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二元社会保障对农民工进城落户的影响
2019-10-16秦立建
陈 虹,秦立建,胡 波
(安徽财经大学 a.文学院;b.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安徽 蚌埠 233000)
一、引言
中国城市化的水平不仅较低,而且呈现出较为严重的“伪城市化”和“半城市化”现象[1-2]。导致实际城市化率与名义城市化率不一致的关键点在于,大量的农民工长期在城市工作和生活,但是并没有转为城镇户籍[3]。中央政府要求各地积极引导农业人口向城镇转移,力争实现一亿农业人口转为城镇市民。外出务工农民工是农村人口中的优质人群,相对于农村留守人口,农民工具有较高的就业竞争力和城市生活能力,理应成为农业人口市民化的重点推进人群。但是,由于中国固有的城镇社会保障体制和近年来初步建立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农民工是否愿意进城落户,则实质上是进城落户的收益与损失之间综合权衡的结果。因此,研究城乡二元社会保障对农民工进城落户的影响,对于制定中国转轨时期的城乡发展政策和提高城镇化的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大量学者对农民工进城落户的问题进行了研究。部分学者认为,二元户籍制度排斥了农民工均等享有城市地区社会福利待遇的权利,是造成城乡社会不公平的重要制度性根源[4-6]。农民工是现代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应该加快推进农民工市民化,消除待遇的排斥性体制[7-8]。都阳等研究发现,农民工市民化有利于提高城市经济的全要素生产率,户籍制度改革所带来的红利将成为中国经济持续发展的潜力和动力[9]。然而,张翼发现,仅有20%左右的农民工愿意转为城镇户籍[10]。农民工不愿意进城落户的原因在于,如果进城落户,则将面临着较大的就业压力和生活压力,并且很难获得城镇居民的显性福利待遇[11-12]。农业户口附带田产及国家的系列政策优惠,阻碍了农民工进城落户[13]。教育水平、性别、家庭收入和家庭土地面积等因素,都影响农民工的进城落户决策[14]。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组和Qin等探讨了社会保障对农民工进城落户的影响[15-16]。
已有文献为本文深入研究城乡二元社会保障对农民工进城落户的影响奠定了较好的基础,但是仍然有以下几个问题亟待解决。第一,没有将城乡二元社会保障共同纳入分析框架。已有文献往往研究打工地社会保障对农民工进城落户的影响,鲜有文献检验老家社会保障对农民工进城落户的影响。第二,鲜有文献将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纳入共同分析框架。这两类主要的社会保障,在参保缴费、补偿待遇和给付周期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理应分别检验二者的影响效果。第三,缺乏实证研究。已有文献多是规范分析,鲜有基于实地调查基础之上的实证计量分析,研究结论的说服力较弱。第四,没有解决参加各类社会保障与农民工进城落户意愿的内生性问题。如果存在内生性问题,则将导致计量回归结果的有偏估计,降低了研究结论的可靠性。第五,研究样本较小。大多数研究样本的选择区域是某个城市或者某个省份,不具有全国代表性,研究结论的普适性不足。因此,本文基于全国代表性微观调查样本,努力尝试在以上几个方面做出贡献。
二、数据来源及描述性统计
本文的数据来源于国家卫计委2016年度的全国农民工流动状况专项调查。该次调查在全国31个省、市和自治区展开,调查城市的选择兼顾了地区和经济带等因素,共选择了106个城市。调查对象为15~59岁、在本地居住1个月及以上的非本区(县、市)户籍的外来流动人口。调查总人数为169 000人,其中包括138 848个外来农民工和30 152个外来城—城流动人口。根据本文的研究目标,一方面,选取了以务工经商为目的的外来农民工作为研究样本,并去掉重要变量中含有缺失值的样本;另一方面,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年满16周岁为法定劳动年龄的下限,所以本文选取年龄段16~59岁的样本。经过数据清理,本文最终使用的观测值数量为115 900个。
