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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目的论的商业广告翻译策略分析

2019-09-17丁喜慧

经济研究导刊 2019年22期
关键词:商业广告目的论翻译策略

丁喜慧

摘 要:随着媒体网络的发展,广告越发流行,广告宣传对公司的发展也越发重要。因此,现代公司需要在广告上投入更多资金,以提高其产品销量。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与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建立了贸易往来,当公司将产品出口到目标国家时,引人注目又恰到好处的商业广告翻译与产品本身的质量同等重要。但因文化背景的差异,公司很难有效准确地向目标客户传达广告的原意。因此,以目的论为基础探索翻译商业广告的正确方法,从而帮助企业尽快实现本地化便显得尤为重要。

关键词:商业广告;目的论;翻译策略

中图分类号:F713.8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9)22-0073-03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各国的贸易往来逐渐加深,为进一步发展经济,各国都放宽了对外国公司的限制。以中国为例,中国设立了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除清单上所列的行业、业务、领域外,各类市场主体均可进入中国市场,这无疑向世界发出了中国鼓励外国企业进入中国市场的信号。但进入市场只是成功的开始,面对残酷的市场竞争,如何在竞争中处于不败之地,这是公司应思考的重要问题。此时,一则介绍产品的广告必定会起到重要作用,因广告本身的目的就是促进消费。

一、广告的消费导向

约翰·沃纳梅克(John Wanamaker)曾说:“我知道我的广告费有一半是浪费的,但我不知道浪费的是哪一半。”这表明,明确又恰当的广告对公司产品的销售有重要作用。例如,国产手机品牌OPPO,其2017年的广告投入已近20亿元人民币,而如此规模的广告投入也使其2017年的销售收入达到1 000亿元。广告的巨大作用不言而喻,恰当的广告能对顾客的消费导向产生影响,提高公司的销售收入,具体可用AIDA模式来解释,即注意力、兴趣、欲望和行动。

第一,吸引注意力。广告就如文章标题般,文章标题的质量直接决定了读者能否读这篇文章,而广告首先要能吸引注意力。只有抓住消费者眼球的广告才能吸引消费者继续了解产品,如曾享誉全球的柯达胶卷,其广告词为“串起生活的每一刻”,该广告词便成功地吸引了顾客的注意力,“什么样的东西会串起生活的每一刻”。如此一来,顾客便会开始了解,开始关注。

第二,激发兴趣。广告应尽可能地激发顾客的兴趣。以炫迈口香糖为例,其标语为“嚼炫迈,根本停不下来。”读到此,顾客便会产生极大的兴趣,“什么样的口香糖会让人停不下来”,一旦对该产品产生兴趣,消费者便会想要尝试。因此,好的广告应尽可能地吸引潜在客户,扩大客户基数。

第三,激发欲望。公司应尽可能地在文章中将产品的质量体现出来,如麦斯威尔,其广告语为“滴滴香浓,意犹未尽”,当顾客看到广告时,便很容易联想到本人在喝着咖啡的模样。“滴滴香浓”描述了产品的质量,“每一滴咖啡都会在舌尖回味良久”,由此激发了消费者的购买欲望。

第四,刺激消费。不管其设计理念为何,广告的最终目标都是刺激消费。如雀巢咖啡,其广告语为“味道好极了”,生动形象,“味道好极了”就像是朋友间的谈话,既亲切又直接,刺激着消费者的味蕾,促使其产生购买行动。

所有这四个步骤相互关联又互为补充,用广告来吸引顾客并逐渐加深消费者的兴趣,最终实现销售目的,实现利润增长,这是所有商业公司的最终目标,这也是广告消费导向功能的成功之处。

二、影响广告内涵传达的因素

近年来,跨国公司及其产品在全球都享有很高的知名度。相比较国内公司,跨国公司的优势明显,但进入的市场越多,其面临的挑战也就越多,如贸易壁垒、进口配额等硬性指标和民众对产品的接受度等问题。而相较之下,作为消费的终端,顾客的接受程度是公司考虑的重要因素。若要减少顾客的抵触情绪并吸引顾客购买产品,正确翻译广告便是成功的第一步。而在翻译广告时,若想将广告的内涵完整准确地传达并输出,译者又需要考虑以下因素。

