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校合作始于家校合意
2019-10-16王梅雾
近年来,家校合作渐成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热点。然而,家校合作呈现出不均衡性发展,不仅存在学校之间的差异,甚至同一所学校的不同活动也会出现部分活动家长积极参与,而另一些活动响应者却寥寥的现象。这些差异通常被归因于家长观念或素质存在校际差异,或者某校学生家长的观念落后、素质不高。令人遗憾的是,站在学校的角度批评家长观念落后或者素质不高,让我们忽视了家校合作的互动性。
一、家校合意是家校合作的行动起点
合作是指当事人各方为实现共同目标的联合行动,达成共识是合作行动的起点。家庭的孩子正是学校的学生,尽管家庭与学校具有如此天然的合作基础,但真正的联合行动还需要双方有合作的意愿和意思表示,即合意。
江西省的一项调查显示,教师更希望家长参与学校组织的志愿服务,其参与热情高于家长,而家长更看重自己的孩子在家学习,参与度是教师的几倍。可见,学校和家庭并没有想到一块去。随着地区和学校间的相互交流增多,不少家校合作活动正在被越来越多地借鉴和模仿。然而,同类属性的学校家校合作水平不一样;同样的家校合作活动,在不同学校的家长参与率和活动效果差异显著。诚然,这些差异既有家长的学历、工作和年收入以及家庭所处的社区环境等家庭差异的影响,也有校长领导力、行动起点和学校文化以及教师开展活动的技术等学校差异的影响。但掩藏在其背后的基础性问题则是家校合意问题。以小学生家长给孩子的家庭作业签字为例,在不少学校实施顺畅,而在另一些学校则招致家长批评。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家长和教师对家长签字的认识和意愿差异,即究竟是教师偷懒还是家校共同帮助孩子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只有教师本意上不是为了自己偷懒,家长也不认为教师是为了甩责任,家校形成基于儿童成长的合意,家校合作才能顺利展开。
二、家校合意需要在营造合作的氛围中培养
首先,对家长和教师分别开展培训。一般而言,多数家长没有教育的专业背景,关于家校合作的观念相对落后,更容易抱持家校分离的观念。因此,家校合意的培养首先要从提高家长的意识和认识开始。目前,很多学校独立或者联合社区建设了家长学校,要求“学生入学,家长入校”,并在课程规划、教学管理和师资队伍等方面运行良好。另一方面,不少教师和学校对家校合作的意义认识不足,甚至感到担忧,秉持“铁路警察,各管一段”的家校分离理念。因此,迫切需要加强对教师和校(园)长的专题培训。
其次,营造家长友好型学校。调查显示,阻碍学校和教师开展家校合作的学校因素显著高于家长意愿、家长文化程度等因素,学校对家长参与存在大量的拟制机制(吴重涵,张俊,王梅雾,2014)。家校合作常常被学校说成“家长配合学校”。该语境下的家校合作暗含着学校优先的假设,对家长而言,则可能意味着他们只是被当作廉价的劳动力资源被学校征用。比如学校热衷于集体性活动、家长志愿者活动、学校主场活动,致使个体家长的需求未受到应有关注。如果家长进入学校参加集体活动,能够得到清晰引导和妥善安顿,或者及时参与到活动中,他们就能感受到更加自在。如果学校为家长参与设计灵活的时间和活动计划,让具有不同才华的家长都有贡献的机会,则家长会感受到自己受欢迎。家长感受到自在和受欢迎,他们更容易有与学校和教师合作的意愿。
第三,透过家校合作的活动培养。合意需要通过持续的、高质量的家校合作活动来培养和巩固。家长和教师通过培训而提高的认识和意识,还需要通过在活动中的体验来强化和巩固。调查显示,教师和家长在行动上的参与程度都不高,高参与水平的教师和家长分别为26.5%和22.8%(张俊,吴重涵,王梅雾,2018)。因此,学校在面向全体儿童和家庭开展集体性家校合作活动的同时,还要面向在家庭教育方面有特殊需求的家庭和家長,开展形式多样的服务于个体家庭的活动,通过“做中学”的自我教育过程,来增进双方的相互理解与支持,从而改善家庭育儿环境和学校育人环境。
三、避免家校合作中的“虚情假意”
首先,被“做”出来的假合意。即便没有形成合意,依然可能“做”出家校合作的活动来。一些学校为了活动而搞活动,家长疲于应付,就是典型的貌似合意。在某些“小手牵大手活动”和“亲子活动”中,家长遭到孩子的强制而硬着头皮上,是我们假想的合意。这些活动由于并非出于真实的家校合意,难以实现活动目的,甚至会让家长感到反感。
其次,“集体独白”式的假合意。教师关注全体学生,而家长重视自己的孩子,这种立场差异,使得学校更愿意开展集体性家校合作活动。在集体性活动中,背景和需求各异的家长往往被要求按照统一标准行事。家长迫于孩子在学校的压力又不敢不来,只好勉为其难地参与其中,家校合作的活动成为一场各人陷入了各自思维、情感中的“集体独白”,并没有形成真实的合意。
再次,被“代表”的假合意。目前,学校普遍设立了家委会,家委会在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沟通学校与家庭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经选举产生或由班主任选定的家委会成员,往往是家长中的精英人物,他们具有更高的学历和社会地位、更多的资源和时间、更好的经济状况和表达能力。他们在家校合作活动中变得活跃,掌握了制造共识的话语权。而那些低经济社会地位家庭慢慢地就被边缘化,而成为旁观者。这里的合意最多只是家长“代表”和教师之间的合意,它使家校合作有成为“少数人的游戏”的危险的可能。
(作者单位:江西省教育科学研究所)
责任编辑 敖子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