研究样本中,愿意进城落户农民工的比例为29.57%,低于不愿意进城落户农民工的比例。男性农民工的比例是57.67%,高于女性农民工的比例,这与中国男性多于女性的总人口特征相一致。初中文化程度农民工的比例高达53.23%,表明中国农民工的总体教育程度较低。各类社会保障是本文关注的主要变量。参加老家农村医疗保险农民工的比例高达74.65%,参加老家农村养老保险农民工的比例为33.95%。拥有打工地城镇医疗保险和城镇养老保险农民工的比例分别是17.15%和19.00%,说明农民工在城镇地区各类社会保障项目的覆盖率还比较低,不利于农民工的劳动保护和人力资本积累。在城镇地区自购或自建住房的农民工比例为19.01%,表明部分农民工已经具有在城镇地区生活较为扎实的经济基础。迁移到省外地区务工农民工的比例高达51.27%。其他变量的描述性统计详见表1。
三、理论基础与计量方法
本文研究的理论基础是劳动力流动的推拉理论(Push and Pull Theory)[17]。该理论认为,劳动力迁移的主要目的是改善个体的经济社会境况。劳动力迁移来自于两个方面的动因,其一是迁出地(Originality)的推力,其二是迁入地(Destination)的拉力。迁出地较少的就业机会、较低的收入水平、逐步增加的农业生产成本、逐渐枯竭的自然资源、较差的公共设施和缺乏社会保障等因素,将对劳动力流动产生推力。而迁入地较多的就业机会、较高的收入水平、较为先进的现代产业部门、较为完善的公共设施和较高水平的社会保障等因素,将对劳动力流动产生拉力。农村劳动力是否愿意进城落户,取决于迁出地的推力和迁入地的拉力两者的共同作用。根据劳动力迁移的推拉理论,本文建立农民工进城落户的基本模型如下:
M=α0+α1omedins+α2ooldins+α3dmedins+α4doldins+α5X+ε0
(1)
式(1)中,M代表农民工是否愿意进城落户,如果愿意,则赋值为1,否则为0。方程右边的2~5项是本文重点关注的社会保障特征变量,即:omedins和ooldins分别为迁出地农村的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dmedins和doldins分别为迁入地城镇的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X是影响农民工进城落户的个体特征、工作特征、家庭特征和流动特征等解释变量向量。个体特征包括性别、年龄、教育和婚姻变量;工作特征包括月工资和就业单位所有制性质变量;家庭特征包括家庭人数、老家所处位置以及在城镇已购或自建住房变量;流动特征包括流动累计时间、流动区域和地区变量。
表1 主要变量的定义及描述性统计
可以使用普通线性回归模型(OLS方法),或者二元离散选择模型(Probit/Logit方法)对式(1)进行估计。然而,式(1)中,某些无法观察到的如个人偏好和能力等因素,可能同时影响农民工的进城落户决策和参加各类社会保障的决策,进城落户意愿变量与参加各类社会保障变量之间出现内生性问题,将导致计量结果的有偏估计。普通线性回归模型和二元离散选择模型,均无法有效解决多个变量同时使用工具变量的问题,而递归联立方程模型(Recursive Simultaneous Equation,RSE)则可以较好地解决该问题。基于式(1)具体的递归联立方程模型如下:
其中,式(2)是农民工的进城落户决策方程,式(3)~(6)分别是老家农村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以及打工地城镇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的参保决策方程。遵循秦雪征等的思路,本文将调查样本点农民工各类社会保障的参保率(上述后四个方程右边第二项),作为相应社会保障种类的工具变量[18]。式(3)和式(4)中的omedins_yb 和 ooldins_yb,分别表示在调查样本点的层面上,农民工关于老家农村医疗保险的参保率、老家农村养老保险的参保率;式(5)和式(6)中的dmedins_yb 和 doldins_yb,分别表示在调查样本点的层面上,农民工关于打工地城镇医疗保险的参保率、打工地城镇养老保险的参保率。选择地区层面的参保率作为工具变量的原因是,样本点的参保率与受访个体的参保行为密切相关,但是对于个体的进城落户决策无法产生直接影响,是较为合适的工具变量。随机扰动项ε1~ε5服从联合正态分布,使用全信息极大似然估计方法对递归联立方程模型进行估计。本文对收入变量进行对数处理,以消除数据的非正态性。本文下面的分析中,首先将式(1)作为基本模型,对普通线性回归模型(OLS)进行估计;然后,再对使用工具变量解决内生性问题的递归联立方程模型(2)~(6)进行估计。
四、实证结果