(一)可读性和吸引力

广告翻译受多种因素影响,但其中最基本的便是可读性。翻译人员首先要做的是向客户传达广告的原始含义,其次再考虑吸引力。

以著名牛仔裤品牌李维斯为例,其广告为“Quality never goes out of style.”在中国市场上曾被译为“质量永与款式为伴”,令人贻笑大方。译文与原版本可谓毫不相关。译者不知“out of style”有“过时”之意,其广告本意为“优质永不过时”,表明李维斯永远将质量放在首位,追求卓越。而原译文与原文并不能对等,使得普通的中国民众并不能理解广告的意义,“質量与款式为伴”,质量是否会如款式般随大众喜好的变化而变化,这应该是每个看过广告的人心中的疑问。因此,广告的可读性是一切的前提,随后才应该考虑是否具有吸引力。

“喝一杯即饮柠檬令你提神醒脑”被译为“A Glass of Instant Lemon Tea Makes You Refreshing”。这个广告强调了柠檬茶的功能且无误译现象,可以说满足了可读性,但整个句子翻译生硬且无任何语序的变化,只是按照中文意义机械地翻译,这种广告又如何吸引顾客呢?好的译者应用有限的词语来表达无限的含义,借此激发人们的想象力,而非只是简单的翻译。

(二)修辞手法的保留

中西方广告都喜欢利用不同的修辞手段来展现广告的意义,但译员却未必能译出精髓。例如,一种白酒的广告语为“喝孔府家酒,做天下文章”,其英文版本为“Drink Kongfu spirit and write No.1 article”。本句原文采用隐喻的方法,将孔子与孔府相联系,因孔子在中国文化中的重要地位,中国民众很容易就产生联想“饮用本产品后,我将如孔子般博学”。然而在西方文化中,孔子的影响力远不如西方先哲。在这种情况下,直译并不能达到隐喻的理想效果,潜在顾客很难理解其意义且很难引发顾客的共鸣。

(三)文化差异

为成功打入不同市场,国际公司必须要解决本地化时遇到的文化问题,而事实上,解决文化差异的难度最大,因其是心理壁垒而非实体壁垒。根据霍夫斯泰德(Hofstede)的文化维度理论,他认为:文化是特定地区的人所拥有的共同价值观和坚定的信仰,是民众所信奉的准则,而因文化背景不同,人们通常会在多方面表现出差异,如权力距离,不确定性规避,个人主义与集体主义,男性化与女性化,长期导向与短期导向,放纵与禁欲。就个人主义与集体主义而言,因中国是集体主义国家,而美国是个人主义国家。因此,译者在进行英汉翻译时,应避免将美国的个人主义倾向加注在广告之中,否则,若面对的是信奉集体主义的客户,其广告必定以失败告终。

例如,运动品牌耐克,深受中国人的喜爱,在中国的销量也十分可观。但耐克刚进入中国香港时,其广告语“Just do it”被译为“想做就做”。美国奉行个人主义,崇尚个人自由,喜欢彰显个性,“想做就做”符合其文化价值观,而对深受儒家影响的中国人民来说,集体主义的观念深入人心。中国人十分在意别人的眼光,正如林语堂在《吾国与吾民》中所说,在中国人的思想体系中,有三物最为重要,其中之一便是面情,中国人害怕丢脸,所以不愿脱离群体且在做事之前总会考虑一系列因素。而基于此,“想做就做”便显得十分怪异。因此,耐克初期的销售量不尽如人意也不足为奇。

再如,中国本土的方便面品牌名为“白象”被译为“white elephant”。这种直译使“白象”的海外销售以失败告终。究其原因,“white elephant”在西方国家意为“大而无用的东西”,方便面若“无用”,又有谁会去购买呢?另一个典型的例子便是“藕粉”,它被翻译为“lotus root starch”。淀粉被认为是使体重增加的元凶,因此,对于一些要减肥或维持体重的人来说,肯定不会购买该产品。

