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景点名称翻译的原则与策略研究
2016-11-10袁淑敏
摘 要:旅游业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国际旅游的蓬勃带动了旅游翻译的发展。入境游游客在游览过程中需要景点名称、介绍等旅游文本的指引。因此,这些文本的翻译就显得非常重要。从介绍我国旅游文本的翻译现状开始,提出了几个核心的翻译原则,总结了三个常用的翻译策略。
关键词:旅游文本;景点名称;翻译策略;翻译原则
一、引言
旅游产业是凭借旅游资源及相关服务设施专门为游客提供交通、住宿、游览、餐饮、购物、文化娱乐等服务的综合性行业。旅游业不是一个单一的产业,而是由多个产业集群而成的。作为劳动密集型产业,他对解决我国当前的就业问题有着重要的作用。另外,旅游的发展对经济收入的提高,尤其是偏远、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脱贫有着重要贡献。因此,从“十一五”规划开始,国家就着力将旅游业培育成支持我国经济的支柱性产业。
十多年来,我国的旅游业有了长足的发展,不仅体现在本国游客人数及消费上,入境游也发展起来。今年初由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中国社会科学院旅游研究中心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共同主办的《2015-2016年中国旅游发展分析与预测》报告显示:近几年我国的入境游人数逐年增长,预计2016年将比上一年增长4%,全年入境游人数将达1.33亿人次。与此同时,入境旅游相关的外汇收入同比增长0.6%,外汇收入将达1175.7亿元。
国际旅游的繁荣也促进了旅游翻译的发展。旅游景点中的景点名称与介绍是旅游翻译的首要环节,因此,国内旅游景点的景点名称及介绍一般都配有英文翻译。然而受限于翻译者的水平和国内尚未颁布相关的行业规范性文件,目前旅游景点的相关文本翻译质量良莠不齐[1]。
二、旅游文本翻译现状
旅游景点的地名指示牌、景点介绍等统称为旅游文本。在文本的类型上,旅游文本属于典型的应用型文本,具有“信息”和“呼唤”两项功能[2]。尤其是景点名称,在实现两项功能的同时还应当具备语言通俗、内涵言简意丰的特点。
国内研究者的一项调查发现,中国旅游景点的地名及介绍翻译水平参差不齐、问题颇多[3]。研究者以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爱尔兰等欧美英语国家游客为样本进行了问卷调查。数据分析结果表明,国内导游图、门票等旅游文本的英语翻译中共出现了拼写、遗漏、语法、中式英语、用词不当、表达、累赘、文化误解等八类错误。其中,翻译错误排在前三的为:拼写(45.2%)、语法(16.3%)、用词不当(11.5%)。
以地名翻译中的用词不当为例。“望江台”被翻译为“the River-gazing Platform”。文本中的gazing在英语中有“凝视、盯住”的含义,这种逐字逐词直译的方式属于典型的用词不当,往往令游客不解。如果将翻译调整为“the River-side Platform”,效果将比原译更好,更加灵活。“鸳鸯瀑布”被译为“Yuanyang Waterfalls”。景区的特点为两条瀑布相对飞流而下,一条窈窕轻逸、一条气势磅礴。两条瀑布在山下汇合,因此以形似被命名为鸳鸯瀑布。原翻译中翻译“鸳鸯”采取汉语拼音方案,属于表达错误,丢失了关于鸳鸯的文化联想,无法传达景点的寓意。如果将原翻译调整为“Couple Waterfalls”将更有利于游客理解。“蜀南竹海”被翻译为“Shunan Bamboo Sea”,这种中英文相结合的翻译方式属于中式英语。这类翻译很容易引起游客的误解,且地名中“蜀南”的重要信息没有表达清楚。如果改译为“Bamboo Sea in South Sichuan”,地理位置及景点特征都能清楚、准确地表达出来,效果将会比中式英语的原译更好。另一类典型的中式英语错误经常出现在道路名称的翻译上。尽管国家曾经颁布了路名英文翻译方案,但道路名翻译方法仍未统一。例如“解放路”的翻译存在“Jiefang Lu”和“Jiefang Road”两种方式。
旅游文本中出现拼写和遗漏错误是因为相关部门的重视程度不够;语法和表达不当是因为翻译者的水平问题;中式英语则是因为相关翻译缺乏规范,翻译者没有相关理论和规范的指导。旅游景点名称及文本的介绍需要在遵守相关原则和规范的基础上更加灵活地翻译,这样才能保证翻译文本的基本功能。
