TIF区初始税基的估值范围从不到1000美元到近10亿美元不等。许多TIF计划旨在帮助某一特定公司,但有的计划则反映了吸引大量投资者进入某一地区的努力。在众多的应用范围中,TIF最初是应用于较老旧和较贫穷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的,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发现较富裕的地区,人口增长和财产价值不断增长更有可能采用TIF,因为它同样可以促使当地经济发展,增加当地的福利水平,而不增加政府的额外开支。
采用TIF的原因多样,采用TIF的后果相比原因更具有不确定性,一般来说,TIF会带来区域内房产价值的增长,但也有相反的例子,比如:对堪萨斯城TIF地区的调查发现,在许多项目中,实际收入明显低于预计收入,对得克萨斯州TIF地区的一项调查同样发现,五分之一的地区报告没有新的商业活动归因于该地区,同样芝加哥36个TIF地区的基层社区中,4个地区的财产价值增长速度比整个城市的慢,甚至有3个地区财产价值竟然下降了。由此可见,采用TIF方式进行项目开发,前期的可行性研究,过程中的监管是必不可少的。
在TIF的实施流程中,前期的评估是很重要的,以芝加哥为例,首先,按照州法律,申请TIF的区域必须满足“衰退”和“除非”两个标准;其次,在满足上述要求的情况下,需要向芝加哥当地的规划和发展部(Department of Planning and Development,DPD)提出申请。内容包括:项目及其开发商信息,项目可行性分析,专家意见,各种成本收益分析等,除此之外,申请人还需要针对TIF是否存在资金援助出具详细的财务分析报告,最终,须经过专家论证,以确保项目的成功。具体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评估标准如下表3所示。
资料来源:Tax Increment Financing (TIFs), Financial Services Department, June25,2013- City of Austin-Council Work Session.
除了严格的评估标准之外,地方政府还会考虑TIF以市场为导向发展政策的政治后果,采取一些措施来降低政治风险。具体措施包括:提前通知TIF区域的居民;举行听证会;通过公民咨询委员会或类似组织正式建立邻里代表,以决定是否执行TIF和监督TIF的执行;扩大TIF区域的预算和义务报告;向当地居民披露针对TIF项目的部分税款;增加公众的参与机会和提高透明度。
三、增税融资应用后城市房产价值的变化
TIF的基本原理依赖于其能增加房产价值。如果TIF的资金用来提供基础设施,使得该地区对投资更有吸引力,因而土地需求会上升,TIF区内的地块价值会增加。由于在美国地方政府的财政来源主要依靠房产税,因而房产的价值是否上涨,直接影响着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尽管从理论上分析TIF会使房产价值增加,但事实上,TIF区可能无法导致房产价值增长,甚至可能抑制其增长。比如政府如果补贴哪些不具有生存能力的企业,则会排挤出更有竞争力的企业,从而可能抑制房产价值的增长。另外,TIF带来的增量税收分配是高度政治化的,政治力量强大的开发商和任职官员会说服行政人员选择有利于他们的方案。即使不吸引额外的投资,政府也愿意设立TIF区,因为税收从原来缴纳的机构划分到TIF区,即便只是正常通货膨胀也会使得TIF区房产价值产生名义增长,从而使市政府能够从TIF所在的税收管辖实体中获取新的税收(Anderson,1990)。对于TIF应用前后房产价值是如何变化的,不同学者进行了各自的研究,得出了不同的结论。
1.增税融资应用后房产价值出现上升
Dardia(1998)运用人口普查变量的向量,选择与加州每一个TIF区相对应的控制区,发现TIF区比这些对应控制区增长得更快,推断TIF刺激了房产价值的增长。Man & Rosentraub(1998)通过对印第安纳州数据集的一阶差分模型中的TIF前和TIF后的房产价值进行比较,估计TIF项目对房产价值增长的影响。实证结果表明,在印第安纳州,采用TIF的城市的自住房屋价值中位数比不采用TIF的城市高出11%。①该数据为一阶差分后进行回归的系数为0.114。Weber R. et al.(2003)研究发现,在芝加哥位于混合用途类TIF区(如商住混合区)的工业地块价值高于非TIF区类似工业地块的价值,然而,在纯粹工业TIF区的地块价值则不高于、甚至有时还明显低于不在TIF区的类似地块。Ginsburg(2003)指出,芝加哥批准Chatham Ridge成为TIF区后,还未进行任何基础设施投资和土地征用,该区房产价值就已经增长了13倍。Smith(2006)发现,TIF区外的房产和在TIF区确定之前出售的房产相比,TIF区内的房产价值具有更高的升值率。