因不了解文化内涵而造成的产品销售低迷在当今世界早已屡见不鲜。因此,成功解决文化差异是成功的一半。

上面的所有例子都表明在坚持文化平等的前提下,广告内涵的传达需要克服多种因素,而为克服这些因素,译者必须要借助一定的翻译手段,提高翻译质量并借此输出正确的广告内涵,而在所有的翻译策略中,目的论的应用可谓十分广泛。

三、基于目的论的翻译策略

(一)目的论概述

德国汉斯·费米尔(Hans Vemeer)目的论的提出是受到凯瑟琳纳·莱斯功能翻译理论的启发。目的论的核心是“目的决定手段”,即因翻译目的的不同,译者使用的翻译策略也不同。而目的論的基本原则有四,分别为目的原则、连贯性原则、忠实性原则和忠诚性原则。依翻译目的的不同,文本可分为信息功能文本、表情功能文本、操作性功能文本和听觉—媒介文本;连贯性原则指译文必须通顺,读者要能理解译文;忠实性原则指原文与译文之间应做到对等,这一原则将源文本与不同语言和文化背景下的目标文本联系起来;忠诚原则是指译员应对原作者和读者负责,在译文与作者间达成平衡。

目的论认为,翻译是译者的意识活动,译者应运用一切有用的翻译策略以实现翻译目标。基于此,在翻译广告时,译员应针对不同的客户和产品特征采取不同的翻译策略,如直译、意译、省略和增译。

(二)直译

直译要求保持源语言的内容、形式和风格。它首先要求译者传达作者的原意,其次,要尽可能不改变原作的风格。借此,拥有不同文化价值观的人对同一产品可以有相同的理解,从而刺激消费欲望。

以雀巢的广告为例。其广告语“The taste is great”被译为“味道好极了”。雀巢的速溶咖啡以其便利性和口感闻名世界,深受全世界顾客的喜爱。此译文简洁明了,“great”译为“好极了”,提高了雀巢咖啡的品质和口感。

第二个例子是佳得乐,其广告词“Life is a sport,drink it up”被译为“生活就是一场运动,喝下它”。佳得乐是世界上著名的功能性饮料,因此,翻译时将生活与运动相结合,突出饮料的功能。不得不说,这两个例子都通过直接翻译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但需要注意的是,直译并不等同于字对字翻译,直译必须符合语言使用习惯并达到吸引顾客购买的效果。以之前的例子为例,“喝一杯即饮柠檬令你提神醒脑”已被重译为“For Refreshment? A Glass of Instant Lemon Tea”,这一版本肯定要优于前一版本。首先,柠檬茶的功能已表现得十分明显,使顾客了然于心。其次,此版本采用对话的形式,拉近了产品与顾客的距离,同时也突出强调“喝柠檬茶”的动作,给读者留下了无尽的想象空间。再次,作为感召功能文本,广告的语言功能应是使受众产生行动以达到销售产品的目的。因此,为吸引注意,将重要信息置于句首,直接表达了柠檬茶的功效“提神醒脑”。

这三则广告的成功之处在于其不仅正确地译出了原广告的意义,同时又使广告的风格得到保留。因此,直译法在广告翻译有广泛的应用。

(三)意译

意译要求保持源语言的内容,而无须保留原作的形式和风格。在广告翻译领域中意译也扮演重要角色。例如,麦斯威尔的广告语“Good to the last drop”被译为“滴滴香浓,意犹未尽”。四字句型朗朗上口且便于记忆,既强调咖啡的香醇又展现出客户对咖啡的依赖。它将客户的体验放置首位,这也是麦斯威尔能从无数咖啡品牌中脱颖而出的原因。

其二便是著名的葡萄酒品牌轩尼诗。“To me,the past is black and white,but the future is always color”,译者将其译为“对我而言,过去平淡无奇;而未来,却是绚烂缤纷”。通过意译,将文字之美发挥得淋漓尽致。因此,毫无疑问,该广告取得巨大成功,吸引了大量客户。

这两则广告的成功之处在于摆脱了原文的束缚,根据目的语环境创造出独一无二的广告词,这种广告词才更能吸引民众,引发消费者共鸣。否则,读者只会不知所云,达不到理想效果,无法激发消费者的购买欲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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