表2是城乡二元社会保障对农民工进城落户影响的计量回归结果。其中,Model(1)是OLS模型的估计结果,Model(2)~(6)是使用工具变量法解决内生性问题的递归联立方程模型的估计结果。本文对工具变量的有效性进行了检验,结果表明模型存在严重的内生性问题(Sargan Statistic Test检验结果表明,在1%的统计水平上拒绝了外生性的原假设)。内生性检验的结果说明,应该使用工具变量法的递归联立方程模型进行估计。本文关注的社会保障四个变量,即:老家农村医疗保险、老家农村养老保险、打工地城镇医疗保险和打工地城镇养老保险,其系数估计值的绝对值,在递归联立方程模型中均大于OLS模型中相应变量的数值。这些结果表明,如果不解决内生性问题,则将低估城乡二元社会保障对农民工进城落户的影响程度。
表2中OLS模型的估计结果显示,参加老家农村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对农民工进城落户起到了阻碍作用;而参加打工地城镇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则对农民工进城落户起到了拉力作用。但是,城乡二元社会保障对农民工进城落户意愿的影响效果存在较大的差异。第一,从老家社会保障方面来看,相对于老家农村养老保险,老家农村医疗保险的阻碍效果更加显著。老家农村医疗保险变量系数估计值的绝对值是0.053 6,大于老家农村养老保险变量系数估计值的绝对值0.004 8。并且,老家农村医疗保险在1%的统计水平上阻碍农民工的进城落户意愿,而老家农村养老保险对农民工进城落户意愿的影响并没有表现出统计学意义上的显著性。第二,从打工地社会保障方面来看,相对于打工地城镇医疗保险,打工地城镇养老保险的吸纳效果更加显著。打工地城镇养老保险变量系数估计值的绝对值是0.087 1,大于打工地城镇医疗保险变量系数估计值的绝对值0.021 3。与此同时,打工地城镇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都在1%的统计水平上促进农民工的进城落户意愿。第三,从单个社会保障种类来看,老家农村医疗保险对农民工进城落户意愿的阻碍程度高于打工地城镇医疗保险的吸纳程度,打工地城镇养老保险对农民工进城落户意愿的吸纳程度高于老家农村养老保险的阻碍程度。
表2中递归联立方程模型的结果显示,当解决社会保险参保行为的内生性问题之后,各个社会保障种类对农民工进城落户意愿,在经济上的影响程度有所提高,并且老家农村医疗保险、打工地城镇医疗保险和打工地城镇养老保险的影响效果仍然在1%的统计水平上显著。这些结果表明,当排除了农民工个人参保行为的内生性问题之后,参加老家农村医疗保险对农民工进城落户决策的影响仍然存在显著的阻碍作用;参加打工地城镇医疗保险和打工地城镇养老保险对农民工进城落户决策的影响仍然存在显著的拉力作用;参加老家农村养老保险对农民工进城落户的阻碍影响不显著。表3进一步报告了各个社会保障种类对农民工进城落户意愿的边际影响。基于递归联立方程模型估计结果的计算表明,在现有平均水平上,参加老家农村医疗保险和老家农村养老保险,则将分别降低农民工进城落户意愿9.86%和0.56%的幅度;而参加打工地城镇医疗保险和打工地城镇养老保险,则将分别提高农民工进城落户意愿16.91%和62.21%的幅度。
表2 城乡二元社会保障对农民工进城落户影响的计量回归结果
注:表中报告的是系数值;***、**和*分别表示在1%、5%和10%的统计水平上显著。
表3 城乡二元社会保障对农民工进城落户的边际影响
注:表中数值的计算方式是,该变量的系数估计值除以该变量的均值,再乘以100%。
导致各个社会保障种类对农民工进城落户影响效果产生差异的主要原因有以下两个方面。第一,从老家社会保障方面来看,相对于养老保障,农村地区的医疗保障待遇相对较高。2003年度开始,由中国中央政府发起、主导并实施,在农村地区普遍建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农合),农村居民有了普惠制的医疗保障。新农合的人均筹资,由建立之初的30元,于2016年度和2017年度,分别提高到570元和630元,制度运行十年来人均筹资提高了近20倍。新农合的补偿待遇大幅度提高,有效缓解了农村居民的看病难和看病贵问题。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于2009年开始建立(于2014年更名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2017年度的基础养老金待遇为每人每月70元。较低的养老金水平无法保障农村居民的基本生活,所以老家养老保险无力阻碍农民工进城落户的决策。由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发展及其对农民工进城落户意愿的影响效果来推测,随着农村地区养老保险待遇水平的提高,农村地区养老保险对农民工进城落户意愿的阻碍效应将越来越大。第二,从打工地社会保障方面来看,相对于医疗保险,城镇地区的养老保险待遇相对较高。由于中国城乡分割的社会结构,城镇地区的养老保险比较完善,养老金待遇较高。城镇企业职工人均每月养老金为2 362元,是新农保月均养老金的34倍。所以,打工地城镇养老保险显著吸引农民工进城落户。由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大多补偿住院而较少补偿门诊,大多数农民工的身体健康状况较好而较少患大病,农民工从城镇医疗保险处的获益较少,从而降低了打工地城镇医疗保险对农民工进城落户的拉力作用。
