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台湾地区特殊教育的发展及启示
2019-09-10赵娜
赵娜
【摘要】 我国台湾地区特殊教育发展已发展到国际前沿水平:完善的特殊教育法律体系;组织健全、权责明确的行政运作及辅助支援系统;专业的鉴定、评估机制及多元的安置方式;个别化、人性化、生活化的课程设计与安排;系统化的职业生涯转衔辅导及服务。借鉴台湾地区特殊教育的发展,大陆地区的特殊教育应注重:加强特殊教育立法;成立特殊教育指导中心;完善特殊教育的运行机制;完善特殊教育学校的课程设置;加强资源教室的建设;鼓励多方合作,注重职业转衔服务。
【关键词】 我国台湾地区 特殊教育 发展 启示
【中图分类号】 G76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992-7711(2019)03-004-02
一、台湾地区特殊教育发展的现状
(一)完善的特殊教育法律体系
台湾地区的特殊教育立法充分借鉴了美、英、日等西方国家的特殊教育立法的原则与制度,同时又特别重视本土化,本着扶助弱势群体、注重教育公平的理念,以“立法”的形式规定了特殊教育体系、特殊儿童的范围、鉴定、入学、升学、辅导、服务、设施及福利等有关事宜。时至今日,台湾地区已建立起以《教育基本法》、《身心障碍者权益保障法》为基础,以《特殊教育法》为母法与核心,以《特殊教育法施行细则》、《特殊教育课程教材教法实施办法》、《特殊教育设施及人员设置标准》、《身心障碍及资赋优异学生鉴定标准》等为主要子法的特殊教育法律体系,为特殊教育发展提供了不可或缺的刚性保障,有效地维护了特殊人士的受教育权。
除此之外,政府还注重对特殊教育成效的督导。《特殊教育法》从督学和督政两个方面对特殊教育督导做出明确规定。在督学方面,“高级中等以下各教育阶段学校办理特殊教育之成效,主管机关应至少每三年办理一次评鉴。”在督政方面,“直辖市及县(市)主管机关办理特殊教育之绩效,主管机关应至少每三年办理一次评鉴。”为深化特殊教育督导的效果,《特殊教育法》要求督导评价的结果应予公布,并“对评鉴成绩优良者予以奖励,未达标准者应予追踪辅导”,督导措施强有力的保证了台湾地区特殊教育的可持续发展。
(二)组织健全、权责明确的行政运作及辅助支援系统
1.鉴辅会(鉴定及就学辅导委员会)
鉴辅会主要是由教育局长担任主任委员,其他成员由教育专家、特殊教育人员、医生、各专业治疗师、社工、家长、地方教育及学校行政人员组成。负责特殊儿童的鉴定、规划特殊儿童的安置、协助擬定特殊学生个别化教育计划、评鉴及督导个别化教育计划的执行情形、再评鉴特殊儿童安置的适当性等服务。
2.特教资源中心
台湾地区分区建立了特教资源中心,目前台北市共有北区特教资源中心、西区特教资源中心、东区特教资源中心、南区特教资源中心、视障教育资源中心、听障教育资源中心、资优教育资源中心7个特教资源中心,负责各辖区内的特殊教育支持服务。
3.特殊教育推行委员会
主要是以学校为单位成立的组织。由校长担任主任委员,并由单位主管、普通班教师代表、特殊教育教师代表及特殊教育学生家长代表等共同组成。主要负责推动学校的特殊教育工作、建立学校特殊教育支援体系、召开安置会议提供特教学生转衔服务、开展校内特殊教育宣导活动等。
(三)专业的鉴定、评估机制及多元的安置方式
目前承担台湾地区的鉴定、评估、安置职责的主要是“鉴辅会”。在人员构成上如上述所述包括教育专家、特殊教育人员、医生、各专业治疗师、社工、家长、地方教育及学校行政人员等,保证了鉴定评估工作的专业和有效性。在具体的鉴定评估流程上,以身心障碍儿童为例:首先由班级导师根据平日观察和学业考核结果,与学校保健人员进行家庭访问,调查儿童家庭生活能力,并征询其他有关教师的意见;然后在征得其父母或监护人同意后,将疑似身心障碍者报请教育局,由教育局邀请鉴辅会进行鉴定。
