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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故乡的麦地里写诗
——读罗振亚诗集《一株麦子的幸福》

2019-09-28刘功业

文艺评论 2019年1期
关键词:麦子故乡诗人

○刘功业

罗振亚是一位专事诗歌评论和新诗研究的大学教授。之前,读过他的很多诗歌评论文章。他的《与先锋对话》一书,更是影响深远。

其实,振亚也是一位很有成就的校园诗人。早在读大学期间,他就写了很多诗。从这本诗集中,我读到的他最早的诗,是1980年写的《断想》一首8行的小诗。这本《一株麦子的幸福》(中国青年出版社,2018年12月出版),让我更系统地阅读了诗评家之外作为一个诗人的罗振亚。最近两年,他陆续发表的一些诗歌作品,令人耳目一新。

什么是诗歌的先锋性?什么是先锋诗歌?从上世纪80年代中后期,就一直在诗坛流行并不断被争议着。其表现为反对传统,刻意求新。包括对约定俗成的创作原则和欣赏习惯的反叛,去追求艺术形式和风格上的新奇。其片面性需要警醒;但先锋诗歌也带来了许多新鲜的东西。比如注重发掘内心世界,细腻描绘梦境和神秘抽象的瞬间世界,在技巧上广泛采用暗示、隐喻、象征、通感和知觉化等手段,挖掘人物内心奥秘,意识的流动,让不相干的事件组成齐头并进的多层次结构等,都有积极的意义。罗振亚对先锋性和先锋诗歌既能剖析其不足,又能肯定其贡献。近二十年来,他的研究方向和成果,对新诗创作都有很好的借鉴和引领。

一个诗人面对一个会写诗的评论家,比面对一个单纯的评判别人作品的批评家,和生存在高等学府里的著名学者,就自然多了一分亲切感。当然,这也有情趣相投、观点相近的缘故。罗振亚有自己的情感体验,又有了创作经验,再谈论起诗歌观点和创作甘苦,就不会有“隔”感觉。再回望诗歌发展史,研判诗人和作品,自然就深刻得多。那种入骨入肉的剖析,释疑解惑,就有了切肤之痛,切中肯綮之妙。

谈到罗振亚的诗歌创作,我以为简单说,就是四点:接地气,抒真情,通心脉,有意味。

振亚这本诗集分为四辑。第一辑,感恩书;第二辑,故乡的大雪;第三辑,人生课;第四辑,承包七月。他最早的一批作品,写于上世纪80年代早期,当是在大学时代就开始了诗歌的写作。他诗歌中的主体意象,多与亲人、生命、土地、故乡、河流有关,与生之养之的那片土地上的麦子、土豆、高粱、玉米甚至扫帚梅、蒲公英等等大大小小、平常而普通的草木植物有关。这些与生命、血脉和成长息息相关的事物,进入他的诗歌,成为他诗歌的意象、他情怀的代言,就有了感人至深的力量。其中,最突出的感受,是一个“情”字。这是《一株麦子的幸福》这部诗集的核心要素,也是展现诗人的功力所在。写故乡、写父亲、写母亲、写妻子、写恋人、写儿子、写生活、写世态,都重在以情感人,以真动心,以美传情。他的诗中,乡村与城市相互纠结,传统与现代相互纠结。站在城市里,总会回望故乡,割舍不断童年的回忆,亲人的目光;而回到故乡,才发现早已无法隔断或者远离城市的生活。这种矛盾和纠结,就构成了现代人的生活底色。罗振亚的诗,很好地展现了这种矛盾和纠结。

振亚的诗歌,具有审美的姿态、思想的力量、思辨的深度,更注重情感的穿透力。语言上不喜欢故弄玄虚,而常常是直击内心,保留了传统的抒情方式,着眼于普通的表现对象,基于土地和情怀,进行有节制的抒情。如他这首作为书名的诗《一株麦子的幸福》,就是写患了老年痴呆症的父亲的,直面痛苦,深刻感人。父亲对亲人和事物的选择性遗忘,“反复回放着每一个日子/在葱绿的往事田地里/麦子一株一株地复活”,“父亲常记不起自己名字/但能测出麦地的亩产收成/麦芒的纹理与土质的关系”。“在父亲呵护的那块麦田里/我已长成饱满的麦子/虽然八月暴晒/泪水浸泡/却是幸福的一株”。父爱如山,血脉的滋养,性格的传承,在《和老爸聊天》中得到了最诗意地概括。“有一回我在村边摔得天旋地转/您愣是铁着心不肯搀扶/还说?是爷们永远不该跪着/我站起后至今再没有弯过腰”。《感恩书》一诗,更充满父亲去世的悲伤气息。这种平直的叙述或者哀痛的叙事,司空见惯;但是,“您说过一辈子短的是人生/长的叫苦难/人要遭的罪有定数/您刚用八十年把它度完”。直接用对话入诗,成为诗眼,一下子擦亮了那些晦暗和哀伤。看似信手拈来、毫无修饰的词语,却平朴中见奇崛,暗藏了诛心之力。在《他已经不认识我了》中,父亲虽然已经认不出他,却在喊着“园子里的果树开满了火苗/让弟弟赶紧用水去浇”。这最令人心痛的话语,却有着诗歌特殊的美,深隐着情感的语言,在叙事中写尽沧桑。