其他一些变量的结果也值得关注。农民工的进城落户意愿存在显著的性别差异,男性农民工的进城落户意愿大大低于女性农民工,可能的原因在于,城镇的生活成本较高,男性农民工承担了更多的家庭经济责任。年龄越大,则进城落户的意愿越强烈,但是年龄与进城落户意愿之间呈现非线性关系。教育变量的结果显示,相对于小学及以下教育程度,初中、高中和大专及以上教育程度,将分别提高农民工进城落户意愿0.48%、4.87%和10.50%的幅度。高中和大专及以上教育程度的农民工,其进城落户意愿不仅呈现出统计学意义上的显著性,而且在经济上也大幅度地高于初中及以下的农民工。接受过较高教育水平的农民工,能够更好地掌握现代生产技能、提高劳动生产率、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从而提高了个体的收入获取能力和城市生活能力。工资越高则显著促进了农民工的进城落户意愿,表明收入获取能力对农民工进城落户决策影响的重要性。已在城镇购房或自建住房,则显著提高了农民工的进城落户意愿,房产不仅是重要的家庭资产,而且也是农民工在城镇地区长期生存的基础。流动累计时间越长,则显著促进了农民工的进城落户意愿。
五、结论与建议
基于国家卫计委2016年度的全国农民工流动状况专项调查数据,本文使用递归联立方程模型,实证检验了城乡二元社会保障对农民工进城落户的影响。研究发现,第一,从老家社会保障方面来看,老家农村医疗保险显著阻碍了农民工的进城落户意愿,而老家农村养老保险并没有显著阻碍农民工的进城落户意愿。第二,从打工地社会保障方面来看,打工地城镇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均显著促进了农民工的进城落户意愿。第三,从同一类别社会保障来看,老家农村医疗保险对农民工进城落户意愿的阻碍程度,高于打工地城镇医疗保险的吸纳程度;打工地城镇养老保险对农民工进城落户意愿的吸纳程度,高于老家农村养老保险的阻碍程度。究其原因,农村地区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待遇近年来快速提高,而农民工还无法真正享受城镇地区医疗保险的益处;与此同时,城镇地区的养老金给付待遇较高,但农村地区的养老保险刚刚建立并且养老金待遇较低。
本文的研究发现具有重要的政策含义。为了加快推进农民工市民化、提高城镇化的质量,并促进全国城乡统一劳动力市场的建设,本文建议采取以下措施。第一,建立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在医疗保险方面,应该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进行合并,再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与之合并。目前中国部分地区已经开展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之间的合并试点工作,但是要尽快启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与之合并的工作。在养老保险方面,虽然建立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但是要加快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之的合并工作。第二,加快推进农民工社会保障的异地转接。要适应农民工地域转换比较频繁的特点,加强农民工包括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在内的各类社会保障跨区域转移接续。在中国目前“分灶吃饭”的财政体制下,可以借鉴欧盟对跨国劳动者“连续累加、分段计算”的社会保障待遇支付方式,实施农民工各类社会保障待遇的异地转接。第三,提高农民工的各类社会保障参保率。应该降低各类社会保障的缴费率,扩大农民工的各类社会保障参保率,从而提高劳动力的整体质量,增强中国经济发展的人力资本基础。第四,提高养老保险的统筹层次。这样不仅可以保护农民工跨地区转移就业时的养老保障权益,而且能够促进农民工跨地区流动,从而更有效地配置劳动力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