经过专业的鉴定评量后,依据特殊儿童的障碍类型及学习需求,提供多元的安置。目前台湾地区的安置方式主要有在普通学校设置的特殊学校、集中式特殊教育班、分散式资源班、巡回辅导、床边教学、送教到门、在普通班接受特殊教育服务的随班就读等多种形态。轻、中度身心障碍学生安置在普通班接收资源班服务,中重度学生安置在特教班,重度、极重度学生安置在特殊教育学校或接受床边教学、送教到门。多元的安置方式满足了不同障碍程度、类型的特殊儿童的教育需要。
期间若出现特殊教育学生适应状况有明显改变或对安置有不适应者,可由学校相关人员或家长向个案就读学校的特殊教育组提出申请。校内相关评估结果及建议,经学校特教推行委员会审议后,提报本市鉴辅会综合分析。
除此之外,每位特殊儿童的鉴定及安置等资料都统一录入特殊教育通报网通报系统,实现了特殊教育资源管理的信息化,也实现了各部门之间的资源共享。
(四)个别化、人性化、生活化的课程设计与安排
台湾地区的课程设计以生活经验为重心,所设计的课程内容密切结合社会生活。
台中启聪学校设立了农工课程(农园艺、原产加工、装配)、餐饮课程(中餐、烘焙、中式点心)、服务课程(洗车、洗衣、清洁)、家事课程(食物制作、作物栽培、家事事务)。课程设计均贴合社会生活及学生未来职业规划的课程内容。
其次台湾地区的课程设计注重以学生为主体,在课程的设计上强化学生个别化教育计划的功能,将课程与个别化教育计划密切结合,除遵循九年一贯课程所规划的语文、数学、健康与体育、社会、艺术与人文、自然与生活科技及综合课程等七大学习领域外,根据特殊需求学生的个别差异与特殊需求,增加了特殊需求课程。它主要包括情意、学习策略等为主的调整性普通教育课程,职业教育、生活管理、社会技巧为主的生活技能课程,以及定向行动、电子、沟通训练、动作技能训练、辅助科技应用等调整沟通与表现方式的课程。各学习领域可根据学生的个别化教育计划弹性增减学习课时的百分比,但总课时不变,以确保特殊儿童教育机会的均等。在课程的安排方面,经个别化教育计划会议评估学生的需求后,如果确定不需要某学习领域的课程,可以免修并用其他领域课程代替。如果某生某一学习领域经过个别教育计划团队评估在原班学习成效未达到40%到50%,可考虑采取全部抽离的方式,到资源教室接受学习。
(五)系统化的职业生涯转衔辅导及服务
转衔服务保障了台湾地区的身心障碍服务顺利衔接至下一阶段,使身心障碍人士顺利的实现独立生活、社会适应与参与、升学与就业的目标,台湾地区的转衔服务贯穿特殊学生的学前、国小、国中、高中职各个阶段,并纳入学生的个别化教育计划中。其中就业转衔服务最为显著,大大改善了特殊学生的就业状况。台湾地区就业转衔服务的内容主要有:职业态度的培养、职业技能课程、在真实的社区工作环境中进行实践体验及职业评量等。职业态度主要是帮助特殊学生正确了解自己、正确看待职业,从而形成正确的职业价值观;职业技能课程主要是学校根据特殊学生未来就业的需要设置的一些课程,如台中启聪学校设立的农工课程、餐饮课程、服务课程、家事课程。在真实的社区工作环境中进行实践体验主要是学校充分利用社区资源让学生在真实的工作环境进行实践活动,使学生尽早的适应社会工作环境。台中启聪学校学生高二时主要是由学校职业辅导员帮忙联系企业实习,并带领学生前往企业实习,每周实习1天;学生高三时则由学生独自在企业实习,每周实习2—3天。职业评量也是辅助学生顺利就业的有力保障。台湾劳工处设职业就业窗口,内设职业评量师负责职业评量任务。台中启聪学校在学生高中快要毕业的时候会将学生送到职业就业窗口进行职业评量,以看学生是适合企业还是到作业所就业或转到庇护工厂、基金机构。就业转衔服务使特殊学生进入工作岗位,获得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实现了学生由学校生活向社会生活的过渡。