《母亲简历》一诗,不过19行,却写尽母亲悲苦、勤劳的一生。从一岁时写起,直到70多岁成为孤独在城市里的垂垂老妪。“八岁她开始用衣裳清洗村前的小河/十二岁她到草甸放牧猪和云朵/十七岁她成了懵懵懂懂的新娘/十八岁她尝受儿子夭折的滋味……“到了七十二岁孩子们四处忙/她常一个人在花坛边数花苞儿/陪伴太阳和地上自己的影子”。这是一个女人的生命史,也是写给一位母亲的赞歌。《过了年,您就七十七了》还是写母亲,“无眠长夜里寂寞的黑/不啻于一副慢性毒药”。父亲去世后,在城市里为儿子儿媳带完孙子的母亲,在老家守着老房子,生活中寂寞与孤独。理解也是一种爱,父母的无私付出,有时候是难以被忙于工作、疲于奔波的子辈们所能理解的。特别是《窗台上的五只麻雀》,透过屋里老母亲的目光,看着屋外的麻雀飞来飞去的那种空寂与悲凉。象征,简洁,宛如一幅大量留白的风景画,意味无穷,远比直接的叙事和抒情更有意味。

振亚写亲情,写的有疼痛,有温暖。写爱情,写的有大度,有缠绵。《妻子的头发》从妻子的长发作为意象起兴,生发开去,委婉动人。《迟到的星星》是一封话语绵绵的情书;《分离的缠绵旗》则更像是情人分离的祝福。钟情之人,不一定就能成为恋人和情人。但祝福还是要有的,男子汉的高大,恰恰在于胸怀的宽广。失恋,也能写出美好。即使被拒绝,也有谦谦君子之风。“从天空那两颗星星里/读懂了你会说话的眼睛”,“我失败了心却随祝福之风/微笑着上升”。《分离的缠绵旗》一诗中,在开头和结尾都重复使用了“九分醉意”“缠绵旗”的意象,强化了抒情效果。

诗,是有意味的艺术。这个有意味的艺术,关键就在语言。振亚的《流程》一诗,是我比较喜欢的作品。它似乎没有被时代的筛子漏掉,而是仍然保留着现代意味,诗句跳荡,语言平实,有节制、含蓄、隐喻,充满多向性。在现代诗的书写中,预设多向的情感通道,为读者的审美走向埋下更多伏笔,就必须重视隐喻。在诗中,多解,多义,才是美的正常状态,很难简单界定。如同阳光总在风雨后的彩虹,既有可以仰望的七彩,看似飘忽和虚幻,却也有扎实的事实与细节的逻辑,拓展了想象的空间。“走过去便是遗忘/两只黑眼睛/横筑起一道墙/转身去掏备好的钥匙/门和锁孔变了方向”,“疯狂的三伏雨/汇成大江/乌鸦在鸣唱/渡过去吗/管她温柔卧似夕阳/明早茉莉花依旧开放”。诗是需要复杂性的,既不能直白,也不能虚伪。《季节·远方·我》写的则是恋人之间的一种错位的情感。就是感情不对焦,语言不同频,心灵难呼应,充满了矛盾心理。这种爱情的状态,是很折磨人的。但对于诗人,忧郁、迟疑、困惑,对前景的不确定性,却是最好的诗写题材。如同悲剧的美,话不对版,欲说还休,生活中并不罕见。“那年北方的雪很大很厚/冬天咆哮在迷朦的窗口/她想这天不该远行/我却说我还是要走//而今江南的花又浓又稠/十月池塘依旧碧水悠悠/我想是否该回去了/她却信告再过些时候”。这是爱人之间的交谈,还是对江南美景的留恋?这样的诗,还有《礼物》《我们还会相见》《我说过,我们还会相见》,它们都带着青春期的热烈与纠结。