三、景点名称的翻译原则
任何旅游文本的翻译都需要遵循一定的翻译原则,掌握这些规则将会让译者有章可循,帮助译者提高翻译质量[4]。本研究提出“名从主人”和“等效翻译”两个原则。
“名从主人”原则是指景点名称的翻译应当遵从景点所属的国家、民族习惯读法来翻译。对于那些命名直接来源于地名的景区名翻译,应当根据当地的读法来翻译。例如“北海公园”中的“北海”根据名从主人原则,就应当翻译为“Beihai”而非“North Sea”。例如“老舍故居”中的“老舍”根据名从主人原则,就应当翻译为“Lao she”。但有些人名因为已经有了专有的英文单词,其翻译就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做适当调整。如“孙中山”“孔子”在英文中都有相应的英文单词“Sun Yat-sen”“Confucius”。所以“中山大学”的英文名称被翻译为“Sun Yat-Sen University”,很少使用“Zhongshan University”。
由于“名从主人”并不能涵盖所有旅游景点翻译的要求,很多景点名称中并未包含人名、地名,所以需要“等效翻译”原则作为重要补充。“信息功能”是景点名称重要的功能之一。“等效”原则其实就是要求翻译文本在信息传达上实现“功能对等”,即译文的读者基本能以原文读者理解和欣赏原文的方式来理解和欣赏译文[5]。旅游景点名称的翻译有很强的灵活性,尤其在文化不对等的情况下,需要译者根据需要作适当改译。等效并不要求原文和译文之间的一一对照,而是要求在表达有效信息的基础上做到自然、贴切。这就需要译者同时了解原文和译文的文化背景,照顾到译文读者的文化习惯、审美和思维方式。在翻译中,遵循“等效翻译”原则的景点名翻译比遵循“名从主人”原则的景点名翻译更加灵活。在翻译中可以综合运用直译、音译、意译等方式,实现原文与译文之间的等效。
四、景点名称的常见翻译策略
音译法是最直接、最常用的翻译策略。音译策略应用到景点名称翻译上就是使用汉语拼音直接标注景点。音译策略的优点在于减少不同语言游客与旅游服务人员之间的沟通障碍。标准的汉语拼音具有准确、规范的特点,保证了发音上的对等,方便交流,但是音译法丢失了大量有关景点文化含义的信息,所以被称为“零翻译”,一直被学者诟病。
直译策略可以直接传达景点名称的字面意思,相对其他翻译策略更加直观,适用于多数自然景观。例如“湖心亭”直译为“Mid-lake Pavilion”、“十里画廊”直译为“10-Miles-long Gallery”。但与亭台楼阁相关的英文单词较多,在翻译时需要作专门的区分。直译策略的缺点在于对译者的文化背景要求较高,翻译时不能望文生义。而是要求译者对文本的中文、英文文化背景都有非常深的了解。有了这些基本知识,译者再采取直译策略才能更好、更准确地还原文本原有信息。
解释策略。旅游是一种典型的人文或者文化活动,而且是典型的跨文化与跨语言活动[6]。旅游景点名称虽然非常简短,却蕴含了非常丰富的文化含义。外国游客到中国旅游,文化不对等使得他们在面对直译的景点名称时很难完全理解其中含义。因此,在翻译时需要采取增补、类比或转化等方式补充译名中的含义。
任何翻译都要译者在严谨、科学的前提下,遵循既定的翻译原则,合理运用音译、直译、解释等翻译策略,实现景点名称的信息和呼唤功能。旅游文本不仅肩负着引导和标识功能,更是中国文化传播的载体,需要引起旅游管理部门和涉外服务人员的重视。
参考文献:
[1]邝新娟.跨文化交际视角下的地方旅游景点名翻译——以梧州景点为例[J].读与写(教育教学刊),2016(06):12-13.
[2]谭丽君.旅游景点名称的汉译英研究[D].湖南师范大学,2012.
[3]文军,邓春,辜涛等.信息与可接受度的统一——对当前旅游翻译的一项调查与分析[J].中国科技翻译,2002(01):49-52.
[4]熊惠明.走进世界遗产,维护中国对外文化形象——探析中国著名景区景点的英文翻译[J].苑新谭译,2009(1):364-371.
[5]李慎柱.“全名译音+通名译意”:旅游景点翻译策略创新研究[J]. 吉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4(12):159-160.
[6]包惠南.国际商务英语教学中的跨文化意识[J].上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教育版),2001(01):88-91.
作者简介:
袁淑敏,贵阳学院。研究方向:应用语言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