二、经验与启示
(一)加强特殊教育立法
相比台湾地区的特殊教育立法,目前大陆还没有制定单独的《特殊教育法》,只在《残疾人保障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残疾人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中涉及特殊儿童的教育问题,并且这些法律条款在表述上过于笼统,导致在实践中难以实施和监督。鉴于此,我们要做的就是呼吁政府尽早制定专门的、条文精细、权责明确、可操作性强的《特殊教育法》,对特殊教育的相关事宜作出明确和系统的规范,使特殊教育工作的执行做到有法可依。
(二)成立特殊教育指导中心,完善特殊教育的运行机制
目前国內多数地方还没有专门的机构统一管理特殊教育事务,借鉴台湾地区的经验,结合国内的实际情况,建议成立特殊教育指导中心,由特殊教育指导中心统一协调、管理、引领特殊教育事务。特殊教育指导中心的职责包括对特殊教育学校、随班就读、送教上门等的管理,教师培训,教学研究,学校、教师、家长的咨询,特殊儿童的鉴定、评估、安置等工作,并以此完善特殊教育的运行机制。
(三)完善特殊教育学校的课程设置
“怎么教都教不会”是普遍特殊教育教师面临的棘手问题,对于某些特殊儿童无法达到最低教学目标的课程,教师可与家长商量建议学生免修,用其他课程内容来代替或直接转接到学校教育支持小组进行个别化支持,这就需要学校合理规划课程表,确保课程与学校教育支持小组之间的衔接。而实现这一任务的重要保障就是加强对特殊儿童能力的评量,在此基础上由学校、家长及教师合作为每位特殊儿童制定一份详细、完备的个别化教育计划书。
课程内容要密切联系学生生活。各地区要加强校本教材的编写,尤其是职业校本教材的编写,使课程内容更加符合各地特色、学校特点及本校学生的实际情况,进而满足特殊学生的实际需要。
(四)加强资源教室的建设
加强资源教室的建设,配齐资源教师。对已经建成的资源教室的使用要加强督导。使随班就读的学生能接受到及时的补救教学或专业化的康复训练。
(五)鼓励多方合作,注重职业转衔服务
作为实现特殊儿童成功就业的重要的支持保障,目前大陆地区可借鉴台湾地区职业转衔服务的成功经验,并立足大陆地区特殊教育发展的实际情况,加强对特殊学生的职业转衔服务。特殊教育学校可联合各地区教体局、残联、劳动局开展职业调研,了解特殊儿童的就业情况及企业的需求,为特校职业技能课程的设置提供依据。同时,特殊儿童所在的学校应加强对特殊儿童的评量,以了解特殊儿童的职业兴趣、职业能力,为特殊儿童的个人职业发展目标的制定、课程的选择、未来就业方向及安置提供依据。其次,特校应加强与职业技能课程配套的模拟功能场室的建设,以使学生在实践中学,在学中实践,边学边实践。再次,要重视社区资源利用,让学生在真实的社区工作环境中进行实践能力的锻炼,便于能顺利完成就业转衔,实现成功就业,并能迅速适应未来的职业生活。
(六)建设特殊教育信息资源管理系统
台湾地区特殊教育通报网通报系统实现了各部门之间信息的无缝对接。借鉴台湾的经验,市教体局、市卫生局、市残联、人社局联合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整合原本分属于教育、卫生、残联等不同部门里的特殊儿童发生、干预、教育、康复,就业等信息,形成较为完整、准确、可靠的、统一的特殊儿童信息档案数据管理系统,以实现各部门之间信息资源的共建和共享,还可以为政府部门决策提供依据。
[ 参 考 文 献 ]
[1]赵德成.台湾地区特殊教育法律的特点及启示.中国特殊教育,2013,152(2):10-12.