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技术教育与物理教学研究
2019-09-17袁志杰
袁志杰
摘 要:高中物理教师可以借助信息技术,提高感性认知能力;通过信息技术,提高逻辑思维能力;利用信息技术,提高高中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养成物理核心素养。
关键词:信息技术;高中物理;教学
当前,基礎教育改革要求高中物理教师通过各种容易让学生理解和接受的教学方法,培养高中生将抽象的物理问题转化为形象的物理模型,然后根据所学的物理知识,解决生活中的实际问题的能力。而信息技术教育正是这样一种可以帮助高中生学习、体会、思考、表达的载体。因此,高中物理老师可以利用信息技术,引导高中生细心观察、积极思维,提高利用物理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
一、在物理教学中应用信息技术的意义
信息技术是引导高中物理教育改革向着更高效更理性方向发展的重要载体。信息技术可以帮助教师教学生深刻体会,教学生理性思考,教学生学会用物理语言表达。首先,教师可以利用信息技术中的动态图画,帮助学生体会物理当中的物理模型,进而增强理解能力,逐步提升思考能力的逻辑性、严密性。如在学习“动量与动量守恒定律”时,可以观看“让运动中的小球撞击静止的小球”的相关视频,让学生仔细记录飞行的时间,观看飞行的轨迹,在观看质量大的小球撞击质量小的小球,质量小的小球撞击质量大的小球以及质量相等的小球撞击的过程中,分析出动量守恒定律。其次,教师可以利用信息技术中的视频,教学生利用发散思维来思考问题,从不同的角度来发展思维,增加解题的突破点,提升认知建构能力。最后,教师可以利用优质公开课,通过优秀教师的讲解,扩大优质资源的共享面,提高高中生解决问题的发散思维能力、分析计算能力。
二、在高中物理教学中应用信息技术的策略
高中生在解题过程中必然会遇到不少难题。如高中生难以理解题目,如果通过画图、模拟现场等方式来解决,那么解题效率将大大提高。高中生在解题的过程中常常难以在头脑中再现运动情形,导致读错题,或者不了解题目的数字逻辑,无法快速地解题。而信息技术的教学策略是用可视化的语言、动作、符号来标注题目的内容,使学生在解题的过程中动手动脑,把一些复杂的问题简单化,从而拓展学生解决问题的思路,帮助他们找到解决问题的关键。同时也能够增强学生感性认知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提高解题能力。这是高中物理高效教学理念的目的所在。
(一)借助信息技术,提高感性认知能力
部分高中生思维能力不强,难以寻找解题的新突破口。物理本身是一门比较难的学科,要求高中生能够寻找解题的突破口,发现问题的所在,理清解题思路。但是部分高中生思维能力不强,难以理解题目条件,将抽象的文字转化为物理模型,难以将复杂的问题分解为若干小问题。这常常让高中生失去学习的乐趣。例如在学习高中物理人教版“匀变速直线运动的时间与速度关系”中的“匀变速直线运动”时,教师可以让学生观看小车在重物牵引下的运动图像,引导学生思考图形特点,激发学生求知欲,让高中生形象生动地记住每一种物理术语的特点,并且让高中生主动构建认知意义,从而提高高中生的感性认知能力。
(二)通过信息技术,提高逻辑思维能力
部分高中生总结能力不强,难以发现物理的内部规律。高中生在解题过程中,常常做题速度较慢,不注意总结,分析题型的能力较弱。这就需要高中物理教师引导高中生牢记平时需要注意的解题技巧,勾画出重要的或迷惑性的语句,增加个人印象,进而总结解题的规律,提高解题的正确率,优化物理学习方式。优质的公开课不仅能够通过视频把一些抽象的物理问题具体化,从而理清高中生解决问题的思路,帮助他们找到解决问题的关键,同时也能高效地教会更多高中生体验分析题目的过程,进而增强逻辑思维能力。因此,高中物理教师可以根据所教内容为高中生推荐优质网络公开课,提高优质资源的利用率。
(三)利用信息技术,提高高中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部分高中生抽象能力不强,通常难以理解题目内容,难以站在更高的位置上,梳理出题人的思路,理出题目的关键点。因此,高中物理教师要帮助高中生学习物理表达能力,使学生经历由语言文字模式进入数字思维模式再进入语言文字模式,增进思考的深度,增加思维的力度。如,将两辆质量均为M的小车A和B置于光滑的水平面上,有一质量为m的人静止站在A车上,两车静止。若这个人自A车跳到B车上,接着又跳回A车并与A车相对静止,则此时A车和B车的速度大小之比为多少?
信息技术是一种提高物理教学效率的重要载体。高中物理老师可以利用可视化的信息技术教学帮助学生打好物理基础,引导学生细心观察图画,分析数字与图形的逻辑关系,从而增强物理思维,提高高中生的物理核心素养。
参考文献:
[1]唐广冲.运用演示实验突破高中物理教学难点的实践研究[J].才智,2018(34):25.
[2]刘汉桐.信息技术与高中物理课程整合的调查研究:以延吉市高中为例[J].才智,2018(30):157.
[3]牟冰,李颖,马丽珍,等.基于高中生物理基础差异的分层次大学物理教学研究与实践[J].物理通报,2018(7):1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