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小学语文阅读与写作教学策略的思考
2019-09-10娄伊茹
娄伊茹
摘 要:在小学阶段,对小学语文的阅读教学和写作教学工作一直被看做是教学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对于教师来讲,将两个教学策略結合起来更是难上加难。在小学阶段,由于学生群体的特殊性,使得在教学方法上同样也存在着特殊性。对于小学学生来讲,阅读像是对于知识的一个吸收,而写作就像是对知识的一个倾吐。因此在教学工作中需要教师从学生兴趣开始着手,立足于学生的方向,以读促写,以写引读,将阅读与写作教学有意识地结合起来进行教学,让二者相辅相成,共同促进学生阅读能力和写作能力的提升。
关键词:小学教学;语文教学;读写结合
在小学语文的阅读教学阶段,对于小学教师来讲,要想更好地开展阅读教学的工作,提升学生的阅读能力和写作能力,需要逐步培养学生对于阅读的兴趣和情感。因此在教学方法上需要教师坚持将阅读与写作相结合的教学理念,通过鼓励和引导的方式,不断让学生参与其中,充分发挥学生群体的作用,从而让学生不断积累阅读与写作经验。在教学过程中,需要丰富教学内容,拓展学生的阅读内容,增加学生写作实践机会,让学生在实践中不断检验自己、提升自己的阅读与写作能力。
一、明确教学目标,提高学生的阅读与写作兴趣
在传统教学观念中,对于小学阶段的语文阅读教学,仅仅是停留在表面层次,忽视了对于语言文字方面内在的情感价值的挖掘,这是非常不利于学生对于阅读能力和写作能力的提升的。在阅读教学过程中,教师应当转变传统“浅式阅读”的理念,深刻阐述阅读对于学生的深刻意义,积极引导学生正确理解阅读的意义所在,阅读对于学生自身来讲,不仅仅是简单的一个情感上的培养和表达,更是对于学生自身今后阅读能力的提升打下一个良好而坚实的基础。
在阅读教学工作和写作教学工作上,还需要教师培养学生的阅读与写作的兴趣。正所谓“兴趣是最好的良师”,学生只有对一件事产生了兴趣,才会拥有动力去做一件事,并长久地坚持下去。而学生在阅读训练和写作训练上,并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学生日常点滴的积累,长久的坚持和教师正确的引导与鼓励。
二、丰富教学内容,增加学生知识储备
在教学过程当中,每一位教师都有属于自己的一套教学模式,但久而久之,就会形成一种束缚,这种束缚既是对教师的,也是对学生的。因此,教师需要适时地改变教学方式,丰富教学内容。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文化日趋繁荣。但在繁荣的背后,存在着文化泛滥等问题,导致在文化市场上出现了许多良莠不齐的作品,一些形式单一、内容枯燥的读物充斥在文化市场当中,其中有一些不健康的内容会影响小学生身心的健康发展。而且,小学生面对多样的阅读刊物不能进进行有效的辨别,导致很多小学生会接触到许多不良的课外读物。这就需要教师在丰富教学内容的同时,提高甄辨能力,对于一些课外读物应当选取一些具有鲜明主题、内容积极向上的,在调动学生阅读与写作兴趣的同时,引导学生建立正确价值观。
例如,低年级的学生可以多读一些童话、神话故事,对感兴趣的故事可以进行人物分析,帮助学生提高阅读分析能力,同时也锻炼学生的想象力;而对于高年级的学生,可以阅读一些名著,比如《西游记》,体会其中对于人物的刻画描写,学习写作手法。
三、增强实践锻炼,提升学生写作能力
对于教师的教学工作来讲,不能单单靠“看”,还要靠“思”,更要靠“练”。阅读教学,就是为了学生拥有更多的思考,能够在将来写作教学当中拥有更多的写作素材,因此,对于学生的写作教学工作,需要学生参加更多的写作实践活动,锻炼学生的写作能力,增添学生的写作经验。历史证明,每一个优秀的作家都是通过阅读大量的书籍,经过了自己反复的思考,再经过大量的写作实践训练磨砺出来的。
例如,在学校里,每周或每月都可以举办一个小型的阅读写作比赛,要求学生参加,为学生提供一个课外写作实践的平台,让学生在比赛中锻炼学生的阅读理解能力和写作能力。对于学生来说,每一个学生都是一个特殊的个体,因此对于学生写出来的作品会呈现多样性。作为教师,应当多鼓励学生在良好坚实的写作基础上,建立自己的写作风格,培养自己的写作情感,并引导学生在写作中运用一些写作手法去彰显一些属于自己的情感价值观念,让文章更加出彩。
综上所言,对于小学的语文教学中阅读教学与写作教学策略的实施,需要教师转变传统“重阅读轻写作”或是“轻阅读重写作”这种不正确的的教学观念和教学方法,重新确立教学目标,再次认知阅读教学与写作教学。在教学过程中,阅读教学和写作教学需要相互结合、相互促进,共同发展。任何一个环节的缺失,都不利于学生阅读能力与写作能力的提升和教学工作的发展。因此在这一过程中,教师还要丰富教学内容,不断拓展学生的知识领域,激发学生的阅读与写作兴趣,让学生不断积累阅读与写作经验,从而促进教学效率与教学质量的提高。
参考文献:
[1]冯应东. 小学语文阅读与写作有效结合探究[J].甘肃教育;2016(07):68.
[2]董克安. 小学阅读教学读写结合探究[J].科教文汇;2017(06):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