故乡,和爱情一样,是诗人热衷于情感表达的主题。故乡需要回望,爱情,渴望回想。一切的美好,都被岁月所淘洗,所窖藏,然后才散发出淳厚的酒香。哪怕已经回不到过去,回不到故乡。就像诗人无奈地告诉儿子:已经没有资格谈论故乡。这是一种被生活错配的情感。出走,流浪,长大,回望。反复的情感折磨,痛苦与温暖并存,如故乡的大雪,如城市的窗外那条忽然浮现的村里的黄土路。“被改写的海浪在远方咆哮/相思鸟不知栖在了哪一片柳林间”(《在海景房的窗边想起村前那条黄土路》)。在“故乡的大雪”这一辑中,诗人更多表现了对故乡的思念之情,对淡紫色的土豆花的相思,杏树的清明,干旱的土地,兴安岭的春天,甚至不愿意被叫成波斯菊的扫帚梅都进入了诗歌的空间。对不小心碰落的一朵杏花,心生怜惜,对家乡的一片麦地心怀崇敬。“习惯在城中昂首走路的我/面对记忆中从未高过童年的麦田/突然低下了头/天边有一道白鹭的灵光飞起”(《在家乡的一片麦地前我低下了头》)。

在振亚的意象群中,麦子、土豆、玉米、高粱,以及扫帚梅、蒲公英都是有生命的,有情感的,是与作者血脉相通、情感相同的亲人。《一株麦子的幸福》《村后那片高粱熟了》《玉米姑娘》等,都是值得重视的作品。读来都那么亲切,那么感人,情思、哲思极为丰富,诗意蕴藉。这是作者最熟悉的,属于他的讷河、属于故乡的植物,也是作者最愿意也最习惯借物抒情、兴发诗情的意象。“或许她与太阳恋爱得最久/因无意中走漏了温暖的秘密/脸颊红得如晚霞的衣裳”。“她也不会像身旁的向日葵/随意转动自己的头和目光”。“一群麻雀的叽喳声飞来/从这一株跳到那一株/却怎么也越不过她生长的眺望”(《村后那片高粱熟了》)。这样的诗,很值得读,读者也会很愿意读,是接地气、通人心、有味道的好作品。

振亚的乡村书写,除了绵绵不绝的亲情,还有割舍不断的对那片土地和生活在那里的人们的生活故事,生存与发展的情感纠结和沉重思考。丈夫被抓壮丁去了台湾的乡村女人的悲苦挣扎(《二丫在春天》)。那位当过老抗联,儿孙满堂却晚年孤苦,吞食安眠药自杀的范六爷(《范六爷之死》)。一辈子全凭嘴说话,能沟通阴阳两界,死人也能说活,却无法为自己和儿孙们掐算出一个好命运的《阴阳先生》。罗振亚的乡村人物系列,形象生动,人物鲜活,感情的表达更成熟,语言更有节制,更冷静,隐蔽,抒情与叙事巧妙结合,相互融通。诗歌叙事中的抒情元素,和抒情诗中的叙事元素,有着同样重要的意义。

说到底,诗歌,是语言的艺术,也是语言的挑战。诗人,要与自己的语言习惯和惰性不断交锋。无论怎样先锋的诗歌,最后的技巧,还是要落实到语言上,诗到语言为止。这个止,不是止步的止,而是随着时代和现实生活,随着思想和艺术的不断发展,语言的一种生生不息的生态观。在这片积淀深厚的土地上,诗人的生命,借助语言而延续。语言的生命,借助诗歌而延续。这是一种任何力量也无法阻挡的自然与蓬勃。传统的惯性中,纠结与突破,陌生与创新,都是对自己的不断警醒。而有了这种警醒,就会形成一种艺术的自觉,塑造出诗人个性鲜明的风貌与品格。如振亚在《东北地方话》中对东北方言普通话的哲学思考,如他对窗台上的那盆玫瑰花的诗学寄托,“如果能拆除天空的遮拦/花朵的思想满世界随意走动/即便瞬间凋零或者枯萎/她也要朝着风的方向”(《窗台上那盆玫瑰花总是迎风绽放》),无不体现着鲜活的个性。

在世俗功利的泥沼里,在欢歌声声的痛苦上,一个坚实地站在土地上的诗人,只要保持着旺盛的创造力和敏锐的观察力,保持着他的独立思考和深刻性,他的语言就能鲜活起来,他的思考就能灵动起来,他的思想就能深刻起来,不断奉献出优美、鲜活的诗歌文本,这就是先锋诗歌的真正意义,这也是以研究先锋诗歌为方向,为中国新诗发展不断鼓与呼的罗振亚所为之奋斗的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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