通过印第安纳州151个城市中应用TIF的情况分析,发现1990年,采用TIF的城市自住房价平均中位数比没有采用TIF的城市自住房价中位数高出1140美元,而在1980年,同期没有采用TIF的TIF区内自住房价平均中位数比没有采用TIF的TIF区外的自住房价平均中位数低1606美元,由此可见,采用TIF后,TIF区内的房价出现了明显上涨,在合理的范围内推行TIF实现了增税融资的目的。具体情况见下表4所示。
表4 印第安纳州151个城市的增税融资
上述数据中,我们不难发现,10年中,采用TIF的城市自住房价平均中位数上涨了15,741美元,平均上涨了45.13%,而同期没有采用TIF的城市自住房价平均中位数也上涨了12,995美元,平均上涨了35.61%,总体上采用TIF地区房价比未采用TIF地区的房价多上涨了9.5%。该结果表明:采用TIF项目有效地刺激了该地区房产价值的增长。
2.增税融资应用后房产价值出现下降
Dye和Merriman(2000)发现使用TIF的市政当局的房产价值增长与未使用的市政当局的房产价值下降相关,而当TIF被用于促进商业发展时,情况尤其如此。他们还得出结论认为,由TIF支持的商业开发仅仅代替或取代了城市其他地方可能发生的商业活动,从地域的总体商业来看,TIF并没有提高房产价值。Brueckner(2001)构建了一个理论模型来揭示由TIF所带来的基建方面的改善与房产价值之间的关系,发现TIF能提高TIF区内的房产价值,而对TIF区外的区域来说,如果这些区域的公共产品供给水平仅仅轻微低于社会的最优水平,则TIF会降低这些区域的房产价值。PF Byrne(2014)指出,芝加哥的一些TIF区位于高收入、低房屋空置率的区域,这些地区房产价值的自然增长率可能本身就高,即使不采用TIF,其房产价值也会增长,工业类TIF区的房产价值比其他类型的增长得更快。
Dye和Merriman(2006)以芝加哥地区六县246个市民的房产价值数据和伊利诺伊州所有102个县的1242个市民的房产数据,①这些都是原始的数据,没有对其他决定增长的因素进行统计控制。自1980年至1998年分两个阶段:TIF采用之前(1980—1984)和TIF采用之后(1985—1998),作为统计样本,经过分析发现:采用TIF的区域房产价值和未采用TIF的区域房产价值增长速度相同,有些地方甚至低于未采用TIF区域房产的价值。我们用平均评估价值EAV(Equalized Assessed Value)②Dye和Merriman假设:TIF区域的基年房产评估值为B,非TIF区域的基年房产评估价值为N,TIF区域的房产评估增长值为I,非TIF区域的房产评估增长值为G,则EAV=(I+G)/(B+N),即房产价值的总增长率。进行比较,具体数据见下表5和表6。
表5 芝加哥6县采用TIF和未采用TIF的EAV的年增长率
表6 伊利诺伊州102个县采用TIF和未采用TIF的EAV的年增长率
上述数据表明:无论是芝加哥6县还是伊利诺伊州的102县的个人房产价值的增值数据在采用TIF之前,试图采用TIF的个人房产价值都高于不采用TIF的个人房产价值,而采用TIF之后,未采用TIF的区域房产增值率反而都高于采用TIF的区域房产增值率。具体来说,芝加哥6县TIF区和非TIF区,在采用TIF之前房产增值率分别为4.66%和4.41%,而采用TIF后,增长率分别为5.20%和6.46%,这说明TIF的使用并没有带来明显的房产增值,只是和不考虑TIF相比的5.06%,该增值率还是有效的。同样对于伊利诺伊州的102个县TIF区和非TIF区,在采用TIF之前的房产增值率分别为3.31%和1.86%,而采用TIF后,增值率分别为6.27%和7.60%,由此看见,选择采用TIF后,结果并不一定会带来目标中设计的税基增长。
无论应用TIF后房价是上涨还是下降,起初都是无法精确预测的,因为采用TIF后的影响因素是多变和复杂的。尽管对TIF的效果还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争议,但是,我们不可否认的是TIF自1952年诞生以来,已经在美国应用了60多年,这期间积累的各种有益经验,包括TIF在各个领域的成功案例都是值得借鉴的。当然我们在学习这种新模式的应用时,也应结合自身国情和实际需要,因为不同的环境,不同的政策,不同的地区,不同的人群等等都将对TIF的应用产生影响,采用TIF最终能否带来预想的结果,只有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进行实践才能得出。
四、增税融资在我国应用前景的展望
