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皈依于“一”的歌
——读罗振亚诗集《一株麦子的幸福》

2019-09-28李文钢

文艺评论 2019年1期
关键词:新诗诗歌

○李文钢

写下这个题目,并非因为翻遍罗振亚先生诗集《一株麦子的幸福》130首诗,几乎每首诗至少有一个“一”字,仅有九首例外。而是因为在他的诗中,我读到了抱朴守一的真诚。《庄子·在宥》篇有言曰:“我守其一,以处其和。”罗振亚先生这本诗集中的抒情者形象与庄子此言极为相似,他固守着言与心的同一性,几乎弃绝了所有多余的过渡和装饰,反而呈现出了与他的形象极为相称的和谐,为当代诗歌尝试了由简朴而厚重的可能。

这里的“一”,是相对于“多”的返璞归真。皈依最原始的姿势与意象,皈依最原始的思绪、遐想乃至于意识流,罗振亚的诗句几近于不加修饰的心语,回避了玄奥复杂的表达方式,背后却有着颇为耐人寻思的景深。如这一首《他已经不认识我了》:

父亲一生朴素

进城后遇到一个

听起来很美的名字

阿茨海默症

吃过饭就喊饿

不给就追着母亲咬

说园子里的果树开满了火苗

让弟弟赶紧用水去浇

不知从哪天开始

他已经不认识我

每次回家看他

他总朝我要西瓜

边吃边端详着我

你看见振亚了吗

西瓜他小时候最爱吃

你让他回来看看我

说完就躺在床上等

屋子一下子就安静得瘆人

猫慌忙躲到墙角

马蹄表仿佛也不再敢走动

这时外面下起了大雨

天突然就黑下来了

这本是一首极为朴素的口语诗,却有着直击人心的力量,大有李白“明月直入,无心可猜”(《独漉篇》)的澄澈感。然而,回避了复杂的技巧,却并不表示诗中没有技巧,它们谦逊地躲在暗处,实乃不愿夺人眼球的沉默化修辞,标记着作者朴素的美德。贯穿首尾的悖论式情境,即是其一。诗中首句点明了父亲“一生朴素”的特点,似乎注定是与所谓的“美”无缘的,不料却与“阿茨海默症”这个“很美的名字”相遇了,而这个“听起来很美的名字”,却是一个令人不胜其扰的病症,“吃过饭就喊饿”的荒诞,不过是其最表层的现实。后文中“园子里的果树开满了火苗”一句,单看是一行美丽的诗,紧接着“让弟弟赶紧用水去浇”的可笑,却将人心拽入了冰冷的地窖。表面是顺流而下的口语,却有悖论的微澜一个接一个暗中涌起,似环环紧扣的锁链不断牵系着读者的心。而全诗最大的一个悖论式情境——他已经不认识我了,却仍旧时刻惦记着我——更是能激起读者心底的酸楚。随之而来的是几乎令人窒息的肝肠欲断,作者则连用猫、马蹄表、大雨、天黑四个日常意象来呈现,毫不刻意却言尽了心中的复杂难言。

这里的“一”,还是相对于繁复修辞的极简抽象。罗振亚诗歌中的意象,貌似信手拈来,实则每一个都经过了精心选择,高强度压缩了丰富的人生体验,绝不追求兑了水的花样翻新。如这一首《他再不肯先伸出自己的手》:“他曾经放言/劳动的手/应该触摸世界//春天/他和当干部的女同学握手/对方笑容可掬/声音温柔婉转/指头轻轻一搭迅速回撤//夏天/他和学界的同行握手/对方口若悬河地说着自己/笑声要把墙壁穿破/动作随意而洒脱//秋天/他和尊敬的长者握手/对方话少得像金子/表情更加不可捉摸/手掌肉块一样软软摊着//冬天/他再也不肯先伸出自己的手/常十指相扣放在腹部/一切自然得无可挑剔/又好像在守护着什么”。一双本来“放言”要去“触摸世界”的手,最后竟会变得“再也不肯先伸出”,一个可以写成长篇小说的心情故事被凝缩在春夏秋冬这人生四季的不同遭遇里,既有人生哲学的高度,又令人感慨万千,与穆旦作于1976年的《智慧之歌》十分相似。当代诗歌中,书写个人情绪的多,能给人以智慧的启迪的少,而罗振亚先生的很多诗作都带有哲学思辨的气质,实乃一种难得的品质。在短短的诗行里,通过几个貌似极为普通的意象,却能引发读者深刻的思索和感悟,实际上对写作者提出了极高的要求。

同样具有典型性的,是这首《古诗印象》:

五十年

在古诗词体内游走

每次摸到的总是

一根细细软软的愁肠

现代人

把故乡弄丢后

四海为家

愁肠被当作阑尾

切了

学界反复讨论的旧体诗词与新诗的复杂关系问题,作者近五十年的诗学思考,在这里被浓缩为了“愁肠”与“阑尾”的意象。不难想象,有些诗人完全可以以此为原料,植入各种时髦的理念,把每一行都抻拉变形,加工出更像“诗”的长诗乃至于组诗来,而罗振亚则让他的文字回归到了最原始的“比兴”和“象形”,既有论文般指陈关键问题的锐利,又有“立象以尽言”的丰赡。

这里的“一”,也是相对于零的存在,是对“零”的反抗,是展示真实世界实存的“有”。

语言世界作为一个独立的符号世界,完全可以在“零”驱动状态下自娱自乐花样翻新,这一现象在当代诗坛屡见不鲜。罗振亚的诗则牢牢地控制着语言狂欢的冲动,始终将其约束于现实的地面上。这是对绝对化了的“语言中心论”的反抗,让语言在与生命现场的互动中重新获得了活力。如这一首《最后一课》:“1983年初夏/王老师教师生涯的最后一课/讲授选修课宋词研究/中山装同心一样干净/说话不紧不慢充满磁性/黑板上苍劲入骨的粉笔字/令那些轻飘的书法家不敢睁眼/它们更好像被施了魔咒/辛弃疾苏轼李清照们/纷纷借力走出宋代书本/和当下的崇拜者亲切交谈/那天外面一直雷声滚滚/王老师表情庄重而凄然/三十五年过去了我始终不明白/为什么百人的大教室里/听课的那天只有我们五个/蓄在天边的泪水/至今没有落下来”。这首诗,为我们忠实记录了“王老师”不一样的“最后一课”,其基础当然是一次非同一般的人生体验,但当它藉由感情神经最为紧绷的戏剧化时刻予以展示,就无数倍放大了“王老师”那一刻的“凄然”。诗人的诗心,在这里突出呈现为了对于那些特殊的生命时刻的瞩目,并吸引着读者对事件本身的同情,而不是对特殊语言手段的关注。他绝不追求文字的戏法,而是以散文化的文字,真正在发现并书写着诗的内容,与废名所倡导的“如果要做新诗,一定要这个诗是诗的内容,而写这个诗的文字要用散文的文字”①恰好相通。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此诗结尾的“泪水”二字,此类情感外露的词汇本已被强调“逃避情感”、追求客观冷静的现代诗视为大忌,但罗振亚的诗恰恰是不回避泪水的歌,因为它们本是人间真实的存在,他的诗歌艺术的关键正在于如何将个人的真实经验和感受本身提炼呈现为诗意。写作这样的诗歌,要求写作者绝不能封闭在狭小的内心,而是要怀着大爱走向世界、走向他人,如此才能发现并书写生活中的动人时刻。写作这样的诗,更要求写作者要善于营建坚实具体的戏剧情境,如此才能避免书写的浮泛,在短短的几行间集中刻画出人性的光辉。诗集中的《和一位水暖工交谈》《卖菜姑娘》《拧紧这一枚螺丝你就休息啦》《二十岁的焊接工睡着了》《范六爷之死》《二丫在春天》等诗作,便都是这样的微型戏剧。

这里的“一”,还是对日常口语节奏的皈依。罗振亚的诗并不追求诗歌节奏的陌生感,或以此去刺激读者的惊奇,而是在人们习以为常的口语节奏里,凭借所书写的情感本身的强度和微妙自然的音节调度去拨动读者的心弦。沉浸在这样的语言节奏里,如同听一位知心朋友话家常,能不断把你带回五味杂陈的生活现场,让一个普通人在其中找到自己,而不是飘在高高的云端。如这一首:《故乡大雪》:

只是天地在地平线上一合眼

秋天就被飘飘欲仙的蝴蝶们翻过去了

村里的三十几户人家

纷纷戴上白绒帽

托风的福祉

住在坡上的开门满怀清凉

先用铁锹帮坡下的将雪封的门打开

再回家把炊烟和下酒菜慢慢炖起来

雪堆 柴垛 爬犁

天然的儿童乐园眨眼竣工

孩子们撒欢儿的喧闹声撞醒阳光

野小子自己藏在雪中让别人去找

女孩儿堆着穿夹袄的小雪人

红菇娘儿按红了冬天的鼻头

在一阙悠悠起伏的乡村慢里

心事开始干净苍茫

从村里走出的和村外回来的

都把清晰的脚印留在路中间

这里有东北雪乡的风景美,有“坡上的”帮“坡下的”铲雪的人情美,有“孩子们撒欢儿”的童心美,有“大道中行”的品格美,更有暗中流动着的音乐美。尾韵中 an、a、ao、ang、ai的错落安排自不必说,每一行更是有与an相谐的行间韵反复出现,为全诗奠定了安宁静谧的抒情氛围。这些音节在上下文的语境中显得毫不刻意,却有着不可替代的功效,正是它们在这如同娓娓道来又和谐顺耳的日常口语节奏里,把读者带到了“一阙悠悠起伏的乡村慢”的意境中去。我们都知道,这里的口语节奏绝不可能是顺口溜出来的,而同样是需要“锤打”出来的。它们既有家常的亲切又能避免流于俗气,靠的是作者毫不张扬地营建词语音乐的功力。艾略特在《诗的音乐性》一文中说:“诗的语言从来不可能和诗人所说、所听到的语言完全相同,但是它必须同他那个时代的语言密切相关……因此,诗的音乐性必须是一种隐含在它那个时代的普通用语中的音乐性。”②罗振亚先生在与日常语言的感性联系中来发展诗歌音乐的努力十分低调,却颇值得我们予以注意。这首诗里的那些自然简朴的音节流动,恰恰谱写出了一个思乡者复杂伤感的内心世界。

胡适在1919年发表的《谈新诗》一文中曾指出:“中国今年的新诗运动可算得是一种‘诗体的大解放’。因为有了这一层诗体的解放,所以丰富的材料,精密的观察,高深的理想,复杂的感情,方才能跑到诗里去。”③新诗的确比旧体诗词更适合表现“高深的理想”与“复杂的感情”,只是这“高深的理想”“复杂的感情”是否必然要通过高深、复杂的手段才能表现得出,却是令人存疑的。有些现代诗人,颇为得意于营建词语的迷宫,并将词语和技艺的复杂等同于了情感的深挚和浓烈,把言词中的艰涩技巧当作了感情的耐人咀嚼。这种“虚张声势写诗压根儿没想让人读懂”(《酒吧意识流》)的写作倾向,恰恰是罗振亚要抵制的。罗振亚的诗,让我们直面一颗坦诚的心灵,让我们把层层剥茧般破译诗歌密码节省下来的心力,去全身心地拥抱一个想象中的灵魂,更加贴近了“诗”字“从言从寺”的初心。

没错,“技巧是对真诚的考验”,但这技巧,既可以是“乱花渐欲迷人眼”,用复杂的方式去表现简单,把炫人耳目当作了感情的强度,也可以只是一个“澄澈的眼神”,用简单的方式去表现复杂,质朴纯洁却令人久久难忘。相对于很多故弄玄虚的现代诗层层剥茧后才能得到的一点印象,罗振亚的诗是把装饰降到最低,而将余响的效果调到了最大。如他在创作谈中所说:“我始终以为最优秀的诗歌都是直指人心,以朴素晴朗的姿态示人的,古今中外的名篇早已证明这一点。那种在诗歌里面故作高深、装神弄鬼、佶屈聱牙者,虽然不能说不是一种探索,但恐怕永远也不会打动人。”④他的诗中处处彰显的朴素诗风,绝不是心拙口夯、不善言辞,而是作者自发的追求。罗先生本是当代诗学大家,在诗歌评论方面的成就世所共睹,诗坛的繁华胜景他更是早已了然于胸。而他的这本诗集则是绚烂之后的平淡,是他的一种自觉选择,也是对故弄玄虚者的反拨,非常人所能模拟,却能给我们以很多启发。

《一株麦子的幸福》全书共分“感恩书”“故乡大雪”“人生课”“承包七月”四卷,亲情、乡情、友情、师生情是书中的重头戏,它们所书写的大多是人的一生中最为动容的时刻,但它们又如同书名中的“麦子”一词那样,是每一个人在人世间必不可少的精神粮食,是维护人之为人的高贵与尊严的必需品。它们经罗振亚皈依于“一”的诗笔再次被命名和发现,既带有他个人史的特色,又能拨动每一个普通人的心弦和共鸣。在当代诗坛的喧哗语境中,它是一处纯朴得近乎天然却又能让人眼前一亮的独特风景。他所皈依的“一”,是重剑藏锋,是大巧若无。

①废名《论新诗及其他》[M],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1998年版,第22页。

②T.S.艾略特《艾略特诗学文集》[M],王恩衷编译,北京:国际文化出版公司,1989年版,第180页。

③胡适《谈新诗》[J],《星期评论》,1919年 10月1日,“双十纪念专号”。

④罗振亚《创作谈:说说自己的诗》[J],《写作》,2018年第4期,第6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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