现阶段,我国正处于加快城镇化建设阶段,城镇化的实现,需要政府在交通、供水、供电、供气等基础设施以及环境污染治理保障房建设、棚户区改造等公共事务中发挥主导作用。政府需要在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投入大量的资金,而政府财力又非常有限,因此在我国城镇化进程中要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客观上存在着政府负担重、财力有限的现实问题。当然我国也在主动学习引进新方法,以期更好地解决这些问题。目前来看,比较典型且成功的是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该模式是指政府和社会资本之间合作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双方共同设计、共同开发、共担风险,期满后将项目移交给政府。而TIF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一种公私合作的新模式。
在这一模式下,传统工具得到兼容,公私之间紧密合作,可以实现私人利益、地方发展和社会公益的有机结合。这就为我国未来应用TIF提供了现实可能,眼下我国在很多领域需要资金进行建设,无论是城市的老旧小区改造、经济适用住房、地下管网建设,还是垃圾处理、环境整治、公共体育健身、养老幼儿教育机构等,PPP(政府和社会资本的合作)都已介入。然而,由于许多项目要突出公益性,回报有限,私人资本不愿意介入,直接影响了项目开工、建设的进度,如果引入TIF项目,在严格审批程序,结合实际进行科学论证后,还是可以有所作为的,在城市建设中,不仅可以改善环境,为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作出贡献,而且可以带动当地就业,发展经济,吸引更多投资,进而带来税收的增长。
尽管中美在地方财政体系上有很大的差别,而且以房产税为主的财产税在我国短期内也很难完善,但是我们通过借鉴TIF中的运作逻辑,在PPP模式的基础上,创造性地运用TIF工具,发展地方项目建设,遵循“科学论证、严谨实施、先行试点、适时推开”的原则,还是有许多地方能给我们以启迪的,具体而言有:
(1)在当前税收体系下,可以仿照TIF建立税收转移机制,专款专用,为特定项目融资。目前,在我国房产税还没有全面推开,只是对经营用房征收,在上海、重庆试点征收房地产税,无法像美国一样对房产价值的增量税收进行融资。但是在我国增值税、所得税税种应用更为广泛,因此可以考虑把由地方开发商在TIF项目中产生的增值税、所得税增量收入作为依据进行项目融资,这部分税收交由相应的TIF管理机构支配,待期满后,再交由原来的机构管理。鉴于美国的经验,也要规定可以采用TIF的标准,严格把控审批并进行追踪监管。
(2)引入TIF来完善PPP制度,更好地实现私人利益、地方发展和社会公益的统一。在PPP模式的运作过程中,对于政治、法律、政策及其变更的风险由政府部门承担,对于建造、运营、技术、融资以及市场风险等由社会资本承担。社会资本相较于政府部门承担了更大的风险,也更为关注回报,政府部门对运营决策参与不足,可能会忽视公共利益。引入TIF后,政府可以使用增量税收让社会公众承担一部分成本,一方面分担了政府和社会合作(PPP)的部分风险,增加了项目的成功率;另一方面政府部门在运营决策中的话语权也会增加,更有利于公共利益的实现。
(3)建立健全政府退出机制,保障私人投资合法权益的同时,也要把控融资风险。TIF在试行阶段可向特定私人机构采用发行定向债券方式融资,保证融资方式的合法性和融资规模的可控性,特别是在现行制度环境下,要确保地方债务风险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地方政府可以通过股权置换、“债转股”等方式适时退出TIF,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有效配置资源。同时,确保投资人的权益和合法收益得到满足。
五、结语
TIF这一融资工具,在我国还是一种新生事物,而PPP模式已经在我国使用多年,目前我们城市建设资金筹集面临着许多困难,但是城市化发展的进程并没有停止,大量的公共基础设施等着我们去不断完善,拥挤的城市交通、大雨后城市开启的看海模式、地方教育医疗资源吃紧等问题也都不是短时间内能解决的,引入TIF这一融资工具,为我们更好开展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提供了一种思路,它的应用前景值得我们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